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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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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制度供给的视角,针对国有农场和农户的实践需求,构建国有农用地制度改进方案。在农垦土地国有的基础上,将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塑造为物权,稳步推进农地使用权的有偿使用,以满足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的需求。在“两田制”的基础上,可将“基本田”中的土地经营权塑造为用益物权;依照“物债两分”逻辑设置“规模田”上的土地经营权,长期存续的土地经营权设为物权,依《物权法》协调;短期的经营权则设为债权,依据契约自由的原则,遵照《合同法》进行协调,满足经营主体的需求。在国有农用地的立法层面,应将两类不同的法律规范进行整合,以区分国有农用地物权与债权的权利。此外,在国有农用地产权制度改进的同时,应设计相应的社会保障、管理经营等配套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2.
简要描述了目前我国农村农用地使用中土地撂荒和耕地不足的两难现状,从法律、政策和现实操作层面分析了农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必要性,同时阐述了农用地使用权流转积极意义和现实合理预期。  相似文献   

3.
物权法是财产法律制度的一项主要制度。目前,我国正在制定物权法,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是物权法中不动产法律制度与用益物权制度规范的重要内容。从我国农用地制度沿革、承包经营权性质以及由此产生的问题来看,实行物权法定主义,规定权利内容;实行登记要件主义,保障权利实现与流转,以此构建新型土地承包经营权,将会提高土地使用率,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农用地流转模式的探索成为我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域的关键点。通过对武汉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的实证研究,分析"武汉模式"产生的动因及其运行机制,运用AHP决策方法评价武汉市农用地流转绩效,指出"武汉模式"的风险和缺陷。结合武汉市在农用地流转市场建设中的探索,提出以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为基础,推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并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健全农村社保制度、明确农业企业准入限制以保护农民利益,出台激励政策扶持流转主体,以推动农用地流转市场长远发展。  相似文献   

5.
《民法典》颁布后在物权编中引入土地经营权的概念,实质上落实了三权分置改革,导致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刑法适用的相关问题.《民法典》颁布后,非法占用农地罪的保护法益从秩序法益修正为生态法益加财产法益,体现《民法典》绿色原则以及土地经营权入编后对农用地财产属性的增强.《民法典》作为空白规范,其定位由提示性要求转化为违法阻却事由,并解释了相关基础概念,要求同时达到"非法占用"和"造成农用地毁坏"才构成犯罪,认定"数量较大"采用定量标准,而认定"大量毁坏"采用定量加定性的标准.在共犯认定上,应将参与了谋划的村干部也认定为共犯,但是不宜将流转了土地经营权的村民认定为共犯.  相似文献   

6.
农村土地抵押的运行实践与制度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土地抵押的客体是土地使用权,囿于现行法律规范不同类型的农村土地使用权具有不同的抵押能力;土地权利形态的多元化趋向在各地区的土地市场化运作模式中得以显现,不同的农村土地使用权形态能否抵押取决于立法选择.农村土地抵押制度的完善有赖于建设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规范体系,健全农村土地登记公示制度,设立农村土地银行和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体系,以及构筑农村土地抵押融资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相似文献   

7.
“三权分置”政策的推行为农地权利入股公司提供了制度上的可能性。在农地权利入股公司问题上,标的与路径的选择应首先考察入股公司与入股合作社对投资标的的不同要求,并在区分可流转农地权利与不可流转农地权利、原生型农地权利与衍生型农地权利、物权性农地权利与债权性农地权利的基础上进行。对农地权利入股公司的标的和路径的探讨应主要针对可流转的原生型物权性质的农地权利展开,从土地经营权出资入股的要件、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的合法性依据等方面可以认定土地经营权为适格的股权对价。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的法律规则调适应在综合考察公司的宗旨和目的、公司资本制度的限制、土地经营权的评估作价程序要求以及公司投资退出机制的限制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  相似文献   

8.
农用地流转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有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以及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随着社会的发展,农用地流转的需要很为迫切,但是诸多因素制约农用地流转。从农用地流转的主体、客体及相关方面,探讨了农用地流转的制约因素和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建议,以有利于推进农用地流转,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  相似文献   

9.
“三权分置”是指农地权利分化为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种权利,其核心在于土地经营权的分离.现有土地制度规范过多置重于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而忽略了其财产性流转功能.基于实践需求和改革精神,“三权分置”进行权利分离是权利变迁的必然结果.分离出的土地经营权不宜作为一项财产权和债权,应是一项独立的物权.土地经营权的物权塑造不仅具有规范解释的合法性,也能破解禁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困境.土地经营权尚且只是一种政策性权利,立法须将其创设为新型物权,释放“抵押”权能.土地经营权的物权构造有采取授权立法形式暂时制定行政法规和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两种可能路径.  相似文献   

10.
狭义土地承包经营权特殊用益物权性质及其流转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规范和引导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市场,前提是界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涵和所流转土地权利的属性,但我国立法及相关理论研究对此都缺乏明确的解释。以区分两种涵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起点,从农民与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关系、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三个方面,分析了狭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殊用益物权性质,指出其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承包本集体土地的权利,具有不同于一般用益物权的特殊性质,是接近自物权的他物权,是法律保护农民土地产权的重点。土地流转中除了土地互换外,转移的并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而是土地使用权,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规范措施。  相似文献   

11.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转型,现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在不断强化农户对于其承包地权利的同时,亦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中央适时提出"三权分置"的政策指引,为重塑我国农地权利制度提供了契机。当前学界对于"三权"的权利属性尚存较大争议,不利于地方实践的推进及最终立法的制定。"三权"之间是内在统一的整体,应当以整体性思维解析"三权"的权利属性界定,确定"三权"由政策向法律转化之后的权利性质。由此,达到放活并规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之目的。  相似文献   

12.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作为重要的土地管理制度,在控制土地利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长期以来,中国政府重视对农用地的总量控制,但对其质量的监管较为疏松,导致当前农用地污染日趋严重,并使大量农产品因遭受污染而产生危害公共安全的风险。由于当前土壤污染治理存在诸多法律上、经济上和技术上的障碍,有必要对污染农用地实行修复与用途管制相结合的法律治理,而且对污染农用地实施用途管制契合风险管理理论、适应性理论并具有可操作性。在分析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缺陷的基础上,提出对污染农用地实行用途管制的构想,将用途管制视为治理污染农用地的关键工具。  相似文献   

13.
论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笔者从我国土地流转的历史和现状出发,提出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使用权权责不清是土地流转诸问题中的核心问题,并从当前农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入手,分析出现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一是完善以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为财产权的农村土地制度;二是建立以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三是建立和规范土地流转市场;四是完善土地流转市场中介;五是搞好配套改革和社会化服务;六是完善现有政策法规,加快制定《农村土地使用权法》。  相似文献   

14.
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到党和国家政策的高度重视,将涉农政策的精神转化为法律制度,以法律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今后承包地流转制度完善的重要任务。其中,理清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属性,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稳定,进一步彰显承包地流转自由,既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健全的基本前提,也是新一轮农村土地法律制度改革的制度目标。  相似文献   

15.
构筑土地流转制度的稳健平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土地流转的基本内涵土地流转,从严格意义上讲即农用地使用权流转。土地的流转,本质上是农户对所拥有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易。从法律角度来理解,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从集体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土地产权,属于一种相对独立的土地他物权,具有一般物权的独占性与排他性,即农户依法享有对承包的集体土地的排他性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处置的权利。从产业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土地流转包括核心产权让渡的土地流转和核心产权保留下的土地流转两大类,现实中的土地流转实际上就是土地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互为基础变动的过程。在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中,以物  相似文献   

16.
我国农村土地主要有农户享有使用权的承包地和宅基地,就目前法律规定来看,无论是承包地经营权还是宅基地使用权都不允许买卖,因为农户只享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承包地和宅基地。但是现实的情况是,目前在农村存在着大量的承包地和宅基地的流转,其中包括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将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一起流转、承包地经营权的流转、将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和承包地经营权一起打包流转等情形。这些流转方式在农村现实中已经广泛存在并被接受和履行,但在法律层面还有许多问题,尤其是这些流转方式的效力问题。在解决这些问题时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结合法律规定和现实情形予以考虑,从而做出不同的效力判断。  相似文献   

17.
中国大陆农用地估价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 ,我国大陆农用地定级估价研究仍处于较低阶段 ,需要加强理论研究和成果的运用。我国农用地估价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农用地估价应包括农用地所有权价格的评估和农用地使用权价格的评估两个层次。气候、地形、土壤、水文状况、自然灾害等自然因素、社会经济条件对农用地价格有一定影响 ,行政因素、社会经济环境等因素也影响农用地的价格水平。农用地估价应遵循合法原则、最高最佳使用原则、替代原则和估价时点原则。建立健全农用地定级估价制度是“十五”期间的一项重要的任务 ,在进一步加强城市土地估价研究的同时 ,要逐步将重心转移到农用地估价的研究 ,使我国对农村土地的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相似文献   

18.
长期以来,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和路径依赖惯性的影响,在农用地开发许可权制度目标的实现方式上,无论是实定法还是实践,主要践行的都是单一的"命令—服从"式的公法模式,掩蔽和淡化了地方政府、农地权利人、集体经济组织等多元化主体的利益诉求。实践中,包括地方政府在内的诸多主体,绕开和规避农用地开发许可权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频繁而又普遍,从而在一定意义上宣示了这一权力的运行步入了失灵的困境。为此,立足于当下的客观实际,面向市场化的价值取向来改革我国现行农用地开发许可权,以积极回应多元化主体的利益诉求,从而突破这一权力运行之困境,已成学理之共识。基于当下诸多土地改革试点方案之观察,可以得出:我国农用地开发许可权市场化改革,在具体的路径层面,存在初级形态下的"土地换保障"模式、中级形态下的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模式和高级形态下的"地票"交易模式。这三种模式利弊共存,但立足于现有制度资源的约束条件、遵循三种模式内在的变迁规律、对不同模式社会效果之比较以及综合考量其成本和效益等因素,"地票"交易模式应是实现我国农用地开发许可权市场化改革目标的最优化路径,或者说是"最不坏"的选择。现行法应借由相应的法技术对其做出积极的回应,以实现其在实定法上的"落地生根"目标。  相似文献   

19.
"三权分置"背景下的土地经营权承载着重要的财产价值属性,对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和实现农业生产适度规模化意义非凡。但土地经营权作为一项新型权利面临着法律属性界定不明的困境。学界对于土地经营权的物权债权属性产生了激烈的争论,二元思维模式的局限使法律属性界定陷入僵局。突破传统民法二元思维,将土地经营权界定为高度物权化的新型财产权利,既保留土地经营权物权化的特征,又避免了法律属性界定逻辑上的瑕疵。此界定方式使土地经营权的确权与流转得到了保障,有利于推进农地制度改革的进程。  相似文献   

20.
重塑国家公园集体土地权利结构体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提要]完善的国家公园土地权利结构体系是实现国家公园内自然生态系统严格保护和自然资源永续利用的重要支撑。不同国家公园试点区内存在不同比例的集体土地,原有由集体土地征收、集体土地租赁和保护地役权构成的国家公园集体土地权利结构体系,存在对国家公园内容集体土地多元管制需求的供给不足。塑造满足供需均衡要求的国家公园集体土地权利结构体系,需要充分运用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和民法典编纂两大历史机遇所创造的制度空间,并借鉴国家公园土地权利结构体系的域外经验,通过完善集体土地征收制度、强化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保障以及确立保护地役权制度的多元路径,最终在国家公园立法中确立由集体土地征收、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以及保护地役权规范,构成的国家公园集体土地权利结构特别法规范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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