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监察委员会是具有国家机关、政治机关双重属性的中国特色反腐败机构,国家机关是其法定属性,政治机关是其根本属性、第一属性。国家机关属性要求监察委员会须接受人大监督,政治机关属性则决定了其接受人大监督的方式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有所区别。作为国家机关,监察委员会不能监督人大;而作为国家机关和政治机关,监察委员会可以监察人大机关工作人员。  相似文献   

2.
《求是学刊》2018,(1):105-113
对中国司法和执法的关系特别是其边界问题的研究,大多是从理论层面"坐而论道",并且往往以某一领域为视角进行规范分析。文章在司法经验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两个不同领域,以整体性治理的视角,结合国家监察委员会改革试点及司法改革的动态,对司法执法边界的现实图景进行了描述,就现实权力运行模式进行了理论分析,提出在作为司法之组成部分的审判、检察机关与执法机关边界的二元化框架,应符合宪法秩序的要求,进一步激活法律、党内法规中的存量资源,建立与区域性治理相适应的跨区域司法机构,规范司法影响公共政策的路径等一系列设想。  相似文献   

3.
《社科纵横》2015,(6):119-123
党的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将司法去地方化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司法地方化在我国有复杂的历史和制度原因,司法去地方化改革与人大司法监督形成了紧张关系。在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应严格依照宪法规定,增强人大司法监督的实效性,同时又与司法去地方化改革相协调,使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可以通过完善人大司法监督手段和构建司法去地方化与人大监督的衔接机制来解决两者的紧张关系。  相似文献   

4.
马建文 《社科纵横》2006,21(4):79-81
司法监督仲裁具有必然性更具有适度性。过度的监督如同没有监督一样百弊丛生。中国对国内仲裁进行司法监督存在着缺陷,这主要表现为同一法院可能要对同一仲裁裁决进行两次司法审查,或不同的法院要对同一仲裁裁决分别进行司法审查。既不利于维护仲裁效益价值,也有损法院的司法权威。对国内仲裁的监督过于严格,实体性审查损害了仲裁“一裁终局”的原则,还会在适用法律方面诱发分歧。对撤销仲裁裁决的司法裁定不允许上诉,使法院的权力过大,难以控制法院在做出裁决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误,不利于维护仲裁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5.
司法权威在本质上是一个宪法问题。中国宪法第126条即司法独立条款为司法权威的建构提供了宪法基础。应该以法律的形式划定司法权与立法权、司法权与言论自由的边界,从而实现司法自治与外在监督的平衡。在自治与监督之间,应该确立自治优位于监督的原则目标,而这一目标定位的逻辑前提是:司法权威的建构根本地内在于司法自身的强大。  相似文献   

6.
煤矿安全监察部门作为履行煤矿安全监督职责的主体在煤矿运行过程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目前无论是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自身,还是煤矿企业、地方政府等都存在着许多问题,导致近年来煤矿安全监察力度不够,煤炭企业安全事故频发,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状况不容乐观。究其原因有执法管理体制的问题,也有执法人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的问题。因此,加强煤矿安全行政执法,一方面要健全煤矿安全监察法制体系,完善执法依据,另一方面,要加强安全监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程序,并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强化执法监督,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从而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监察执法体系,减少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  相似文献   

7.
浅论效能监察及其基本特点吴丽君正确认识效能监察的特点,有助于搞好效能监察工作,更充分地发挥其职能作用。一般说来,效能监察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即监督检查的全面性,监察形式的多样性和监察结果的社会性,试论述如下:一、监督检查的全面性效能监察的目的...  相似文献   

8.
宋洪兵 《求是学刊》2015,(1):165-172
周秦之际的巨大变化之一,就是监察活动的制度化与专门化。在先秦诸子中,唯有法家能够为这种制度的兴起提供理论依据。韩非子秩序优先的前提下强调君尊臣卑伦理的绝对性,主张君臣异利,在政治领域强调以权力监督权力的重要性。韩非子的监察理论,强调以"法"、"术"、"势"一整套规则体系来规范和引导君臣关系,加强君主对人臣权力的监管。他的学说,对秦朝监察制度的创建以及汉代监察制度的实践,具有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9.
《探求》2020,(5)
对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进行有效控制,是关系到司法监督与仲裁自治保持平衡的重要问题。通过对现行有关法律规范的梳理可以发现,我国人民法院可以对仲裁裁决进行程序性审查、有限实体性审查和公益审查。作为分析样本的重庆地区355个相关案例,反映出实践中司法权对仲裁裁决的审查存在着实体审查不当、当事人面临举证和权利救济困境、司法审查事由立法科学性不足等弊端。为进一步释放仲裁制度在社会治理体系改革中的活力,提升仲裁公信力,我国司法审查权应当对仲裁裁决保持谦抑,摒弃现行实体审查之规定,建立科学合理的仲裁裁决有限司法审查规范体系。  相似文献   

10.
《民事诉讼法》确立诚实信用原则意味着检察机关非诚信监督的本质从不道德转化为违法,而司法机关违法将直接对司法公信力造成沉重打击,必须予以有效防治。导致检察机关非诚信监督的原因极为复杂,有必要对检察实务中常见的非诚信监督进行梳理归类。在洞悉非诚信监督病因的基础上,除从宏观上采取培育诚信监督理念与氛围以外,亟需完善民事检察监督法律制度及其周边制度,以避免监督与不监督的两难境遇、消除非诚信监督的动力、提高非诚信监督的代价、弱化外界对检察监督的干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