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劳动行政调配工作的具体内容如何理解劳动行政调配工作是根据政治、经济、国防建设需要,由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的一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对军队转业干部家属的安置、城镇复员退伍军人安置、西藏工人内调、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配备以及按照政策解决职工夫妻两地分居、老职工身边无子女、因特殊工作需要的人员调动和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期间的在职职工余缺调剂安置任务等。 相似文献
2.
在村农会工作的时间能否计算为工龄咨询台:我是一名企业退休干部。现就我在解放初期的一段工龄计算问题向你们咨询。1949年12月我的家乡广安县解放时, 相似文献
3.
上班途中被电动自行车撞伤是工伤吗咨询台:我是一名国有企业女工,单位按规定参加了工伤保险。今年2月21日早上我骑车到单位上班,当我进入厂区后,突然从岔路上拐出一辆电动自行车将我撞倒在地,沉重的电动自行车当场倒压在我腿上。后经检查诊断,我的右脚一根趾骨骨折,治疗休息了一个多月,至今仍隐隐作痛,行动不便。我受伤后,单位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我也认为自己是上班途中被别人撞倒受的伤,应属于工伤。可没想到,劳动保障部门却作出了不属于工伤的认定决定。由于未认定工伤,我养伤期间被按病假处理,单位只发基本工资没有奖金,… 相似文献
4.
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能否享受生活补助咨询台:我父亲原是西昌基层粮站的主办会计(干部),1983年经原西昌县人事局批准退休回农村居住,1985年4月因病逝世。我母亲一直居住在农村,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其生活与就医完全靠我父亲供养,我父亲去世后便没有了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这些年我母亲曾多次向市粮食局反映,申请享受退休干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但至今没有得到解决,请问,我母亲能否根据《四川省全民所有制企业固定职工死亡待遇暂行规定》享受因病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凉山州读者曾笃发曾笃发读者:谢谢你对本刊的信任。你咨询的死… 相似文献
5.
退休人员在职期间,发生的工伤问题如何处理夹江永发建材工业公司办公室来信咨询:一职工1998年4月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提出曾在工作中因工失去一个手指,要求鉴定评残,享受有关待遇。此事应当怎样处理?对此问题,经有关部门按规定答复如下: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以及四川省劳动厅《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劳险[1997]5号)精神。1996年10月1日以前发生的工伤(含第一次诊断为职业病、因工死亡、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后死亡),已经处理了的不再重新处理;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仍按国家原规定执行。1996年10月1日以后发生的工伤,应按现行规定进行处理。因此,信中提到因工失去一个手指的退休职工的鉴定评残和工伤待遇,应根据本人实 相似文献
6.
准确地计算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关系到职工离退休后基本生活保障,不仅是个技术性问题,而且是一个政策性很强的问题。鉴于目前各地区刚刚开始实行最低工资制度,水平偏低,而且多数地区还将最低工资分成若干档次。从最低工资标准占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看,最低的为35%,最高的为52%,全国平均水平约为41%,普遍低于职工平均工资的60%。如果按照个人帐户11%,基础养老金20%,缴费35年计算,当缴费工资基数为职工平均工资60%时,退休后养老金可达到职工平均工资的 相似文献
7.
职工应征入伍后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怎样处理?劳动部办公厅于1997年5月30日以劳办发[1997]50号文,答复广东省劳动厅《关于如何认定合同制职工应征入伍后与企业劳动关系的请示》中函复如下:职工应征人伍后,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应当与其继续保持劳动关系,但双方可以变更原劳动合同中具体的权利与义务条款。按照《兵役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的有关规定,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职工,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在全面实行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8.
配偶在西藏工作的企业职工可否享受西藏探亲的待遇最近,一些企业和职工来信咨询:配偶在西藏工作的企业职工,能否享受西藏探亲的待遇?依据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此问题答复如下:四川省劳动人事厅《关于职工探亲待遇问题解答》(川劳人险〔1983〕49号)规定:进藏职工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文件规定,享受年休假制度,可以利用年休假期间回内地与配偶或父母团聚,不再享受探亲待遇。因此,四川省的企业职工不再享受西藏探亲的待 相似文献
9.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可否享受正常退休待遇会东县建筑公司来函咨询:本公司一名职工因病已内退一年,现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只有10年,这种情况可否办理退休享受正常退休待遇?现根据有关现行政策规定对此问题答复如下:《四川省贯彻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0年,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个人缴费年限计满10年不满15年,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可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的计算比例为,缴费年限满10年为15%,每增加1年,增加1%;过渡性养老金按其未建立个人帐户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按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计算;个人帐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帐户储存额的1/120计算。 相似文献
10.
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是否可以继续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洪雅县花溪煤矿劳资科来函咨询:符合国务院国发[78]104号文件规定的年满55周岁、在井下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职工退休,是否也属于省劳动厅[1998]21号文件规定停止办理提前退休的范围?这类人员的退休手续现在是否还可以继续办理?经本刊编辑部与有关部门联系,现对此问题答复如下: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紧急通知》·(劳社发明电[1998]5号)和四川省劳动厅[1998]21号文件的规定:鉴于当前一些地区、部门(行业)在办理病退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工作中存在着标准不一、鉴定审批不 相似文献
11.
集体企业退休人员领不到退休费该找谁咨询台:我父亲今年78岁,1954年在县二轻局下属企业农具厂参加工作,1988年7月经县乡镇企业管理局批准退休,连续工龄34年,当时核定退休费每月为27.1元。但我父亲退休18年来,因为“企业已停产,没有参加社会保险”,至今退休费分文未领到过,也找不到地方领取。辛辛苦苦工作了一辈子,到老却生活无着落,我父亲觉得很冤。现向你们咨询,我父亲的这种情况该怎么办?退休费该找谁去领?通江读者冯菊冯菊同志:谢谢你对本刊的关注和信任,来信咨询的问题经向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并查阅相关文件政策,作如下答复,供你参考。200… 相似文献
12.
男职工能享受生育补助金吗咨询台:我是广元市河西省粮食储备库的职工,单位属国有企业,多年来按规定参加了社会保险(包括生育保险)。我妻子是城镇无业人员,去年生育第一胎孩子。今年春节,我无意中从贵刊中得知,《四川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了男职工的配偶属非城镇人口或城镇无业人员、符合生育规定的,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的生育保险费用的50%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随后,我备齐生小孩时的相关证明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得到的答复是这一文件规定当地未执行。请问,这一文件规定是否有效?我该怎样申请享受政策规定的社保待遇?广元… 相似文献
13.
改制企业退休职工病故其家属是否享受生活困难补助咨询台:盐边县水泥厂搬迁转产为农药厂(佳泰化工厂)后,由于市场等各方面的原因,企业于1998年改制。改制后,企业职工靠处置资产和政府借款,依法一次性作了安置处理,原企业退休职工也按规定交社保按期领取养老金。现涉及原企业几名退休职工病故后,已按政策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取了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其家属要求主管局(乡企局)按川府发[1988]170号文件规定,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由于原水泥厂(佳泰化工厂)改制后已不存在,主管部门又无资金来源,现特咨询此种事例该如何解决处理。盐边县乡镇企… 相似文献
14.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是“终身制”、“铁饭碗”;劳动者的连续工龄能“归零”吗。 相似文献
15.
转制企业职工医疗期如何执行重庆畜电池隔板厂来函咨询:企业在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过程中,职工的医疗期应从何时开始起算?如何计算?经与有关部门联系,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医疗期的执行时间。虽然劳动部劳部发〔1994〕479号文第九条规定从1995年1月1日起执行,但鉴于第二条明确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的时限",医疗期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配套规定。因此,企业职工医疗期执行可从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签订劳动合同后开始计算。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由所在单位发给丧葬费,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直系亲属抚恤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25%至50%。即供养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25%;供养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40%;供养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50%,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不属于遗产范畴,不能按法定继承规定继承分割,只能由因工死亡职工生 相似文献
17.
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人员应当如何对待。首先涉及的是被判刑人在缓刑期间,用人单位是否解除其劳动关系的问题。《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属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刑罚。缓刑,只是对这种刑罚在宣告缓刑期限内不收监执行,而交单位进行监督改造,缓刑期就是对被判刑人的考验期,只要被判刑人在缓刑期间不犯新罪,原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被判刑人在缓刑期间又犯罪的,则要连同原判刑罚一并执行。所以,劳动者犯罪,被判处有 相似文献
18.
蓬溪县通用机械厂来函询问"实行劳动合同时,职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其待遇如何处理?"对此,国务院国发〔1986〕77号《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十二条(三)项规定,劳动合同制职工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发给生活补助费。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民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川府发〔1995〕46号)规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时,职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19.
劳动部1994年12月1日以劳部发〔1994〕479号文发布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就此规定如下: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 相似文献
20.
职工参加企业改制工作谁支付工资咨询台:我原是四川省渠县矿业公司(国有流通企业)办公室主任。1998年4月,县政府对矿业公司进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我作为职工代表自始至终参加了企业改制工作,直到2001年5月企业整体出售,其间4年时间没领到一分钱的工资。企 相似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