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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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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京、上海两地的法院在审理用人单位以业务重组构成“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件时,对“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这一概念的涵摄范围和解约前交涉阶段双方应负担何种义务存在争议。鉴于劳动合同的不完全合同属性,“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相较于民法中的情势变更概念应更具包容性。由诚实信用原则衍生出的再交涉义务制度可为交涉双方设定框架性的诚信义务,并随个案情形细化为具体义务,对防范解除权滥用、矫正劳资双方在协商阶段的悬殊地位颇有助益。在我国劳动法领域确立再交涉义务制度的首要工作是明确诚实信用原则在劳动合同订立、履行、解除等各阶段的可适用性。  相似文献   

2.
北京、上海两地的法院在审理用人单位以业务重组构成“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件时,对“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这一概念的涵摄范围和解约前交涉阶段双方应负担何种义务存在争议。鉴于劳动合同的不完全合同属性,“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相较于民法中的情势变更概念应更具包容性。由诚实信用原则衍生出的再交涉义务制度可为交涉双方设定框架性的诚信义务,并随个案情形细化为具体义务,对防范解除权滥用、矫正劳资双方在协商阶段的悬殊地位颇有助益。在我国劳动法领域确立再交涉义务制度的首要工作是明确诚实信用原则在劳动合同订立、履行、解除等各阶段的可适用性。  相似文献   

3.
因对劳务派遣协议的法律性质定位不明确,导致劳务派遣立法理念和具体规范均出现偏差,如认为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存在单独的纠纷,用工单位负协助处理义务,用工单位只有在标准劳动关系中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才能退回劳动者。劳动关系建立、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合同可以统称为劳动关系领域的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领域的其他合同。劳务派遣协议应是劳动关系领域的其他合同,其法律适用原则是《劳动法》有规定适用《劳动法》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相似文献   

4.
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往往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要对是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进行申请确认。仲裁和司法实践中,摆在裁判者面前的是劳动关系确认是否适用仲裁时效的问题,由于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不同裁判者的裁判理由和结果也大相径庭。因此,有必要对劳动关系确认是否适用仲裁时效作一系统探讨,以求得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让案件裁判体现公平和正义。  相似文献   

5.
论劳动合同的竞业禁止条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关系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由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忠诚义务演化出劳动合同的保密义务,并进而扩展为竞业限制或竞业禁止。竞业禁止条款蕴含了用人单位的财产权益和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两者间的矛盾,成为一个必须依据法律来调整的问题。竞业禁止条款的依据——劳动者的忠诚义务忠诚义务是基于诚信原则产生的合同当事人所普遍承担的一般义务。在劳动合同中,因为劳动合同的人身属性劳动者所承担忠诚义务的程度显然大于一般的民商事合同。劳动者所承担的忠诚义务包含了在提供劳动时应当尽义务和忠诚维护用人单位合法利益的义务。在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  相似文献   

6.
《劳动世界》2017,(28):51-52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劳动者已经实际为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是否需要双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应当考虑用人单位是否履行诚实磋商的义务,以及是否存在劳动者拒绝订立等情况.  相似文献   

7.
海南省某企业在其招聘广告中要求劳动者承诺终身服务,涉及服务期规则的适用问题。现行《劳动合同法》存在对劳动者过度保护的倾向性,劳动者约束性条款数量较少。而服务期规则作为用人单位长期留用人才的唯一法律依托,存在着可设定服务期的事项范围过窄、违约金条款不具有应有惩罚性的问题。服务期规则的不健全把企业吸引和培育人才的手段引向异端。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对现行服务期规则进行突破的裁判或未突破现行规则但裁判结果有违诚信原则的情况。针对现状,建议拓宽可设定服务期的事项范围、改进违约金规则使其具有惩罚性来保障企业人力资本投入上的合理利益,同时规定最长服务期限来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持劳资双方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8.
用人单位负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但立法的原则性缺陷的存在,导致该制度在适用过程中出现诸多困境。裁判文书统计分析表明:司法裁判者错误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导致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较高;法官运用自由裁量权对"二倍基数"标准的认定,呈现多样化形态;赔偿数额较大,从某种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对此,在呼吁立法统一赔偿标准、降低赔偿金额的同时,赋予司法裁判者自由裁量权,对劳动合同采用实质审查的标准、区分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原因,赋予用人单位以抗辩权。在倾斜保护劳动者的同时,最大限度上实现和谐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9.
作为合同法的一项重要原则,情事变更原则为现代许多国家立法所采纳,或在司法实务中予以认可。我国现行法律层面没有明确规定情事变更原则,但在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出台的司法解释中,已有对这一原则的具体规定。一直以来,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是否适用情事变更原则,在学术研究和司法实践中引发了较大争议。笔者认为,在劳动合同法的司法适用中,同样应当体现情事变更原则,籍以平衡劳资双方的利益,但在判决中不应直接援引,而  相似文献   

10.
劳动争议主体即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劳动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条规定“企业与职工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一、作为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主体的法律适用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劳动权  相似文献   

11.
同工同酬原则是约束用人单位,保护劳动者合法利益的重要基准。但该原则在劳动法中却被弱化,在基本内涵、法律性质、法律适用和司法操作等方面存在多重困境,因此,有必要从法律定位、适用冲突和司法裁判方面检讨困惑同工同酬原则的诱因,进而从法律属性、适用范围和举证责任三个角度,反思同工同酬原则的践行路径,以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构。  相似文献   

12.
刑颖  白洪娟  刘森 《中国劳动》2007,(12):46-49
本案中,劳动者在应聘过程中未履行如实说明义务的这种行为是否必然构成欺诈,对此有不同的判断。有观点认为,劳动者在应聘过程中未履行如实说明义务不必然构成欺诈,当且仅当导致用人单位作出了订立劳动合同的错误意思表示的,才构成欺诈;有观点认为,当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没有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向用人单位履行说明义务,即可以认定构成欺诈。  相似文献   

13.
用人单位拥有商业秘密和劳动者负有保密义务是离职竞业限制协议的前提。裁判文书统计分析表明:司法裁判对竞业限制协议前提要件的忽视,使得其被轻易地赋予合同效力,法官虽抱有一定的弱者保护意识,却过分强调竞业限制协议双方的意思自治,使得经济补偿金事实上难以影响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劳动者极易陷入违约的困境,不当承担违约责任成为普遍现象。对此,在呼吁立法完善的同时,现阶段的司法裁判应强调权利价值位阶和弱者保护理念,实质审查竞业限制协议的前提要件。  相似文献   

14.
劳动规章制度具有内部性和职业性,在劳动者未违反其职业忠诚义务的前提下,劳动规则制度不可涉及劳动者的私人行为,唯刑事处罚之适用方可诠释对私人行为予以解雇惩处的合理性。遵守劳动纪律是劳动者默示的法定义务,没有制定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有权以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处置劳动者。另外,民主程序关系到劳动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是劳动规章制度生效的必要条件。  相似文献   

15.
司法救济是反对就业歧视、保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的最后屏障。司法救济程序大致可以分为案件受理、案件审理、案件裁判并执行等环节。针对案件受理,应从解释论角度对《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二条中的"劳动者"做扩张性解释,以扩大司法救济的保护范围;从立法论角度,应建立专门机构以推动公益诉讼。针对案件审理,未来立法应明确就业歧视的内涵,以便于法院审慎判断;举证分配方面则应适度加重被告举证责任。针对案件裁判,应建立较为全面的法律责任体系,尤其是完善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和建立缔约过失制度。  相似文献   

16.
劳动合同立法中应谨慎引入违约金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违约金,是现代民法体系中为实现诚实信用原则、保证合同的履行而发展出来的一个重要工具。作为调整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当其重要性被强调到某种高度时,必然要求合同的全面履行。要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必然要直接引入诚实信用原则。为使诚实信用原则不至于沦落为一种空洞的说教,  相似文献   

17.
为了保护劳动者在企业并购中的利益,现行法设置了企业合并时劳动关系由存续企业承受的规则。该规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却依然存在需要完善之处,如应扩大劳动关系由存续企业承受规则的适用范围,资产收购式并购时,如果资产收购构成营业转让,也应当由收购企业承受原企业劳动关系;企业并购时应由并购企业承受的不仅包括由劳动合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而且包括由集体合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应当引入异议劳动者解约及补偿的规则。  相似文献   

18.
现行劳动法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极为简略,仅对时间认定标准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但是对于非全日用工延长工时的问题却没有涉及,导致实务中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时只能将非全日制用工的身份认定作为主要争议焦点,而无视非全日制用工的延长工时问题,其效果使得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得不到体现,阻碍了非全日用工的发展。应明确非全日制用工适用劳动基准法,统一身份认定标准以标准工时为界,劳资双方应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基本工时,一旦超过约定工时即认定为延长工时,延长工时受到一定限制,且劳动者具有获得适用"比较性标准"延长工时工资与拒绝延长工时的权利。  相似文献   

19.
劳动仲裁制度的运行已显示出极大的弊端,影响了劳动者的维权效率,浪费了司法资源。应当借鉴域外劳动司法体制,撤销仲裁机构,设立劳动法庭,整合法院和劳动仲裁从业人员,清理和改革劳动司法规范,简化劳动争议解决途径,设置法院对行政机构的建议权和建议义务;探索将劳动仲裁纳入商事仲裁体系,以劳动者自愿选择为前提,实施一裁终局制。  相似文献   

20.
王亚楠 《劳动世界》2020,(8):15-15,18
为了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利益,维护劳动者择业自由权,对竞业限制违约金数额判定时,应充分保障劳动者的生存权为根本,以公平原则为基础,兼顾诚实信用理念。司法机关在调整违约金数额时应考虑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劳动者的工作职责、工作年限、经济收入水平及主观恶意程度,并考虑劳动者实际承受能力等因素适用自由裁量权进行综合予以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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