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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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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排除合理怀疑”是英美法系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标志性表述,它是刑事诉讼中有罪判决的证明标准,也是其最严格的证明标准;该证明标准具有表达形式的主观性、实质追求的客观性以及反证和逆向思维的特点,体现出认识论上的合理性和实践中的可操作性。“排除合理怀疑”可以使我们从全新的视角来考量刑事诉讼之证明标准,对我国诉讼证明的理论探索和实践操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
"排除合理怀疑"是普通法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经典表述,它是刑事诉讼中有罪判决的证明标准。该证明标准符合认识论的规律性,体现了主客观相和谐并且反映了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理念。"排除合理怀疑"对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称新刑诉法)第53条从三个方面对我国“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做出解释,并引入“排除合理怀疑”的表述.对此,本文将结合新刑诉法第53条及相关规定,对“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进行解读,分析“排除合理怀疑”的内在涵义,同时对“排除合理怀疑”在我国的理解与适用及我国刑事证明标准的完善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4.
2015《民诉法解释》第109条确立了层次化的证明标准体系,但规定过于简陋,同时缺乏程序制度的适配,肇致司法实务适用“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出现适用标准分化、适用场域泛化和适用过程模糊化等问题。其成因在于立法规定不清、相关概念内涵不明以及对当事人程序保障不足。反思我国民事“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须从理论上重识其必要性与正当性,厘清刑民之分,进而在证明度上精确界定。藉此,修正图景应当从程序适用和程序救济两个维度展开。程序适用上既要发挥现有制度的应有功效,也要统一司法实务的认定方式,此外辅以法官须释明公开心证的要求以确保当事人的程序权益。程序救济上应当赋予当事人程序异议权、上诉权和申请再审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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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合理的怀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理的怀疑是有事实的根据或者有现实的根据的怀疑。合理的怀疑具有根据性、实践性、辩证性、中介性、知识性和顺序性。合理的怀疑与怀疑主义的区别在于:怀疑的根据、怀疑的目的、怀疑的结论、怀疑的辩证性、怀疑理由的可消除性和怀疑的语境的不同。正确地认识合理的怀疑,有助于我们弘扬怀疑精神,批判怀疑主义。  相似文献   

7.
怀疑是突破创新的先导,对于人类认识和实践都具有重要意义。合理怀疑是有事实根据的,是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相统一的意义上的怀疑。提出合理怀疑要从辩证唯物主义立场出发、以客观事实为根据、以社会实践为基础、以已有的认识成果为前提,同时还需要辩证否定的精神和开拓创新的勇气。  相似文献   

8.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采客观证明标准 ,但目前在理论上和操作上都呈现出诸多困境 ,本文对此进行了相应的反思 ,同时 ,在借鉴国外刑事诉讼中主观证明标准的基础上 ,主要是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两大证明标准进行分析比较 ,提出了我国所应建立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9.
法治的转型存在制度逻辑。刑事法治转型是司法改革的重要据点,又同时构成了法治转型的当下样本。通过对刑事证据制度中排除合理怀疑术语正式入法与证明标准变革的法义、语境与功能考察,可以明显地解读出该种制度逻辑与转型话语的展开。实践迂回以实现规范与理论承诺、国家主义立场对于理论范式的挑战与整合、规范尴尬下的渐进—实用主义杂糅基本构成法治转型特征。由此,刑事法治的转型需要注入更多的正当性守法理由与法治理想主义。  相似文献   

10.
我国刑事证明标准时常被误读,使之具有机械、呆板与空想的色彩。导致误读的原因,除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存在不足之外,还与人们把规则方法混同于原则,用学理裁剪、限制司法实践有关。对刑事证明标准的误读进行纠偏,一方面应当校正人们的认识方法与思维方式,另一方面应当秉持尊重实践的原则,对我国的法律规定与理论学说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1.
现行刑事证明标准在适用中存在着分歧,而且存在较多缺陷:标准过高,没有阶段性和层次性,容易产生漏罪漏犯;标准太笼统,易造成司法适用中的分歧、对立和不均衡。因此,必须坚持定罪标准与量刑标准分离的基本原则,并通过专门立法,从内心确信、排除合理怀疑等方面来完善我国刑事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2.
证明标准具备三大特征,即证明标准由法律所规定,其适用客体是案件事实,其适用主体是裁判者。我国现存的客观真实证明标准在立法、理论、司法实践中均存在一系列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表述过于抽象,缺乏可操作性,在不同审查阶段适用的证明标准欠缺层次性等。因此,我国应重新建构刑事证明标准体系。  相似文献   

13.
我国“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刑事证明标准追求的是客观真实,在理论上存在着难以克服的缺陷,在实务中陷入无法解决的困境。通过比较分析,用“法律真实”来界定证明标准的性质比较合适,在此指导之下,我国在立法上应当设立“排除合理怀疑”的刑事证明标准。为了更好地适用这一标准,应当注意相关制度的协调,建立一系列的配套保障措施。  相似文献   

14.
在英美法系国家,刑事证明标准重点研究如何对排除合理怀疑进行解释和运用;大陆法系国家则重点研究内心确信如何形成。我国规定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一中国式的刑事证明标准。排除合理怀疑作为衡量事实判断确实性的不同标准,对理解和运用确实充分的证据标准具有辅助、补充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诉讼中的证明标准问题是证据法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近年来,一些学者从比较研究的角度提出在我国证据法中移植英美法上的"二元"证明标准.本文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次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反驳理由,并指出,这种移植既无必要性,也缺乏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6.
谋求纠纷解决结果为当事人双方所接受 ,是英美国家刑事司法审判理念之所在。当事人对纠纷解决结果的接受 ,在于诉讼活动本身是否具有程序公正性的属性以及体现这一程序公正性的诉讼法律规范是否得到了确立和遵循 ,而不在于诉讼对客观真实的追求。英美国家刑事司法审判的过程 ,也就是具有程序正当性和内在真实性的法律事实揭示和形成的过程。对这一法律事实在度上的规制和把握 ,在于确立一个适当的证明标准。英美国家的刑事证明标准为排除合理怀疑 ,该证明标准实际上是一项相当高的证明标准 ,本身具有客观真实的内在属性  相似文献   

17.
中国公诉证明标准在具有客观性、主观性优点的同时,也具有与诉讼认识规律不符、模糊性等缺陷。2012年最新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将"排除合理怀疑"确定为"证据确实、充分"的内涵之一。为避免中国公诉证明标准的适用与之混同、正确适用有罪判决证明标准,完善我国公诉证明标准,应坚持高标准、可操作性和客观性原则,将之确定为"证据确实、充分的唯一性"。  相似文献   

18.
怀疑要合理     
在政治宽和的国家,爱国、知耻、畏惧责难,都是约束的力量,能够防止许多犯罪。——孟德斯鸠 案件调查又叫事实证明,是指法官用现存的事实说明以往特定事实的存在与否的活动。平时,有句做人准则叫"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这告诉我们在不要有害人想法的同时,也要时刻提防着别人的暗算,不要伤害别人,也不可轻易相信别人。  相似文献   

19.
对传统意义上我国刑事诉讼客观真实的证明标准,进行理论和实践上的分析,指出引进法律真实证明标准的必要性.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的基础上,意在构筑一种立体的,多元的证明标准结构,达到实现程序正义的目的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采客用观证明标准,但目前在理论上和操作上都呈现出诸多困境,通过比较分析,用“法律真实”来界定证明标准的性质比较合适,在此指导之下,并兼顾我国目前的立法、司法实际状况,对证明标准进行了全新表述,将其分为理想的选择——“排除合理怀疑”标准和现实的选择——“确定无疑”证明标准,理想的证明标准应遵循司法公正与诉讼效率兼顾的基本思路,从多角度、多层次、体现诉讼阶段性来构建一个系统化的刑事证明标准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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