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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清代蒙古地区的司法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清朝在保证国家司法权统一的前提下 ,对蒙古地区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在司法制度方面 :1.中央设理藩院审理蒙古人犯罪案件 ,表现出专制集权特点 ;2 .地方行政机关即审判机关 ,分蒙古为“外藩”、“内属”区别对待 ,表现出因地制宜特点 ;3 .在审断过程中 ,保留了“以罚代刑”、“入誓”等审判方式 ,表现出因俗制宜特点 ;4.针对蒙古地区的不同民族 ,设置不同的行政司法组织 ,表现出因族制宜及民族歧视特点 ;5 .注意协调蒙古律例与内地律例之间的关系 ,逐渐出现内地化倾向 ,表现出因时制宜特点  相似文献   

2.
<正>1260年3月,忽必烈在开平称汗,建元中统,“以国朝之威法.援唐宋之故典.参辽金之遗制.设官分职.立政安民,威一代王法.”①与此同时,尊吐蕃高僧八思巴(hphags-pa)为国师,“授以玉印,任中原法主,统天下教门.”②始于吐蕃全面建制施政.其先后在中央设置的管理机构有总制院、功德使司和宣政院.本文拟就总制院与功德使司的有关情况予以讨论.关于宣政院,将另文探讨.(一)总制院总制院之名不见于前代史籍.《旧唐书》卷43职官二记,兵部“尚书、侍郎之职,掌天下武官选择及地图与甲仗之政令.其属有四:一曰兵部,二曰职方,三曰驾部,四曰库部.总其职务,而行其制命.凡中外百官之事,由于所属,咸质正焉”.或取此义也.兹分论如下:一、总制院的建立背景《元史》记“至元初,立总制院而领之经以国师.”是总制院建立于至元元年(1264).它建立与这样几个因素有关:1、适应对吐蕃地方统治的需要.1239年镇守凉州的蒙古皇子阔端派大将道尔达(rDo-rta,或Dor—tog)进兵乌思藏,沉重打击了各地势力,为乌思藏地方归附蒙古奠定了基础.1244年道尔达再入吐蕃,奉命召请萨斯迦班第达(sa-skya pandita kun-dgah rgyal-mtshan,省称萨班,sa-pan,1182—1215).1247年萨班与阔端议定乌思藏归附蒙古条件,乌思藏正式置于大蒙古国治下.蒙古统治者许吐?  相似文献   

3.
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五月设置泰宁、朵颜、福余三卫于蒙古兀良哈之地,史称朵颜三卫或兀良哈三卫.兀良哈三卫原是明朝加强边地统治,防御蒙古南进的重要措施之一,亦即利用兀良哈三卫所处的重要战略地位,使其“东捍蒙古”,明初三卫的确为有效地扼制北元和鞑靼部的东进南下做出了贡献,但正统以后,三卫便失去了其“屏藩”的作用.当然,不良哈三卫与东西蒙古有着割不断的联系,与明朝的关系始终都不是稳固的.同时,兀良哈三卫与女真关系亦很密切并逐渐发展,这种变化不仅影响到明朝,对东西蒙古势力的消长,三卫本身的发展及女真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4.
“■”字出现在甲骨文和西周初期以前的金文中,可隶定为■,其本义为“视道而直行”,引申为“省察”“巡视”;西周初年随着“天命有德”观念的出现,周人借形赋义,又为“■”赋予了“在大地中央省察天意并有所领会”的含义,等于创造了一个新字,可以隶定为“徝”。省、直古音相近,故可相互通用。上古时期,上天是人间意义的最重要来源,很多核心观念与词汇都与交通天人的“上下通”有关,周人以“根据上天之意行事”为有“德”,而按照上天的意愿做事,怎么做是通过心来把握的,所以在“徝”的基础上增加了“心”符成为“德”字,强调对上天之意的领会。  相似文献   

5.
蒙古民族从中原退居北方以后,十六世纪末至十七世纪初,分裂成为漠南蒙古、漠北蒙古、漠西蒙古三大部分.此时南方强大的明朝正走向衰落,东北女真民族正在迅速崛起,建立了后金政权.漠南蒙古正处于后金、明朝之间.后金和明朝为了在互相对抗之中占居优势,都设法争取漠南蒙古作为自己的同盟者.而对于漠南蒙古本身来说,要想生存下去,也需要联合一个强大的势力.漠南蒙古、明朝、后金这三大政权之间开始了征服与被征服的激烈斗争.较量的结果,“恒不肯服属于人”的漠南蒙古,归附于后金.漠南蒙古最终归附于后金,这是蒙古民族当时的政治、经济等诸多因素以及后金和明朝所采取的措施交相作用的结果.除此之外,文化上的因素在漠南蒙古归附后金的过程中也起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6.
论李璮     
<正> 元世祖中统三年(1262年)三月,蒙古汉军万户、益都行省、江淮大都督李璮举兵反元,不久攻克济南,势力波及大半个山东。为镇压李璮,蒙古汗廷几乎动用了全国的兵力,费时近半年,至七月李璮被杀,叛乱平息。史称“李璮之乱”。在民族矛盾和民族斗争处于主导地位的历史条件下,少数民族中央政权与汉族地方割据势力的矛盾和斗争是一种复杂的历史现象,而“李璮之乱”正是这类现象中的一个典型事例。本文拟将李璮其人及其活动放到上述的历史条件之中作一具体的分析和评价。  相似文献   

7.
中央政府在地方自上而下确立和推行公共行政管理系统的过程 ,实际是中央与地方分割国家权力的过程 ,从“土流并存”到贵州“建省” ,历代中央王朝不断磨合、调适其与地方民族势力的关系。明初奢香事件正是双方互动、较好地调适权力分割关系的一种理性模式。  相似文献   

8.
清朝统治回部初期,在各城回众之中,仍残留着视阿奇木伯克为“主”乃至自守一方的旧有观念,霍集斯拒纳朝廷贡赋及额敏和卓父子、鄂对等军功伯克争夺阿奇木之位即由此产生。以乾隆帝为代表的清廷运用灵活的政治手段,先是将霍集斯等回部望族迁往京城,后又对回部政治传统中阿奇木与属众的“主—仆”名分予以限制,提出“中外一家,惟知共主”,“皇帝之外,再无诺颜”的统治观念,废除伯克世袭,进而根除了地方割据势力,抑制了分离倾向,使中央军政力量得以深入回部各地。  相似文献   

9.
9世纪后,吐蕃(西藏)因王室争位内江,连年混战,出现长达四百余年的分裂局面。随着奴隶制解体,形成数十个新兴教派势力与地方势力集团的封建割据的状态。13世纪初,蒙古进军吐蕃,迫使吐蕃各派势力共同推选萨迦派教首来蒙古谈判归顺事宜。其后萨迦派首领八思巴被忽必烈尊为国师、帝师,他为实现吐蕃社会大统一并纳入中国版图、创制蒙古新字做出了重大的历史贡献。  相似文献   

10.
清末民初,中国动乱,在俄国的支持和煽动下,外蒙古宣布“独立”,中国北疆风雨飘摇。1912年初,受外蒙古“独立”的影响,在俄国支持下,呼伦贝尔的蒙古封建主亦趁机作乱,宣布“独立”。对此,中国政府旗帜鲜明地反对:一方面,对呼伦贝尔封建主势力采取了剿抚并用的策略;另一方面,与俄国严正交涉,并充分利用国际因素,最终于1915年11月6日签署《中俄会订呼伦贝尔条件》,俄国承认中国对呼伦贝尔地区的主权。1917年底,俄国发生十月革命,中国政府抓住时机,于1920年初恢复对呼伦贝尔的行政控制,结束了呼伦贝尔的动乱。  相似文献   

11.
沙俄在尼布楚谈判期间,企图威胁利用哲布尊丹巴胡土克图,以攫取外交上的好处和吞并蒙古的阴谋破产之后,其利用喇嘛教侵华的图谋,并未稍有收敛,在清中央政府平定准噶尔前后,沙俄使出了更为阴险的一手,这就是阴谋策反哲布尊丹巴胡土克图,以图达到吞并我喀尔喀蒙古和我西北广大地区的罪恶目的。 准噶尔是我国厄鲁特蒙古四部之一。康熙年间,噶尔丹以阴谋手段夺取汗位之后,准噶尔势力逐渐强大,凌驾于其他各部之上,并征服了维吾尔族各部,称雄于新疆,与  相似文献   

12.
蒙古的入侵和统治使罗斯的政教关系发生重大变化:蒙古入侵之初,其暴行使得东正教会与封建王公同仇敌忾;蒙古在罗斯确立统治后,加强对教会的利诱,教会转而与蒙古统治者建立联盟,同时教会利用蒙古、封建王公发展自身势力,成为独立的政治力量。  相似文献   

13.
早在唐代,来自西方世界的基督教(时称“景教”),就同我北方少数民族普遍信仰的原始宗教萨满教一起,在突厥属蒙古各部落中同时传播。蒙元时期,由于蒙古统治阶级采取宗教平等的政策,使基督教同萨满教以及后期的喇嘛教等少数有影响的教派,又成为支配蒙古社会的一支重要的宗教势力。然而,这样一个传蒙数百年的西方教派,并未象其它东方教派一样,能够长期植根于蒙古民族之中。元朝灭亡之后,竟出人意料的突然消逝,在蒙古民族史上留下一桩长久未决的历史疑案。基督教在早期蒙古民族中的传播与消失,固然有其  相似文献   

14.
和硕特蒙古统治西藏期间,由于自身实力和格鲁派势力的消长变化以及外部势力的介入,其与格鲁派的关系在不同阶段呈现不同的状态,双方在西藏政局中的主导地位也随之发生变化。从本质上说,和硕特蒙古在西藏的统治过程,就是其与格鲁派上层在西藏最高统治权问题上的较量过程。  相似文献   

15.
封建时代的文人认为匈奴、突厥、蒙古、满洲等等是“外族”,是“异族”,而且曾经“侵略中国”,“侵占中原”.在那种社会、那种历史条件之下,抱有那种大汉族主义,缺乏民族关系史的正确观点,是难以避免的.令人不可理解的是,社会主义新中国成立已经三十年,中央一直强调:国内实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政策:新旧宪法也都明白宣示“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的今天,仍然有一部分作者与编辑依旧认为,历史上的匈奴、突厥、蒙古、满洲等少数民族是“异族”,曾经“侵略中国”.他们的文章,使用着“侵略、侵犯、侵入、侵掠、侵夺、侵占、侵扰、南侵”等等字眼.这种观点,层见迭出;这种例子,俯拾即是!比如:最近中华书局出版的玄常同志的《太原史话》就说:“后晋末年,契丹大举南侵”;北宋时,“契丹南侵”;后来“女真族建立了金朝.金灭辽之后,接着就大举南侵.”又说明太祖“防御蒙古族鞑靼的入侵”,明英宗时“鞑靼分四路南侵”.  相似文献   

16.
姬元贞 《河北学刊》2023,(5):186-193
清代蒙古地区买卖人口的违法犯罪行为较为猖獗,对边疆地区的社会危害尤为重大,不利于边疆人口的管理,也会造成社会动荡,因此打击人口买卖、保护妇女儿童对于当时的人口管理和社会稳定十分重要。从清代归化城土默特档案入手,解剖“蒙人布木伯尔等拐卖人口”这一典型案例,梳理清代土默特有关人口买卖的36份司法档案,可以较为完整地还原清代蒙古地区买卖人口犯罪与刑罚的基本特征。从中央与边疆部族的关系考察,也体现了中央法与地方法、中央与边疆地区的关系,《理藩院则例》中央法与《蒙古律例》地方法的内容互相尊重,体现了清代中央政府与蒙古地区的制衡关系和清政府治理边疆蒙古地区的政策与谋略。清代土默特档案中司法判决的相关内容显示出蒙古地区逐渐认同中央《大清律例》的趋势,也体现出其严惩买卖人口行为的立法态度和相应减轻处罚的司法实践操作。这种法律表达与司法实践的背离现象,充分展示了清代统治者在制定、执行法律时,既能坚守中华法系传统,又能灵活应对社会变迁的务实态度。  相似文献   

17.
本文通过对总理衙门的设立和得以设立的原因、总理衙门名称、管辖范围的界定和反界定、总理衙门的地位与中央各部关系等问题的论述,分析在这一过程中清朝中央权力争斗的实质.认为总理衙门的创设是对清朝定制的突破,标志着西方资本主义对华侵略,在中国封建政治体制的完整性上打开了缺口,摧残了其至上性意识,是一次巨大的变化,不能不引起各派势力的消长和权力的重新分配.文章并对总理衙门设立“顺利”说、“水到渠成”说,提出驳议.  相似文献   

18.
我是一个信贷员,对于“份内”工作和“份外”工作,过去划分得很清楚:认为银行信贷员管资金,商业部门管物资,工、农业部门管生产,都是责无旁贷的“份内”工作。至于商业部门收购计划能不能完成,农  相似文献   

19.
中国藏族佛教格鲁派六大寺院之一的拉卜楞寺,始建于藏历第十二个甲子的已丑年,即公元一七○九年(清康熙四十八年)。当时,清统一了中国,而位于西北的蒙古各部则互争权势,争战频繁。其中信奉佛教格鲁派的厄鲁特蒙古素与西藏有着密切联系。继而厄鲁特四部之一的和硕特部首领固始汗统治了西藏之后,广泛地与周围各个地区,各个民族的统治阶级相结合,扩展其势力。当时,清政府为了稳定广大藏族地区的社会秩序和牵制散居在新疆、青海一带地区的厄鲁特蒙古诸部,积极采取“兴黄教以安蒙古”,“以教固政”的政策,扶植达赖、班禅两大活佛系统,分封了五世达赖和固始  相似文献   

20.
元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元惠宗逃出大都,朱元璋建立明朝。一大批元朝的蒙古贵族、官吏及平民或留在内地,或归附明朝。明朝政府对这一部分臣民究竟采取了哪些政策和措施?其影响如何?本文就这一问题,略陈管见。 一 自十三世纪中叶起,蒙古入主中原,建“元”统治近百年。许多蒙古贵族官吏在内地任职、守戍,元惠宗出逃漠北时,他们仍居内地。对这批蒙古臣民,明朝政府采取禁胡俗、正礼仪的强硬措施,以削弱蒙古势力,加强新生的朱明王朝统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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