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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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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通肇事后逃逸属于刑法中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通过理论上的探讨,要成立刑法上的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行为人客观上要有逃跑行为,主观上要有逃避法律追究和救助义务的目的;在行为人逃逸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场合,行为人对被害人的死亡既可能持有过失,也可能持有故意的心理态度;此外,在交通肇事的场合下,当行为人的逃逸行为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时,就应按照故意杀人罪来对其进行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2.
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案件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交通肇事罪的定罪量刑进行了情节上的细化 ,尤其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的量刑进行明确规定 ,但是 ,刑法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对于如何理解“交通肇事后逃逸”和“因逃逸致人死亡”仍然存在很多分歧。本文从界定“交通肇事后逃逸”和“因逃逸致人死亡”行为出发 ,通过对“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与“不作为犯罪”进行比较、分析 ,提出对“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行为定罪量刑的处理意见。  相似文献   

3.
交通肇事罪在1997年修订的现行刑法中将其纳入"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然而该罪的"逃逸"和"逃逸致人死亡"语义甚为模糊没有具体化,这是一个立法的漏洞,直接导致了司法实践的处理困难和理论的重大争议。通过着重对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进行建构性的分类,并且对其分类行为分别予以定性,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都应当定性为故意,一方面是基于对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考虑,另一方面是基于对社会公平正义理念的追求和更为有利地保护公共安全和被害人的利益。只是在对逃逸行为的具体定性上又区分两种情形,在单纯的逃逸中,应当对行为人定交通肇事罪和间接故意杀人;在移动的逃逸中,应当对行为人定交通肇事罪和直接故意杀人。  相似文献   

4.
交通肇事罪是我国当前社会中常发的且日益严重的一种犯罪现象.无论是在实践中,还是从现行立法的规定来看,逃逸人对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不仅可能持过失,还可能持故意(间接故意)的心理态度.科学的立法不应将故意和过失两种心理态度规定在同一个过失犯罪的条款之中,且适用同一法定刑,因此,立法应加以修改完善.  相似文献   

5.
当前,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而交通肇事逃逸又是交通肇事犯罪中的多发现象,这也一直是刑事司法和刑法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从交通肇事逃逸的表现形式和认定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论述,以期待对于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的解决和刑法理论相关问题的讨论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6.
罪行相适应是刑法立法和刑事司法的基本原则.在交通肇事案件中,肇事人"因逃逸致人死亡"行为的定性问题直接影响到其行为的定罪和量刑.缘于立法条文和司法解释用语的模糊性,如何看待"因逃逸致人死亡"行为的性质,成为长期困扰理论界及司法实务部门的焦点问题之一.结合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相关司法解释的内容,从社会危害性、犯罪构成符合性等层面分析该行为的法律性质.认为,"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情节加重犯,其主观罪过仅为过失.  相似文献   

7.
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实质和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最高法院关于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解释忽略了逃逸的实质,明显不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原理。笔者认为应将其理解为"交通肇事后,行为人明知被害人重伤却未履行救助义务,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情形。"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将行为人逃逸间接故意致人死亡的情形纳为该罪的结果加重犯,在理论和实践上较容易防止不适当的出入人罪,是比较适宜的做法。作为补充,我国应在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道路交通法》之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行为人的民事和行政责任,以维护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相似文献   

8.
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将"交通肇事后逃逸"规定为交通肇事罪的加重处罚情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含义以及相关的认定问题做出了具体的规定。然而由于该解释本身就存在缺陷,学者对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认定也存在着极大的争议,使得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司法处理极不统一。本文结合具体的实际案情,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概念、性质和构成要素作出明确的分析,以明确对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具体认定。  相似文献   

9.
随着现代社会的节奏加快,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出于各种动机,交通肇事后的逃逸现象也屡见不鲜。由于刑法条文对交通肇事罪的规定比较模糊,司法实践上往往难以操作。因此,深刻分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违法性质,严厉惩治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对于司法实践以及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有着重要意义。文章将从对相关法律条文的准确理解入手,对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的定罪量刑问题予以阐述。  相似文献   

10.
刑法应增设交通肇事逃逸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交通肇事逃逸问题一直是我国刑事司法和刑法理论关注的焦点.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对此问题的规定不够明确,学界对此问题的认识也存在分歧,导致司法实践中对这类案件的处理极不统一.为了更好地打击交通肇事逃逸犯罪,消解学界关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定性的纷争及相关司法解释存在的理论问题,统一司法实践,最佳的选择是修改刑法,将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从交通肇事罪中分离出来单独定罪,在刑法中设立交通肇事逃逸罪.  相似文献   

11.
交通肇事罪刑法条文规定与司法解释及刑法理论存在冲突。结合交通肇事罪的定罪与量刑,本文认为交通肇事罪不应存在共同犯罪。在自首的问题上,应适应不同的量刑档次,分别不同情况确定是否适用自首。对交通肇事行为如何定罪,看行为是否危害公共安全。  相似文献   

12.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分担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为违章,撞了白撞"引起广泛关注、争论.文章从理论、立法、社会实践多角度考虑,认为"行人违章,撞了不能白撞",车方仍应合理分担其应负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3.
无人驾驶汽车作为人工智能发展的产物,其广泛使用所带来的法律问题不容忽视。其中,对无人驾驶汽车交通肇事行为的刑法规制是刑法学界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对严重的无人驾驶汽车交通肇事"行为"进行刑法规制,既是无人驾驶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也具有刑罚的正当性。但因无人驾驶汽车这个智能体缺乏刑事责任主体的必备要素且无法考证其主观罪过,故不应成为无人驾驶汽车交通肇事"行为"的刑事责任主体。对此,我们应根据犯罪论的基本原理,结合案件的实际,划定无人驾驶汽车的设计者、制造者、销售者和使用者的刑事责任。为有效规制无人驾驶汽车严重交通肇事"行为",建议刑法增设非法利用人工智能罪、人工智能监督过失罪、无人驾驶汽车交通事故罪等罪名,构建科学的应对无人驾驶汽车等人工智能犯罪的刑法体系。  相似文献   

14.
该文通过眭弘之死引申出了关于经学和纬学的讨论。经学实为刘汉政权寻求政治合法性而产生,而纬学则以历史的遗绪为其补充。经学确立了中国皇权的意识形态系统,其与皇权之间既紧密又疏离,构成了相当复杂的思想面相。  相似文献   

15.
在对刑法第 13 3条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理解上 ,刑法理论及实务界存在着诸多分歧与争议。从主客观相结合的解释论立场出发 ,对该规定可能的语义内涵和罪过形式进行了深入的剖析 ,对司法实践中相关情形的定罪量刑分门别类地予以澄清  相似文献   

16.
论人与自然界之间的适应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切生命有机体在本质上是一个开放系统,一个开放系统也是一个适应系统。对外部自然界的开放性适应是生命有机体的生存方式。自然存在的生命有机体对外部自然界的适应是以自然工艺为基础的自然生物学意义上的适应,而人作为社会存在的生命有机体对外部自然界的适应虽然包括自然适应的层次,但它本质上是一种以人工技艺为基础、通过自由自觉自为的实践活动来实现的具有文化性质的双向适应。这种实践领域的双向适应是人类文化世界的基础,但人的反理性、反"仁道"的行为,对技术发明创造的反理性、反"仁道"的应用,也会破坏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双向适应关系,会产生反文化的效应,造成适应危机。  相似文献   

17.
论批判性思维与创新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批判性思维"和"创新"都是当前非常时髦的术语。论文对批判性思维态度与创新个性、批判性思维与创新思维、批判性思维能力与创新能力这几组概念间的关系进行分析,指出批判性思维与创新之间的密切关系,并指出,加强批判性思维教育对推进创新、培养创新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阐述了高校图书馆文化的内涵及其特征 ,并从高校图书馆文化建设的五个层面 ,论述了高校图书馆文化建设对大学生成才的重要作用 ,提出了加强高校图书馆文化的基本策略。  相似文献   

19.
论双重否定与肯定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然语言中的双重否定,不像数学上负负得正那样互相抵消,可能会出现一种跟逻辑不一致的现象.最突出的是,有些场合,特别是含有能愿动词的句子,双重否定大大改变了原来肯定的意义,双重否定并非永远等于肯定.这种现象可以从认知、语用、心理期待值、标记论、否定与肯定的不对称等方面来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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