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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近年来城市高楼抛掷物致人损害的侵权案件屡见不鲜。对这类侵权事件的处理有必要予以重视。在明确高楼抛掷物致人损害的概念和性质之后,进一步对于高楼抛掷物致人损害的责任进行分析。现行遵循侵权责任法八十七条来解决此类问题存在明显的缺陷,现就此提出完善现行法律救济途径和设立高楼抛掷物侵权救济基金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我国因高楼抛掷物件而引发的人身伤亡和经济纠纷不断发生,而关于责任的认定问题,在理论和实务上一直存在争议.新的<侵权行为法>的颁布,不仅没有平息这种争议,反而更引发了对高空抛掷物责任归责原则的激烈探讨.在这种背景下,对我国建筑物抛掷物责任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从法理的角度出发,通过与相关具体法律规定的对比分析,提出在建筑物抛掷物责任中应以过错推定原则作为归责原则,并通过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来进一步平衡各方利益.  相似文献   

3.
对于加害人不明的建筑物抛掷物责任承担问题各学者是各执一词,在审判实践中,相似的案件不同的判决结果更是让讨论愈演愈烈。在加害人不明的情况下,让可能致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既缺乏充足的法理依据,也会造成实质上的不公,因而是一种不适当的做法。加害人不明的建筑物抛掷物责任,归根结底是一个分散风险与利益平衡的问题,超出了侵权法的调整范畴,对受害人的救济,可通过社会保障和商业保险等立法政策予以调整和实现。  相似文献   

4.
侵害人不明的高楼坠物致人伤害案件,自重庆“烟灰缸案”、济南“菜板案”以来,一直争议不断,《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明确规定定纷止争,使得类似案件有了法律依据。本文对该规定的理论根据进行了探讨,提出高楼抛掷物、坠落物致人损害责任,不能让一个无辜的群体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最后阐述了《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缺憾。  相似文献   

5.
对建筑物抛掷物致害应该采用侵权案例的体系化分析方法。侵权案例的体系化分析方法,是以侵权行为形态的体系化分析和侵权责任形态的体系化分析为基本方法,依据侵权法理论自身的展开路径,分步寻找请求权基础的侵权责任法适用方法。建筑物抛掷物致害是一般侵权行为,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不适用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致害和物件致害法理,也不适用公平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特殊类型的案件没有侵权法救济。从公共政策等多方面考虑,特殊建筑物抛掷物致害可以根据其他侵权法理论建立特殊责任条款。  相似文献   

6.
论连带责任制度从绝对主义向相对主义的转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的连带责任和连带责任制度的涵义、主要内容及其价值目标进行了探讨 ,分析了传统的绝对主义的连带责任制度存在着其自身无法解决的多元价值目标的激烈冲突。由于这种冲突只有在相对主义的连带责任制度中才能够得到解决 ,故我国的连带责任制度的立法模式应该实现从绝对主义向相对主义的转变  相似文献   

7.
在民商法中,连带责任的主要目的是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连带责任是一种非常特殊的民事责任,是对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在具体实践中,要认真分析和研究连带责任的具体情况,充分发挥连带责任的作用,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8.
在数人侵权行为中,不仅共同侵权行为会导致连带责任的产生,分别侵权行为也会产生连带责任;前者是逻辑意义上的连带责任,后者是技术意义上的连带责任。这对新概念的提出将数人侵权中的两种连带责任进行区分,能够实现侵权法价值与逻辑的统一。技术意义上的连带责任在成立上有"门槛",即过错到一定程度和责任份额到一定比例的侵权行为人才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9.
某些情形下的企业偷排致人损害与抛掷物致人损害属于外观迥异但内在结构却完全相同的两类侵权行为。针对该特定情形下的企业偷排致人损害行为,应参照抛掷物致人损害责任制度建立偷排致人损害责任制度,即当企业偷排致他人损害,无法查明具体的偷排者,却可以确定可能的偷排者范围时,由可能的偷排者对受害人承担补偿责任。  相似文献   

10.
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事件时有发生,虽然《侵权责任法》第87条对于高空抛掷行为进行了专门规定,但该条规定无论是在理论层面上,还是在司法实践层面上都存在着一些不足.笔者由该条规定产生了一些思考,并对该条规定的利弊进行了简单的剖析,提出了自己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1.
抵押期间既是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期间,也是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它与抵押权存续期间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法律规定抵押期间的意旨在于平衡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的利益,充分发挥抵押物之经济效用.文章对《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2条12款提出了质疑,并从抵押期间的起算日期、抵押期间的法律性质、抵押期产的具体设计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2.
我国行政公诉不同于西方国家行政公诉的特点,我国行政公诉既是一种公力救济,又具有典型的监督属性,它始终以公权力监督为贯穿主线,体现为对行政权的直接监督、有限监督.从公共利益优先权和公力救济有限性的角度界定行政公诉的范围,将督促行政主体履行职责作为提起行政公诉的前置程序,以节省诉讼成本,提高监督效率.基于检察机关拥有特别的公权力,检察监督具有明显的司法性、专门性、专业性,以及为了防止行政公诉的恣意,诉讼中应当以检察机关负举证责任为原则,行政机关仅对其控制的行政信息情报、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害案件涉及的高度专业性、技术性问题负责举证.  相似文献   

13.
人类认识事物的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由感性的具体上升到理性的抽象,再从理性的抽象到理性的具体的再现,即马克思所说的两条道路。如果认识事物仅仅停留在第一阶段,则会导致对事物认识的不深刻,不能抓住事物的本质,从而也就不能进行创造性的活动,例如中国古代数学的传统尽管表现出鲜明的社会性和实用性,但缺乏对认识事物的进一步抽象,因而不能达到对于认识对象的本质的把握;同样如果仅仅强调第二阶段,而忽略感性的基础,则认识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古希腊的数学传统正印证了这点。近代数学尤其自数学分析的出现以来,之所以枝繁叶茂究其因正是遵循了马克思的认识论,即两条道路的完美结合。从——数学发展的历史进程所印证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是人类正确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  相似文献   

14.
考虑我国建筑供暖能耗的现状,综合供暖系统节能的关键性因素,依据温度与人体舒适度间的关系,设计了一种基于物联网的嵌入式地暖温度节能监控系统装置。同时提出了物联网的控制理念,就系统的硬件部分和软件部分进行了介绍,并对系统的工作流程进行了分析。该系统能有效地降低能耗,达到了节能的目的。  相似文献   

15.
文化是大学承担社会责任不可忽视的因素和动力。大学社会责任的确立与履行,不应疏远文化,反而更应该融入其中。从文化视角来理解中美两国大学在履行社会责任时的差异,并从社会文化、组织文化两个层面和多种维度对中关两国大学的社会责任进行比较研究,可以得出一些有价值的结论。这将有助于我国大学在未来承担社会责任的过程中,重视“文化的力量”,当这种促进大学社会责任的新文化能够真正贯穿于大学的政策、制度、理念乃至组织上下的时候,大学的社会责任才会实现。  相似文献   

16.
被害人的过错行为往往是引发犯罪或造成更严重危害后果的重要原因,准确判断被害人过错的有无、性质及程度,对于公正、科学地裁量刑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现行刑法理论孤立地从犯罪人的角度研究犯罪,片面地以犯罪人的主客观事实为依据,分析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该判处多重的刑罚,常常忽视了被害人过错对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影响。被害人过错情节量刑功能的缺失,导致量刑上的不均衡、不合理,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司法窘境和不公。探讨如何在具体案件中认定被害人过错以及被害人过错在何种程度上影响对犯罪人的刑罚裁量,力求规范和完善被害人过错情节在量刑中的适用,从而避免"同案不同判",确保量刑的均衡与公正。  相似文献   

17.
新闻教育与新闻专业主义理念的建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受文化、社会体制和个人教育等因素的影响,新闻从业者现今并没有形成牢固一致的专业理念,新闻离严格意义上的专业还有较远的距离.和新闻专业主义联系甚密的新闻传媒教育虽然在中国有很大的发展,但还没有从新闻从业人员处获得足够的尊严和较高的评价,目前来看其对新闻专业主义的贡献也是有限的.因此,在加强新闻教育中的基本技能训练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新闻从业者对于新闻专业理念的追求,将是新闻教育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相似文献   

18.
保护历史建筑的目的是真实全面地传递其价值,而不是为保护而保护。青岛常州路监狱保护工程曲折的过程背后也有一条隐含的价值主线。文章从价值评估与干预层级、建筑再生与区域整合、建筑整饬与修复观念三个方面对其进行深入剖析,结合佛罗伦萨Le Murate监狱等再生实例,提出历史建筑的保护与修复应自觉地以价值延续为基础,摒弃狭隘的保护观念,正视历史建筑的再利用问题,从城市和街区复兴的高度出发,实现历史建筑再生过程中“保护”与“发展”的平衡。  相似文献   

19.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高楼大厦拔地而起,这在改善人们居住环境的同时也引发了高空抛物侵权案件的频发。我国学术界一直在探索、研究此类侵权案件,《侵权责任法》的出台,为社会公众在此方面的困惑和争论指明了方向,但我国目前对此问题的立法仍然有一些缺陷与不足。通过系统地研究与分析,提出相应的立法完善建议,希望能为我国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立法及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0.
罗马物权法的发展趋向蕴含了现代产权制度的若干要素。我们认为现代产权可以 定义为以出资者投注给企业的资产为基抽,在企业运行过程中形成的对企业现实拥有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以及源于国家强制 力对企业资产的增值功能的保护而 派生的诸附设权等各种权利 的综合。产权的主体只能是企业法人,产权的客体不仅包括资产,而且包括负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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