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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婚姻.家庭:养生》2019,(5)
正读者来信我跟我老公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当时觉得他是个老实可靠的人就决定在一起了,至今已结婚十几年。但是从结婚以后我们的性生活就一直在减少,五年前开始就基本没有了,他说一是因为工作压力大,另一个原因是他对我前几次流产(我们一直没有孩子)有愧疚。我建议他换个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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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芳 《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2013,(2):30-31
<正>看得见的妻子,看不透的过去。当她那不堪的往事撕咬着他们的婚姻时,他陷入迷局。赛小美是公司出了名的美女,不仅人长得美,工作能力也十分了得,年纪轻轻就开上了宝马车、住上了海景房。更让人羡慕的是,赛小美刚刚新婚的丈夫曹大伟是知名的网球运动员。就是这样一对金童玉女,登记结婚掐着手指头算不到20天的时间,赛小美就哭哭啼啼地出现在赵律师的律师事务所里。她想请赵律师代理他们的离婚官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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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我们所有的隐私都暴露在外,不仅伤害了自己,也伤害了别人!"茭惊异,新婚妻子有泄私癖我第一次见到林丹,是在公司的一次庆功酒会上。在热闹非凡的酒店大厅里,在众多浓妆艳抹的女嘉宾中,我看见一个束着马尾辫、素面朝天的女孩端着酒水轻盈地穿梭在人群中。在她给我端酒的那一刻,我看到了一张美丽而又单纯的笑脸和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我的心不由得怦然一动。事后,我打听到她是来公司实习的大学生林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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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婚姻.家庭:养生》2018,(11)
正△:老师好。我感觉自己的婚姻快要走到尽头了。我陪老公辛苦打拼多年,如今走进婚姻5年,我刚给他生了一个女儿,他怎么能对我说没感情就没感情?:你们的婚姻按说是有感情基础的,又有了爱情结晶,怎么会走到这样的地步呢?△:我和老公感情一直不错,后来因为公婆的介入,我们之间才渐生嫌隙。我们结婚这么多年一直在外地打拼,我跟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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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李苏相识是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十多个人的聚会,除我以外,几乎每个人都认识他。别的人都在房间里打牌聊天,只有他在厨房里帮忙,给大家端茶送水。聚会散了,他又开着面包车代替主人把我们一个个送回去。那天他最后一个送我,到家门口时,他递给我一张名片,说以后有事可以随时找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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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儿 《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2014,(3):24-26
正为了无腿女儿的梦想,一个农妇勇敢地学习跳舞。这对坚强的母女跳的舞蹈,动人心魂,让所有人潸然泪下。2013年12月20日,央视《梦想星搭档》节目里,撒贝宁、李思思、沙宝亮、黄琦珊、齐豫、江映蓉、萨顶顶这些主持人和明星一个个流泪了,他们的眼泪是为了一个女孩而流。她穿着美丽梦幻的白色蓬蓬裙,微笑着叫黄绮珊皇额娘,她伴着《天亮了》的歌声翩翩起舞,她倔强地和沙宝亮叔叔比赛用手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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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心 《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2014,(8)
正一个是上进的好男人,一个是勤劳的好女人。为什么两个好人碰在一起,却没能拥有一段好婚姻?绝望的妻子与疲惫的丈夫如果知道结婚后是这个样子,我还不如单身一辈子!刚坐下,丹妮就说出了这句话,咨询室的气氛一下子凝住了。丈夫文成很不安,紧紧盯着妻子,就怕离婚两个字从她嘴里蹦出来。我知道你一直对婚姻不满,但我真的尽力了。文成看起来疲惫而茫然,我真不知道,你到底想要什么!你要星星,我都能给你摘下来!文成是某国有银行大客户部的经理,平时工作非常忙。丹妮在一家公司做文秘,他们的儿子今年3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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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相信爱情的人很多,但生活在现实社会里,大部分人同时也认为,“爱情是甜蜜的,婚姻是现实的”,要步入婚姻殿堂,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这样的话,或许能代表多数受访者的心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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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揆一 《爱情·婚姻·家庭(生活纪实)》2006,(9):41
对于女性来说,并非每个人婚后都有性高潮出现.科学家凯斯指出:在新婚燕尔的一个月内,由于缺乏性生活经验,51%的新娘无性高潮;经过不断摸索总结和互相协调配合,一年后只剩下25%的妇女无性高潮了;大约有10%的妇女终身无性高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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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编辑部 《恋爱.婚姻.家庭:养生》2019,(5)
正最近,娱乐圈曝出了很多的瓜,其中张丹峰疑似出轨经纪人毕滢的新闻,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深夜同房三小时,引发了网友无数想象。其实,早在去年7月,张丹峰就因为一张照片被指出和经纪人的站姿,过于亲密。接着二人被曝出有同款鞋子、同款手镯、同款帽衫……吃瓜群众义愤填膺,纷纷表示这次一定是实锤。不管实锤与否,不自重、不懂得避嫌,就已经犯了婚姻的大忌。成年人的感情观里,一定要懂得分寸感。什么是分寸感?分寸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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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侣(A版)》2021,(3)
问:我和老李属于再婚家庭,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我们住在老李单位的公房.2012年,老李单位进行房改,我和老李决定共同购买位于市区的一套房改房,并办理了房产证,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老李名下.因为是老李的房改房,所以我和老李书面约定,此房产所有权归老李,但我有永久居住权,任何人不得干预,并在相关机构进行了登记.今年我和老李因感情不和离婚,老李要求我搬出该房.我是否还享有在该房屋居住的权利?答: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你和老李采用书面约定的方式来设立居住权,并作了相关登记,该约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即使离婚后房屋的所有权属于老李,但你依约定对该房屋拥有合法居住权,受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