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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型犯罪资产的追回进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要把《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确立的追回腐败型犯罪资产的途径,运用到我国追缴被转移到其他国家的腐败型犯罪赃款的实践中,就必须按照公约确立的资产追回途径所需要的运行条件,对我国的法律制度进行修正。为此,就必须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建立承认与执行外国刑事裁判效力、由检察机关到其他国家提起民事确权诉讼的制度,并按照公约的要求,对我国惩治腐败型犯罪的立法以及冻结、扣押和没收制度进行相应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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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资产追回机制研究 --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腐败犯罪已成为许多国家共同关注的一种国际公害,伴随腐败犯罪分子的外逃,有大量腐败资产被转移出境,如何追回这些被转移的腐败资产就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热点,也成为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和难点。《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构筑了腐败资产的追回机制,为各国追回腐败资产提供了国际法意义上的依据和法律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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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追回与返还机制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最重要的机制之一.但在我国现行法律下顺利追回外逃腐败资产还存在诸多障碍.在其中引入公益诉讼有着现实性和可行性,但需要完善我国现行法律并建立一系列相应的制度,同时在追回机制中应注意对外逃资产的认定审核,应设立专门的认定机构,并建立独立、统一的境外追赃领导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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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际范围看,腐败犯罪所得跨境追回的效果仍不尽如人意,成功率较低.腐败犯罪所得跨境追回所面临着主要阻碍因素仍集中在法律方面,这不仅体现在公约某些条款存在一定不足,体现在各国证据制度等方面差异较大,还体现在管辖权冲突和权利竞索等方面.提高腐败犯罪所得跨境追回的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协调公约与国内法的关系,持续提供法律技术援助和加强国际法律合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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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红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5(2):9-12
国际犯罪严重威胁着世界各国的安全,在此背景下,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在此方面得以长足发展和进步。在此基于对上合组织成员国在打击国际犯罪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上合组织成员国间的刑事司法协助制度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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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社会形势对国际司法协助提出了新挑战、新要求,但当前对国际引渡中双重犯罪原则的理解和适用面临着概念认知分歧、合作体系缺陷、现有制度障碍等内生性局限,没有统一的理解与适用规范.本文通过国别研究的方法探究了一些国家对双重犯罪原则的理解和适用困境,同时提出了可能解决此困境的做法和机制:根据国际引渡的常见步骤与阶段,分步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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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洪宪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2,(3):77-87+236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腐败犯罪呈现出新动向,赃款流转渐趋通过网络方式实现,虚拟货币也被用于腐败犯罪赃款洗白。传统反腐败追赃国际合作机制面临的障碍,在国际层面表现为网络信息平台尚未构建、洗钱防控机制不够完善以及缺少涉网资产分享规则;国内层面则表现为缺少专门追赃机制、信息管理体系以及专门人才队伍。中国应加强反腐败追赃国际合作,通过打造网络信息平台、推动国际立法出台和协调资产分享,推进国际合作的兼容化;通过建设专门合作机制、信息管理体系和追赃人才队伍,推进国内实践的专门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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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调解公约》确立了关于援用和解协议的权利以及执行和解协议的统一法律框架,为国际商事调解带来确定性和稳定性。《新加坡调解公约》的成功签署进一步推动了全球商事法律争端解决领域的司法合作,标志着国际商事调解迈向制度化发展的道路,调解将成为国际社会管控分歧、解决争议的重要手段,进而实现仲裁、调解与诉讼三驾马车合力驱动的格局。然而,目前我国商事调解处于起步阶段,法律制度尚未成熟,国内商事调解组织也缺乏相应的竞争力,和解协议在我国的执行路径与公约规定之间亦存在差异。为此,我国应以自贸区为试点开放调解市场,进而推动商事调解与国际接轨;同时要加快商事调解的立法进度,适时出台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构建国际与国内商事和解协议司法审查双轨制,进一步完善和解协议的执行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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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是联合国反腐败领域的第一个重要公约,加入和实施该公约对于中国的反腐败斗争必将产生深远影响。该公约的签署揭开了反腐败领域的国际执法合作的新篇章,这为我们的反腐败斗争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新路径,即集世界各国之力共同打击腐败这一人类公敌。适时调整我们的刑事司法制度,适应公约的要求,加大反腐败国际执法合作的力度,让贪官污吏真正无处可逃,是当前一个刻不容缓的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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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发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概念进一步明确,范围进一步扩大。通过国际上通行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相关规定分析,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看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发展趋势,探讨我国如何完善刑事司法体制,把握国际环境,结合我国现有的国内立法环境,充分发挥能动性,加强国与国之间面对面的交流,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通行做法相接轨,更好地推进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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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十七届国际刑法学大会上,讨论并通过了《国际经济交往中的腐败及相关犯罪决议》。决议共分六个部分,分别对腐败及其相关犯罪、多边合作的必要性、预防腐败及相关犯罪的措施、反腐败及相关犯罪的刑事法律、国际合作以及侦查、起诉、审判等内容进行了规定。从解读决议入手,可以看出腐败的本质在于权力背逆,治理腐败的对策存在于对腐败及其相关犯罪的系统分析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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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社会科学》2019,(9)
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是我国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成效显著、成绩突出,国际追逃追赃的基础好、潜力足且拓展空间广阔,面临难得的有利机遇,但也存在成功追逃追赃难度越来越大、追逃防逃监管对象数量大幅增加、相关法律制度实施效果不佳、追逃过度依赖劝返和国际警务合作等方式、国际条约利用率低、国际追逃追赃能力建设不足等问题。在我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的新形势下,要破解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难题,实现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提质增效,应着力从四个方面努力:一是国内协调整合机制完善与国际合作长效机制构建双管齐下;二是理念、制度、能力、队伍建设同时发力;三是追逃、追赃、防逃一体推进;四是个案协调攻坚与长远制度建设统筹兼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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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现有反洗钱刑事司法合作存在一些阻碍因素,不利于中国与东盟国家联合打击跨国洗钱犯罪。中国与东盟应当从国家长远利益考虑,排除政治分歧,减少各种对反洗钱刑事司法合作的阻碍和干扰的因素,共建自由贸易区反洗钱刑事司法合作机制:全面完善刑事司法协助双边条约内容;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有效实施;设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反洗钱机构,制定自由贸易区反洗钱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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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作为第一代和第二代领导核心的毛泽东和邓小平都很重视国际合作。他们都善于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并汲取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坚持平等互利, 重视与发展中国家合作。但由于所处的时代不同,他们的国际合作观呈现出不同的个性和特点。突出表现在国际合作的方式、对象、侧重点等方面有所差异。他们的国际合作理论,无疑是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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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签订后,我国从立法、司法、国际合作等多个层面加强了协调,不但修改、完善了有关腐败的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立法,还专门出台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反贪污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应当在坚持国家主权、平等互利和双重犯罪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引渡、刑事诉讼移管、协助调查取证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执法合作,严厉打击腐败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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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引渡立法的现状与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结合国际引渡制度理论和实践的最新进展,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完善我国引渡立法:一是妥善处理国内引渡法与国际条约的关系,在国内立法中规范政府在缔约谈判中的变通权限和程序,以维护法制统一;二是顺应国际公约精神,修改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确立“一事不再理”原则,避免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的矛盾;三是在《引渡法》中设立简易引渡程序,以提高司法效率和适应数量剧增的国际引渡合作需要;四是细化对“被请求国就准予引渡附加条件”的回应制度,以及时有效地引渡和惩治外逃犯罪嫌疑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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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国际证券监管的国际合作,完善各国经济法律制度,已成为时代的趋势。各国不仅采取签订双边协定的方式进行直接合作,在共同认识较多的基础上还签订了一些多边协定,成立了国际性的监管组织。欧盟证券市场一体化是现今区域合作多边监管的一个较为成功的范例,对其制度和安排的分析有助于在全球范围内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合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