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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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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把视域集中于刑事诉讼构造的侦查阶段,通过对侦查诉讼化的现实基础、概念特征以及价值基础的探讨,以获致对侦查诉讼化的基本认识,进而提出当代中国侦查诉讼化的可能实现方式,从而梳理出达致司法现代化目标的一条可行途径.  相似文献   

2.
侦查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一个独立的、重要的诉讼阶段,是刑事诉讼整修大厦的基石,如果没有科学合理的建构,之后的诉讼程序将很难公正的进行。由于其活动涉及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等最基本的人权,因此使侦查程序纳入司法审查和诉讼的轨道,在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之间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点就显得至关重要。而法国的预审制度则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相似文献   

3.
审查逮捕方式运用目的的侦查化,程序结构的行政化虽然客观上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存在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因不利于预防错案的发生,不利于保护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不利于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应该朝着司法化方向改进。刑事司法规律和逮捕程序的内在属性奠定了审查逮捕方式司法化的理论基础。为此,可以从审查逮捕程序去行政化、提升审查逮捕程序的公开性、完善逮捕程序的审查机制、构建逮捕程序的说理机制几方面完成审查逮捕程序的司法化目标。  相似文献   

4.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将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时间从审判阶段提前到了侦查阶段,这对于更好地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发挥律师的辩护作用、促进我国刑事司法的民主化、科学化,实现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但其对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法律地位、诉讼权利及其保障等方面的规定仍存在诸多缺陷.我国刑诉法应明确赋予律师在侦查阶段以辩护人资格和广泛的诉讼权利并给予充分保障.  相似文献   

5.
会见权既是嫌疑人权利也是辩护律师的权利。它有助于嫌疑人辩护能力的提高和律师辩护活动的展开。在司法实践中,会见权行使走入困境:会见启动难,会见需经批准成为常态,会见的主体、时间和次数受限,会见受监督。2007年修订后的《律师法》对会见制度作出了改革,确立了会见时仅凭“三证”规则,明确了“会见不受监听”规则。但其效果并不佳。而这一切的关键原因在于侦查组织和侦查程序的“诉讼化”的缺失。因此,我国会见制度再改革的重点也就在于,相应的侦查辩护救济体系的建立、看守所的中立化以及侦查阶段司法审查的建立。  相似文献   

6.
论侦查违法行为的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讯逼供和超期羁押,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中的两个难题.由于对侦查行为的定性错误,目前的法律仅仅在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范围内解决刑讯逼供和超期羁押问题.从行政法学的角度来看,侦查是有关当局为提起诉讼而做出的行政行为,只有将刑讯逼供和超期羁押纳入行政诉讼等行政救济范围,才能扫除侦查救济制度中的理论和法律障碍.  相似文献   

7.
侦查机关和侦查人员基于侦查权力有权采取一系列直接涉及公民个人自由、财产乃至生命和健康权的强制措施。鉴于实现现代刑事诉讼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双重目标的需要,在侦查阶段引入司法审查制度是目前各国比较通行的做法。而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赋予法院对侦查阶段进行司法审查的权利。文章从理论和现实两个层面论证在我国建立侦查阶段的司法审查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就如何建立提出了笔者的一些设想。  相似文献   

8.
"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推进庭审实质化,但庭审实质化仅单向强化了错案过滤功能,加之审判者的深层认知心理因素、证据信息在诉讼进程整合中的有罪强化趋势等因素的影响,以及实质化的庭审程序仅能适用于少量案件等,其对实体公正的整体保障作用将是有限的。英美对抗式审判仍产生了大量错案即为明证。解说当前改革的两种代表性意见都高估了庭审实质化的作用,提升实体公正水平应贯彻"侦查重心主义"。此概念与传统的"侦查中心主义"不同,可以融入当前改革,并要求深化改革。贯彻"侦查重心主义"要求对侦查行为进行程序控制;防止以虚假供述为主要目标强化辩护人的监督权;并强化侦查录音录像,为还原侦查过程提供可能。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事侦查模式的缺陷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侦查不应当仅仅是侦查机关针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的单方追诉活动,而应当具有一定的诉讼性质.我国的刑事侦查结构不具备控、辩、裁三方主体参与的诉讼构造,侦查权的运作方式呈现出明显的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的超职权主义特征.应当从侦查手段的保障、侦查行为的严格条件、对侦查权的司法控制、拘捕与羁押的分离、犯罪嫌疑人的防御权及司法救济制度等方面进行重新设计与建构.  相似文献   

10.
作为程序法治的一项国际准则,对刑事侦查程序进行必要的司法审查是各国通行的做法,其目的是规范侦查权在有序的法治轨道上运行,达到制约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价值平衡。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所确立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一定意义上具有对侦查程序的司法审查功能,但仅凭这种结果上的后置制裁性审查难以起到真正意义上的控权作用。在当前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破解问题的出路在于以现有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为切入点进行延展,形成与之相衔接的侦查程序司法审查制度合力。应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权力分工负责的分权制衡理论为指导,从司法审查的对象、司法审查的方式以及司法审查的主体三个方面建构我国刑事侦查程序的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1.
在宪法性权利话语遮蔽下,美国刑事司法对口供仍有较强依赖。米兰达规则的变迁、辩诉交易制度的盛行都是这种依赖的突出表现。口供依赖主要是口供独特的证据价值、侦查技术局限性与诉讼成本等客观因素,以及侦查机关的利益驱动造成的。美国刑事司法通过两个途径基本实现了口供获取手段的正当化。考察美国口供依赖对我国审讯制度改革目标与路径有一定启示。  相似文献   

12.
侦查公正是整个刑事诉讼公正的基础。我国现行侦查模式具有单向性、超强的行政性、任意性等特点。现行侦查模式的设置使犯罪嫌疑人沦为侦查客体的地步,不利于人权保障,有碍刑事诉讼正义。改革现行侦查模式、确保司法公正是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部门的一项普遍关注而又急迫的课题。改革的重心在于强化对侦查的监控,实行法院令状主义,赋予律师在侦查阶段广泛的参与权,强化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权利的保障,实行侦查行为可诉化。  相似文献   

13.
诱惑侦查作为一种特殊的侦查手段在打击犯罪尤其是在打击毒品犯罪等一些组织化和隐蔽性都比较强的犯罪中发挥着重大作用.在我国的毒品犯罪中,诱惑侦查一方面发挥着积极的打击作用,另一方面却因制度缺失、规范失衡等出现了一些公权力滥用、公民基本权利受到侵害的案例.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关于此问题的司法解释因存在基本概念混淆化、具体分类笼统化、犯意诱发合法化、诱惑侦查保密化等问题,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建议借鉴外国法中诱惑侦查适用与监督的成熟做法和思路,结合我国司法运行环境和体制,构建符合我国司法国情的适用与监督体系,以期杜绝因不当适用诱惑侦查所造成的危害,同时充分发挥此种特殊侦查手段在打击毒品犯罪中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4.
进行强制侦查行为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权力,事关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对其有效约束乃法学界较为关注的事情。加快切合中国国情的司法审查机制的构建,对包括强制侦查行为在内的事关公民基本权利的侦查行为进行有效的规范,既是对公民基本权利予以切实保障的必由之路,也是侦查行为法制化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5.
本文通过对强制侦查行为司法审查制度的法理分析和西方国家该制度设计的比较研究,指出我国刑事诉讼中对强制侦查行为控制不够的巨大缺陷,并提出了构建相关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对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保护是完善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笔者针对现行法律在司法实践中就此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以期保障人权、促进法治,使诉讼制度民主化。  相似文献   

17.
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调查取证权应当是辩护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侦查阶段辩护律师是否享有调查取证权对于提高律师的辩护效果、更好地维护被追诉人的权利具有重要的作用.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虽然明确了侦查阶段律师的辩护人地位,扩大了侦查阶段律师的权利,但对于侦查阶段辩护律师是否享有调查取证权,法律规定得比较模糊,2012年底新出台的法律解释对此也未明确规定,由此而带来了诉讼实践问题的产生.因此,立法上应当明确规定侦查阶段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并进一步细化制度设计,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司法保障和救济等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18.
论我国秘密侦查措施立法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秘密侦查措施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尤其是在刑事犯罪活动日趋智能化、复杂化的今天。西方国家刑事立法中均对秘密侦查措施的应用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以确保秘密侦查措施在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之间达到必要的平衡。我国目前的刑事诉讼立法中没有涉及到秘密侦查措施的应用程序问题,这也给秘密侦查措施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带来了混乱。因此,将秘密侦查措施纳入刑事诉讼法的统一调整范畴,明确其运用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发展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9.
宪法司法化是通过司法途径来保障宪法的实施。宪法司法化有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违宪的司法审查 ;二是通过宪法诉讼救济受侵犯的公民基本权利。本文从宪法司法化的两方面内容以及宪法价值实现和宪法权威树立的角度出发论述了宪法司法化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20.
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被界定为均衡的审前羁押价值理念,其有助于剔除审前羁押程序的行政化、诉讼构造的流水线化及羁押功能异化等问题,而选择的路径便是对审前羁押程序进行司法化改造,使审前羁押决定部门处于中立地位裁判侦查机关与嫌疑人的纠纷,重拾该程序应具备的参与性、结果的确定性及可救济性,通过审前羁押程序司法化的改造寄望于还原审前羁押的预防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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