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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民法通则》第30条将个人合伙定义为:“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个人合伙是相当于法人合伙而言的。由于我国《民法通则》对法人之间的合伙未作明确规定,而《合伙企业法》第8条……  相似文献   

2.
《民法通则》名称是由两个关键词“民法”与“通则”构成的。《民法通则》名称的选择与确定,与整个民事立法的过程一样非常曲折,大致经历了从“民法”到“民法总则”,再到《民法通则》三个阶段。《民法通则》名称的确定,除了遵循内容要素化,规范、统一、醒目、精练等命名技术规则外,还有着更深刻、复杂的原因,是诸多因素相互交织、合力作用的结果。在法治中国建设扎实推进的背景下,重新审视《民法通则》规定本身及其名称,可发现它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与不足。为此,我们需要加快民法典编纂工作的步伐,更好地协调民事立法体系的内部关系,充分考虑国际间法学交流的便利,通过立法确认并规范使用“通则”这一法律名称。  相似文献   

3.
按照学界对民法典编纂步骤的设计,首先应当制定《民法总则》。《民法总则》应遵循以下逻辑和路径展开:在理论层面,应彻底否弃民、商立法体例之争,这是制定一部包容民商事关系《民法总则》的前提基础;在内容设计上,《民法总则》应当注重立法的"体系化"和"科学化",藉此以保证立法的质量;在方法选择上,应当以《民法通则》为基础制定《民法总则》,从时间成本及《民法通则》的内容因素考量,可以窥见,以《民法通则》为基础制定《民法总则》是一条较优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是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特别是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我国多年的民事审判经验,在民法草稿的基础上制定的.因此,它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  相似文献   

5.
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形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自《民法通则》实施以来,过去很少诉讼到人民法院的损害名誉权案件日益增多,并有继续上升的趋势。这类案件,尤其是涉及新闻、出版单位的案件,  相似文献   

6.
“相邻权”新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民法通则》仅对相邻作了些粗线条的规定,这与实际生活中相邻表现出的多样性及复杂性很不相称。因此,加强相邻立法及理论研究很有必要。笔者拟从《民法通则》“相邻关系”立法及理论界说、相邻在现实生活中的纷繁性、相邻权之历史渊源、相邻权理论及立法之完善等方面作些探讨。一、《民法通则》“相邻关系”立法及理论界说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的这一规定明确了污染制造者的民事责任,为我国各项环境保护法规的贯彻实施提供了保障,因此在环境保护法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那么违反环境保护法的民事责任是根据什么原则确定的呢?本文试加以探讨。  相似文献   

8.
从《民法通则》第132条到《侵权责任法》第24条,再到《民法典》第1186条,围绕侵权行为公平责任归责原则的争议形成了我国法学界的一段公案。从立法史考察,这一归责原则是《民法通则》立法主导的结果,经过了《侵权责任法》的调整,最终在《民法典》中做出了实质性的变革。公平责任原则不具备归责的正当性基础,缺乏司法适用的标准,侵蚀过错责任原则,《民法典》通过对第1186条进行体系位置上的弱化、适用条件上的限制,并增加自甘风险规则,实现了公平责任归责原则的终结。  相似文献   

9.
海峡两岸城市房地产抵押制度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公布于30年代肇始的台湾物权法,由于制定时大量移植先进国家的法例,虽迄今半个多世纪尚未正式修改,但其中某些法律制度,包括不动产抵押制度,大体尚能适应现时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大陆,1985年方才颁布《借款合同条例》。次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正式将抵押制度规定为债务履行的基本担保方式之一。此后,国家各类银行、一些省、直辖市,在《民法通则》和《借款合同条例》的基础上,制定了适用于各自部门和地区的抵押贷款条例和规章。1995年先后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  相似文献   

10.
一、外贸代理立法现状及缺陷我国规范外贸代理制的法律法规包括:1.《民法通则》第四章第二节对代理问题作了专门规定,其中第63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作为民事...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阶段合伙型私营企业的民事主体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民法通则》将公民个人合伙经营称为个人合伙,法人合伙经营称作联营(合伙型联营)。在《民法通则》这些规定的基础上,《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又规定了私营合伙企业这一组织形式。与个人合伙相比,私营合伙企业稳定性较强、规模较大,成立条件更为严格,须依《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的规定建立相应的组织与机构,拥有一定规模的资产和一数量的从业人员。这些规定使得私营合伙企业成为一种团体性较强的组织,因而其法律地位也应有别于个人合伙。  相似文献   

12.
<正> 1987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首次确立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这是我国民事立法上的一大突破,是法律进步的体现。这一法律制度的确立,对保障宪法原则的实施,切实保护公民、法人的人身权,制裁违法行为具有重大意义。但还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司法实践中也遇到了许多棘手问题,暴露出一些不足,亟待修改和完善。本文对此略作探讨。  相似文献   

13.
本文拟就经济合同法在法律体系中是应该属于经济法,还是应该属于民法的问题,作一些粗浅的探讨。自1981年底《经济合同法》问世以来,法学界对此即有不同看法。1986年4月《民法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公布后,一些学者进一步发表议论,主张以《通则》为  相似文献   

14.
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试行)》第十条规定,  相似文献   

15.
确立我国物权登记机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应协调专家《草案建议稿》、《国家赔偿法》、《民法通则》的关系,并区别强制登记与自愿登记以确定物权登记机关不同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6.
郭栋 《山东社会科学》2012,(8):72-76,89
传统大陆民法在债(务)与责任的关系上坚持权利——义务两位一体的结构,在立法中并未严格区分债(务)与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确立了权利——义务——责任三位一体的结构,使债(务)与责任的关系得以区分。未来我国民法典中应该设立债法总则,在债与侵权责任关系上实现从形式主义到实质主义与形式主义兼顾的转变。  相似文献   

17.
监护是对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权益依法实行的监督和保护。我国《民法通则》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监护人的职责、监护关系的法律后果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宣告作了明确规定,建立了我国民法的监护制度。司法实践证明,监护制度的建立,明确了监护人的职责,有效地保护了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但我国的监护制度还有不完善之处,尚需在以后的立法过程中进一步完善。一、关于监护对象在我国的《民法通则》中,监护对象规定两类:(1)未成…  相似文献   

18.
中国有法典编纂的历史传统。私法的统一,应从法的历史性、私法理性及私权生长规律这三条历史线索中去寻找。承接并改造2002年"民法草案",可通过修复式方法制定适合国情的九编制民法典,即"民法九章",依次为《民法通则》、《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和《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此为目标,采取"四步走"的立法步骤:一是整合《婚姻法》和《收养法》,形成统一的《婚姻家庭法》;二是将《劳动合同法》纳入民法典,并独立成编;三是将《知识产权法》纳入民法典,并独立成编;四是通过修订《民法通则》,统合人格权、财产权总则(债之总则)及商事总则等。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民法典,具有历史性、通融性和时代性,将成为重述中国人民事生活和重塑中国法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9.
随着国家公共服务职能日益扩展,单纯适用《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的建筑物责任条款解决公共设施致害纠纷的弊端日益为学界所诟病。从公私法二元对立并不断走向融合的关系看,未来我国公共设施致害责任的立法取向应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其一,设置和管理公共设施是政府的重要职责,由此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国家有义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二,民事赔偿和国家赔偿之间并非对立冲突、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可以共生共存、优势互补的,应赋予受害人对民事赔偿或国家赔偿的选择权。  相似文献   

20.
陈军 《江西社会科学》2000,(Z1):165-169
我国《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根据有关隐私权类推适用名誉权的司法解释,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隐私侵权救济手段有四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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