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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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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2005年的新公司法,初步确立了我国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为防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利益的不正当侵害,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法律途径。然而,我国新公司法的股东派生诉讼在制度设计中仍然存在诸多缺陷,与国外许多先进的立法例之间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本文着重对股东派生诉讼中的原告资格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改革和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经营管理者》2011,(4):57-59
设立股东派生诉讼相关行为的司法审查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积极维护其他股东和公司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也可有效规避了股东滥诉的不当行为  相似文献   

3.
苏妞 《决策与信息》2010,(10):94-95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公司法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其宗旨是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该制度始于英国,现在各国(地区)公司法中大都确立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但其具体规定各有不同,如持股时间、持股比例等。我国在2005年《公司法》的修订中引入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解决了司法实践中无公司法规范可以引用的难题。可以说是公司法历史发展中的一个里程碑,其将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地完善和丰富,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4.
在现行的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框架内出现了难以合理确定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的困境。而公司是股东代表诉讼中真正的权利人,因此当股东提起代表诉讼后,公司可以申请参加诉讼。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来确立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为辅助人。  相似文献   

5.
当前,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革虽然已深入推进,但是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却非常突出,对于国有股权的保护更是远未到位。在国有企业中,企业亏损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外部第三人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更是屡见不鲜,这不仅直接损害了企业的利益,同时也间接损害了企业的大股东——国家股股东的利益。  相似文献   

6.
呆护中小股东权利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在现代公司体制中,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各主体之间构成了分权并相互制衡的关系,这种关系具有一定的相对稳定性。但任何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可能是均衡的。不同于中小股东,控股股东对公司享有更多的控制权和管理权。大股东的压制和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是公司治理关系中永恒的矛盾。如果控股股东在行使控制权的时候能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兼顾中小股东的利益,则会缓解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但是,控股股东往往为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行使权力,容易发生滥用权力从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使利益个体之间的摩擦时有发生。  相似文献   

7.
《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文就由谁承担、怎么追究其责任、或者当其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时按怎样的方式提起诉讼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8.
以我国〈公司法〉,提起派生诉讼的原因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但是公司又怠于行使诉讼权利的情形.本文对此作一分析  相似文献   

9.
文章从我国股东查阅权的相关规定与美国的比较入手,对我国中小股东利益所受侵害与查阅权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探析,并针对查阅权的实施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0.
罗琦  吴哲栋 《管理科学》2016,29(3):112-122
学者们围绕公司代理问题与现金股利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研究,所得结论不尽相同。结果模型认为代理问题越严重的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越少,而替代模型认为治理质量较差的公司倾向于支付更多的现金股利以保持良好的声誉。在公司股权结构集中的情况下,公司代理问题主要存在于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探讨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如何影响公司股利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同导致公司代理问题的差异,从而对公司股利政策产生影响。以2006年至2013年中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分析样本,采用Tobit模型考察控股股东代理问题与公司股利政策之间的关系,并借鉴Fama and French的价值回归模型测量代理问题严重程度不同的公司发放现金股利的价值效应。 研究结果表明,当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较低时,控股股东对中小股东进行利益侵占的可能性较大,公司发放现金股利可以减少代理成本,股利支付率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成正比。当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上升到一定程度后,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协同效应占据主导地位,公司分配现金股利缓解代理冲突的必要性较小,股利支付率随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增加而减少。同时,与控股股东协同效应较强的公司相比,当控股股东表现为利益侵占时,公司支付现金股利的治理作用较强,现金股利的价值效应较大。 基于股利支付水平和现金股利价值两个维度的研究结果表明,替代模型对于解释中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行为具有适用性,这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控股股东代理问题影响公司现金股利的相关研究成果,同时也对中国监管部门进一步规范公司现金分红具有理论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1.
由于认定股东资格的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在实践往往会呈现分离的状态,从而使隐名股东资格的认定经常出现自相矛盾的结论。鉴于此,如何构建股东资格确认原则,如何建构股东资格认定要件,系属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我国《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做了概括性的规定,这一规定对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股东代表诉讼在具有法定代表权的股东资格问题、公司在诉讼中法律地位问题问题、诉讼费用的缴纳问题问题、法律后果的承担问题没有做出进一步的规定。  相似文献   

13.
公司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公司股东股权的重要内容,我国修订后的《公司法》中明文规定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这对于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正常合理化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但也应清醒认识到,对于确保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更好的是“实践继受”而非“制度抄袭”,仍有待相关制度规定的完善。  相似文献   

14.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1993年我国颁布了公司法。之后的几年内又相继进行了修订,直到2005年新公司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已经形成了相对比较完善的股东利益保护机制,对公司管理实践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2014年3月1日起我国颁布了最新的公司法,但主要内容为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旨在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等,对于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内容相对2005年公司法并未见修改。本文主要谈自2005年起公司法(下称"新公司法")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从实行的措施方面探讨如何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法中的中小股东法律保护作出简单的阐述。  相似文献   

15.
完善股东诉讼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刘志光 《管理科学》2000,13(3):59-62
建立现代划我国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而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将是国企改革所不可逾越的问题,通过股东诉讼制度的一般分析,以及对一些国家股东诉讼制度的对比研究,试对我国完善股东诉讼制度提出一些建议,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国有企业改革。  相似文献   

16.
监督关口前移不仅有助于减少事后"救火"的被动性和消极性,提升监督体系的系统性与科学性,还能增强对一把手监管的针对性与效力性,并提高潜在风险的预测精度与防范效果。这就需要立足管控效用实现监管时点前移,依赖制度规则实现监管手段前移,着眼约束范围实现监督内容前移,明确引导目标实现监督效力前移。具体而言,应创新组织工作,提升监管体系的立体性;创新纪检工作,把握管控内涵、丰富管理手段;创新教育工作,关注干部信仰信念构筑;创新惩戒机制,强化苗头识别与治理。  相似文献   

17.
公司公立,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一个公司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制度,公司分立是公司组织再造的重要手段,具有提高公司经营专业水平、降低内部管理成本等效率价值。面分立的结果会使公司在人格、财产、权利义务等许多方面发生深刻变化,给公司经营与发展造成重大的影响,便作为利害关系人的中小股东、债权人受到较大影响,其利益有被侵害的危险。因此如何对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进行合理保护与救济是公司分立中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8.
取得股东资格,出资人才能够行使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现实中有些股东实际出资而未被公司章程等文件记载,形成了隐名股东。对于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如何认定,不能简单地从股东资格的一般特征中认定其不具备股东资格,应该具体地从不同情况加以分析。  相似文献   

19.
20.
吴志伟  肖韵 《经营管理者》2009,(19):181-182
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问题一直倍受关注,新《公司法》对其的保护提供了一套比较齐全和到位的机制。但是在社会实践中现有的保护机制仍然存在着缺陷,而表决权信托制度作为表决权与控制权之间的纽带,重组分散于中小股东手中的表决权,为解决该问题提供了有效的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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