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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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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陆与香港地区区际司法协助的出现,是中国政府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而造就出的时代产物。我国的区际司法协助具有与其他多法域国家所不同的特点,即大陆与香港地区的区际法协助是在社会经济制度根本不同的法域间和不同的法系的法域间以及各法域均有独立终审权的条件下进行的。研究这些特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两地进行司法协助应遵循的原则,进一步探索两地开展司法协助的模式,不仅有助于两地区际司法的正常顺利开展,同时也可为1999年后大陆与澳门、澳门与香港间的区际司法协助提供先行经验。  相似文献   

2.
<正> 我国政府按照“一国两制”的构思已经圆满地解决丁香港、澳门问题。同时,解决香港问题与澳门问题的实践表明:台湾问题同样可以依照“一国两制”的构思加以解决。因此,随着我国在本世纪末对香港和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以及将来台湾与大陆实现和平统一,我国将进入“一国两制”的时期,这个时期必将在我国的社  相似文献   

3.
中国内地与香港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建立与实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香港回归后,由于实行“一国两制”,内地与香港存在着同一主权国家不同法域的不同刑事法律,在为共同打击跨不同法域的刑事犯罪活动中,必然会产生法律冲突。建立区际刑事司法协助是解决法律冲突,及时有效打击跨法域犯罪的重要途径。本文拟就中国内地与香港建立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必然性、原则、范围、程序及协助的实现提出探讨。  相似文献   

4.
内地与香港区际私法前沿问题研究评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入世”后,内地与香港之间日益频繁的经济、民间交往客观上要求创新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模式,并加强区际司法协助。本文通过比较内地与香港在合同、婚姻、继承方面的法律规定以及对内地与香港在区际司法协助领域存在问题的法律研究,在借鉴区际法律最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在“一国两制”的前提下解决内地与香港区际法律冲突,加强司法协助的理想模式和方法。  相似文献   

5.
随着香港、澳门的回归,大陆与台湾的统一,我国将从单一法域成为多法域国家。由于历史、法制、社会制度的不同,区际法律冲突将不可避免,借鉴国际上各国的经验,结合我国“一国两制”的特点,笔者对区际法律冲突进行了分析,对如何解决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提出建议:即综合运用统一冲突规范和统一实体规范来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相似文献   

6.
长期以来,香港与内地一直保持着良好的相互支持合作关系。随着中国对港恢复行使主权进入倒计时,两地在’97后有关法律问题的协调也受到高度关注。本文作者从切实体现“一国两制”的原则出发,就香港与内地现行法律制度和有关规定的冲突进行了探讨,并对香港法律地位的界定、与内地的司法协助、香港自治权的法律保障及其制约、未来驻军法的衔接、香港对内地金融法制建设的借鉴与合作等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内地与世界各国在国际刑事司法合作上发展迅速,但与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却在区际刑事司法协助问题上长期裹足不前,这既有不同法域传统和理念的问题,也有司法和法律制度差异问题,更重要的是相互之间存在信任与尊重问题。各方面应当在"一国两制"原则的指导下,从有利于国家发展战略和三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出发,加强互信和合作,共同打击犯罪,争取早日在刑事司法协助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相似文献   

8.
“一国两制”下的澳门法域自成一体,并独具特色。澳门法域的基本框架及特色主要有四个方面:政制模式———“行政主导”,与立法协调又制约;立法体制———“高度自治”,中央具有监督权;法律体系———以基本法依据,实现法律本地化;司法制度———保持“司法独立”,推进区际司法协助。澳门法域的日益完善,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稳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在“一国两制”下的多法域格局中,应当加强内地与澳门法域的相互认识和沟通,努力实现法域之间的协调和合作。  相似文献   

9.
区际司法协助,是中国恢复对香港和澳门行使主权后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现今在我国区际司法协助实践中已经出现了“安排模式”,这种模式初步解决了我国的区际司法协助问题,但还不能说是我国开展区际司法协助的唯一模式。而海峡两岸区际冲突法的独特性和复杂性,使示范立法模式有其运用的空间。  相似文献   

10.
区际冲突法作为解决一个主权国家内部具有独特法律制度的不同地区之间的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法律适用法,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用来解决其国内区际法律冲突的重要途径之一。在我国,加快制定解决大陆与台湾、香港、澳门的区际法律冲突的区际冲突法十分必要。为了推动我国开展区际冲突法立法,笔者在广泛参考和比较中国现行国际私法及其司法解释、外国国际私法和区际私法或区际冲突法、关于国际私法的国际公约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现行国际私法或区际冲突法则草案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于1991年草拟了《大陆地区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民事法律适用示范条例》。该示范条例发表后,在大陆、台湾、香港和澳门受到同行重视。本文从草拟经过、主要内容和特点以及在大陆、台湾、香港和澳门的影响等方面介绍了该示范条例。  相似文献   

11.
区际冲突法作为解决一个主权国家内部具有独特法律制度的不同地区之间的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法律适用法,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用来解决其国内区际法律冲突的重要途径之一。在我国,加快制定解决大陆与台湾、香港、澳门的区际法律冲突的区际冲突法十分必要。为了推动我国开展区际冲突法立法,笔者在广泛参考和比较中国现行国际私法及其司法解释、外国国际私法和区际私法或区际冲突法、关于国际私法的国际公约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现行国际私法或区际冲突法则草案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于1991年草拟了《大陆地区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民事法律适用示范条例》。该示范条例发表后,在大陆、台湾、香港和澳门受到同行重视。本文从草拟经过、主要内容和特点以及在大陆、台湾、香港和澳门的影响等方面介绍了该示范条例。  相似文献   

12.
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后,区际司法协助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本文在分析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司法协助的法律依据的基础上,确定坚持“一国两制”,促进和维护国家统一原则及各法域地位平等,互惠务实原则作为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基本原则。并且,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根据香港基本法第95条之规定,提出内地与香港间司法协助采取协商的模式,即内地与香港两个法域之间签订区际司法协助协议  相似文献   

13.
涉港民商事案件的司法协助是根据一国两制产生的,是单一制国家内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法系的司法合作,其性质属于国际司法协助。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协助应坚持维护国家统一、平等互助和协商的原则。司法协助的范围包括诉讼文书的送达、询问证人、搜集证据、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司法协助事项的进行,要按照内地各高级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或高等法院签定的司法协助协议规定办理  相似文献   

14.
区际司法协助,是中国恢复对香港和澳门行使主权后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现今在我国区际司法协助实践中已经出现了"安排模式",这种模式初步解决了我国的区际司法协助问题,但还不能说是我国开展区际司法协助的唯一模式。而海峡两岸区际冲突法的独特性和复杂性,使示范立法模式有其运用的空间。  相似文献   

15.
本文着重论述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内地与香港、澳门、台湾省的贸易和人员交往日益频繁,民事、商事纠纷随之增多。但由于香港、澳门的主权需到本世纪末才能收回,我国目前尚未参加有关司法文书送达和调查取证的国际公约,以致内地与港、澳的司法协助难于进行,使许多民、商案件不能及时解决,影响到贸易和交往的进一步发展。本文针对这些情况和我国的国情,提出了开展内地与港、澳司法协助的各种途径。  相似文献   

16.
台湾问题夹杂着复杂的国际、国内因素。为使“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在台湾早日实现,既要借鉴香港、澳门回归的经验,又要充分考虑到台湾问题的特殊性,创造出一个适合台湾特点的“一国两制”新模式。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造成的遗留问题,完全属于中国的内政。台湾问题必须在没有外来势力干涉条件下独立自主解决。“一个中国”的原则是“一国两制”台湾模式的核心与基石。台湾问题是中国内部问题,在解决台湾问题上,大陆要有比对香港、澳门更灵活、宽松的条件,实行更加高度自治政策  相似文献   

17.
由复旦大学法律系、上海市法学会、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和澳门基金会共同举办的“迎澳门回归法律论坛”,1999年11月22日至23日在上海举行。来自上海、北京、澳门的五十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与会者就“一国两制”与澳门基本法、澳门基本法与香港基本法的比较、澳门回归后的立法和司法、澳门法律与澳门法律本地化等专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复旦大学法律系胡鸿高教授认为,在“一国两制”的前提下,随着澳门的回归,我国将形成一个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种制度(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三种法系(社会主义法系、大陆法系、英美…  相似文献   

18.
我国在香港和澳门回归后出现的多元法制现象,标志着我国已从一个单一法制国家发展成为一个多元法制国家。该文认为多元法制局面的出现会对我国整体法制结构产生深远的影响,并带来一系列区际法律问题,比如区际法律关系、区际法律冲突、区际司法协助以及区际法律的协商、协调与合作等;该文还倡导重视对区际法律问题或法律事务的研究和处理,建立全国法律协商和协调机制。  相似文献   

19.
〕香港、澳门的回归表明“一国两制”正成为中国的政治现实,中国的法律制度因此出现新的变化。中国社会主义宪法的根本地位进一步稳固。祖国大陆作为中国的主体仍旧实行社会主义性质的法律制度,港、澳、台将作为特别行政区继续保持资本主义的法律制度基本不变,我国的法律将形成“一国”、“两制”、“三法”的新格局,并出现趋同性和独特性并行发展的新特点。不同的法律体系在一国之内并存,相互协调,相互吸收,必将促使中国的法律制度得到新的发展  相似文献   

20.
进入21世纪,香港、澳门已回归祖国。大陆将形成更加完善的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在香港,原有的普通法律体系基本不变;在澳门,原有的欧洲大陆法体系基本不变。当代世界的几种主要法律存在于一体之中,而又各得其所,互相协调、吸收与促进。这种中国人创立的、历史上没有过先例的、以大陆法律体系为主体的多种法律形式,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促进多种经济的发展,它产生的积极作用和影响无疑是对法律文化的重要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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