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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谢佛荣 《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10(1):23-27
本文选取戴维森与达米特的意义理论,从可行性的角度分析了怎么样的意义理论才能成为探究我们世界的一个正确的理论。戴维森的意义理论可行性主要集中于他利用了塔尔斯基的真理理论,用“真”概念取代“意义’概念作为意义理论的初始概念,通过语句的真值条件来给出语句的意义,即通过真和真值条件这一外延手段来阐释语言的意义这一内涵的思想。达米特的意义理论主要在于提出构造一个可行的、合适的意义理论就必须与人的认识状态和认识能力联系起来。一个语句是真的就在于我们能够找到一种能行的方法来断定该语句。戴维森的意义理论缺陷主要在于用真概念为核心概念所构造出来的意义理论并不能对说话者关于语句的意义的知识体现在什么地方正确地显示出来及它并不能对人们的语言实践做一个合理的说明和解释。 相似文献
2.
张存建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1)
为了应对解释循环问题,描述论者不得不接受“笛卡尔假定”,认为个体使用名称的能力与其关于名称意义的知识相当。历史因果论者对此提出质疑,但也没有在其理论建构中尽然摆脱“笛卡尔假定”问题。实际上,个体一般拥有关于名称意义的多个有待于确定为真的信念———知道信念,只有在交流的语境下,个体才有可能和必要通过语言诠释确证其某个知道信念为真,从而获得关于该名称的知识。为此,存在一种通过解释个体如何确证其知道信念来为描述论“笛卡尔假定”辩护的可能。根据关于名称意义的形而上学研究,通过对个体如何确证其知道信念的三种相互关联的解释,可以构造一个关于知道信念确证的解释链条,寻求为描述论“笛卡尔假定”辩护的空间。同时,结合名称的指称和解释功能之分和克里普克式直觉的认识作用,有可能以意义契合解释个体对语言诠释兼容性的把握,为进一步消解对“笛卡尔假定”的担忧创造条件。 相似文献
3.
邢锟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2):39-47
盖梯尔对知识的传统定义——得到辩护的真信念——提出了深刻的质疑。为了解决盖梯尔问题,哲学家提出了多种新的知识定义,但迄今为止未能达成共识:这些定义或者无法阻止新的盖梯尔问题产生,或者极大地缩小了知识的范围,从而导致怀疑论。语境主义知识论放弃了知识为真的要求,因此可以很好地避免怀疑论。不过,其中最具影响的刘易斯等人的理论仍存在不少问题。基于辩护强度的语境主义知识论可以克服这些问题。该理论认为不同的语境要求不同的辩护强度,而不同的辩护强度要求则产生了不同类型的知识,造成了“知道”或“知识”的不同含义。因此,只有确定了“知道”或“知识”在某个语境下的具体含义,即所要求的辩护强度,才能准确判断该语境下某个命题是不是某个主体的知识。这一理论更符合常识对知识的理解,在避免怀疑论的同时也能解决盖梯尔问题,而且还能解决知识论的另一个问题——抽彩悖论。 相似文献
4.
邹成效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1)
18世纪,休漠提出了著名的归纳合理性月题,即由若干个别、特殊的经验材料得出一普遍命题的归纳推理能否得到逻辑上合理的证明以及如何证明的问题。这个问题也称为“归纳问题”。二百多年来,许多哲学家、逻辑学家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大量的解决方案。这些方案大体上可划分为三种类型:(1)为归纳合理性作肯定性辩护,认为归纳推理具有必然性的强辩护类型方案;(2)为归纳合理性作肯定辩护,但认为归纳推理只具有或然性的弱辩护类型方案;(3)否定归纳推理,反对为归纳合理性辩护的反辩护类型方案。本文试图对这三种类型的… 相似文献
5.
程序性辩护之初步考察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陈瑞华 《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6(1):12-21
按照有无裁判者的参与可以将刑事辩护分为“自然意义上的辩护”和“法律意义上的辩护”;根据辩护理由的不同,可以将辩护分为“实体性辩护”和“程序性辩护”。程序性辩护首先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辩护”,是一种旨在寻求对官方侵权行为实施程序性制裁的辩护形态,属于带有进攻性的“攻击性辩护”。作为诉权表达方式的程序性辩护,有利于减少刑事诉讼中的程序性违法行为,促使纠正程序性违法行为与当事人对诉权的行使发生越来越密切的联系,促进宪法司法化和宪法性权利的可诉化。 相似文献
6.
赵贤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4):43-47
模态命题作为相信的对象构成模态信念。模态信念在什么意义上是合理的?这是模态信念的辩护问题。若可能性模态命题作为信念对象能够得到辩护,那么,其他模态命题因能够通过可能性命题得到定义也能够得到辩护。但以往诉诸可设想性的策略难以成为模态信念辩护的可行策略。对可能性命题辩护的一个恰当策略应当是:构造一个可能世界,在这个可能世界中有一个因果链,待辩护的命题对应的事件作为因果链的结果,而它的发生是由于因果链上的原因端的某个或某些可能事件。一个成功的辩护便是对这个因果链的辩护以及对因果链上的原因端的辩护。 相似文献
7.
近代哲学对科学知识确定性的辩护及其后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荣江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1):5-12
近代哲学是在接受科学知识具有确定性这一前提下寻求为科学知识确定性辩护的。经验论以感觉经验为原则并坚决地贯彻这一原则 ,不但没有达到辩护的目的 ,反而导致休谟的怀疑主义和不可知论 ;唯理论从理性的“自明”性和推理即理性自身寻求为科学知识确定性辩护 ,也遇到无法克服的困境 ;二者的发展 ,越到后来越对科学知识的确定性持更多的怀疑 ,更多地接受经验知识的偶然性。康德哲学的主题也是为科学知识的确实可靠性辩护 ,但他的辩护是牵强的并导致“物自体”的不可知和“二律背反”。黑格尔在批判经验论和先验论的基础上 ,第一次明确阐述了认识是主客体的双向互动的观点 ,为后来知识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视角。 相似文献
8.
武晓艺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26(3):111-121
我国死刑复核程序中法律援助缺位、辩护权行使难度大、辩护意见不受重视、法律规定粗疏且操作性差等,亟待加以完善。以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为契机完善死刑复核程序,主要路径在于建构我国死刑复核程序强制辩护制度,加快强制辩护的法律修订,以明确违反程序的法律后果、裁判文书说理的要求、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异议权利的行使等事项,并提供相关可操作性诉讼规则指引。 相似文献
9.
成安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2):89-94
[摘要]通过实证分析可以发现,如果站在客观而非意识形态的立场评估的话,低无罪辩护率首先是一种客观现象,它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高认罪率决定的,控方质量的日益提高进一步巩固并降低了无罪辩护率。在这个意义上,没必要也不应该赋予无罪辩护率太多的价值期待。当然,在另一方面,低无罪辩护率还是能够反映出刑事辩护存在的问题,即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刑事辩护制度资源不充分问题,而且对律师从事刑事辩护业务及辩护策略带来了负面影响。而律师基于“自我利益最大化”而非“被追诉人利益最大化”的目标考量进一步夸大了这种影响。 相似文献
10.
方兴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8,61(1):45-50
戴维森认为,一个意义理论的证据就在于说话者持语句为真的条件,而一个说话者持一个语句为真结果证明是他用该语句表达的意义和他的信念的函数。为了解决信念与意义的相互依赖性这个问题,戴维森引入了“宽容原则”。他通常在以下三种意义上使用这种原则:(1)假定说话者与解释者对于他们共同环境的本质具有相同的认识;(2)假定说话者(在大多数情况下)具有真信念;(3)假定说话者是理性的。宽容原则是彻底的解释获得成功的一个前提条件。由于戴维森并没有论证全能的解释者关于其环境的认识的确是真的,并且对引起信念的对象的本质没有给予保证,因此仅仅依靠宽容原则,尚不可能确保得到一个关于客观世界的客观真理。 相似文献
11.
当代分配正义理论有两种辩护路径。第一种是从基础性的特定价值观念推导出具体的分配理论;第二种是从契约与程序引出分配原则,力图尽可能排除特定宗教、形而上学、道德价值观念对正义理论辩护的作用。通过对罗尔斯契约论的解析发现,第二种路径最终可以还原到第一种路径,这意味着契约程序路径的辩护效力被削弱了。本文试图论证,在正义理论的辩护上,诉诸程序的论证在道义上并不太可取,最终的辩护离不开特定价值观念。因而,对正义的辩护仍然依赖第一种路径。在理论上,该论证有助于局部理清当代分配正义及其牵涉的诸多纷争;在中国实践上,这有助于为中国当下分配制度的构建提供理论和方法上的选择与启示,提示我们应当营造更深厚的社会正义的土壤和共识,以化解收入分配改革的巨大阻力。为此,应当推动中国传统文化和哲学中的诸多伦理、形而上学概念进行创造性的转换,构建出支撑当代中国社会分配理论的理论素材和公共文化。 相似文献
12.
李高新 《淮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4):97-99
戴维森在塔斯基语言真理论框架下提出针对自然语言意义的理论,主张意义和真值条件紧密相关,意义组合性为真值条件组合性。这一理论体现了塔斯基理论应用到意义的价值,展现了真值条件如何衍生于句子结构、清晰表达出意义理论应实现的条件;此外,对经验真理论的分析和阐释表明人类自身的语义能力可使我们判断语义理论是否具有给定语句的真值条件。尽管戴维森语义理论具有上述优点,对自然语言语义理解起到巨大贡献,但是其理论在真值条件充要性、所依据的理论基础存在缺陷、词语语义属性解释和对语句逻辑形式和个体词的明确区分等四个方面存在进一步改善的空间。 相似文献
13.
14.
谢佛荣黄秋生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7,(4):93-98
达米特的“意义使用”论主要是对后期维特根斯坦“意义即使用”论的一种辩护和发展。为了回答 “意义使用是否包含了话语所表达的内容”这个一问题,达米特试图把“使用”与隐含知识相关联,通过语言使用者实际使用语言意义的能力来把握和理解语言使用者关于语言意义的隐含知识,使语言意义的使用与语言意义的隐含知识相统一。他的“意义使用”论表明了其认识论立场,但要使其“意义使用”论通过语言使用者实际使用语言意义的能力达到理解语言意义的目的,必须具有形而上学假定,否则,其“意义使用”论易于使其“意义使用”论走入相对主义漩涡及无法回答“意义是什么”这一元意义理论问题的困境。 相似文献
15.
数学证明的整体系统构造中隐含着诠释学,数学证明本质上是一个解释性的论证过程与理解性的验证过程相统一的动态整体系统。解释与理解数学命题的普遍媒介是具有“思辨结构”的数学语言,数学命题借助于数学语言实现了其“存在”与“表现”的思辨统一性。数学命题的证明过程是一种在“我—你”关系的对话中实现语言一致性的论证与验证过程,数学证明的目的是走向数学真理。数学真理是在数学命题的解释与理解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效果历史”作用下的开放式对话、视域融合与时间距离保证了数学真理的更新与发展,这种更新与发展体现了数学真理的动态性与可谬性特征。 相似文献
16.
杜俊豪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7(4):127-130
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程序性辩护都比较发达。近年来,在我国刑事诉讼领域,程序性辩护作为一种新型、“进攻性”辩护形态,从诉讼规律上看,程序性辩护的发展相对滞后,既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刑事诉讼对程序正义的要求,也无法与国际上的一些通行原则接轨。文章对程序性辩护发展滞后的原因进行剖析,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17.
郭立东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3):58-63
[摘要]R·M·黑尔的普遍规定主义道德论证理论需要可准许性判断的可普遍化检验程序。这又要求一种具有完全性的普遍规定主义理论,它主张应当判断是普遍规定而可准许性判断是普遍许可。但Gensler和Torrance都想证明两个主张不可能同时成立。笔者试图表明他们的证明都不成功,因为他们的证明都依赖一个成问题的前提,即应当判断与可准许性判断之间具有模态关系。这个前提不正确是因为非道德主义是可能的。然而,同样的理由也表明普遍规定主义道德论证理论不可能是充分的。 相似文献
18.
“公益辩护活动”与律师业务行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彭勃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37(5):99-105
早期美国“公益辩护活动”有两种活动模式:谋示组织化改革的模式与以日常业务为基盘开展的公益辩护的模式。在保护“公益”这个新兴利益时,作为巨大的法律机器与一般普通市民的具体问题间的媒介律师发挥了巨大作用。对比研究美国律师“公益辩护活动模式”与我国公益辩护活动,对于正确评价我国司法体制是否真正具有维护“公益”能力机制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19.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1)
无限主义是当代解决阿格里帕三难问题的一种进路,但学界的一种批评意见认为无限主义无法解释认知辩护的来源问题。面对这一批评,无限主义者主张推论活动本身也具有创造辩护的功能。坚持推论创造主义使得我们可以更准确地理解推论工具主义的内涵,但强推论创造主义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即以涂厉(John Turri)为代表的无限主义者或者无法说明为什么信念辩护可以从无到有,或者无法让强推论创造主义与无限主义相容。排除了强推论创造主义,弱推论创造主义或许是无限主义的一个有希望的理论资源。 相似文献
20.
陈肖生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2015,52(3)
罗尔斯与哈贝马斯都深受康德的实践理性观念影响,试图通过契约程序或理想商谈情境去阐发被康德认为是体现了实践理性本身要求的绝对命令程序,来为理性的公共运用确立一个规范框架.他们在关于正义观念的辩护问题上的著名论争,实质是对于何种程序设置才能合理地反映一种不偏不倚的道德观点的分歧.哈贝马斯认为必须在理想商谈条件下经由公民平等讨论后在相同的公共理由之上形成的共识,才具有道德规范性;罗尔斯认为,在其对正义观念的辩护中,原初代表的“独白式”慎思并不必然会阻碍对不偏不倚道德观点的体现;并且公民基于各自的理由在正义观念上达成重叠共识,是合理多元条件下面向公民的完整统一的实践理性为正义观念作辩护的要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