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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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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程序性违法行为之证明责任分配机制是刑事程序性制裁理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制度设计方面,应包括技术性程序违法行为的证明责任分配,以及侵权性程序违法行为的证明责任分配。对于技术性程序违法行为的证明责任分配而言,任何当事人均不承担证明责任,只需补救即可。补救方式除了现行法律所规定的补正、解释之外,还应包括重做。对于侵权性程序违法行为的证明责任分配,被告人需要承担提供证据责任,被指控实施程序性违法行为的控诉机关需要承担证明责任。通过考察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中检察机关承担证明责任的具体表现,可见检察机关承担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明责任具有坚实的立法和实践基础。  相似文献   

2.
徐志杰 《理论界》2003,(5):76-77
一、非法证据的含义及范围所谓非法证据,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警察、检察官和法官违反国家宪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关于采集证据应当遵守的原则和程序规定所收集的证据材料。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非法证据主要表现为以下四种:1、收集主体不合法的证据材料。我国有权收集刑事证据的机关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对特定案件有权收集证据,律师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收集刑事证据。除上述机关和个人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所收集的证据均归属于非法证据。2、不符合法定证据形式的证据材料。我国《刑事诉…  相似文献   

3.
监察体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并行不悖,共同确保实现法治和反腐的最终目标。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应贯彻审判中心原则、证据裁判原则、配合制约原则;树立监察调查服务于法庭审判、监察证据接受诉审机关审查、监察和司法配合与制约并重的理念。在程序衔接方面,应当强化“监诉协作”,使公诉部门“提前介入”监察调查制度化;监察案件原则上应直接适用逮捕措施,也可以适用取保候审措施;退回补充调查是原则,自行补充侦查是例外;在调查、起诉、审判不同阶段认罪认罚的从宽处罚幅度应当不同。在证据衔接方面,刑诉法应规定监察证据可以直接使用;监察案件受《监察法》和《刑事诉讼法》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双重约束”;监察调查的同步录音录像具有证据能力,诉审机关有权调取。在诉权保障方面,应当充分保障辩方现有权利,时机成熟时应通过修法允许辩护律师介入监察调查;健全缺席审判中的强制辩护制度以充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正确界定被告人的重新审理申请权。  相似文献   

4.
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优先权是指基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特殊地位,而赋予其在职务犯罪以及其他相关犯罪的侦查中优先于其他机关的权力。现代社会中职务犯罪的高发态势及其复杂性、牵连性等特点决定了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优先权的重要价值。确立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优先权要处理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行为与纪检部门办案之间的权限划分问题、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之间的牵连管辖问题以及检察机关的机动侦查权等问题。作为法定的职务犯罪侦查机关,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直接采取强制措施,既适应了反腐败斗争的实际需要,又能促进法制化与民主化进程。对于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牵连管辖案件,应明确以检察机关管辖为主,公安机关予以配合。同时,为强化宪法赋予的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机关地位,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应赋予检察机关更全面的机动侦查权,即检察机关对自侦案件范围以外的刑事案件有决定自行立案侦查的权力。上述改革既保持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立法接轨,又符合国际公约所规定的内容,同时,也能与国际司法改革发展趋势相一致。  相似文献   

5.
韦振团 《学术论坛》2001,(3):129-132
在刑事诉讼中,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但对非法取得的实物证据应有若干例外.对非法取得实物证据的排除例外,必须依法严格设定其适用范围,其条件应限定为"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利益的重大案件"和"程序没有严重违法."  相似文献   

6.
建立检察引导侦查取证机制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文艳 《学术论坛》2007,30(12):76-79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针对实践当中存在的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的法律监督缺失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建立检察引导侦查取证体制,引导侦查机关全面准确收集、固定和完善证据,确定正确的侦查方向,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改善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之间的配合和制约,从根本上保证案件的侦查质量和诉讼质量.  相似文献   

7.
任艳君 《理论界》2002,(6):67-68
证据作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材料,对民事诉讼的重要性是毋庸质疑的。但如何使这些客观材料进入诉讼程序,进而据以判明是非曲直是一个程序制度上的问题。对此,我国在规定举证责任的普遍原则的同时,设立了诉讼证据保全制度以及法院依职权收集诉讼证据制度,但在此之上却没有再对当事人收集证据的方法手段加以明确规定,这不能不说是一大缺陷。本文试通过对民事诉讼证据开示制度的分析,借以对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提供一些建议,期望有助于我国现行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改进和完善。 一、证据开示制度的含义及目的 证据开示制度,简单地说,就是各方当事人在审理之前从对方当事人那里获得证言、文件及其他证据的权利和方法。  相似文献   

8.
证据新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蕴含了证据信息的物质载体是证据 ,这种载体有两类 ,即自然人或者物 ,通称人证、物证。人证是自己以言词方式表达证据信息的证据 ;物证是经由法定主体依法收集、固定、保全、检验、阐释而形成证据信息的证据。证据信息经法庭审查判明其与待证的案件事实相关联并有证明意义的部分即“案件信息” ,这是法官采信并据以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官采信的“案件信息”即证据事实 ,从形式上看即所谓“法律真实” ,从内容上看则是“实体真实” ,实际上它是法律真实与实体真实的和谐统一。  相似文献   

9.
我国检察机关具有权能多元化和刑事诉讼全程参与的独特属性,检察机关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具体适用过程中应该而且也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对检察机关在审前阶段排除非法证据的探讨,应关注的主要问题包括:审前阶段排除非法证据的重点环节、排除非法证据的启动与证明和排除非法证据的范围。  相似文献   

10.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但在互联网金融时代,金融犯罪已呈现出新样态,检察机关也应直面挑战,展现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智慧和能力,坚持金融检察改革创新,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流程机制”。其中包括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的金融活动数据共享交换和集中分析研判机制;建立以间接证据、电子数据为重点的证据审查机制;建立以合规不起诉为方向的金融检察试点,在“合规检察建议+相对不起诉”模式的基础上探索“附条件不起诉模式”;建立以多方协作为基础的追赃挽损机制,形成多方协作、程序激励和智能辅助相结合的局面。  相似文献   

11.
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可先行作出行政处罚,并不违反"一事不二罚"、"刑事优先"原则;行政证据同样具有刑事诉讼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基本属性,经公安机关调取后,应当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在现行的立法框架下,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实行检察监督,缺乏明确的宪法和法律依据,应该修改<检察院组织法>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2.
杨曙光 《江淮论坛》2012,(2):139-143
非法证据是指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取得的证据材料,对非法取得的证据原则上应予排除,但可保留一定的例外情形。对"毒树之果"和以秘密手段获取证据不应一概加以否定,而应具体分析与区别。另外,违反程序的证据、超期限举证的证据和域外证据等其他不具备合法性的证据也应加以排除而不予采信。  相似文献   

13.
2012年的《刑事诉讼法》于52条第2款首次明确规定了行政证据可以适用于刑事诉讼程序,但该条规定本身过于原则,实践中的应用还需进一步分解与细化。首先要对行政证据概念加以界分。其次应明晰与严格限制证据收集主体的"行政机关",除实物证据进入刑事诉讼之外,还应有条件的允许言词证据的使用。最后在刑事诉讼中采纳行政证据,并非在最终判决中采信,行政证据要严格遵循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做好瑕疵证据的解释与补正。  相似文献   

14.
所谓证据自由,指在刑事诉讼中,法律及判例原则上不对证据形式作特别要求,犯罪事实可通过各种形式的证据予以证明.证据自由是各国刑事诉讼对证据资格的普遍设定,是现代刑事证据制度体系下刑事程序特质、刑罚效率追求及揭示案件真相的必然要求.但证据自由亦应遵守"权利保护"及"司法尊严"的正当性要求.我国刑事诉讼采用可采证据枚举模式,与刑事证据自由原则构成尖锐的矛盾,不符合现代证据制度的要求,理应作出修改,确立证据自由原则及其相应的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15.
王彬 《中州学刊》2003,(6):184-186
本文通过对非法言词证据概念的阐述 ,分析和探讨了刑讯逼供获得的口供等 ,并指出对刑讯逼供所获得的口供应一律排除 ,对其他非法言词证据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16.
电子证据收集的基本方法:法律层面和技术层面的分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电子证据收集的基本方法包括法律层面和技术层面的方法。电子证据收集应当特别注意对隐私权的保护。我国应当赋予检察机关采用技术侦查方法收集电子证据的权力,扩充网络警察队伍,建立网络警察培训机制,推动电子证据收集工作的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17.
我国理论界对行政证据证明责任的研究尚处于萌芽状态,但行政证据证明责任对行政程序本身以及行政诉讼中确定责任分担的重要性,使得必须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对其予以重视。行政法的特点决定了不同主体在不同的行政法律关系中所承担的证明责任各不相同,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应当对自己作出的行政行为承担证明责任,但行政相对人在某些行政法律关系中也应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8.
樊永岗 《理论界》2011,(2):98-10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于2010年6月30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为存在程序瑕疵的取证行为设置了大量的证据补正或合理解释条款。对少数个案而言,这些规定或许有助于实体正义的实现,但从全局和长远来看,却存在不利于从战略上增强民警的程序意识,不利于从根本上纠正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念,不利于提升侦查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不利于培养人们对法律的尊崇和信仰等诸多弊端。  相似文献   

19.
杨鈜云  邱爱民 《学术论坛》2012,35(12):187-192
科学证据是指存在于法律事务过程中的、具有科学技术含量、能够证明案件事实或者证据性事实的各种证据。在各类诉讼中必然有科学证据的运用。美国对科学证据的可采性判断标准经历了弗赖伊规则、《联邦证据规则》、多伯特三部曲等演变。在中国的各类诉讼过程中,审查判断科学证据需要解决三个问题:审核判断的标准;审核判断的程序;审核判断的立场。  相似文献   

20.
在国际民事诉讼中,由于各国法律规定不同,可能导致某一证据材料在一国诉讼程序中被采纳,而在他国被排除使用。证据能力冲突的法律适用将影响案件公正处理,晚近国际私法立法体现出对证据能力冲突适用法院地法传统的突破。在确定证据能力冲突的法律适用时,除了考虑证据能力的属性之外,还应当充分考虑案件实体审理的公正和便利,应当针对不同的证据能力规则,确定应适用的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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