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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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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于“先知先觉”的英雄史观的思维模式,孟子简单地把“义”和“利”对立起来,在义利关系问题上使用双重标准,要求统治者“先义后利”而民众“先利后义”,将动机和效果割裂开来,无视义寓于利﹑利寓于义的道理。孔孟仁政的实质是人治,其理论出发点是抽象人性论(“性善论”),在政治实践上必然导致专制主义。人治的出路在于法治。只有在当今依法治国的社会环境下,才有可能展现孟子义利观的本真内涵。  相似文献   

2.
陈宪猷 《船山学刊》1996,(2):91-100
“义”与“利”是孟子思想体系中一对重要的命题,它不但包含着传统儒家对“理”与“欲”关系的认识,即对道德的追求及对名、物态度的基本观点;同时,亦是传统儒家探求人的本质属性必然要回答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王书华 《河北学刊》2001,21(2):10-14
荆公新学与二程洛学在经学领域里的对立与分歧主要表现在:(1)王安石为了推行新政,以《周礼》为理论依据,撰《周礼义》阐发其改革主张;二程及其后学反对新政,否定《周礼义》,甚呈否定《周礼》。(2)王安石与二程都重视《孟子》,但王安石认为孟子并不全盘否定利,对于“民之所利”是不反对的;二程则认为孟子反对任何利,主张要义不要利。  相似文献   

4.
孟子通过对人性善、性命关系理论的系统发挥 ,将作为孔子思想核心的“仁”创造性地引入人性 ,并确立了“性”、“命”合一的原则 ,从而为《中庸》以高度概括的方式阐释儒家人生哲学的理论逻辑奠定了基础。此为孟子对儒家人生哲学理论建构的独特贡献 ,也是我们理解所谓“孔孟之道”中“孟”的意义的基本依据  相似文献   

5.
李腾 《北方论丛》2016,(1):103-107
孟子云“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其中包含着“夭寿(生死)与命之间的关系”以及“修身立命”这两方面的问题。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在时间的视域下,将此在解读为“向死而在”,与言说“生生之大德”的儒者形成一种互补关系。命定的偶然性(个体的人必然有具体的实质限定)、必死性(有限个体必有其死)和使命义(人禀受善性而有道德使命)这三者构成了《孟子》中的“命”义。孟子反求诸己,追求人的本然善性和生之尊严;海德格尔则认为面对死亡的决断,是个体成为本真存在的关键,而儒者的生活方式可视作本真存在的一种可能性。  相似文献   

6.
胡忠雄 《中州学刊》2003,(2):139-142
墨子赋予了“利”以“天下之利”和“自我之利”两种维度 ,然后从互利原则出发论述了“自我之利”实现的道德合理性及可能性 ,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义 ,利也”的命题  相似文献   

7.
“义”是中国儒学一个极其重要的范畴。同孔子相比,孟子对于“义”的讨论则要更多一些,更细致一些,因而也就在一些方面有所创见和新意。一孟子把“义”提到了一个突出的高度,在许多情况下,“义”与“道”平列无别,几为一物。这与孔子仅仅突出地讲“仁”和“礼”形成明显的差别。孟子说:“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唯义所在。”(《孟子·离娄下》)作为一个有德行的人,说话不一定句句守信,行为不一定必要结果,只要与义同在,依义而行就行了。义是人们行为的最后准则。不仅如此,在他的许多论述中,义与道的含义相近,地位相当。他说,养洗然之气要“配义与道”(《孟子·公  相似文献   

8.
邵喆静 《兰州学刊》2010,(Z1):31-34
"义以生利"思想是古人留下的宝贵思想,属于"义利现"经济思想中的一部分,它萌芽于孔子之前。目前国内学者对"义"与"利"的研究大多都是关于谁轻谁重的问题,而笔者则重点是研究"义"与"利"的相关性问题。并且笔者通过建立数学模型来完成"义"与"利"的相关性分析。此外文章根据"义"与"利"正相关的结论分析了"义以生利"思想对现代市场经济企业诚信建设的一些启示。  相似文献   

9.
王船山的义利观即对“利”在心理与行为上应持的处置态度,有先利后义、先义后利、义利和合三个基本层次。边沁认为判断行为“义”与不“义”的标准是“利”与不“利”;王船山坚持“善”是人性之独的儒家传统,反对唯利是图。边沁认为人的本性就是趋乐避苦,其功利主义容易走向泛道德工具主义;船山认为正确处理公利、私利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公利”大于“私利”。边沁的功利原则并不能指导人们正确处理公利与私利的关系。  相似文献   

10.
义利之辩发端于孔子。孟子发展了孔子的义利观,重义反利,比孔子更甚。他认为“上下交征利”是天下混乱的原因。孟子的义利观是重“仁义”而轻利,要求人们的一切行为都要遵守仁义的道德规范。孟子的义利之辩,直接影响到了他的德育思想。一、以仁义之端为首的性善论,是...  相似文献   

11.
<正> 义利之辨,是中国伦理思想史上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对于先秦儒家的重义轻利,史学界几乎普遍地认为是一种否定功利、扼杀人性、鼓吹禁欲的说教。我以为事实并非如此。孔子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和孟子的“何必言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是他们对义利关系的最典型阴确的说法。据此,是否就可以断定他们根本不言利呢?不可。因为上述说法实际上并没有存义灭利的意思,而只不过是主张要以义统利,把义放在首要的地位,反对“后义而先利”而已。所以,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里仁》),只要能正确处理义利关系,即“见利思  相似文献   

12.
王磊 《齐鲁学刊》2005,(5):13-15
孟子的义利思想不能简单概括为重义轻利。它至少包含先利后义、以利说义、先义后利三个层面。孟子的相关话语都有特定的语境,在阐释时必须进行语境还原。抽离语境而把论题普适化、绝对化,就会导致误读。  相似文献   

13.
陈鹤玲 《中州学刊》2002,(6):147-150
孔、孟、荀三者都是儒家的代表人物 ,他们的义利观总的倾向大体相同 ,但在承接发展中也有变化 ,特别是对“义”的阐发上 ,三者间有明显的区别 ,孔子强调的是“仁礼而义” ,孟子提倡发挥“善端之义” ,荀子则要求人们“隆礼贵义”。本文即从“义”入手 ,剖析孔、孟、荀三者义利观的发展变化。  相似文献   

14.
魏顺光 《江淮论坛》2010,(1):101-106
中国古代是否存在民法思想一直是一个争议的话题。探究先秦儒家经典文献发现,先秦儒家思想中已经开始重视个体的权利观。中国古代的“人”、“己”观念在很早就已形成,“人”、“己”观念的出现推动了个体观的形成,正因为有了个体观念,在民事法律活动中,就逐渐形成了独立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意识。先秦时期“人”、“己”关系较为和谐的统一于儒家的金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之中。儒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伦理规则体现了对人的尊严、平等、自由等人格利益的尊重,而这些思想原则蕴育了中国古代民事权利的基本元素。同时,儒家思想中的“仁”和“义、利”思想也是先秦时期民事法律关系实践的基本准则。  相似文献   

15.
贺汉魂 《船山学刊》2001,(2):22-24,120
幸福是绝大多数人们的人生追求,然而不同的人们对幸福的追求及其看法并不相同,伦理史上关于幸福的争辩更是错综复杂。在我国伦理史人们关于幸福的聚讼纷纭主要是围绕其构成要素,即“义”与“利”的关系展开的。其中王船山的义利均衡的幸福观可谓是独具特色,揭示其内涵对我们评析传统幸福观以及为现实中人们的幸福之求树立理性的价值导向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6.
在诠释者们认定马克思是新的思想“开启者”时,总是夸大其对于西方思想传统的“断裂”,此种学术路径以马克思来审视其“前史”与“后史”,这就成为传统马克思主义的“格义”方案。S.H.里格比以“反向格义”的方案,将马克思哲学研究植入人们并不熟悉的“芬格兰思想”中,通过“四个阶段理论”与对历史主体“人的能动性”、“历史进步观”解释马克思思想中的“生产力决定论”并非独创,并展示马克思理论创造有着深厚的“思想史背景”,从而使我们摆脱“唯生产力论”的机械理解,更好地把握历史辩证法的“主客体向度”。作为“反向格义”的思想史研究路径,急切地需要突破“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这将有助于我们把握马克思的思想主旨和扩展其研究路径以及在规避“学术限度”中提升“实践智慧”。  相似文献   

17.
程颐解《孟子》“王何必曰利”,与他解《孟子》“故者,以利为本”从利害关系的层面讲“君子未尝不欲利”结合起来,又从义利关系的层面讲“只以利为心则有害”,并讲“仁义未尝不利”。朱熹不满于程颐对“故者,以利为本”的解读,但继承程颐解“王何必曰利”,并予以发挥和完善,既包含了对于利的较多肯定,又把“以利为心”看作人欲之私,还对孟子“言仁义而不言利”做了解释。程朱对“王何必曰利”的解读及其义利观,不仅是中国古代《孟子》诠释史上的重要创见,而且是对孔子讲“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义利观的重要发展。后世对于程朱义利观,较为重视其对于利的谨慎,而忽略了他们从利害关系的层面讲“君子未尝不欲利”所包含的对于利的肯定,以至于这一创见被逐渐淡忘。  相似文献   

18.
在中国传统价值观的发展过程中,“义”“利”之辨是一条主线,不论是人性天理,还是道德学问,都始终紧紧围绕着“义”与“利”这两个问题来展开。中国传统价值观中的所谓“义”,是指道义,即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伦理道德规范,如仁、礼、智、信、孝、梯、忠、恕,等等;中国传统价值观中的所谓“利”,是指人们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功利。中国传统价值观主要是受儒家文化影响而形成的。由儒家文化的结构和特点而决定的中国传统价值观是一种道德型的价值观,其核。动内容是“仁”和“义”两个字。中国传统价值观的主导方面,是贵“义”轻“利”…  相似文献   

19.
“不务张其义”、“唯利之求”,否则,就会因利益纠纷“上下交相诈”,“国不免危削”o。对个人修身而言,“以义制事,则知所利”0,“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保利弃义,谓之至贼””。他强调“义”对于人是须臾不可离之物。人与禽兽之别就在于“义”字,并明确提出君子应当“以公义胜私欲”、“志忍私、而后能公”四这说明道德修养中的义与利比较是要经过思想意识内部的斗争来完成的。儒家中的先秦诸子,对义与利的阐释,都是倡导以“义”为第一,“利”要服从“义”的要求这一观点。但是,他们的“贵义贱利”思想从来就…  相似文献   

20.
刘伟 《山东社会科学》2022,(12):102-109
“六艺统摄《论语》”是马一浮《论语》诠释的鲜明特色,在主旨、结构和义理等层面做到了有机融合,并明确指出“六艺”是“总义”,《论语》是“别义”,前者统领后者,两者互参,方能悟到儒家真意。同时,该理论注重儒释会通,以佛学解《论语》,运用“四悉檀”比附诠释“仁”“孝”“为政”,比以儒解儒更具有哲理韵味和理论色彩。无论是“六艺”与《论语》互参,还是援佛入儒,其理论基础都是以“性德”为核心建构起来的、本体与工夫同一的心性论,其根源是孟子的性善论,依然遵循了“尽心—知性—知天”的逻辑理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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