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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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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宪法法部门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认为目前我国法学界把宪法视为部门法的认识有许多弊端 ,主张将宪法仅定位于根本法 ,不再视为部门法 ;取消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宪法部门 ,重新划分一个新的独立的法律部门———“宪法法部门” ,以规范宪法学的概念 ,理顺宪法与部门法的关系 ,更好地实施宪法 ,实现宪政  相似文献   

2.
熊浩 《学术探索》2006,(3):72-76
本文从法理学角度入手,分析阐释了关涉法律原则问题的基本概念源流,从法律原则的功能价值切入,从宪法原则与部门法原则的区割展开,界定了部门法基本原则得以确立的基本要求,并以此为依据,在又讨论"刑法基本原则是一功能与价值体序"是一命题的同时,置疑和拷问了作为刑法法定基本原则之一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3.
宪法责任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法责任是法律责任的一种形式,分析宪法责任应从分析法律责任入手;宪法关系主体与违宪主体具有同一性,即凡是宪法关系主体都有可能违宪;但违宪主体并非都要承担宪法责任,即违宪主体和宪法责任主体不具有同一性,这是分析宪法责任的关键。宪法责任应该是主体在宪法关系(宪法法律关系)中,没有履行义务或不当履行义务而引起的,宪法义务是主体承担宪法责任的前提;宪法与其它部门法相比具有明显的政治性,宪法的的两重性决定了宪法责任的两重性,宪法责任是法律责任,但宪法责任具有鲜明的政治性。  相似文献   

4.
德国法律的宪法化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在德国,吕特案以来,德国宪法学界通说认为基本权利构成了客观价值秩序,其效力及于民法、刑法和行政法等所有部门法领域.根据这一理论,法律的解释必须符合宪法,通过这一路径,德国的法律已经完成了全面的宪法化.在我国,对合宪解释的讨论方兴未艾,理论上,与德国情况一样,法律的合宪解释在理论上是成立的,但是,中国目前不存在保障法律解释合宪的机构;此外,合宪性解释,意味着对法官法律解释权限的限制,也是对部门法学者所作学理解释的约束,因此不会为部门法法官以及学者所支持.因此,在理论上能够自洽的合宪解释,在中国当下尚无法践行.  相似文献   

5.
论宪法和民法的关系——以宪法特质的三重性为视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就宪法和民法的关系问题,目前学界虽有多次讨论,但仍欠成熟。不光理论上仍未能全面澄清这一关系,并且还进而导致对相关法律实践的误导。因此,继续讨论这一问题仍具有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意义。在本文中,笔者基于对宪法特质三重性:基础规范、授权性规范和限制性规范的阐明,从而推论出宪法在法律体系的构成中具有多重身份:作为母法的宪法、作为公法的宪法、作为社会法—私法的宪法以及作为元部门法的宪法。并借此原理揭示了宪法和民法之间层次丰富的复杂关系。  相似文献   

6.
宪法是什么?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从国家与国家根本法的伴随关系到根本法与一般法律的母法子法关系 ,从宪法的起源论及宪法观念的形成与发展 ,从宪法的词语意义阐释宪法古今意义的连续性等角度 ,运用历史分析、语义分析、逻辑分析、实证分析等方法 ,揭示了当前宪法概念的根本缺陷 ,进而提出宪法概念需要重新界定。文中将宪法概念表述为 :宪法是调整法权关系 ,规范国家权力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方式的根本法。通常规定国家体制、政权组织 ,以及国家与国民之间的基本权利义务关系等基本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  相似文献   

7.
法律信仰曾经引起了我国法学界的热烈讨论,但是这个概念一经提出.就面临着自身难以解决的逻辑难题,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没有弄清楚法律信仰的对象究竟是什么.法律信仰的对象只能是自然法,而不能是实证法,从这个意义上讲,使用.法信仰"的概念比使用法律信仰更加准确.而作为法信仰的现实归依,宪法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被信仰的品质,因此,树立对宪法的信仰,是我国当代法信仰的核心和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8.
"基本义务"与"基本权利"属于不同层次的概念,相对于后者,宪法上的"义务"及其理论尚处在"不成熟状态"。宪法学的难题在于如何在基本权利体系中确立基本义务的位置,并探寻二者之间的关系。基本义务的规范内容及其效力需要立法进一步具体化,"宪法义务"和"法律义务"的二元区分强调对于法律课以公民义务之合宪性控制。正确的立场是把基本义务与整体宪法秩序相联系,考察国家权力、公民基本权利以及基本义务之间的关系,即刷新宪法权利和义务理论。  相似文献   

9.
宪法和法律在根本属性上的区别决定了在宪法学研究中不能简单地复制部门法研究中的实证分析方法。尤其是早期现代的背景下,宪法学研究必然不能只把目光盯在实定的宪法条文上。以学科的“科学性”相标榜,进而把宪法学研究限定为一种解释学或教义学,乃是缺乏勇气的表现。现代国家首先是一种民治政体,现代宪法首先是人民的宪法,而不是专家的宪法。近年来国内围绕宪法学研究的争议,本质上是由于对“何谓宪法”这一基本问题的分歧所致。在广义的宪法概念看来,宪法实际上是一种结构性力量,远远超出规范分析意义上狭义的宪法法。在现代共和国家,人民借助宪法同时实现控权和赋权,建立宪制。  相似文献   

10.
张龑 《晋阳学刊》2021,(1):102-114
国家统一是宪法和法律上的义务,它的法理基础是连属关系。事物的整体性不在于要素本身,而在于诸要素之间的连属关系。近代中国完成了主权国家建构,主权国家是主权意志与祖国这一历史存在的连属化,国家统一正是基于这一连属关系而生成的历史使命和法定职责。从思想史上观察,连属关系是同交易关系和交往关系并列的一种类型,也可称之为"一家亲"关系。实现两岸统一的重点在于维护和促进两岸之间的连属关系,对于否定和破坏连属关系的行为则加以法律制裁。因此,连属关系是国家统一义务的法理基础,也是司法实践中认定隐性台独行为的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11.
宪法宣誓制度的“实”与“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法宣誓制度之"实"在于"宪法",是宪法实施的一种重要方式;宪法宣誓制度之"名"在于"仪式",是认真对待宪法的一种公开表达。中国宪法宣誓制度有着充分的宪法依据,域外宪法宣誓制度与已有的地方宣誓实践为中国宪法宣誓制度的规范构建提供了充足的智识资源。  相似文献   

12.
宪法价值是近年来我国宪法学界关注较多的一个重要的宪法学概念,作为一种价值现象,其功能存在特定的价值适用区间,这种价值适用区间决定了宪法价值发挥自身作用和影响的范围。只有从分析宪法价值的功能区间入手,才能为宪法实施提供一套较为科学和有效的评价方法,宪法实施既有宪法实践方面的"事实客观性",同时又有宪法价值方面的"价值主观性",只有在理论上将宪法价值与宪法实施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正确地认识和看待我国现行宪法30年来实施的真实状况,也才能更好地认识宪法作为根本法在调整人们行为中的法律规范作用。  相似文献   

13.
在我国,依法治国或法治的要义,在于党领导人民依照法律规定治理和管好国家事务.由于宪法是一国法律中最高的法律,违宪的法律无效;所以,依法治国必须以这些法律本身的合宪性为前提条件,亦即首先必须依宪治国.现行宪法总体上看是好宪法,但也存在一些缺陷,需从多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4.
林金贵 《理论界》2006,1(10):33-34
行政法作为与宪法关系最为紧密的一个部门法,行政机关的依法执政能力直接决定着宪法精神的贯彻落实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本文从探讨当今中国宪法精神入手,阐述了提高执政能力建设与贯彻宪法精神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进而指出了“以人为本”、“人权至上”是当代宪法和依法行政的最高原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宪法应当体现反特权的人权化精神。  相似文献   

15.
在社会转型时期,宪法与社会变迁之间经常会产生冲突,使得一些改革措施面临违宪性争议。宪法与社会变迁之间产生冲突的原因主要有:宪法的滞后性与社会的发展性之间的矛盾;宪法至上理念与宪法工具主义思维之间的背离;宪法形式上的至上性与实质上的非至上性之间的割裂。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宪法与社会变迁之间的冲突,需要将当前宪法由"总章程"式的宪法模式转变为原则性的宪法模式。  相似文献   

16.
秦强 《兰州学刊》2007,(4):89-92,138
从本质上讲,宪法体现的是一种控制权力的理念,但控制权力并不是宪法的根本目的,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公民权利.宪法规范必须以控制权力和保障权利为宗旨,合理安排好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公民权利与公民义务和国家权力与国家权力之间的价值关系,最终通过对宪法规范的价值定位,来实现我国宪法的价值转变.  相似文献   

17.
殷啸虎 《社会科学》2012,(12):92-100
宪法援引过程中的宪法解读,是一个经常性的、同时又常常被忽略的问题。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要得到正确有效的贯彻实施,首先就有一个对宪法进行援引和解读的问题。宪法解读与宪法解释的性质和作用不同的。人们对黑龙江规定风能属国有涉嫌"违宪"的质疑,在很大程度上是混淆了宪法解释与宪法解读的结果。同样,人们对于人民法院在司法裁判中对宪法文本援引问题的争议,其原因也是混淆了宪法援引与宪法适用的区别。宪法有效的贯彻实施离不开对宪法的援引和解读。宪法援引过程中的宪法解读是一个严肃的法律行为,要澄清理论上与法律上的某些误区,在宪法援引过程中的宪法解读问题上,应当合理、规范地运用。  相似文献   

18.
宪法司法化的悖论——兼论法学家在推动宪政中的困境   总被引:27,自引:0,他引:27  
本文对围绕齐玉苓案形成的宪法司法化讨论进行分析 ,展现了法律人就“宪法司法化”问题所形成的两个话语悖论 :其一 ,宪法司法化究竟是将宪法作为法律渊源的司法判断过程 ,还是对成文法进行违宪审查的过程 ;其二 ,“认真对待宪法”究竟是对待抽象的宪法理念还是具体的宪法文本。由于多数论者采用了法律政策学的话语策略 ,宪法司法化的讨论中真正的宪法缺场了。这些悖论暴露出法学家在推进宪政时所面临的困境 :一方面 ,变法心态和文人政治与宪政本身要求的宪政神圣权威之间存在着冲突 ,另一方面 ,宪法的司法化与宪法的政治化存在着紧张。为了克服上述悖论与困境 ,应采用法律解释学的方法来取代法律政策学的方法。因为法律解释学不仅展现了法律的智慧 ,而且由于它坚持遵从权威、审慎节制而成为宪政改革应当遵循的政治美德。  相似文献   

19.
"8.13批复"①所引发的关于"宪法司法化"的讨论已成为宪法学者甚至整个法学界的一个热门话题,而最高人民法院是否有权解释宪法无疑是争议的焦点所在.从我国宪法解释的现状看,最高人民法院在适用宪法和法律过程中对宪法进行个案和附带性质的解释已是一个客观现象,所以,真正有意义的问题不是宪法需不需要、应不应该司法解释,而是如何立足于当下国情规范进行.只有将其存在的合理性上升为合法性(合宪性),才能充分实现其应有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并且,就其价值取向而言,宪法司法解释无疑真正符合宪政的逻辑进路从范例到惯例的过程.  相似文献   

20.
司法解释扩权背后的概念偷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宪法解释权以及统一法律解释权处于一种权力真空状态,于是人们希望最高人民法院能填补这一权力空白.然而根据我国宪法所规范的国家权力结构,最高人民法院是无力承担起这一重任的.最高人民法院只能统一各级法院的审判解释.司法解释扩权论将两个概念予以了偷换:一是将"统一司法解释"偷换成了"统一法律解释";二是将"最高人民法院是统一司法解释主体"偷换成了"最高人民法院是统一法律解释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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