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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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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事判决的既判力问题,不仅涉及判决自身的生效强度与范围,而且关系到法律的威严、审判机关的地位、统治阶级对诉讼的重视程度等方方面面。因此,剖析既判力的本质,确定其效力范围,对于丰富我国民事诉论法学研究、完善民事诉讼立法、指导民事诉讼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民事生效判决是基于国家司法权威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非经特别程序,不得任意撤销或变更。由于我国法律规定存在缺漏,且理论研究较为薄弱,实践中,各法院对生效判决既判力问题理解认识不一,做法各异。因此,加强对民事生效判决既判力问题研究,对司法公正、执法统一以及法律权威的树立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3.
既判力是大陆法系各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理论,与诸多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问题相关。从既判力与其他民事诉讼理论的关系来看,在大陆法系民事诉讼理论中,诉权、诉讼标的、起诉、一事不再理原则、辩论主义、处分权主义、上诉等都与既判力相联系。我国生效判决的既判力在区级司法协助中受到很大质疑,既判力具有维护法的安定性的功能,应该通过再审制度的完善建立我国生效裁判的既判力制度,包括辩论主义的确立、处分原则的强化、再审制度的改进及其与审判制度的协调。  相似文献   

4.
大陆法系关于民事扩张既判力客观范围的理论主要有五种:一是赋予审判理由以既判力。这种理论直接扩张了既判力的客观范围,但混淆了判决主文和审判理由之间的基本区别,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二是赋予审判理由以争点效。这种理论不能有效防止当事人重复诉讼,且会增加当事人诉累,违背辩论主义的基本精神。三是依据诚信原则赋予审判理由以拘束力。这种理论的不足之处类似于争点效理论,另外还面临适用条件不明确的问题。四是通过扩张请求权来扩张既判力的客观范围。此种理论从动态的视角来看待请求,很难与传统的既判力客观范围理论兼容。五是通过引入默示的中间确认之诉来扩张既判力的客观范围。这种理论存在着产生前后矛盾判决的极大风险。比较分析上述五种理论,我国可以通过扩张判决主文内容、将与判决结论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事实纳入判决主文的方式来解决民事既判力客观范围扩张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从民事诉讼效率的角度考虑,既判力的确立有其积极的作用,而我国现行民事再审制度的适用导致既判力效力的不确定性。研究二者的关系,对我国的民事再审制度加以改造,对推进我国民事诉讼程序制度的完善,维护司法公正有着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既判力与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民事诉讼效率的角度考虑,既判力的确立有其积极的作用,而我国现行民事再审制度的适用导致既判力效力的不确定性。研究二者的关系,对我国的民事再审制度加以改造,对推进我国民事诉讼程序制度的完善,维护司法公正有着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论行政诉讼判决的既判力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要从根本上解决法院的判决、裁定反反复复,一个案件多个判决、裁定的状况,就行政诉讼而言,必须真正确立行政诉讼判决的既判力,树立法院的权威。从比较法的视角看,确立行政诉讼判决的既判力,有必要解决以下问题:行政诉讼判决的类型和效力;行政诉讼判决既判力的效力范围、制度根据以及与其他相关原理的关系;行政诉讼判决的既判力的标准时间;行政诉讼判决的既判力与判决的不当取得之间的矛盾。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与通行的诉讼理论和迄今为止的审判实践均未完全构建起既判力理论体系,使既判力理论在我国面临诸多困境,我国的再审制度与之冲突更为明显。既判力理论作为诉讼终结点的理论,对于如何认识既判力以及缓和或解决该理论与民事诉讼相关问题的矛盾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从民事诉讼效率的角度考虑,既判力确实有其积极作用;从民事诉讼公正的角度考虑,再审制度也确实有其积极作用。协调二者存在的冲突,对推进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维护司法公正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论民事判决既判力的本质与根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既判力制度在我国尚未完全确立。本文着重对民事既判力的本质和根据作一些粗浅的研究 ,以便为今后研究既判力的主、客观范围 ,作用、时界等问题打下基础。既判力是现代诉讼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 ,对它的研究不仅有助于司法权威的维护和诉讼效益的提高 ,同时对维护私法秩序的稳定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1.
既判力是现代诉讼的基础性理论之一。它不仅在保障判决的确定力和约束力方面承担着重要的使命,而且在维护司法权威、法的安定性和秩序的稳定性方面,以及在保障基本人权和实现诉讼经济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在我国,刑事判决的既判力并没有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充分重视,致使判决既判力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应当根据当前的状况进行分析和研究,使刑事判决既判力从目前的困境中得以解脱。  相似文献   

12.
既判力的本质是在理论上如何说明既判力的效果来自何方以及作为什么现象来对待。借鉴民事诉讼的研究成果,行政判决既判力的本质应当同时包括实体法上的确定力和程序法上的确定力。由行政判决既判力的根据所决定,实体法上的确定力是对被诉行政行为的确定力,并不直接指向行政相对人,只有程序法上的确定力才同时约束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为了实现行政诉讼的目的,行政判决的既判力,不仅包括对诉讼程序的确定力,而且包括对行政程序的确定力,不仅在后诉的诉讼程序中表现出来,而且原则上也适用于以后的行政程序。行政主体不仅不得在其他诉讼中提出与确定判决相反的主张,也不能在以后的行政程序中实施与产生既判力的判决相矛盾的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13.
既判力理论的核心在于拘束法院及当事人不得轻易动摇法院的确定判决,以维护程序的安定性和法律的和平性.既判力作为现代诉讼法上的重要原则,却因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缺陷而受到严重的威胁和破坏,因此,有必要完善我国现行的再审程序.  相似文献   

14.
行政诉讼判决既判力仅就诉讼过程中某一时间点(基准点)之前的被诉行为或状态具有遮断效,对该时间点之后的事项不具有拘束力。与民事诉讼以事实审口头辩论终结时之基准时不同,行政诉讼中应以被诉行政行为性质为标准,结合判决类型对既判力的基准时进行划分。对积极行政行为、显失公正行政行为判决的既判力基准时应该是行政行为成立时。对消极不作为行政行为的履行(或给付)判决的既判力基准时为事实审口头辩论终结时,而对其做出确认判决的既判力基准时是行政行为成立时。对行政法律关系和行政事实行为诉讼之判决既判力基准时均为事实审口头辩论终结时。  相似文献   

15.
论行政判决的既判力--兼与民事判决既判力比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判决既判力指确定行政判决对当事人和法院的拘束力和通用性。对行政判决既判力应从实体法和诉讼法两个角度理解,行政判决既判力在其本质、根据、范围上都有不同于民事判决既判力的特点。  相似文献   

16.
民事既判事实是指人民法院民事生效裁判文书中所确认的事实.预决效力是指前诉判决与后诉案件的审理具有先决关系时,后诉法院应当以前诉判决既判事实为基础来审理后诉的效力.既判事实具有预决效力的主要依据在于其已经达到法律意义上的真实程度.既判事实的预决效力与裁判程序所适用的证明标准、判决的种类、判决是否具有特殊性、举证期限制度的运用等因素紧密相连.另外,民事既判事实在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中所生的预决效力是不同的,需要作具体的分析.  相似文献   

17.
论刑事既判力原则的例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作为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刑事既判力原则存在已久,其基本价值在于对诉讼效益的提高和人权的保障。法理分析证明,刑事既判力原则不绝对排斥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但我国的刑事再审程序应从既判力原则出发进行重构。刑法的溯及力与刑事既判力存在价值上的暗合,我国刑法的溯及力应扩展到既定判决。  相似文献   

18.
既判力理论是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之一,起重要性堪比诉权论。本问通过对既判力相关学说的分析来阐述既判力的本质。  相似文献   

19.
关于法院调解的既判力,各国家和地区立法不尽一致.法国和日本的立法肯定了法院调解的既判力,而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则作了否定的规定.我国现行法律关于法院调解既判力的规定不明确.在学理上,对于法院调解的既判力有肯定说、否定说、限制说、部分既判力说和既判力限缩说五种不同的学说,其中部分既判力说是相对合理的观点,法院调解具有终结诉讼的效力,但不能产生预决效力.  相似文献   

20.
随着民事审判方式的深入改革与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既判力的引入与明确适用势在必行,基于既判力理论的影响,现行民事再审制度已经严重影响了生效裁判的稳定性,也动摇了社会司法权威的应有尊重;但是,既判力的引入与明确适用并非是绝对排斥民事再审的,而是相对适用,允许有条件提起民事再审有其合理性,并是既判力适用的应用之义。将提起再审的制度置于既判力适用的前提之下,才能科学地审视和改革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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