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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权力清单制度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规范、控制行政权力的行使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权力清单制度的具体运行中,各地政府部门及学界的有些学者对于权力清单制度的认识存在诸如"依权力清单行政"、"清单之外无权力"等一些思想认识误区,这些误区是对权力清单制度的错误理解,即未能正确认识权力清单制度的法律性质.因此,本文从权力清单制度的法律性质界定入手,针对权力清单实施中的一些认识误区提出自己的观点,以期能够有利于今后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  相似文献   

2.
首先对权力制约的理论基础进行了阐述;进而分析了我国分权与制衡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提出了若干制约权力的必要的制度建设与法律保障建议。  相似文献   

3.
土地权力是政治社会史视野下土地问题研究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历史地看,随着社会关系和土地关系的变迁,土地权力的形态在不断发生着转向.通过对土地权力概念的内涵及其嬗变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土地权力的形态大致发生了从分散到集中、从整体到分化、从具体到抽象、从政权到治权四次逻辑转向.把握土地权力的内涵及其形态嬗变的总体逻辑能够为土地问题的研究提供重要的基础性理论资源.  相似文献   

4.
根据美国公务员制度的经验,以技术制约权力是现代公务员制度的基本精神。技术制约权力是行政权力扩张的必然结果,是权力分立与制衡逻辑在行政领域的运用。美国公务员制度的各项具体制度,实质上反映了以技术制约权力的精神。这一发现对于我们认识中国公务员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制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忽视了一种重要的权力——学生权力。学生权力是现代大学制度不可或缺的因素,这是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诉求,是高校民主管理的呼唤,是高校内部权力制衡的需要。我国现行大学制度下,学生话语权、学生权力保障制度和学生权力实现途径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缺失。现代大学制度下实现学生权力,要把学生权力纳入高校内部权力结构,形成权力制衡;创设各种途径,保障学生权力实现;认识学生权力的有限性,把握学生权力的限度。  相似文献   

6.
哈贝马斯通过方法论上的商谈模型的建构,区分了影响民主商谈过程的两种不同的社会因素:一种是通过反思地加以调节的文化因素,一种是通过政治和法律控制的社会权力因素。在哈贝马斯看来,尽管社会权力因素受到了政治和法律的控制,它们还会影响民主商谈过程,而自由的、公开的商谈会制约它们的影响力。商议民主和经济学民主、选择民主以及法团主义的差别在于,商议民主把政治权力看作是交往权力转化的结果,而其他的民主理论则把政治权力看作是社会权力相互制衡的结果,从而使民主政治失去了社会整合的功能。  相似文献   

7.
长久以来,人们对"权力"的认识更多的是停留在政治或社会学意义上,权力也一直被混淆于国家权力而没有其他。同时对法律渊源的研究人们也一直采用形式法源的立场,认为基于国家权力而产生的制定法是唯一的法律渊源,这对法治建设是非常有害的。不同类型的权力与多样化的法律渊源之间存在着一一对应关系。  相似文献   

8.
行业协会的公共权力包括行政管理权和自律权两种类型,前者来源于法律、法规授权或政府委托,而后者则出自会员通过契约的让渡.从理论上讲,任何一种公共权力都有可能偏离其预定轨道、背离其追求公共利益的本原目标,行业协会所享有的公共权力也不例外.现实中,行业协会公共权力的"懈怠"或"滥用"现象并不罕见.要保证行业协会的公共权力在既定轨道上正常运行,以法律角度看,应当分别从设立体制、权力规制、救济途径三个方面入手,完善现有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9.
权力异化来自于两大方面的原因,即体制、制度和法规是外因,思想道德素质是内因。其中,制度上的不完善是权力异化的重要原因,法律上的不健全是权力异化的主要原因,道德上的迷惘是权力异化的内部原因。  相似文献   

10.
试论权力制约与监督的法律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有了权力,就同时产生了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问题,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法律监督模式和效果的探讨,我国对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还存在许多问题,法律监督制度尚不完善,而法律监督体制构建的关键,在于形成权力的制约机制和充分考虑并确保法律监督的权威和效力。  相似文献   

11.
国家立法者依照一元分立下衍生的国家法律监督理论建构了我国的检察系统,但没有在具体立法中规定其相应的全面监督职能。在设立监察委员会制度的背景下,我国宪制中的法律监督机关的构成将面临重大改革,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必须予以重构,这为检察机关实现地位与职能的一致性和职能的优化提供了契机。在新时代背景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重构,应当坚持宪法关于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定位;遵循法治精神,在重构中实现国家权力分权制衡,发挥法律监督权维护人民主权的功能;反映司法规律,把公诉职能作为检察机关的核心职能并对之开展符合司法规律的职能优化。  相似文献   

12.
近代以前的西方分权理论表现为混合政体理论,其本质是阶级分权,平衡社会各阶级之间的利益。孟德斯鸠对分权理论的贡献是把自由与分权相联系,并具体提出了三权分立的方案。三权分立只是现代国家分权模式的一种,它一般适用于内忧外患较少的国家。要实现真正的三权分立与制衡,局部的权力混合交叉是必要的。议会制国家事实上是议行合一。分权除了防止权力的滥用外,还能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  相似文献   

13.
检察权是现代国家出于国家治理的需要,按照权力分立的原则设立的一项专门权力,并由此形成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检察权的政治维度、社会维度、法律维度在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法律的守护人”的客观地位、实现国家治理的司法化起了重要作用。但检察权与生俱来的行政与司法的双重属性,在理论界和实践中却桎梏了其良性发展。唯有全面研究检察权制度设立运行的历史轨迹,各国发展演变的探索道路,并且立足于我国实际情况,在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整体布局中寻找检察权制度改革发展的合适途径与方式,才能抓住发展并完善我国检察权制度的历史契机,从而真正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改革道路。  相似文献   

14.
高校学术权力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学术权力是学术人员对学术事务的一种影响力和支配力,是高等院校中特有的一种公权力,法治理念和学术权力的运行现状需要法律对其加以规制,规制的内容包括:制定相关学术法规,规定学术权力行使的条件、原则和遵循正当程序原则,构建包括申诉、学术仲裁、诉讼等在内的学术权力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5.
梳理湖南省14个地级市公布的权力清单,发现存在着权力类型及其所属权力数值相差较大、行政权力数量相差较大、不同公布方式权力数据不一、公布方式不统一且没有及时更新等诸多问题。上述问题的产生既有缺乏统一规划与指导、理论共识不足、观念存在误区、人员配备不足的原因,又有多时不用造成权力遗漏、机构调整造成权力分殊的原因。为此应明确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关键所在,从统一标准、依法编制、公众参与、动态管理、健全互联网+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优化。  相似文献   

16.
政府事权划分法定化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前提。事权划分形式法定存在局限性,法律只能对事权划分进行大致规定,各层级政府与其职权范围不可能形成一一映射式的对应关系,政府间事权归属模糊在所难免。规范性文件将政府间事权争议交由上级机关裁定的规定,与事权法治化的要求并不十分契合。上下级政府就归属模糊事权展开民主协商,是转型期政府加快理性成长、促使事权明晰的一种认知活动。这种共识达成辅以必要的制度安排与程序配套,能够克服由上级政府单方决定划分模糊事权归属的认知局限,促使上下层级政府在相互制约和监督中就事权恰当归属达成妥协,进而增强双方履行各自事权职责的预期与责任意识。政府间归属模糊事权民主协商,与事权法定并行不悖,是事权规范化、法律化的内在要求。  相似文献   

17.
美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有深刻而独特的政治、文化和社会背景。美国宪法确立的“三权分立”政治体制及三权制衡原则为违宪审查制度提供了政治保障,法官享有的社会威望和民众对法律的信心奠定了法治基础。通过运用违宪审查权,普通法院不仅达到了制约立法权和行政权的目的,而且实现了司法权对立法权与行政权的横向平衡和中央与地方的纵向平衡功能。  相似文献   

18.
根据《指导意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应该“抓好清权、减权、制权、晒权等主要环节”,对清理后保留的职权“应该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然而,政府权力清单编制中存在“权力”归属判断失当、“权力”范围过度扩张与权力清单的功能定位偏离等问题。权力清单的法律边界包括形式上权力依据的有效性与实质上权力转化的合理性两个层面,通过运用合法性控制手段保证政府权力清单的形式要求与实质标准相互统一,有利于实现权力清单的规则之治。权力清单基准法是权力清单中“权力”来源的合法性基础,权力清单编制包括清单基准法清理与权力分类合成两个阶段,只有完成权力清单基准法的合法性审查,才能依据权力清单基准法对行政权力进行清理、分类、汇集与合法性审查。建议分别从审查主体、审查内容、审查方式、审查程序四个层次构建权力清单基准法的合法性审查机制,间接实现对政府编制权力清单的立法规制。  相似文献   

19.
目前我国各级人大及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所享有的重大事项决定权与监督权并不是在法理上完全独立的宪法和法律职权,而是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所享有的“集合性的国家权力”的具体权能内容,因此,重大事项决定权与监督权各自的正当性依据是相互统一的,相互之间的权能区分主要在于各自的事权内涵不同。在处理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过程中,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的监督权与重大事项决定权应当具有同等的法律拘束力,应当将这两种权力作为各级人大及常委会所行使的“集合性的国家权力”的重要权能内容,以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所享有的宪法和法律职权的性质来正确地构建国家权力机关与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和国家检察机关之间的宪法和法律关系,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国家权力的建构理论。  相似文献   

20.
从研究我国的政体出发,揭示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分权制约﹢专门法律监督"的国家权力结构,体现与西方三权分立的根本区别。从我国宪政定位分析,检察权以监督公权力为轴心,体现其本质属性是法律监督,这与大陆法系检察权的司法性、英美检察权的行政性存在明显差异。提出了符合中国的宪政实际的检察权定位,以及对行政权检察监督的具体方式构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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