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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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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2年修改的我国《刑事诉讼法》实施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可能存在“合适成年人”无法作为民事诉讼法定代理人以维护有关未成年人民事权益、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时将被告人赔偿与否作为量刑情节而造成对被告人不公、适用“简易程序”时法官施压调解而干预阻碍被告人行使民事诉讼权利、审判人员能否兼备审理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的专业素养等问题。为了在发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优点的同时一定程度上控制其缺陷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司法解释应规定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不适用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民事部分标的金额较大的情形、被告人可能被判处较重刑罚的情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刑事部分与民事部分审级不一致的情形、案件审理时间较长的情形。  相似文献   

2.
2012年修改的我国《刑事诉讼法》实施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可能存在“合适成年人”无法作为民事诉讼法定代理人以维护有关未成年人民事权益、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时将被告人赔偿与否作为量刑情节而造成对被告人不公、适用“简易程序”时法官施压调解而干预阻碍被告人行使民事诉讼权利、审判人员能否兼备审理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的专业素养等问题。为了在发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优点的同时一定程度上控制其缺陷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司法解释应规定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不适用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民事部分标的金额较大的情形、被告人可能被判处较重刑罚的情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刑事部分与民事部分审级不一致的情形、案件审理时间较长的情形。  相似文献   

3.
韩璀珺 《现代妇女》2014,(5):130-130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的社会中出现了一些影响公共利益的问题,环境问题、生态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等都成为人们越来越关注的问题。为了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我国民事诉讼法新增了有关公益诉讼的规定,这对于我国的法制健全、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良性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民事诉讼法对公益诉讼的规定并不完善,例如其对诉讼主体的规定。本文就民事诉讼法中对公益诉讼的诉讼主体的规定展开进一步的探讨,以期帮助公益诉讼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4.
李响 《职业时空》2008,4(5):26-27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民事诉讼始终的,能够体现根本性诉讼原理并对整个诉讼活动及各诉讼主体均具有广泛指导作用的规则。它反映了民事诉讼法的精神实质和立法指导思想,包括两方面:第一,它是一般规则或原理的基础和来源,是法的最为根本基础的真理和原理;第二,作为事物本体和结构的本质,是诉讼程序和判决及其机制运行过程中具有普遍约束的行为标准的规则。  相似文献   

5.
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的发生率近几年来呈上升态势,民事虚假诉讼不仅破坏司法权威,浪费国家司法资源,同时对法治国家的建设也起到消极阻碍的作用。究其原因,除当事人不诚信为获得不当利益外,更重要的是法院在源头上监管机制的不健全。法院在解决民事虚假诉讼案件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与公安、检察院相比,法院较为主动,而公安与检察院相较被动,公安与检察院对于案件情况的了解大多源于案外人或法院告知。因此,民事虚假诉讼问题的解决有赖于法院监督机制的完善,但重点落在办案法官身上。  相似文献   

6.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对环境的破坏也在不断加剧,这就产生了许多关于环境的法律诉讼。传统的民事诉讼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新的时代发展要求,随着近年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大量增加,有关部门也在积极完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坚持做到有法可依。然而现在对环境民事诉讼的有关问题在社会上存在不同的态度和观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要借鉴民事诉讼的宝贵经验,系统分析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具有的特殊性,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定义重新进行阐述。使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更好地保护我们的环境,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使我国的法律体系更加健全。  相似文献   

7.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民事公诉制度在很多国家都具有理论与实践的双重验证,学界和实务部门一直致力于民事公诉制度的探索和研究,2012年,《民事诉讼法》作出修改之际,规定了公益诉讼的原则性条款,但是其实际使用仍遭遇到了许多尴尬.要突破现有法律框架,设计与完善民事公诉制度,必须首先对相关理论深层分析,解决检察机关的法律定位问题,并从基本原则、受案范围、检察管辖、诉讼权利、审判程序等方面提出具体的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8.
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中规定的公益诉讼条款是各界最为关注的条款之一,其中规定"对环境污染、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虽然新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某些方面较为模糊,但其价值不可忽略,特别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环境保护方面所做的贡献,它是新修订的《民诉法》中的亮点。本文将从其对环境保护的意义,相关部门的诉讼和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建议等方面做简略分析。  相似文献   

9.
鲍禹龙 《现代妇女》2014,(7):154-154
我国新《民事诉讼法》第55条意义重大,它是的公益诉讼首次获得了立法上的确认,为公共利益司法保护机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尽管该项立法并未涉及公益诉讼的审判原则、审判程序等问题,但它结束了我国公益诉讼无法可依的局面。本文从新《民事诉讼法》修改前后的差异出发,探讨第55条出台的意义、问题、影响,并对公益诉讼提出简单建议。  相似文献   

10.
田媛媛 《现代妇女》2014,(5):140-140
2013年1月1日生效的《民事诉讼法》新增了小额诉讼制度,但由于规定过于简单,自施行以来在司法实践中发现诸多不足,应采取措施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1.
重复诉讼容易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影响法院公信力,不利于程序效益的实现;因此在实务中对其进行准确识别显得尤为重要。在对重复诉讼进行识别时应保障当事人诉权,尽可能地符合诉讼经济的原则,在前诉处于诉讼系属之中的前提下,从诉讼主体、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三个方面进行识别。同时,应在理解重复诉讼内涵时梳理其与相关民事诉讼基本概念的关系,理论认识问题与实务困境的解决结合。  相似文献   

12.
救助金额偏低是当前检察环节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面临的一大难题。以支持赔偿诉讼作为检察机关刑事被害人救助的前置程序,支持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强化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注重事后追偿,既可充分维护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民事权益,也能缓解救助经费不足的压力。  相似文献   

13.
赵倩 《现代交际》2015,(1):17+16
检察机关作为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是有效维护公民权利的迫切需要,是切实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效能的迫切需要,也是顺应国际潮流的迫切需要。构建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具有坚实的宪政基础、成熟的法理基础、现实的法律基础和可贵的实践基础,也契合我国司法改革的方向。  相似文献   

14.
高自娟 《现代妇女》2014,(11):171-171
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增加了公益诉讼制度,但是该法并没有明确的指出什么人或什么机关具有提起公益诉讼的资格。本文对公益诉讼的概念和产生背景进行了分析,由此得出我国建立公益诉讼制度具有必要性,并对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出了若干构想。  相似文献   

15.
从“杨小云自杀”一案中的判决来看,该案中汤某和严某并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也没有因为侵权行为而被判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只是严某由于没有尽到帮助义务而被判决赔偿杨小云父母2.49万余元。这样的判决对杨的7父母来说是难以接受的。显然,在判决中,民法中“公序良俗”原则并没有得到适用,这背后有着深刻的法律背景。  相似文献   

16.
所谓集团诉讼,是指由处于相同情况、有相同利害关系的众多当事人临时组成的集合体作为诉讼主体,并由其代表人进行诉讼活动的诉讼形式和诉讼制度。我国新民事诉讼法第54条、55条确立了这一制度。集团诉讼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集团诉讼。即一种集合性的学术概念,与群体性诉讼、集体诉讼同义.而不是对一种专门性制度的特指。  相似文献   

17.
告讼是唐代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主要包括告发和诉讼两方面的规定。告的内容有其他人告发、官司的纠举、匿名告状和告状称疑的禁止规定;讼的内容有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告诉、禁止越诉和上表直诉。关于诉讼的意义经过了漫长的探讨,不同时期人们赋予诉讼不同的含义。  相似文献   

18.
小额诉讼程序追求效率价值,目的在于促进司法便民。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了“小额诉讼程序”,这首先是我国法治史上的一次有益探索,但是该法条规定得过于简单、粗糙,不利于司法实践中小额诉讼程序的充分利用。因此,本文便旨在明确“小额诉讼程序”的基础上,对以后司法实践中小额诉讼程序的完善进行了有益的探析。  相似文献   

19.
荣明昇 《现代妇女》2014,(12):315-315
元朝开始创立的烧埋银制度,是元朝统治者利用儒家文化中“人命至重”观念对我国少数民族的“赔命价”习惯法进行改造并创新而形成的,其在明清时称为埋葬银制度。烧埋银制度是我国历史上首次针对侵害他人生命权而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它对以后的我国法律制度和民众意识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20.
民法与刑法交叉案件处理中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对一种行为进行评估,这种行为必须根据不同的民事价值观和刑事价值观来选择;二是对一种行为进行评估,由于民法与刑法概念体系的不同,导致其思维方式的不同,因此在适用何种法律评估时会产生差异;第三,对单一行为进行处理,从而决定民事和商业事务的适用或适用不同的程序。刑法的先后顺序是不同的。在处理民法与刑法交叉案件的过程中,司法内外观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司法机关与第三审分离的客观情况导致专业法官的价值判断遵循不同的法律特征。同一概念体系在思维过程中缺乏相同的概念体系,导致了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差异;而外部法院与公安机关、检察官的不同。检察机关在处理民法与刑法的交叉案件中,权责不清,不同机关对司法管辖权的引导和协助作用有不同的认识。上述立场的不同,最终可能导致司法立场定位的模糊,消除司法在统一秩序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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