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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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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法调解、法院调解和诉讼调解既是相同的,也是有区别的,狭义的法院调解是以法院调解书结案的调解,具有法院审判同等效力.我国建立了以大调解格局为特征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法院调解在此体系中并不居于主导地位,而是重要的参与者,起到标杆的作用.法院调解更需要根据自身的定位进行规范,坚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原则;建立审前强制调解和审中注重调解的结合制度;规范自愿与合法的原则;建立执行调解制度.法院调解只有规范,才能在大调解格局中位于醒目的位置,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法院调解在民事诉讼法上被确立为一项基本原则.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调解长期以来存在一些缺陷,产生了某些负面效应.为此,民事诉讼法学界对完善法院调解制度的问题进行了探讨,有的认为应以诉讼和解替代法院调解,有的主张实行调审分离.为了使法院调解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应当对法院调解的原则和具体程序进行必要的完善.  相似文献   

3.
改革完善我国调审合一的诉讼制度,对法院调解制度进行重新构建,必须解决三个主要问题,一是我们需要什么样的调解主体,二是如何看待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三是如何保障法院调解的正当性。本文在对此三个问题进行探讨的基础上,提出了多元化的法院调解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4.
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弊端、原因及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目前的法院调解制度存在诸多弊端,这种调审结合、交相运行的调解模式,常造成与审判的混同,不利于我国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有必要对其加以改革。"调审分离,审前调解"应成为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方向。  相似文献   

5.
通过对我国民事诉讼中调解制度的分析,指出了传统调解所存在的结构性、技术性缺陷.并针对相关问题提出了以司法ADR理念为指导重构我国诉讼调解制度的具体思路,即审前准备程序中的调解实行严格的调审分离,诉讼阶段则实行传统的调审结合,进而实现由法院职权调解向当事人自主调解的转变。  相似文献   

6.
作为法院调解制度适用的前提,法院调解的范围应予明确界定。一般来讲,法院调解的应有范围可界定为,只有当事人可以相互让步的案件才契合调解的特质,方有调解发挥功效的空间;而身份关系案件和形成之诉案件的当事人无任何自由处分的权限,诉讼的性质亦使调解无法产生相应效力,故此两类案件自无调解适用之余地。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调解的结果主要由调解书与调解协议所承载,两者在概念、特点、适用条件等方面存在着区别与联系。以调解书与调解协议关系为基点,统一调解文书的用法,明晰调解文书的效力等级,可以优化调解制度,完善我国多元化的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8.
我国<仲裁法>明确规定了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制度,这项颇具创造性的制度在国际上被誉为"东方经验".但是由于立法的不完善和调解结案本身的特性,仲裁调解制度在实务中的应用遭遇了很多难题.当事人能否就确有错误的仲裁调解书向法院申请撤销,这个问题在立法上没有明文规定,在学术界鲜有关注,不同的法院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我国有必要设立仲裁调解书撤销制度,并完善撤销仲裁调解书的配套机制和救济渠道.  相似文献   

9.
反思、重构:我国法院调解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新时期,我国法院调节制度存在诸如立法结构不合理等弊端。对此,一要构建调审分离的制度;二要缩小调解适用范围,维护裁判权威;三是调解程序应由当事人启动,并规定调解的期限;四是限制当事人的"反悔权"。  相似文献   

10.
法院调解作为一种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在法官的主持下,以其快速高效的独特优势给当事人和司法实践带来了很多便利.但由于其本身存在的缺陷和“以调为主”的司法理念的诱导,使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面临巨大挑战.因此,应当采取当事人主义模式,推行调审分离制度,坚持效率与公平正义并重,实行规范化与程序化调解,并向社会公开法院调解的全过程,从而把法院调解纳入到公平正义的轨道上来,把公平正义作为法院调解成功与否的衡量标准,使公平正义成为法院调解的最终归宿.  相似文献   

11.
2012年《民事诉讼法》将公益诉讼确立为一项基本原则。公益诉讼除体现出诉讼制度的共同原理和规律的共有原则外,还具有体现自身特点的特有原则。通过价值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对公益诉讼的社会本位原则、有限处分原则、有限调解原则等特有原则的理论基础和内容进行探讨,以期为公益诉讼的深入研究奠定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2.
行政诉讼调解制度对当下中国的行政诉讼法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消极作用,它将行政诉讼的目的定位为解决纠纷,淡化了行政诉讼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目的,妨碍了行政诉讼独特的宪政功能的发挥,并导致了行政法规则在诉讼中的模糊化,使行政诉讼所承担的对行政法的告示、指引、预测、教育等作用无从发挥,行政违法的责任也随之淡化。而学界肯定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理由如行政裁量权的存在、中国无讼厌讼传统、外国存在相关制度等,均无法成立。由此,中国在当下不应建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13.
对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反思与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诉讼中不适用调解几乎成为众口一词的铁律,究其原因是行政权的不可处分性、高权性及命令性。本文对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这一问题从理论及实践角度进行思考,认为我国行政诉讼中应建立调解制度,并在借鉴国外诉讼调解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构建提出自己的设想。  相似文献   

14.
民商事仲裁是民事程序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调解、诉讼一起构成了民事程序法体系。作为纠纷解决的一种重要方式,仲裁的基础是当事人在程序上的合意行为和程序强制性效力的结合。二者的有机结合,仲裁制度才有独立存在的价值,有节制、有保障的程序主体性使仲裁在民商事纠纷的解决这一领域内独领风骚,相对于调解、诉讼具有独特的优越性。  相似文献   

15.
行政诉讼调解长期以来一直是一个莫衷一是的热点问题。在行政诉讼法即将修改之际,探讨这一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总结了现行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原则的成因、困境,指出我国现行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原则陷入困境的理论误导的结果,并结合域外相关制度的经验,得出行政诉讼调解不仅是一种国际经验,而且应当奠定在服务行政理论基础之上才能得到正确的说明。  相似文献   

16.
转型期社会矛盾频发,司法解纷不堪重荷,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迫在眉睫,与传统诉讼相比,行政调解具有高效、便捷之优势,其在专利纠纷方面表现得更为突显。但由于认识的偏差与制度的缺失,专利行政调解在实践中频遭冷遇,必须通过规整操作实践,确立调解原则,完善法律体系、建构诱因并宣传等多方面措施的并行,才能实现良好有效的运作,才能实现其真正的制度价值。  相似文献   

17.
我国古代调解制度解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调解制度在中国的产生与发展有其深厚的思想和社会基础。调解产生于古代无讼的法律文化之中,寄托着古代统治者对建立和谐社会的美好理想。调解制度适应于古代中国小农经济下的宗法家族社会,同时,又是封建社会统治者实践其“德主刑辅”政治主张的重要方式。古代的调解制度在漫漫二千余年中,既是稳定社会关系的基石,同时也在客观上阻碍了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成为中国封建社会二千余年停滞不前的原因之一。古代调解作为一种法律文化现象,对我国现代调解制度的构建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相似文献   

18.
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可分为自愿性终结信访程序和强制性终结信访程序两种。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的效力,就是接处信访案件的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作出信访案件终结结论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信访案件终结的效力有,消灭涉法涉诉信访实体法律关系的效力;消灭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职能部门接处信访案件的职权和职责的效力;消灭涉法涉诉案件信访行为合法性效力;引起行政处罚法律关系产生的效力;引起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效力。适用信访案件终结效力制度应注意,处理实体性信访诉求应该坚持法治原则,区分困难照顾、帮扶、救济与法律责任的关系;严格执行信访案件终结制度;注意区分依法行使信访权和违法信访性质的不同;注意合法信访与维稳之间的关系;严格依法惩处违法信访行为。  相似文献   

19.
行政主体调处一定范围的民事纠纷,在世界各国已成通例.在我国,行政附带民事调处的法律依据,已包括在现行许多法律、法规之中.行政附带民事调处复议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应以行政复议案件的成立为前提;两个不同性质的请求之间具有内在关联性;有关联的民事请求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提起.对行政附带民事调处及其复议进行司法审查不仅有客观现实性,也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主要途径是由人民法院行政庭作为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处理;此外, 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受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行政附带民事调处及其复议决定的申请,在执行前对相关行为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20.
论诉调对接的法理基础与价值诉求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诉调对接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在能动司法理论的基础之上,能动司法理念在内涵和特征上为诉调对接机制的创建与实施提供了法理支撑。对诉调对接的社会功能不能做过高的期望,其价值取向应定位于实现诉讼与调解的平衡,实现新时期调解制度的重构;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法院案多人少、诉讼压力沉重的局面,还有赖于司法改革进程的逐步深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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