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生态文明入宪以及民法典的颁布,提升了人们对环境权的预期,但一定要避免环境权在论证中过度泛化的问题;要充分认识环境权不可替代的独特权利价值;识别出与环境有关的但并非环境权所独有的权利,明晰环境权的核心内涵;环境权的规范与社会功能导致环境权应被再次认真对待并加快其宪法化进程。  相似文献   

2.
矿产资源蕴藏在自然环境中,属于自然环境资源的一部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必然会影响环境。本文分析了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权益市场化配置中缺乏与其配套的、有效解决环境问题的环境权利保障制度所产生的严重后果,进而运用环境权理论剖析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环境权利的体系构成、类型、特点及其环境权利保障制度的功能,最后提出了矿业权市场化配置中环境权利保障制度设置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3.
公民环境权的权利性质及救济途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民环境权是在生态危机的情况下产生的一种新型权利,它应该是一项公法意义上的权利,是一项宪法权利。要对公民环境权这一宪法基本权利进行有效的救济,只有承认宪法在司法领域的直接效力。  相似文献   

4.
将环境权作为一种应然的道德权利,已经在学界达成共识;而将其作为一种应然的法律权利则面临诸多困境。其原因在于法律上环境权的范畴界定不清,尤其是环境权利的权利主体、权利客体、权利内容不明且不具有法律上的可操作性。环境权作为生态文明时代的一种新型权利,具有不同于既有权利谱系的典型特征。  相似文献   

5.
论环境权及其与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关系   总被引:27,自引:0,他引:27  
环境权是人的一项应有权利 ,当前 ,环境权开始得到越来越多的人们的认同 ,国际社会以及一些国家开始用立法和法律解释的方式对环境权加以确认 ,这是环境权从应有权利向法定权利的转化。环境权要成为一项实有权利 ,还是前路漫漫。环境权与生存权和发展权有着密切的联系 ,但是 ,它们之间又有着许多不同之处。所以 ,既不应把环境权与生存权对立起来 ,也不能把它们看做是同一项权利  相似文献   

6.
公民环境权之法理分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随着文明与科技的进步,人们开始对环境的价值重视起来,也开始不再将解决环境问题仅仅看作是国家的权力与责任,而逐渐将公民环境权概念提上议事日程.对此,本文着重论析了公民环境权的根据、内容、作用以及公民环境权面临的现实问题等,以期促成环境权由应有变为实有的权利.  相似文献   

7.
环境侵权行为对公民环境权益造成了严重侵害,而公民并不能通过现行环境侵权救济机制很有效地救济自身受到侵害的权益。这基于环境权是一种兼具公权与私权性质的复合性的权利,突破了单纯的民事权利的属性,并且其法定化程度不高。由此,环境侵权中的权利冲突呈现出多种类型,有应然环境权利与法定权利之间的冲突,也有法定环境权利与法定民事权利之间的冲突,还有规范权利转化为实际权利过程中出现的冲突,这对于环境侵权救济路径选择提出了多样化需求。  相似文献   

8.
论证环境权入环境法典的理由包括价值引领和构建公益诉讼权利基础的需要,但这两条理由均可商榷。环境法典作为部门法应该规定环境容量利用权、各种自然资源利用权等具体权利,不宜纠结于环境权入典。环境权本质是价值表述,但措辞抽象而未能明示需要协调的价值,立法目的表述令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显性化,是比环境权更好地体现环境法典价值的方式。义务正当性并非只有权利论证模式,环境公益诉讼的正当性也并非来自权利,遑论环境权。环境权条款因缺乏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不能成为主要规范,且内容抽象不能胜任辅助规范功能。强行适用环境权条款将导致司法专断,或令本已错综复杂的公益诉讼之间的关系更加混乱。  相似文献   

9.
环境权辨伪     
环境权是一个有着良好动机的伪命题。首先,环境权存在内生的扩张品质,其主体、内容等内涵界定不清。其次,环境权所要保护的合理环境利益可以经由非法律手段和现有法律手段获得保护,因而该权利的正当性大可质疑。最后,环境权论曲解了国际法和国内法的相关规定,法律实践实际上鲜有支持环境权。我国环境法学应摒弃环境权这一权利设定的思路,转而将支撑自身理论体系的价值基础定为权利调整。  相似文献   

10.
环境物权作为一项新的物权类型,是适应当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求和绿色经济发展实际的一种法制创新,也适应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本文将从环境物权的内容、权利本质两方面进行物权理论与法理学上的论述,同时论证环境物权与环境权以及传统物权的关系,为环境物权作为一项独立的权利而存在提供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11.
当前对环境权主体的研究忽略了其作为法律关系的面向,同时混淆了环境权在不同法律部门中的差异,且存在泛道德化的倾向。厘清这些误区后,即可对环境权主体做出正确认识:在公法层面,其权利主体为公民,义务主体则视情形分为国家或者国家与其他公民或组织;在私法层面,其权利义务主体均为自然人和法人及其他组织。  相似文献   

12.
环境法的法律属性决定了我们在环境法学研究中注重创新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传统法学方法论对于法学研究中带有共性的思维规律和知识体系的揭示。当下的环境法和环境权研究中的一些分歧反映了在环境法学研究中整体主义与个人主义方法论的选择。环境法学研究应当以个人主义方法论为主导,以环境权研究为例,从个人主义方法论研究进路出发,首先应当突出公民个人环境权在环境权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它是其他类型的集体环境权实现的前提和基础。  相似文献   

13.
非排他性是公众环境权的核心特性。为适应环境权理论的纵深化发展,除了从外部视角审视环境权的属性、内容、定位等特征之外,应当从内部结构对环境权本质特性予以剖析。生态环境具有公共物品属性,导致生态环境治理受到外部性理论与搭便车效应的制约。由于生态环境具有公众共用性,既有的环境权利理论应当接受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两大特征的改造。公众环境权的非排他性体现在主体的不特定性、客体的非拥挤性和内容的共享性等方面。将公众环境权理解为公众对作为公众共用物的生态环境享有的非排他性权利,意味着可从保障权利主体的非排他性与客体的非拥挤性两个面向来实现对公众环境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14.
蔡守秋教授是中国法学界最早开展环境权理论研究的环境法学者.他以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为目标,结合环境权法律实践,对环境权理论进行了创新性研究.他的环境权学说,包括个人、单位、国家、人类和自然体的环境权,是他独树一帜的环境法学理论体系"调整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5.
环境权的伦理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对人性尊严造成的威胁和挑战需要通过确认新的人权来予以解除,环境权即是这一新型人权。环境权兼具公权和私权的伦理特征,是公权所要保护的完整性、持续性的环境公益与私权所要保护的个体性、当下性的环境私益相统一的核心。而作为具有底线伦理意义的消极权利与体现更多人本理念的积极权利相统一的环境权,其伦理特征则在最终为人类过“健康而富有成果”的生活的服务中得到彰显。  相似文献   

16.
环境权是一项以享用良好环境为核心内容的新型权利,其权利主体主要为当代的自然人。不过,为防范当代人合谋滥用环境资源而造成代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应赋予后代人有限的主体资格。单位不是环境权的主体,尽管某些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确实需要以良好的环境作为外在条件,但单位本身并无享用良好环境的内在需求;再者,良好的环境条件也可以通过生产经营权、自然资源权等其他制度工具来保护和实现,没有必要画蛇添足赋予其环境权。国家不是环境权的主体,而是宪法上基本环境权的义务主体,但在国际法层面,国家不仅享有对本国环境资源的主权,还可以成为该国公民环境权的受托主体,通过国家主权和环境权信托两种方式来维护本国公民的环境权益。人类可以但没有必要成为环境权主体。自然体不能也没有必要赋予环境权主体资格。  相似文献   

17.
环境权是一项以享用良好环境为核心内容的新型权利,其权利主体主要为当代的自然人。不过,为防范当代人合谋滥用环境资源而造成代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应赋予后代人有限的主体资格。单位不是环境权的主体,尽管某些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确实需要以良好的环境作为外在条件,但单位本身并无享用良好环境的内在需求;再者,良好的环境条件也可以通过生产经营权、自然资源权等其他制度工具来保护和实现,没有必要画蛇添足赋予其环境权。国家不是环境权的主体,而是宪法上基本环境权的义务主体,但在国际法层面,国家不仅享有对本国环境资源的主权,还可以成为该国公民环境权的受托主体,通过国家主权和环境权信托两种方式来维护本国公民的环境权益。人类可以但没有必要成为环境权主体。自然体不能也没有必要赋予环境权主体资格。  相似文献   

18.
农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是农民环境权所包含的程序性权利,是农民环境权其他权能实现的保证。在探讨了农民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的定义及相互关系的基础上,总结了农民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我国推行的障碍主要有:立法缺陷,行政机关定位不准,制度保障缺失,农民环境意识维权意识淡薄。提出完善对策:一是完善立法;二是实现环境行政权和公民环境权的协同;三是建立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和权利补偿机制,以确保农民环境权的实现和救济;最后要提高农民环保参与和监督效率。  相似文献   

19.
环境权已经在世界范围内被普遍承认,许多国家的宪法中明确规定了环境权,环境权已经成为基本人权。中国宪法没有明确规定环境权,这样必然会削弱其他部门法律对环境权的保障力度,不利于调动公民参与环保的主观积极性。环境权入宪,是应对我国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的必然要求,也契合环境权的基本属性,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精神。建议中国宪法明确承认环境权,修改环境保护法的内容,建立环境权违宪审查制度和公民环境权宪法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