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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在制定农村宅基地的确权和登记发证的规则中,“农村村民”的内涵应该是广义的;“一户一宅”应理解为对宅基地使用权初始取得上的限制,而不是运行中的绝对限制;农村宅基地的超标问题应该分类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2.
最近,弋阳县档案馆在搬迁过程中,发现一件土地革命时期的珍贵文物——“赣东北苏维埃人民土地委员会土地使用证”。该证长27厘米,宽23厘米,毛边纸,石版印刷,毛笔填写,持证人为胡金良,家庭成份工人,全家6口人,系弋阳县六区三乡西川(今为弋阳县中畈乡芳墩村委会西川村民小组,也是吴克华将军的家乡)人,发证时间为1932年1月,加盖“赣东北苏维埃人民土地委员会”公章和村土地委员印章。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着工农劳苦大众的根本利益。实行土地革命,实现耕者有其田,这是处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亿万农民群众的根本要求,也是他们的切身利益。19…  相似文献   

3.
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是一个具有特定含义的法律概念。必须严格控制农村新宅基地的审批,宅基地使用权应当灵活流转。必须加强对农村居民宅基地的规范管理,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建议赋予宅基地使用权人的继承人以合法继承权,探索建立宅基地复合型所有制的新路子。  相似文献   

4.
宅基地因为无法流转造成了其上房产流转的困难,我国物权法对于宅基地的规定并未有所突破,但确定了宅基地使用权的物权效力。宅基地使用权作为物权,它的创设是如何的,它进行流转、、赠与等财产性的处分是否应当得到法律承认,宅基地的法律定性又是如何?本文对此问题作一个探析。  相似文献   

5.
在尊重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稳步有序推进“宅基地换房”工作,开辟了农村建设用地重新整合、流转和集约利用的新途径。“宅基地换房”能有效兼顾地方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等多重主体的利益,地方政府可以获得规划外的建设用地指标,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者地位在城乡建设用地指标置换与调配过程中会得到相应的体现,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也会大大的增加,因此,“宅地基换房”是促进城乡土地资源合理优化配置的一种有效的途径。通过对四川省乐山市棉竹镇“宅基地换房”模式的操作程序、存在问题及优化对策进行系统的研究,对其他地区的“宅基地换房”工作将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相似文献   

6.
宅基地信托是“三权分置”下适度放活“宅基地的使用权”方式的创新,有利于促进宅基地的有效利用和切实保障农民的权益。宅基地信托可采取“农户+信托公司等受托人”的运作模式,可由现有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宅基地信托登记。应适当限定宅基地信托受托人的权利,使其不得转让“宅基地的使用权”或以其设定抵押;对宅基地信托受托人的分别管理义务加以调整,并增设宅基地信托受托人的公平义务。宅基地信托中应设置信托监察人,由当地村民委员会担任为宜;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建立对宅基地信托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7.
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新时代中国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也是宅基地制度改革理论和政策的重大创新与突破,其内涵丰富。基于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宅基地产权变迁的回顾,分析了宅基地“三权分置”下的权利关系,构建了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基本框架,对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内涵进行阐释。从政策本质上看,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旨在重塑集体所有制下的宅基地产权结构和权利体系,以完善和丰富宅基地权能,实现多元主体共享宅基地产权。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现路径包括: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权能;重塑宅基地产权结构,保障农户享有更完整的宅基地权利;推进社会主体共享宅基地使用权,促进农村宅基地盘活利用。  相似文献   

8.
运用多源流理论构建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的分析框架,探讨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工作现实、政策与政治等问题,从而为完善宅基地使用权和收益权权能等政策制定提供参考和借鉴。采用了文献法,实地调研法,访谈法等对江苏省10市进行实地调研,结果发现: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发证率低以及确权工作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宅基地使用权确权还存在着历史界限不清晰、登记主体模糊、实践操作程序不规范、“户宅不均”、“面积不等”、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和工作经费投入不足等现实困境;已颁布的法律还存在着条文间的相互矛盾、“户”的界定不统一、宅基地面积计算方法多样化、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标准苛刻等体制局限;农户认知水平与情绪、利益相关者意愿以及政府态度与行动策略等利益失衡的影响。由此,以不动产登记为契机,围绕三大源流,从政策支持机制、法律规范机制、监督动员机制三大策略着手,提出了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工作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9.
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新时代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关键,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在探究宅基地“两权分离”架构下的权能困境与乡村衰败互动关联的基础上,从理论上分析了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生成逻辑,进而指出“三权分置”下的“三重复合功能”定位能有效化解“两权分离”架构下权能困境,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在此基础上,系统总结了2015年以来试点地区宅基地“三权分置”实践探索中的权能实现,其经验表明:强化宅基地所有权的管理功能是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的内在要求;完善宅基地资格权的保障功能是保障农民生态宜居的重要制度保障;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的财产功能是实现农民生活富裕的有效途径。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深化路径在于“还权赋能”于三权的“增量权能”主体,从而使宅基地的“三重复合功能”得以有效发挥,最终实现乡村振兴。  相似文献   

10.
叶青  赵航 《百姓生活》2008,(1):23-24
由父母与子女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土地使用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是父亲,父亲去世后,土地使用证权利人变更到母亲名下。母亲生前曾立下遗嘱,自己百年后房屋由儿子继承。母亲过世后,这房子究竟是遗产还是共有财产?子女为此争论不休,直至诉诸法庭……  相似文献   

11.
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房产交易日益活跃,为房产确权、发证提供服务的房产测绘变得更为重要。探讨了房产测绘单位在树立现代市场观念的基础上,认清房产测绘市场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12.
推进农民市民化进程是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重点和难点。农民市民化进程中实现其宅基地财产权将有利于推进农业人口转移进城。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农民的宅基地权能并不完整,难以实现其宅基地财产权。因此,农民市民化进程中实现宅基地财产权的根本点是改革现行宅基地制度,赋予农民完整的财产权,促进宅基地使用权放活流动,真正实现农民土地的财产功能。在“三权分置”视阈下,一方面要充分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让农民吃上宅基地资格权这颗“定心丸”;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宅基地流转机制,推进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市场化,加快放活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促进农民在市民化进程中实现其宅基地财产权。  相似文献   

13.
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中,坚持宅基地的集体所有、保障农户居有其屋是改革的基点。解决闲置宅基地问题、实现有效利用是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目标。在居有其屋与有效利用协调下,宅基地资格权实为法律层面的宅基地使用权,其与特定农户身份密切结合,发挥着保障农户居有其屋的作用,实现宅基地资源的市场化,必须以资格权禁止流转为前提;次级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看作是宅基地使用权人流转宅基地时为第三方设定的权利,法律属性为债权,旨在实现宅基地的有效利用。非市场化的宅基地资格权和市场化的次级宅基地使用权在宅基地改革中如同鸟之双翼,促进宅基地居有其屋和有效利用的协调,助力乡村振兴。  相似文献   

14.
何解 《今日南国》2014,(12):51-51
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原副调研员、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因向酒店索贿数百万元,被对方录音后举报而落马。日前.马超群家属露面,其母称被搜出的巨额财产系老伴做生意合法所得,房产也和马超群无关,声称“我儿子很正直”。  相似文献   

15.
2020年8月,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本轮改革的主要内容。聚焦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安徽省东至县梅树亭村,对该村推进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及放活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三方面对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情况进行探究,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创新为重点,结合相关要求,提出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深化路径,以期为试点地区推进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及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有效实现形式提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16.
中国宅基地权利结构经历了从单一的宅基地所有权到宅基地“两权分置”再到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发展阶段。现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存在问题,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普遍存在、宅基地制度改革力度不足,使得宅基地“三权分置”成为中国宅基地权利结构发展的必然结果。在坚持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前提下,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的分置主要包括“成员权+用益物权”、“用益物权+用益物权”和“用益物权+债权”等三类权利构造模式。三类权利构造模式在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的分置基础、宅基地资格权的法律表达方式以及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构建等方面均存在较大争议。  相似文献   

17.
已故著名女作家冰心女士的儿子与孙子闹起财产纠纷,冰心的孙子吴山连续两次把父亲,也就是冰心的儿子吴平告上法庭要求分割其房产,结果两场官司都输掉了。吴山没地方出气,竟然把气撒在他的爷爷奶奶身上,在他们的纪念碑上用红漆涂抹了“教子无方,枉为人表”八个大字。本来,这起纠纷是吴家的私事,我们看看热闹就可以了,  相似文献   

18.
李清 《金陵瞭望》2008,(17):11-11
“陕西宝鸡市陈仓区农民徐德保,1994年到数十里外做了上门女婿,三年后与妻子离婚。由于结婚时住的是岳父的房产,离婚后的他在村里没了立足之地。他向村上提出,给他划拨宅基地和责任田,然而前者一直没得到解决。近10年来。他有一半的时间在上访。”  相似文献   

19.
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主要内容和重点任务之一。行稳致远的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客观上要求对当前各级政府正在推行的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设计做进一步的理论思考和深入研究。当前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设计有其创新性,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缺陷。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目标取向及制度框架应是“两权分立、一户一宅、多元化配置”,这既避免了与现代产权理论相冲突、相背离,又避免了“资格权”与现有法律不衔接、不相容,符合新发展理念,有利于促进公平和效率的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20.
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是协调乡村人地关系、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及激发乡村发展活力、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引擎”。推进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对于激活农村土地要素、盘活农民“沉睡”土地资产、增加农民收入及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用地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现阶段,农业人口转移市民化进程中的宅基地功能演变和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宅基地功能拓展为推进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提供了契机,在实践中具有可行性。在乡村振兴战略下,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存在“人的障碍”和“地的障碍”双重制约因素。鉴于此,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下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破解路径:一是激发农民参与的内生动力以有效破解“人的障碍”;二是探索宅基地多元利用,突出服务乡村振兴以有效破解“地的障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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