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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90 毫秒
1.
《食品安全法》的民事责任条款极具特殊性,突出地表现在第147条和第148条所规定的民事责任优先制、首负责任制和惩罚性赔偿制上。对这三种特殊民事责任制的适用,理论和实务上并未达成共识。民事责任优先制会因民事、行政和刑事三种程序衔接上的时间差而落空。《食品安全法》中的民事赔偿责任不仅可以因侵权责任而发生,也能因违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而发生,其是一个开放的体系。首负责任制是先行赔付制的一种发展,均是程序性的法律责任,体现了国家意志,其适用条件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具有比较明确的内涵和外延。惩罚性赔偿同样既可以因侵权责任而发生,也可以因违约责任而发生,这就使得“知假买假”情形当然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对于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惩罚性赔偿的原因是一致的,但其在主观构成要件方面存有一定差异。  相似文献   

2.
行政机关是行使行政职权,管理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它除了身为行政主体,可因职务侵权而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外,也能作为机关法人,因民事违法而承担民事责任。这两种责任虽然皆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所致,但其性质却迥然不同。长期以来,由于法学界大多只注重研究行政赔偿责任,对行政机关的民事责任极少有人问津。以致,在我国有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法律对无效保证合同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的性质 ,以及承担责任的主体、方式和范围的规定尚不够明确 ,学者们观点不一。本文认为 ,无效保证合同的民事责任既不是违约责任 ,也不是侵权责任 ,而是缔约过失责任。它是一种独立的民事责任 ,其责任基础是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违反。由于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原因不同 ,其责任承担也有别。此种责任是对信赖利益损失的赔偿 ,其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合理的可预见的间接损失  相似文献   

4.
随着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在我国展开,虚假陈述的民事赔偿诉讼呈现失衡状态,其中发行人往往承担了巨额赔偿责任。但是,发行时的虚假陈述和持续披露中的虚假陈述在民事责任上性质不同,应该区分对待。在持续披露中的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上,要求发行人承担严格责任、全面赔偿投资者,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应当对其赔偿额度加以限制,引导投资者追究实际控制人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5.
从法律责任的性质来分析,不动产登记错误登记机关所负的赔偿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具体来说属于民事责任中的侵权赔偿责任。从处理程序上看,将登记机关的赔偿责任按照普通的民事赔偿程序来处理具有更大的便利性。  相似文献   

6.
违约赔偿责任在性质上归属为民事责任。比较国内外立法 ,结合司法实践 ,从三个方面对其加以阐述并提出看法 :在责任的构成条件上 ,其与损害赔偿责任条件相同 ,要求具有违约行为、损害结果以及违约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 ,不同的是违约赔偿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的原则 ;在责任的适用范围上 ,要求“完全赔偿” ,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但设定了“可预见规则”和“减损规则”作为限制 ;在责任的承担方式上为损害赔偿额 ,而违约金须经申请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减时才能转化为赔偿额而成为责任方式  相似文献   

7.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工作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指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其所有人或管理人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工作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早在罗马法中就已经存在。罗马法不仅规定了对建筑物崩坏所造成的损害,由其所有人承担较之一般过失责任稍重的责任。而且还规定了建筑物上搁置物、悬挂物坠落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这种责任具有无过失责任的意味。在日尔曼法中,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不问其所有人或占有人,亦不问其有无过失,只要是就物的利用享有利益者,皆负赔偿责任。现代各国民  相似文献   

8.
无权代理人的民事责任是代理制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从三个方面论述了这一问题。一是无权代理人民事责任的根据。文章在介绍和评价侵权责任说、缔约过失责任说、默示担保责任说的基础上,认为无权代理人的民事责任为特别责任;二是无权代理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文章从无权代理人、被代理人和相对人三个方面论述了责任的构成问题;三是无权代理人民事责任的内容。文章认为无权代理人民事责任为赔偿责任,并进一步探讨了赔偿责任的范围。  相似文献   

9.
基于我国法律对证券民事责任规定的欠缺以及证券民事责任的独特性,追究证券民事责任不仅要考虑到请求权人具有流动性和难以确定性的客观事实,而且应认识到证券民事责任实质上是一种部分与契约责任竞合的侵权责任,对不同的责任主体应采用不同的归责原则,必须预置多样化的损害赔偿计算方法以及独特的诉讼机制,明确承担证券民事责任的特定方式,确立证券民事赔偿责任的优先效力,力求公平和效率的双赢.  相似文献   

10.
警察执法侵权的民事责任在我国的法学研究中很少受到关注。通常学者认为,警察侵权的责任仅仅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以及国家赔偿责任,而将民事责任往往排除在外,这种将民事责任排除在外的做法与当今国家赔偿向民事赔偿融合的国际大趋势相违背。因此,从国内外警察侵权责任的承担和我国国家赔偿法的发展历史看,论证警察执法国家赔偿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并存融合是大趋势。  相似文献   

11.
高校学生在实习中的人身权保护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缺少法律的有效调整,如何在确保高校学生实习权的同时使学生的人身权得到保障一直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在现阶段,片面强调对实习企业课以过高的义务不具有现实操作性,此时学校应当承担起更多的责任;但从应然层面上看,企业应当尽到相应的社会责任,对实习学生的人身伤害应承担起无过错责任。同时,国家应及时将这种道义责任上升为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2.
通过对相关企业当前职业安全卫生法律实施情况的现状的调查可以发现,目前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应用与实际的生产实践还是存在许多的脱节的地方,一线的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在运用法律方面存在许多弊端。所以,要通过制定《职业安全卫生》主体法,修改、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体系,确立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管理机构,明确各主体法律地位及法律责任,构建完备的职业安全卫生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法律责任体系来促进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法律规范的完善。  相似文献   

13.
风险社会对传统法律责任体系提出了挑战,风险社会中呈现出一种责任伦理困境。为应对挑战,传统部门法都在试图拓展其责任形态,但仍然难以满足风险社会的责任制度需求,经济法的产生及其责任制度的拓展是应对风险社会挑战的另一种选择。经济法领域出现的传统法律责任体系难以包含或解释的责任形态表明,无论是把经济法作为一个新的法律领域,还是将其视作一种法律思想方法在各个领域的适用,它对于传统法律责任体系的冲击、解构与重构是客观存在的。  相似文献   

14.
商事责任法律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国在民法和商法关系方面采纳了民商合一模式。商法责任是民事责任的特殊形态,但是也有其自身特征。包括归责原则的二元结构;责任的相对性、替代性;商业判断规则的适用;损害赔偿替代原则在责任形态中具有根本地位等。未来的制度体系建设包括以企业为中心的商事责任制度的确立、严格责任和过错责任原则的相互为用和损害替代规则的体系构建。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学生伤害事故及其引发的法律纠纷越来越多,日益成为困扰学校工作的严重问题。本文在对学校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进行论述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提出学生伤害事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根据过错构成情况的不同,学校责任认定应采用客观过错标准。  相似文献   

16.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是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发展的深层原因。目前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产生的直接原因有注册会计师的原因、被审计单位的原因、司法部门的原因和社会环境方面的原因。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界定,应本着“谁的责任谁承担”的原则,分清审计责任与会计责任,区别过失与欺诈等方面的责任。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加强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研究,确立独立审计准则在司法实践中的主导地位;司法部门成立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专门鉴定组织可以使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确认更加合理;注册会计师要讲诚信、讲自律、讲学习。  相似文献   

17.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中的侵权责任界定不能依赖于委托治理模式、托管运营模式、集中治理模式、分散治理模式等类型表达,应从明确排污企业与治污企业间的基础关系展开。以治污设施由排污企业或者治污企业提供为根据,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中排污企业与治污企业间的基础关系可能为环境服务合同法律关系或者承揽合同法律关系;此外,二者间的基础关系也可能为无效合同关系。在环境服务合同法律关系下,治污企业若有过错则与排污企业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在承揽合同法律关系下,排污企业若无定作、指示、选任过失,治污企业作为承揽人对外承担侵权责任;在无效合同关系下,排污企业与治污企业应区分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存在累积因果关系的分别侵权行为,以及存在共同因果关系的分别侵权行为等行为类型,承担或连带或按份或部分连带加部分按份的侵权责任。排污企业与治污企业间最终责任的承担,应依约定或者法定比例进行分配。  相似文献   

18.
宏观调控行为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初探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宏观调控行为的法律责任归属于经济法责任,在经济法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其归责原则应以违法归责原则为主,过错责任原则为辅.一般情况下宏观调控行为的法律责任由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有损害事实和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五个要件构成,应加强宏观调控行为的法律责任形态和实现方式的研究.  相似文献   

19.
生态修复责任关乎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实现。中国现行法律中生态修复责任表现为一种行政管制工具和一项法律责任方式。作为一项法律责任方式,司法实践中生态修复责任是以请求权为基础的民事责任,属于私法责任。生态修复责任虽有"私法责任"之名,但在私法责任的理论框架下,难以得到圆满解释和适用。遵照大陆法系公私法的二元划分,生态修复责任实为公法责任。此处的公法责任不同于传统的公法责任体系,是环保行政主管机关依赖公法规范督促监管污染者实施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的责任。公法责任属性下生态修复责任的实现,应当建立起以"行政磋商修复+行政责令修复+行政代履行修复"为主导的公法机制。  相似文献   

20.
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国家赔偿责任的理论基石,是从法律价值上判断国家在何种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的根本标准和依据。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体现了国家对国家侵权行为的法律态度,明确了国家承担责任的正当性理由和根据。法国是世界上国家赔偿制度比较发达的国家之一,在我国国家赔偿法即将修改之际,我们主张通过法律移植的手段充分借鉴其先进理论,从而建立起对不同的国家职权行为以及不同领域适用不同的归责标准的一个多元化的归责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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