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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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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治的变革、经济的不断进步和文化教育的发展对苗族习惯法提出了各种新的要求,为习惯法向村规民约的演变提供了必要的社会条件。因为习惯法向成文法发展是一种客观的必然趋势,国家制定法调整的范围有限,亟需具备一定效力的村规民约加以弥补,村规民约与当地文化语言相通可解决制定法的语言表达晦涩难懂的问题,国家司法机关能力有限又希望通过村规民约发挥补充作用。村规民约具有规范、补充和自治的特殊功能。  相似文献   

2.
习惯法是独立于国家制定法之外的法,它一直在民间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习惯法的存在有其合理性,但是习惯法跟国家制定法在法的规范、实施等方面存在着一定冲突,因此需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对两者进行调适,从而既维护了国家制定法的威严,也有效地发挥了一些善良、合理的习惯法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从法律冲突存在的空间上分析,少数民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制定的婚姻法之间的冲突,具有区际法律冲突的属性;从法律适用的对象上分析,少数民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制定的婚姻习惯法之间的冲突,具有人际法律冲突的属性;从法律冲突的法域及其对主体权利义务确定的方式上分析,少数民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制定的婚姻法之间的冲突,具有“二级法律冲突”的属性。  相似文献   

4.
国家制定法和民族习惯法的特点在于,前者具有统一性、规范性、普遍性、强制性特点,后者具有多样性、特殊性、伦理性、自觉性特点.透视西部乡村少数民族婚姻现象,则国家制定法与民族习惯法在婚姻领域有四个方面的冲突.即普遍正义与特殊正义的冲突;现代法律文化与传统法律文化的冲突;"移植法律"与本地民族特点的冲突;国家意志与地方权力的冲突.  相似文献   

5.
文章首先在理论层次上对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的内涵和外延做了明确界定,并区分了习惯法与习惯、与国家制定法的差异,进而深入分析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相融合的一面,指出习惯法是国家制定法的渊源,两者互相配合,共同维护社会整体秩序。同时,习惯法由于其与现代法制精神存在严重的文化差异,故又表现出与国家制定法相冲突的一面。文章深入挖掘了这种冲突产生的原因及消解的方法,以求为转型期的中国法制建设提出一些可取的意见。  相似文献   

6.
中国历史上某些朝代在处理国家制定法与民族习惯法的关系时颇有建树,使国家制定法与民族习惯法经历了从冲突到互动的过程,为今天的民族法制建设留下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相似文献   

7.
国家法由民间法发展而来,由于国家的加入,民间法和国家法出现了分野,同时产生了冲突、互动和融合。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关系不是单向的,二者是互动存在的。国家法借民间法而落其根,坐其实;民间法借国家法而显其华、壮其声。但两者在现实司法实践中很多时候出现冲突,本文就该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促使民间法与国家法相协调的途径。  相似文献   

8.
全球化的逻辑与现今的国家体系正在发生冲突。传统国家理论受到全球化理论流派很大冲击。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进程中承受主要来自发达国家的诸多压力。国家的经济职能在全球化时代与主权相分离 ,也不意味着国家主权的消亡 ,要实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 ,必须依靠各国的合作和协调  相似文献   

9.
黔东南雷山地区国家法与苗族习惯法关系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国家法和苗族习惯法一直处于一种互相磨合的状态中,有国家法对苗族习惯法让步的情况,也有苗族习惯法补充国家法的不足并不断向国家法靠近的情况。不能将苗族习惯法看作法治的对立面,必欲遏制或以现代法取代之。从社会秩序形成的角度而言,苗族习惯法是对国家法的补充。在内容上与国家法有冲突的习惯法是在国家法能够容忍的限度内存在的,同时这种习惯法符合地方性的文化价值观,当地人认为其存在是合理的。  相似文献   

10.
农村习惯法和国家制定法之间的互动、冲突以及互动形成的条件与模式一直是备受学界关注的内容。从司法个案的角度阐明农村习惯法和国家制定法之间的现实冲突及成因,并说明农村习惯法成为法源的社会学依据,从而进一步探讨二者互动的条件与模式。  相似文献   

11.
本文在中国农村乡规民约与国家法关系的基础上 ,认为以民事、婚姻为主干的乡规民约与国家法之间存在着某些矛盾 ,但这些矛盾又是可以协调的。因为它们二者在本质上是一元化的规范体系 ,即乡规民约服从于并服务于国家法律 ,前者仅是后者的有益补充。在此前提下 ,本文提出了协调矛盾的建议 :国家法在一定条件下应允许合理的乡规民约的存在与发展 ;而乡规民约也只能是作为国家法律不健全的一种权益之计 ,一旦某方面的法制健全、完善了 ,该方面的乡规民约就应随之自动退出其活动舞台  相似文献   

12.
内生于乡土社会的村规民约经历了从传统到现代的创造性演进过程,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秩序整合作用。近代以来,乡土社会的剧烈变革不断解构着村规民约的社会权力基础,国家权力向乡村地域的下沉不断冲击着村规民约的生存空间,村规民约面临着巨大的发展困境。这时,能够契合现代乡村公共精神和“乡民社会”向“市民社会”转型期的契约性权力便进入了视野,这种基于同意而形成的社会权力作为村规民约的效力基础最具理性和持久力。契约性权力为村规民约提供了权力支持,有利于实现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在共生共存基础上的有机契合。  相似文献   

13.
民族冲突中苗族国家认同意识的弱性正变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苗族群众与封建朝廷处于武装对抗状态时,其民族意识中依然有某种弱性正变量的存在,主要体现在对抗的被迫性、平乱的主动性和守卫的积极性。这种现象的形成,主要是受族群自身的分化、利益追求的差异和朝廷教化的影响。民族冲突中苗族国家认同意识弱性正变量的存在,具有民族文化的融合价值、有利于民族团结的价值和突破历史条件局限的超越价值。在清朝这一封建王朝时期,能够将国家认同意识放在民族认同意识之上,体现了苗族群众崇高的思想境界,值得充分肯定。  相似文献   

14.
瑶族是历史悠久、文化丰富的居住在我国南方的民族。本文通过对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六巷瑶族村规民约的分析,指出受到瑶族固有习惯法影响的六巷瑶族村规民约与国家制定法基本一致,瑶族村规民约与国家制定法也存在冲突和矛盾方面,需要加强瑶族村规民约与国家制定法的协调。  相似文献   

15.
苗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在中国上古部落联盟后期曾建立过“三苗国”,国家和法的萌芽都比当时的夏族早,并最先发明和创造了“五兵”和“五刑”,在中国早期国家的建立与法的产生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苗族的先民与夏族一起,在中国国家与法的产生和发展中作出过重要的贡献。  相似文献   

16.
17.
民间习惯法作为苗族传统文化事象产生历史久远,表现形式多样,根植于苗族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苗族民间习惯法在现代社会一方面与国家法同时并存,矛盾和冲突不可避免;另一方面,与国家法产生一定程度上的良性互动,两者在"国家-地方"、"官方-民间"、"大传统-小传统"等一系列二元对立结构的博弈中实现互惠。  相似文献   

18.
在现代社会中,权利与权利的冲突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隐私权和知情权便是一对相互冲突的权利,正所谓"你要隐私,我要知情".因此如何解决两者之间的冲突,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相似文献   

19.
黔东南地区苗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并存交融之审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黔东南地区苗族习惯法是该地区苗族社会民间维护社会秩序进行社会管理的强制性准法律规范。承认苗族习惯法在黔东南地区苗族社会的存在,说明我国在思想多元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苗族习惯法与国家法是并存与交融的。因此,正确对待黔东南地区苗族习惯法的精华和存在问题,力图寻找苗族习惯法传统与现代法治进程的结合点,从立法、司法、执法等方面处理好国家制定法与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关系。是我国现代法治建设中应引起关注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就经济运行的整体而言,经济治理既包括宏观上的调控,也包括微观上的反垄断。宏观调控与反垄断是政府调节经济的两种基本方式,宏观调控措施易造成资源分配不均、规模经济及过度干预等问题,会与追求经济高效与自由的反垄断手段产生冲突,这种冲突若不能有效协调之,必将成为影响宏观经济稳定发展的不利因素。反垄断与宏观调控相协调的前提在于必须正确看待和处理市场机制与政府干预的关系,并以正确适用反垄断豁免制度、合法行使宏观调控权和提升政府经济治理能力为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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