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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是指非全日制用工所形成的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作为灵活就业的一种主要形式,按国际劳工组织的定义,一般是指低于法定或集体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的就业形式,在我国则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  相似文献   

2.
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是一种灵活的用工模式,是降低企业运营管理成本的一种有效模式。《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对非全日制用工的使用形式做出了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  相似文献   

3.
非全日制用工已成为当今社会一种普遍的用工形式,对于企业灵活用工、降低成本以及劳动者灵活就业具有重要意义。现行法律仅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进行了规定,对非全日制用工超时劳动问题并未涉及,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加班问题也没有规定,导致实务中非全日制用工超时劳动纠纷频发。如何正确合理地认定非全日制用工的超时劳动问题,不仅可以为解决此类纠纷提供法律依据,而且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发展也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4.
目前,有关非全日制用工的争议,在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维权中遭遇了诸多立法空白。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确认权、非全日制用工的判定标准和要件、非全日制用工否决后的法律后果以及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争议处理中举证责任分配、劳动者的维权途径等实操问题,需要在法律上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5.
李国平  孙洋 《劳动世界》2013,(10):139-140
搞要:时下随着就业压力的增大,在校大学生去校外兼职以增加自身实践经验的现象日益普遍。但是,由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没有对大学生兼职行为规定明确的保护措施,使得一些企业大量招用在校大学生从事兼职劳动,以降低用工成本,牟取高额利润。实践中兼职大学生们的劳动权益往往受到侵害。同时也不利于劳动力市场的公平竞争。所以,结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应赋予兼职大学生劳动者身份,并向其纳入非全日制用工的用工形式加以保护,以促进劳动力市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6.
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对于缓解社会就业压力,解决劳动者再就业问题,降低企业的人工成本,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2003年原劳动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一些地方也相继制定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对非全日制用工给予了更为具体的规定。但是,这些规范性文件的法律位阶都比较低,实践中又不是完全统一。2007年《劳动合同法》  相似文献   

7.
现行劳动法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极为简略,仅对时间认定标准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但是对于非全日用工延长工时的问题却没有涉及,导致实务中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时只能将非全日制用工的身份认定作为主要争议焦点,而无视非全日制用工的延长工时问题,其效果使得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得不到体现,阻碍了非全日用工的发展。应明确非全日制用工适用劳动基准法,统一身份认定标准以标准工时为界,劳资双方应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基本工时,一旦超过约定工时即认定为延长工时,延长工时受到一定限制,且劳动者具有获得适用"比较性标准"延长工时工资与拒绝延长工时的权利。  相似文献   

8.
当前,用人单位的用工形式日益多样化,在特殊的用工形式中,劳动者发生工伤时,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主体如何确定,对于正确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十分重要.本文就社会上目前常见的几种特殊用工关系发生工伤事故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工伤责任承担主体进行分析探讨,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学习参考.  相似文献   

9.
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灵活用工形式,表现为用工成本较低、用工形式灵活和法律规制宽松等特点。近年来,在得到广泛运用的同时,出现了曲意规避、界定困难、监管弱化等问题,应通过完善立法、增强意识和加强监管来推动非全日制用工协调有序运行,从而促进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持久稳定。  相似文献   

10.
正2013年,崇州市在创建省级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市工作中,坚持以"树立形象、规范用工、维护权益、促进发展"为原则,把创建工作作为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保障劳动者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通过全面深入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全市劳动用工管理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有力地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1.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近年来,在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需要再就业的背景下.劳务派遣在我省发展很快.已经成为一种比较普遍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的迅速发展,在增加用工单位用工灵活性、降低人工成本、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方面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2.
一、新都区劳动力市场灵活安全性现状 (一)劳动力市场的总体特征 总体上看,新都区劳动力市场呈现出“灵活性较高,安全性较低”的特征. 灵活性方面,从用工形式上看,目前存在大量的劳务派遣、非全日制就业等灵活用工形式,且有成为主流化就业形式的趋势.从劳动合同签订上看,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且短期化现象明显.  相似文献   

13.
劳务派遣在各主要发达国家都经历了一个从全面禁止到确认合法但从严规制,再到逐渐放宽的过程。为了避免用工单位滥用劳务派遣,各主要发达国家都保持了相对谨慎的态度,将劳务派遣限定在临时性用工范围内,并限止其发展规模,注重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法定权益,注重培训和管理,并积极利用劳务派遣去规范临时性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同时,国际劳工组织也在新的国际劳工标准《2006年雇佣关系建议书》中明确要求其成员国政府,要保护以无良劳务派遣为典型形式的隐蔽雇佣关系中的劳动者。  相似文献   

14.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劳动用工管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改善就业环境,吉林省人社厅决定利用一年时间在全省开展“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年”活动,到2013年底,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劳动用工备案数据库,劳动用工备案率明显提升,劳务派遣用工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率达到95%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  相似文献   

15.
《劳动者》2005,(7):i001-i001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6.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使得社会中的结构性就业矛盾凸显,共享用工作为一种新型用工方式应运而生,不仅成为扶助企业与稳定就业的重要策略,而且也产生了积极的社会经济效益。共享用工是基于企业间合作,在不改变原有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员工输出企业的劳动者为员工输入企业提供实际劳动,待正常复工后返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用工方式。相较于传统用工形式,共享用工涉及员工输入企业、员工输出企业和劳动者三方关系,在法律构成上兼具标准劳动关系与非标准劳动关系的特征,其内在的公益属性更为显著。然而作为一种新型业态,共享用工尚存在法律关系不明、主体权责不清、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不足等现实问题,致使纠纷解决过程混乱,责任主体相互推诿,劳动者维权困难。这些都给后续持续发展带来障碍。为了促进就业市场的稳定发展和新型用工形式的持续创新,需要进一步总结共享用工的法律构成要件,明确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完善薪酬发放、工伤保险制度等等,探索共享用工常态化路径。  相似文献   

17.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虽然法律对试用期用工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但一些用人单位故意曲解试用期,乘机浑水摸鱼,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8.
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就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  相似文献   

20.
为了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用工制度,《劳动法》开始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用工制度设计以定期劳动合同为主,无固定期限合同只是给予老职工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保护性措施《。劳动合同法》则着眼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对于标准劳动关系采取了扩大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立法设计,并对非标准劳动关系中的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做了详细规定。这些变化直接对用人单位的用工形式产生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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