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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案例评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其主要立法精神一是工伤职工伤情复发,应当属于原工伤部位;二是旧伤复发的确认,应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川劳社办[2007]54号明确规定);三是工伤职工工伤复发,应当享受治疗期间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四是相关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的渠道予以处置.  相似文献   

2.
<正>湖南省常德市从2013年12月1日起对市属改制企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门诊医疗管理办法进行调整。调整后将取消"双限"(限量、限额),实行首诊医疗制度和门诊医疗诊前审核机制,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用在最需要的工伤职工身上。调整涉及的门诊医疗管理对象包括:市属改制企业退休工伤人员、置换身份工伤人员、按常政办〔2004〕38号文件规定改发伤残抚恤金人员,以及原广福桥煤矿已纳入市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工伤人员。  相似文献   

3.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相似文献   

4.
正既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又有效控制工伤保险费用的不合理支付和不正常增长,是工伤保险经办管理的重要课题。本文通过宜宾市南溪区2013年工伤职工住院周期和住院费用的情况分析,对合理控制住院费用,科学管理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探讨。工伤住院费用调查2013年,宜宾市南溪区工伤保险参保单位449个,参保人员1.63万人,征收基金371万元。当年享受工伤医疗待遇110人次,发生工伤医疗费138.3万元,占基金总支出的47%;工伤医疗费用中,住院医疗费127万余元,占91.9%。  相似文献   

5.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我省各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上,主要是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一些用人单位及工伤职工反映工伤医疗费支付政策规定不明确,用人单位参保后仍要承担部分费  相似文献   

6.
《劳动世界》2016,(16):14-17
工伤保险是对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可以有效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工伤职工的医疗救治权与经济补偿权,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7.
本刊第10期刊登的李军辉、付学军《以什么时间点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文认为,工伤职工张某在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时,已经年满60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此,其请求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应得到支持.  相似文献   

8.
《劳动理论与实践》2014,(8):F0004-F0004
川西南矿区职工医院创建于1963年,隶属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总公司,是央企主办的一所集医疗、临床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医院(二级乙等)。医院兼有四川油气田医疗服务保障和职工职业健康服务职能,现开设床位110张,医疗设备先进.外科急救、康复技术过硬,是四川省本级工伤定点医院,自贡市工伤定点医院,自贡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定点医院,自贡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  相似文献   

9.
案情简介职工龙某2012年3月到本市某煤矿务工,6月在井下作业中受伤,9月医疗终结,10月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受伤性质为工伤,11月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四级。煤矿未参加当地工伤保险,2013年1月与龙某协商一次性补偿20.7万元,双方解除劳动关系。龙某事后认为煤矿补偿金额较少,难以维持今后生活及旧伤复发治疗,2013年2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  相似文献   

10.
为进一步贯彻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加强工伤康复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劳社厅发[2007]7号)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地震伤残人员康复的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我省地震伤残工伤职工及全省工伤职工康复工作.现就我省工伤康复定点机构确定等有关向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1.
职工发生工伤后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可能出现由于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工作没有完结,工伤职工缺乏必要的经济来源而影响到对其伤病的治疗,有的甚至还危及到生命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采取先予执行、先行裁决的方式,裁定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费用用于工伤职工伤病的治疗。  相似文献   

12.
你局《关于工伤职工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请示》(成劳社发[2005]38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多次因工负伤。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应进行一次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相似文献   

13.
咨询台     
企业职工在工作休息时间的事故伤亡可否界定为因工伤亡最近,一些单位和职工来函来信咨询:企业职工在工作休息时问因损害事故造成的伤、亡是否可以算为因工伤、亡?现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对此问题答复如下:四川省劳动厅《发〈关于划分因工与非因工伤、亡界限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对确定因工伤、亡和比照因工伤、亡的原则及范围作了明确规定。确定因工伤、亡的原则为:职工在生产、工作中发生因工作所致的伤、亡或职业病。确定比照因工伤、亡的原则为:职工发生与生产、工作有一定关系的意外伤、亡。对企业职工在工作休息期间发生损害是否算工伤事故的问题,有关部门的倾向性处理意见是:职工在工作休息时问内发生的损害事故如是因生产、工作所致的伤、亡或与生产、工作有一定的关系而造成的意外伤、亡,可以界定为因工伤、亡。反之,则不能界定为因工伤、亡。  相似文献   

14.
<正>案情简介王某系某建筑公司职工。2011年6月,王某在工作时不慎被一根没有固定牢固的钢丝绳突然甩出击伤其右眼,经治疗无望后王某右眼球被摘除并安装义眼。王某支付医疗费用3万元,建筑公司支付医疗费用1万元。建筑公司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后因赔偿问题双方协商未果,2012年2月,王某申请工伤认定,2012年  相似文献   

15.
案例评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第三十条等规定,职工遭受生产(工作)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确保职工得到及时的救治;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尽责按规定时限提交职工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主要包括救治医疗、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食宿等)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相似文献   

16.
《劳动者》2005,(7):42-42
我单位有一名职工由于工作岗位特殊的原因,造成双眼视力下降,去年被认定为职业病,并经劳动部门鉴定为工伤九级。此后,该职工被重新安排了工作,今年3月,该职工认为病情加重,要求重新鉴定工伤等级。后被鉴定为工伤七级。在如何理解“本人工资”时,该职工与单位发生分歧,该名职工认为应当以其认定为七级工伤前的工资为“本人工资”基数;单位认为,应以其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为“本人工资”。请问:我单位的观点是否正确?  相似文献   

17.
川人社办发〔2014〕278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为妥善处理工伤职工在办理商业保险赔付手续时,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待遇需提供相关原始票据问题,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15号)第十条规定,经研究,现就工伤医疗费用原始票据管理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时,应  相似文献   

18.
咨询台: 我公司有一名工伤职工.伤残程度为五级。该职工自愿申请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公司在解除劳动关系时.根据企业的规定.给予其2万元的经济补偿费.过后,该职工又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公司应按工伤五级计发一次性伤残抚恤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费。经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根据原省劳动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按15年一次性发给伤残抚恤金和14个月的一次性医疗补助费。同时裁定.在支付抚恤金和医疗补助费时将已支付的解除劳动舍同的经济补偿2万元扣除。但该职工认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不能扣除。而我们认为该职工只能享受工伤五级待遇.不能二种待遇都享受,请问是否正确?[第一段]  相似文献   

19.
<正>《工伤保险条例》(简称《条例》)第三十六条除了明确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另外指出了三条路径供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选择:一是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二是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三是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相似文献   

20.
《社会保险法》和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对工伤职工医疗、就业补助金的核算产生了较大影响。本文认为,应该按照工伤认定时的法律规定执行,只是在计算时的基数应当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所应当使用的基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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