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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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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20世纪60年代起,女性主义学者们把目光转向了法律,其中就包含侵权法.以女性视角重新审视侵权法,女性主义学者们有了新的发现:侵权法是男性的法律,法律原则和规则无不带有男性的偏见.为此,她们向传统的侵权法发起了挑战,于是就有了侵权法的女性主义理论.女性主义理论在侵权法研究中的发展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首先,她们揭示侵权法中的性别差异;其次,她们批判“中立法律”标准中隐含的男性偏见;最后,她们呼吁法律实践中女性的经验.女性主义侵权法理论与传统侵权法理论的核心冲突是对“理性之人”、“注意义务”和“救助义务”的不同理解.女性主义者给法律带来的实际影响是显著的.在私法领域,女性学者们主张以“理性之女人”取代“理性之人”的标准,以“相互依赖、责任和关心”取代“个人权利”的理念,加大法律对易受伤害女人的特殊保护.把女性权利的主张由公法扩展到私法如侵权法,使女性得到了更大的补偿.  相似文献   

2.
风险理论是英美侵权法的一个重要理论.美国侵权法的最新动向是将风险理论作为限制侵权责任范围的基本理论.本文在对风险理论的基本含义、问题属性进行介绍后,进一步讨论了责任范围风险理论的分析框架,并对责任范围的风险理论作出简要评论.  相似文献   

3.
邹士超 《创新》2012,6(5):72-77,127
生态侵权突破了传统法学理论对生态损害的研究,它将权利救济对象延伸至基于生态环境的损害而遭受不利影响的其他法律主体。生态侵权损害司法救济理论研究发端于生态侵权损害救济的实践困境,致力于司法实践中生态侵权损害受害人的权利救济,构筑于无过错责任原则理论根基之上。在无过错责任原则指导下,盖然性因果关系学说在生态侵权责任构成理论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具体表现在原告对两个因果关系的相当程度盖然性标准的肯定性举证,以及被告对两个因果关系的高度盖然性标准的否定性举证,二者构成了生态侵权责任构成理论的核心。  相似文献   

4.
侵权法是各个阶层的社会成员都有着强烈情感的主题,其涉入社会生活之深以至于会触及文化的神经。侵权案件所产生的争论常常反映出法律作用和道德作用在社会生活中的分野,使得侵权法实践往往会成为一系列的文化论战。侵权法对于复制了各种文化分歧的相互对立的观点的选择与折中——从原则、制度到规则,现实地代表了一种寻找社会灵魂的努力。文化共识是侵权法获得其制度有效性的基点,体现了侵权法规则和秩序成长的生命力量。现代侵权法应以新的法律认知取向、法律情感取向、法律评价取向作为其制度的文化底蕴。  相似文献   

5.
郭佳宁 《社科纵横》2008,23(2):93-95
侵权法的历史就是不断突破传统的历史,保护范围的扩张是现代侵权法的发展趋势.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纯经济损失的保护从契约领域扩展到了侵权责任范畴,民事责任二元结构并非界限分明.  相似文献   

6.
张铁薇 《求是学刊》2007,34(2):85-89
伴随侵权责任由主观责任向客观责任的转变以及侵权法损害填补功能的强化和风险分担的社会化,共同侵权民事责任开始出现不断放宽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和过分倚重连带责任以求实现受害人充分救济的两种制度走向。随着人们对侵权法危机的反思,连带责任也开始招致域外学者对其责任基础和责任分担的质疑,共同侵权行为领域的立法和司法上开始呈现出一种民事责任的新的发展趋势,即责任等同于过错。  相似文献   

7.
周凡钰 《社科纵横》2010,25(4):74-75,81
新《侵权责任法》规定高层建筑物坠物致人损害,而加害人不能确定时由该建筑物全体住户分摊责任,引起社会各界争议。本文比较美国侵权法中的风险分摊规则的适用条件,试图论证高空坠物是否应当适用风险分摊规则。  相似文献   

8.
民事侵权与刑事犯罪之间的原始的对接交叉关系 ,为我们借鉴犯罪理论、修正民事侵权理论与实践提供了可能。首先 ,在民法理论中用“侵权法”或“侵权责任法”替代“侵权行为法”更为合适 ,因为侵权与犯罪一样 ,都是某行为所致 ;其次 ,民事侵权责任的成立与犯罪的成立都需具备一定的条件 ,借鉴西欧大陆刑法理论认定犯罪的三步骤即构成案件符合性、违法性、有责性的判断 ,有助于准确把握侵权责任的构成标准 ;最后 ,以教育改造为主旨的刑事制裁着重考虑的是犯罪人的主观恶性 ,而以恢复补偿为主旨的民事制裁应将责任的重心放在客观的损害程度上 ,所以 ,认定责任时不应拘泥于归责原则所反映的主观心态 ,归责原则应是一种诉讼证明的方法。  相似文献   

9.
徐恺岳  魏建 《求是学刊》2023,(6):119-134
创设避风港规则的目的是平衡网络版权侵权责任的分担,促进权利人与网络服务者合作以保护权利。避风港规则设立至今已有20年,版权依然饱受海量侵权行为的困扰,亟需对避风港规则进行改革。搜集2014年至2020年的1613件民事一审避风港案件裁判文书,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原告疏于通知、被告对侵权事实不知情、侵权行为影响较小以及未从侵权行为中盈利都会减少原告获得的赔偿。这说明避风港规则虽然要求版权权利人与网络服务商合作打击侵权行为,但权利人维权时并不优先采取该最优预防措施,而是将侵权人和网络服务商一起作为被告。因此,为发挥避风港规则的合作作用,可以考虑提高网络服务商的责任,强化运用侵权内容过滤技术,使网络服务商成为合作保护权利的主导者。  相似文献   

10.
对网络版权间接侵权的行为追究责任是对网络版权进行司法保护和民事法律救济的体现,采用什么标准来判断侵权行为人的过错是网络版权间接侵权责任认定的难点。网络版权间接侵权人主要是网络技术服务提供者。"明知"和"应知"是判定侵权人过错的一般标准。"避风港"原则是过错判断的具体适用规则",红旗"标准则是其例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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