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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案情简介包某于2006年4月4日起进入S公司工作,担任助销员。其间,2006年4月4日至2007年3月31日,包某系由劳务派遣公司A公司派遣进入S公司处工作;2007年4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包某的劳务派遣公司改为B公司;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月29日,包某的劳务派遣公司又改为C公司;2010年2月1日,包某与S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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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简介唐某于2012年12月由A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B公司从事汽车驾驶员工作,期间分别两次与A公司签订了自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和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的劳务派遣合同书。2014年10月,A公司书面通知唐某,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并支付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唐某认为,A公司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于是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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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简介申请人于2008年1月1日与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派遣申请人至某电子有限公司任财务管理,月工资5150元。劳动合同中同时约定:"本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的,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顺延期满时双方无异议的,本合同期限再自动顺延一年,并以此类推。"2009年2月8日,申请人生育,并休产假至当年6月11日。2010年2月1日,该劳务派遣公司和电子公司书面告知申请人劳动合同将于2月7日到期终止,当日,申请人离职。申请人现称2009年12月31日前单位未通知其到期终止劳  相似文献   

4.
<正>案情简介王某于2014年3月15日申请仲裁,请求某机械加工有限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差额。王某称:其于2012年4月1日与某派遣公司签订期限为2012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的劳动合同,约定将王某派遣至某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工作。2013年2月1日,王某与该机械加工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013年2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2014年1月31  相似文献   

5.
正劳务派遣员工的解雇和退工是劳务派遣用工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劳务派遣员工解雇的纠纷问题如何处置?退工问题是否可以事先约定呢?本文结合案例给你提供相应的解答。劳务派遣员工解雇纠纷如何定?【案例】:劳务派遣工李某自2010年11月9日开始,被派遣到某单位下属工作站工作,其先后与当地A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B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过三份劳动合同,其最后劳动合同的期限是2012年8月25日至2014年8月24日,是与B公司签订的。  相似文献   

6.
2011年6月28日,何彬与某人力资源公司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甲公司派遣何彬至某保险公司乙公司从事培训岗位工作.劳务派遣期限为两年,截止到2013年6月27日.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协商何彬工资时,乙公司告诉甲公司,何彬的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1330元、岗位津贴1330元、绩效工资570元、午餐补贴300元、交通补贴100元、劳保补贴100元,总共为3730元.甲公司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上直接填写月工资3730元,并没有写明该工资的结构.同时,甲公司在与何彬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何某应遵守甲公司及乙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何某到乙公司报到后,乙公司口头告知公司的考勤、薪酬等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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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简介■张某于2013年7月13日向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某劳务派遣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某销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张某称:2012年3月1日进入某销售公司工作,根据公司要求,与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明确由该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其至该销售公司工作。2013年6月11日,销售公司告知张某,由于国家出台的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即将实施,原劳务派遣公司无法取得劳动部门的行政许可,故将另外选择  相似文献   

8.
<正>案情简介李某于2004年4月到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工作,岗位为挂钩工。自2005年1月1日起,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先后与某运输公司、某装卸服务部以及某运输有限公司等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李某派遣至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工作。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于2012年3月12日、2013年1月5日与某运输有限公司签订两份《劳务派遣协议》,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止。某运输有限公司分别于2012年1月1日、2013年1月1日与李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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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简介黄某于2010年7月19日入职某外服公司,签订了期限为2010年7月19日至2013年7月19日的劳动合同,约定将黄某派至某汽车公司工作,派遣期限同劳动合同期限。黄某在某汽车公司工作至2012年8月7日。当日,某汽车公司以其工作期间存在旷工,已经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为由向其发出《解聘通知》。同日,某汽车公司亦向外服公司发  相似文献   

10.
派遣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务派遣中涉及到有两个期限:一是派遣劳动合同期限,是指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二是派遣用工期限,是用工单位实际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期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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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简介■申请人称于2010年5月经老乡介绍到天津某公司工作。在该公司的安排下,申请人于2010年5月20日签订了一份空白劳动合同,后来知晓劳动合同上的用人单位是济宁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并据此将该用人单位作为本案的被申请人。申请人称,在职期间一直是由天津某公司支付工资,工作服上面标有该公司的字样。被申请人(济宁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辩称,其于2011年5月17日成立,确与天津某公司订立过两份劳务派遣协议书,期限分别为2014年11月21日至2015年5月20日及2015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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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简介2013年10月10日,原告段美成与被告众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段美成与众业公司订立2013年10月10日起至2015年10月9日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内众业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将段美成派往用工单位(延锋公司)处工作。2015年10月2日,众业公司收到段美成邮寄的《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以众业公司未依法为段美成缴纳社会保险等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庭审中,段美成与众业公司确认双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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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06年1月17日,李某应聘到无锡某劳务派遣公司,该公司一直将李某派遣到甲单位,从事操作工工作。劳务派遣公司与李某签订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于2012年4月30日止,其与甲单位订立的派遣协议也于2012年4月30日止。2011年3月1日,甲单位以李某连续旷工3天,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3月3日,劳务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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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张某于2010年1月1日入职深圳某公司,与公司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从2011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28日,公司通知张某:因双方的劳动合同将于2013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不准备与张某续签劳动合同,请张某于2013年12月31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张某当日即书面通知公司:因双方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要求公司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同意张某的请求,双方于2013年12月31日办理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2014年1月5日,张某向深圳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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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08年3月,刘某与上海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务派遣单位)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9000元,派遣至某自动化输送技术(有线)公司(以下简称用工单位)工作,派遣期限与劳动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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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李某,女,于2010年7月与某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派遣至某外资公司,月工资6000元。同日,李某被派遣至该外资公司。2011年8月,李某告知该外资公司自己怀孕并要求减轻工作量。2011年9月,该外资公司将李某退回到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公司随即按最低工资支付李某月工资。李某认为,女职工劳动保护明确三期内不得降低工资待遇,且该外资公司将其退回不符合法律规定,故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按6000元支付月工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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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劳务派遣用工被长期化、主流化,严重背离了"在临时性工作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立法初衷,本文对我国地方政府以及美国、欧盟、日本等主要国家有关"劳务派遣期限"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研究,提出"用工单位在同一岗位上连续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时间不得超过1年,否则,自用工单位在同一岗位上连续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满1年之次日起,视为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人员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确有必要延长使用的,经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以6个月为限"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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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有答     
问:周某为某劳务合作公司(以下简称劳务公司)于2000年3月15日输出到天津开发区某电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公司)的农民工,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电子公司也一直没有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2004年5月,电子公司向劳务公司提出,要求周某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在电子公司工作,劳务公司同意了电子公司的要求,并于5月19日与周某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1年。合同约定,周某系劳务公司员工,派遣到电子公司工作,与劳务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劳务公司与电子公司系劳务合作关系,电子公司不承担周某的社会保险等义务。第9条约定,因履行该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劳务公司所在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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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07年,某劳务派遣公司将几名劳动者派遣到某学校从事后勤工作,工资及保险费由学校交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和缴纳,同时,学校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每人每月50元的管理费。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协议都是两年一签,且期限相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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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3年7月1日,《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劳务派遣许可办法》开始施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也紧接着于2014年3月1日施行。随着对劳务派遣用工规范力度的加大,许多企业纷纷已经或正在酝酿进行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调整,通过建立劳动关系、外包、非全日制用工等替代方式,对原来不符合"三性"和用工比例的岗位进行分流,以期达到用工的合规化。恰逢本人就职企业集团某下属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近期,作为用工单位对一批"过渡期"的劳务派遣员工进行了用工调整,所以,在此将遇到的有关法律及实务问题与读者共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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