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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王芳等8名女工万万没有想到,2007年5月签订的为期三年劳动合同,不到一年时间,利红公司便自2008年2月起,动不动以货源不足为由,常常让她们放假、停工,且期间不发任何费用。由于每次放假、停工都是她们8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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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是中华民族集祈年、庆贺、娱乐为一体的最隆重的传统佳节。在这辞旧迎新之际,有的单位因为生产经营任务紧或者岗位特殊而需要安排职工坚守岗位;有的单位出于体恤职工或因生产处于淡季等原因而决定提前放假或延后上班。那么,可以补休方式代替支付春节加班费吗?春节慰问红包可以冲抵加班费吗?提前放假可以扣发工资吗?劳动者在其劳动报酬权被侵犯时又该如何维权呢?能不能以补休方式代替支付春节加班费?【案例】小魏是某制衣公司的员工。2019年春节前夕,老板说要赶一批急活,让小魏与几位同事留下来加班。小魏与几位同事年初一至初三连续加班3天,把活做了出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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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某光电公司,因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生产任务不足,员工经常停工放假。2009年4月15日,公司决定选派100名员工到集团总公司下属常熟公司支援生产,时间预计2个月,公司派班车接送员工上下班,路途往返2小时,计入上班时间。一些员工不愿去常熟上班,公司与员工集体协商每天补贴15元,员工仍不愿去,公司经多方协商,部分员工还是不服从公司的安排,一直未到常熟公司上班。4月27日,公司以旷工违纪为由解除了这些员工的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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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因为赶订单安排职工在十一节日期间加班。张某等加班职工提出应当支付300%的加班工资,该公司劳资部经理只同意给加班职工安排补休,不同意支付加班工资。张某为此向当地劳动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请求纠正该公司的错误行为,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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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频繁出现互联网公司鼓励员工加班,甚至自愿放弃带薪年假,春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随叫随到等爆料.事实上,互联网公司鼓励员工加班、甚至强迫员工加班已成惯例,尤其在创业公司连续工作的情况更加普遍.而实际上,普遍加班现象又何止出现在互联网行业,现在不加班的行业才寥寥无几.勤奋是中国人的标签,加班便是表现之一.那么,放眼海外,国外加班情况如何呢?加班的福利保障做得怎么样?企业对加班又是什么态度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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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赵某2000年2月被某药品有限公司招工录用,安排到该公司所属的药品门市部从事营业员工作,公司要求对赵某试用一年,试用期满后再协商签订劳动合同.2000年8月、9月期间,赵某上班时数次与顾客发生冲突,有3位顾客先后对她进行投诉.10月1日,公司安排赵某加班,但赵某以已与朋友相约去游玩为由,未经公司批准,擅自未加班,10月5日公司经理知道此事后找了赵某谈话,就赵某服务态度差、擅自不加班的事情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事后,赵某写了检讨书.10月26日公司作出决定,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款,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关系.赵某不服,把公司推上了劳动争议仲裁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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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期间,一些"上班族"往往会将此作为"捞外快"的机会.殊不知,其中也面临着诸多风险.
假期"打工"牟利,当心遭遇解聘
[案例]姜丽红是一家公司的高级技术人员.2016年"五一"假期前夕,一家单位向姜丽红发出了邀请,请姜丽红利用假期为其检修机器设备,并许诺了丰厚报酬.姜丽红觉得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而这恰恰是自己的拿手本领,遂答应了下来.当姜丽红如期前往检修后,公司领导便打来电话,说即使在放假期间也不得在外"打短工",更何况对方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务必立即停止,否则将解除与姜丽红的劳动合同.姜丽红觉得自己对法定节假日内的活动有权自行支配、公司无权干涉而置之不理.岂料,当姜丽红节后回到公司上班时,真的被公司解聘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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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岳某于2000年9月到某商贸公司任电工,月薪1000元。岳某主张其2000年至2008年在商贸公司工作期间,每天24小时均在配电室工作,从未休息,商贸公司未支付过其加班工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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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不签合同用人单位也要承担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案情简介 张某于2008年3月进入宁波某电子制造公司上班,从事弱电系统调试维修工作.入职半个月后,公司人事部门通知张某签订劳动合同.想到自己从原公司离职时被公司以其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为由支付了500元违约金,张某坚决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写下了"本人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并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保证书.公司考虑到张某是熟练技术工人,又有其书面承诺,遂同意了张某的要求.10月,公司因生产线停产同张某解除了劳动关系.张某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未订立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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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班工资计算方法的规制应当坚持将工作时间作为工资决定的基础,抛弃以"提供正常劳动"为内涵的工资概念,避免将标准劳动关系中的计时工资扭曲为非标准劳动关系中的小时工资以降低加班工资;应当秉承保障与提高劳动者工资收入的基本原则,当劳资双方未约定加班工资数额时,以不低于《工资总额规定》的范围作为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标准给付加班工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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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不少上班族都会面临加班的工作常态,炎炎夏日更有不少员工为了蹭空调"自愿"加班、值班.这样的自愿加班能否领到加班费?单位应该给值班人员付加班费吗?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除了单位安排的加班,不少员工还会自愿加班甚至还有集体加班的传统.据了解,一些单位为了避免支付加班费,往往声称加班是值班.虽然两者都是为用人单位提供了额外劳动,但是性质不同.在原岗位上,具有生产经营任务的是加班,反之则是值班.因此,根据单位的安排进行值班的,劳动者不能主张加班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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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08年6月,文某与某物流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到该公司工作,合同期限一年,约定月薪6500元。2009年6月,合同期满终止时,物流公司按法律规定支付了文某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文某提出其工作期间存在加班情况,公司未支付加班费,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文某未提供其存在加班的任何证据,物流公司提供了文某的考勤打卡记录及工资支付表,但均未经文某签字确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