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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李斯     
李斯(?—公元前二○八年)是秦始皇统一中国时期一位杰出的新兴地主阶级政治家和法家学派的代表,又是颇有才华的文学家。他在秦始皇为统一中国和确立中央集权制的地主阶级新政权的斗争中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因而秦始皇死后立即遭到了以赵高为代表的奴隶主贵族复辟势力的杀害,并为历代反动派所恶毒攻击和诬蔑。叛徒、卖国贼林彪也和一切反动势力一样,恶狠狠地咒骂“秦始皇之法”,公开诋毁“焚书坑儒”。而李斯就是“秦始皇之法”的制订者之一,“焚书坑儒”的主要倡导人。因此,  相似文献   

2.
荀子不是从礼到法的过渡桥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荀子、韩非、李斯都是我国历史上的大思想家、政治家。韩非和李斯曾经师事过荀子。许多人向来认为,荀子培养了韩非和李斯这两个著名的法家,而韩非和李斯则继承并发展了荀子关于法的思想,建立起完整的法家思想体系,荀子是春秋战国时期思想史上从礼到法过渡的桥梁。有些人还将李斯、秦始皇所实行的焚书坑儒政策,也说成是来源于荀子的学说。“四人帮”在其“评法批儒”的闹剧中,更是把荀子和韩非、李斯扯在一起,给荀子戴上“法家”的桂冠。事情真是这样的吗?荀子与韩非、李斯之间的实际关系究竟如何?把这个问题探讨清楚,对于了解当时政治思想斗争的情况,研究春秋战国秦汉的历史,不是没有益处的。本文就此谈谈我们的粗浅看法,就教于学术界。荀子是战国末期集大成的思想家。他寿命长,阅历深,治学范围广,所收授的弟子不少,这是没有疑问的。除了韩非和李斯之外,当然还有其他许多学生。《荀子·议兵》篇中提到的陈嚣,就是其中之一。据记载,传《毛诗》的大毛公,传《鲁诗》的浮邱伯,传《左氏春秋》的张苍等人,都是荀子的弟子。至于参加收集整理荀子著作的弟子,恐怕也有相当一批人。这些弟子都很尊崇荀子,在编辑他的著作之后,特地加上  相似文献   

3.
秦始皇是重视法的,也制订了不少成文法。但是有法不一定就是实行“法治”。第一,秦始皇有法不依,等于无法;第二,在先秦时,法治是以法家学说为指导的,秦始皇的所作所为与法家学说颇多不合,他通过烧书打击诸子之学的同时,法家学说也受到了严重打击,第三,实行法治的最理想的人选应是法家,但在秦的朝廷中,秦始皇并未任用这些人,他们在秦的命运不佳,像韩非入秦即被关入监狱,最后被药死,遭遇更为悲惨,第四,秦始皇是从“百家争鸣”的时代生活过来的,治政不主一家,而是几家并用,是个实用主义者;第五,封建社会里的法是治民的工具,不能治统治者自己,这既缺乏公正性,也失去了法的普遍意义和作用。再说,中国人民受儒家思想教化很深,自称“礼义之邦”,讲究伦理、道德、良知、人情等,而这些往往是法所干预不了的。这就决定了:在君主专制的封建社会根本不具备法治的条件,不可能实行法治,秦代亦是如此。  相似文献   

4.
不少史学家认为刘邦治国的指导思想是“黄老之术”,但我们评述历史人物,“不但要看干部的一时一事,而且要看干部的全部历史和全部工作”,我们认为,刘邦的整个一生都是向往法家,推行法治的。一、刘邦羡慕法家秦始皇刘邦入咸阳前是羡慕法家秦始皇的。刘邦出身于富裕中农家庭,“尝告归之田”,虽有条件读点书,但他“不脩文学”。所谓“脩”,《说文解字段注》为“脯也”,“则薄析曰脯”,即“以求尽善”。所谓“文学”,是指文献经典。意思是说,刘邦没有很好的读过文献经典,当然也不是没有读过书。《汉书·艺文志》中列有他写的“歌诗”二篇,即《大风》与《鸿鹄》就是例证。正因为如此,他对儒家等学派的思想懂不了多少。他父亲骂他是“亡赖”,虽是指他“不事家人生产作业”,“无利入于家也”,但也有读书不多之意。  相似文献   

5.
春秋战国时期,与孔子等奴隶主贵族文人对《诗经》的褒扬播布相对立,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法家,其中主要是商鞅、韩非和李斯等人,对《诗经》均持严厉批判态度。他们在不同的斗争境遇中,异口同声地批判《诗经》,指出它对新兴制度的危害,主张坚决禁绝。这一主张,后来变成了秦始皇“焚书”的理论根据之一。秦始皇所焚之书,头一部就是《诗经》①。这一历史事实表明,无论如何,《诗经》在春秋战国时  相似文献   

6.
由于秦统一了六国,李斯入秦在后人的舆论上也就占了上风,认为他顺应了历史发展潮流。其实,李顺应了历史潮流与否,不在于他是否入秦,而在于他的具体行动。事实表明:李是抱着做“富贵梦”的目的入秦的,完全是一种投机行为。为达到此日的,他背叛楚国,对吕不韦恩将仇报,与老师苟子的“帝王之术”大唱反调,使用两面派手法药死同学韩非,还迎合秦始皇的专制、独裁,贪他人之功为己功,始皇死后,又违背始皇临终前遗诏,受赵高惑废扶苏,立胡亥为二世皇帝。这说明,李斯对秦不忠,司马迁也对他进行了谴责。尽管他也一度认识到“物极必衰”的道理,但总以为权势是铁打的屏障,任何人也攻不破。不想作为一个丞相,经不起历史潮流的冲刷,最后被二世和赵高所害。他的悲剧是自己造成的,其中的经验教训足供后来为臣子者咀嚼。  相似文献   

7.
我国古代的法治思想起源很早,春秋时期,即出现了倡导以法治国的法家人物,如管仲、子产、邓析等。他们多由当时的政治家、军事家和思想家组成。但他们并不同于古代西方的那种法学集团,而是一个具有共同政治主张而思想又各有其特点的学术派别。因此,学术界一般将战国初期和中期的法家称为前期法家,主要代表为李悝、申不害、慎到、商鞅等;将战国末期的法家称为后期法家,主要代表是齐国法家,韩非和李斯。尽管先秦时法家人物众多又各具特色,但总体来说,他们一致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思想。这一体系中,大致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内容,即…  相似文献   

8.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就政治机构的设置问题,在大臣中曾发生过争论,先是王绾、后由淳于越等人建议秦始皇采用分封制,认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 《(史记·秦始皇本纪》)。而丞相李斯,却力主设郡县。他说:“三代之事何足法。”并给淳于越等人扣上了“不师今而学古,惑乱黔首”的帽子。 很明显,所谓“不师今而学古”,是针对淳于越等人提出的分封制来说的,此外就不再包含别的什么意思。可是,后人不察,由于秦始皇听信了李断的话,分天下为36邯,其后又为防止儒生“以古非今”而实行李斯建议的“焚书坑儒”政策,于是就称秦始皇“厚今薄古”。  相似文献   

9.
武帝时代黄老之学的兴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西汉思想之演进,以武帝时期最为深刻,其前期承黄老之余绪并将之终结,其后期倡儒学之独尊并开历代封建王朝政治文化模式之先河,中间又杂以诸多申韩思想和法家政策。终整个武帝之世,黄老之学何以在其前期独盛?又何以在后期盛极而衰?本文立足于汉武帝时代黄老之学的发展命运,试图从“外缘”和“内在学理”上探讨其所以兴、所以衰的一些深层次原因。一、官僚行政体制之渐进秦自孝公始便以法家思想立国,“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士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①。统一六国之后的秦始皇更系统地接受了韩非学说,…  相似文献   

10.
林鹏 《社会科学论坛》2012,(12):167-169
秦始皇二十六年,兼并天下,称始皇帝,在此之前,称秦王政。秦王政十三岁继位,二十二岁冠礼亲政。冠礼亲政以后他干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驱逐客士。李斯上书,谏逐客令,秦王政立刻就收回了逐客令。李斯的谏逐客令全文都传下来了。我们仔细看他的这篇著名文章,他  相似文献   

11.
我国历史上的儒法斗争,一直是革命与复辟、前进与倒退两条不同政治路线的斗争。反动派以儒家思想为正统,鼓吹因循守旧、复古倒退;革新派则利用法家思想,反对复古倒退,主张变法革新。这一斗争,持续了两千多年。曲阜的“三孔”(孔府、孔庙、孔林),是历代反动派尊孔崇儒的产物,至今还保存着许多尊儒反法的罪证。几件攻击秦始皇的破烂武器秦始皇是利用法家思想,统一了六国,巩固了新兴地主阶级统治的杰出的政治家。他实行厚今薄古的政策,对以儒家为  相似文献   

12.
在封建社会的国家体制上,是实行郡县制,还是实行分封制?是维护中央集权制,还是搞分裂割据?一直是封建社会中儒法斗争的一个重要问题。西周奴隶制国家,表面上是统一的,周天子是天下的“共主”。但由于实行世卿世禄的分封制,实际上处于分裂状态。新兴地主阶级及其政治代表法家,在废除奴隶制的分封制的过程中,创建了郡县制。地方官吏由中央政府委派,不享有世卿世禄的特权,可以随时撤换、调离、迁任。这是防止分裂割据,巩固中央集权制的一种有效的政权形式。从秦始皇开始,“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乃是“势之所趋” (王夫之:《论秦始皇变封建为郡县》)。”因此,大多数法家人物都是颂扬郡县制的。  相似文献   

13.
王安石的教育改革,是我国封建社会教育史上一次比较广泛、深刻的教育革新运动,是封建社会后期儒法两条路线斗争在教育领域中的反映。儒法两条教育路线的斗争,从春秋末期少正卯与孔丘的争夺战算起,到北宋熙宁期间已有一千五百多年历史。在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化时期,儒法两条教育路线斗争的焦点是谁占领教育阵地,是实行“克己复礼”的奴隶制教育,还是重耕战、明法令的封建制教育的问题。经过三百年的较量,特别是秦始皇、李斯实行禁私学、立公学、“焚书坑儒”等措施,给儒家教育以致命打击,使法家教育路线取得了支配地位。随后,由于地主阶级历史地位的转化,董仲舒改制孔学,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逐渐被封建统治者所容纳和推行,儒家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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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在中国地图上,山东半岛有一个尖尖,直插黄海,那是荣成市的成山角。临海的悬崖上,有一座小亭,树立一块石碑,写着三个豪迈的大字:“天尽头”。这三个字,相传是秦始皇的丞相李斯到此一游的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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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学派杰出代表人物韩非,战国时期韩国人,生活在全国大统一的前夜。他师承其师荀子内“法”的一面,将法、术、势三者融为一炉,形成中国历史上系统的封建专制主义理论。“以法治国”是他在中国历史上首先提出的口号,是其“法治”思想的集中表现,但他也十分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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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吏为师”到“黄老无为”再到“独尊儒术”,是秦汉之际国家意识形态三次更迭的历史过程。对此历史过程作一认真的考察与反思,不仅有重要的历史意义,而且有现实的启发意义。(一)据《史记·李斯列传》记载,秦皇二十六年(即公元前221年)初并天下,臣相绾等提出封诸侯、建藩卫的建议。朝中大臣都赞同这个建议,惟独李斯提出异议,认为秦朝不应该再沿袭周朝的封建制,而应当设立新的郡县制度。秦始皇赞赏李斯的看法。于是,秦朝确立了郡县制的政治制度。秦皇三十四年(即公元前213年)在咸阳宫大摆酒宴,席间,有个名叫周青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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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统”思想源于三皇五帝时代,夏商西周时期随着“中土”“中国”“天下”“海内”和华夏四夷等观念的流行而萌芽。春秋以来,以儒家为代表的诸子学说系统提出了以仁政王道和恢复周礼为特征的大一统国家观。后经以商鞅、韩非、李斯为代表的法家和吕不韦整合诸子学说的创新改造,形成了以君主集权为特征的新“大一统”理论。战国晚期历代秦王特别是秦始皇将其创造性运用于政治实践,促进秦国迅速崛起和完成统一,进而创建了维护多民族中央集权的一整套“大一统”国家制度和运行体系,由此奠定了此后中国两千年的中央集权统治制度、运行模式和文化传统。秦人在兴起、建国、东出、统一的奋斗历程中,形成了务实创新的价值追求、开放包容的进取精神、尚武坚毅的民族性格、令行禁止的法治观念、上下一心的团队意识、始终如一的坚定信念等文化特质和品格。兼容开放和与时俱进的秦文化及其特有的心怀天下的价值观、与时俱进的文化观、富国强兵的发展观和奋发有为的事业观,正是“大一统”思想付诸实施和成功的主导力量。  相似文献   

18.
罗思鼎在《论秦汉之际的阶级斗争》一文中说:“在秦始皇时,劳动人民同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并没有激化”,由于“赵高上台后,改变了秦朝法家政策”,推行“复辟奴隶制的罪恶行径,激化了同农民的矛盾。”罗思鼎在同一篇文章中又说:“刘邦是地主阶级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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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效咏 《文史哲》2023,(5):157-164+168
关于公元前212年坑儒一事,学术界有两种观点,一部分学者认为是真实的历史事件,另一部分则怀疑是虚构的故事,实际坑杀的是方士,形成这种分歧的原因在于对《史记》《汉书》所载“坑术士”“杀术士”的理解不同。考之于典籍,秦汉时期的术士一词均不作方士解,方士被称为术士始于三国时期。结合许慎《说文解字》和《汉书·宣帝纪》《夏侯胜传》所载本始四年诏书等资料来看,两汉时期术士一词其实指的就是儒生,“坑术士”无疑就是坑儒。秦始皇对于方士,仅仅限于考校虚实,并未坑杀,仍寄希望于他们为自己寻找不死仙药。从历史逻辑来看,留意于仁义之际的儒生与秦所奉行的法家治国理念并不兼容,秦帝国建立后,儒生集团与秦始皇龃龉不断,将“坑术士”理解为坑儒也更符合历史逻辑。  相似文献   

20.
法家文化与秦王朝的兴亡密切相关,它在秦国历史上的作用基本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秦孝公时期,商鞅以法家文化为指导实施变法,使秦国迅速壮大,为吞并六国、统一中原奠定了基础,同时也确立了法家文化在秦国的主体地位;秦始皇时期,由于过度迷信并片面使用法家文化,实行君主专制,崇尚权术,严刑峻法,残暴统治,激化了阶级矛盾,导致秦二世而亡,同时也扼杀了法家文化的优点,极度膨胀了其不足。秦兴于法家,也败于法家,甚为遗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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