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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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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吴双全 《兰州学刊》2013,(12):172-176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但是,无论从公法的角度看,还是从私法的角度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都还存在一些缺陷.为了适应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新需要,我们应该修正和细化已有的法律规定,出台配套的法律法规,明确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强化权利救济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2.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准确的分类有利于法律保护。但是,学界以及国际国内立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在用法律手段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存在很大困难。基于法律保护的方便,有必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法律角度确立分类标准,重新进行分类,这些分类能够有效地避免和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中存在的混乱和利益冲突问题。为此提出了三个标准,即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可市场化为标准;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习俗化为标准;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宗教化为标准。  相似文献   

3.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权的法律属性界定,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着不同的声音,也导致了司法实践中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困境。通过考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来源及界定,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制度的目的,比较非物质文化遗产权的法律属性的理论争议,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应认定为具有公益和私权的混合新型权利。我国应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私法统一的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4.
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迫在眉睫。立法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门法律中,应当规范和界定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保护主体、保护范围等问题。  相似文献   

5.
科尔沁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法律保护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立健全科尔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政法律保护机制,要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对象、评定标准和原则、行政保护机制的认可,以及具有民族性和地域性的保存机制和传承人认定、保障机制入手,全面、系统地研究符合科尔沁地区和文化特征的行政法律保护机制,使科尔沁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行政保护轨道上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6.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开发与商业化经营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从表现形式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大体可分为"可进入市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不可进入市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两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否进入市场并进行商业化经营,关键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规律自身.只要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规律--原来走市场的继续走市场,原来不曾走过市场的尽量不要走市场,而介乎于两者之间者在进入市场时如果能谨慎从事,通常都不会出现太大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产业化开发确有矛盾的一面,但只要将"保护"与"开发"工作分开来做,就很容易实现"保护"与"开发"的双赢.可以说,"分别实施"是化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矛盾的有效手段.  相似文献   

7.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制度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有属性决定了仅仅靠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远远不够的,应尽早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般法。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中,既要确立政府的主导地位,又要强调民间的广泛参与。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监督方面,应确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以更好地规范和保障政府权力;在法律救济制度方面,应引入公益诉讼制度以有效地保障公民维护人类共同精神财富的权利的实现。  相似文献   

8.
法律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目前已出台的地方立法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保护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依然没有明确的认知,立法中也未有相应的设计。因而,需要明晰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中的亟须重点解决的问题,以便今后在制定相应法律规范的立法过程中可以做到有的放矢。  相似文献   

9.
通过法律及相关制度的完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是各国通行的做法.本文以甘肃省非物质丈化遗产开发潜力评价为总目标,以资源价值潜力、遗产影响力、遗产保护水平、变通通达水平、开发环境影响感知等五类次级指标为准则层,以此选取方案层指标,运用层次分析法评价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并给出构建甘肃非物质文化遗产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法律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10.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基本思考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法律需要不断地将社会生活中发现的新问题纳入到自己的视野中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规则机制和权利救济途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问题的思考必须要建立在我国已有的法律体系和制度背景下进行分析与思考。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借助或不借助物质媒介所表现的世代传承的特定民族的文化信息利益。其法律性质具有特定民族性、活遗产性、以口传身授方式体现的传承性和利益性。任何团体、个人乃至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均负有正当利用、不断维护、坚持延承的义务。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利则主要表现在对它的使用上和获得相应利益上。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主体的主要类型包括社会民众型、团体型和个人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救济机制的建构应当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认原则、、法律救济方式与途径上有所建树。在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机制时,我们还应当注意协调如下几个关系:1.同已有法律的协调;2.同社会惯例的协调;3.同我国承诺的国际保护义务的协调。  相似文献   

11.
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着诸多问题,症结在于理论认识的薄弱,尤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两个概念及其基本原则认识模糊.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存在有关"非遗"保护的一些提法与"非遗"观念和基本原则不符、对"非遗保护"观念的理解存在一定的误区、对"非遗"保护主旨的把握还不够准确等问题,亟待遵循保护理论及原则加以调整.  相似文献   

12.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兰婷 《东南学术》2011,(4):213-222
我国历史悠久,幅员辽阔,汗牛充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熠熠生辉。如何有效保护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课题。这个问题,我国学界已有不少相关探讨。本文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为考察对象,从立法与司法两个角度展开论述,并提出了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相关设想。  相似文献   

13.
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学保护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要想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保护,首先要弄清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并按固有规律对其实施保护.在这个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保护好传承人是问题的关键.在处理"保护"与"经营"这对矛盾上,只要坚持历史上走市场的继续走市场、历史上不曾走市场的不要走市场、介乎两者之间的谨慎走市场的原则;在处理"保护"与"开发"这对矛盾上,只要秉承"保护"与"开发"可以"同时并举"、但务必"分别实施"的原则,通常都不会出现大的问题.必须重申的是,我们可以利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但万不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当成专门伺候GDP的婢女.此外,要想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必须学会既能以历史的眼光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也能站在时代的高度发掘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当代价值.  相似文献   

14.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通过是传统文化由传统方法保护转变为特殊权利方法保护的例证,也为西藏传统文化保护提供了全新的范式。格萨尔、藏戏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成为西藏实施公约义务的有力实证。但应看到的是,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仍存在法律体系不完善和保护措施不到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属不清的现实,因而,像《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这样的地方性立法,不但是传承与发展西藏传统文化的自身需要,也符合创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完整法律架构的终极诉求。  相似文献   

15.
非物质文化遗产亟待传承与保护,原因在于传承链条的脱节.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要探索其传承规律,摸索其有效传承途径.高校在传承与保护"非遗"中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雄厚的教育资源和大量的高素质人才可以在"非遗"的保护过程中充当"演员"和"观众",从而使传承链条得以维系.同时非物质文化可以同高校校园文化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培养当代大学生爱国、爱家的优良传统.本文通过探讨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高校传承与保护过程中的成功做法及存在问题,为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与保护提供一些借鉴.  相似文献   

16.
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法保护应三思而后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形势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甚为必要且相当重要,但是如何予以保护需要更为全面、深入的思考.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法保护应三思而后定,即问其现实必要性、思其理论可行性、虑其制度科学性,然后再审慎决策.  相似文献   

17.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价值,我国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大国之一,需要利用知识产权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人以法律的手段设立合理可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益分享和保护机制。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可知识产权的融合性,它在保护传统、信息本质等方面与知识产权制度存在许多契合之处,对其加强基于现有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的综合手段保护模式并辅以适当的行政保护手段,便有可能逐步形成合理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的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18.
我国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所以面临衰退、萎缩乃至失传的困境.根本原因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文化生态遭到破坏。从文化人类学和社会文化学的视角出发,比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相关理论和我国的现状,由此反思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路径和对策.其关键在于处理好四大关系,即"变"与"不变"的关系、"民族性"与"时代性"的关系、"保护"与"创新"的关系、"政府主导"与"群众参与"的关系。  相似文献   

19.
随着社会经济和科技的迅猛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着严峻挑战.影像传播是我国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手段,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非遗"影像传播验证了这一观点.上海世博会通过影视影像、虚拟影像、动画影像等传播种类,有效地展示了各国的历史文化、风俗习惯和城市风貌.合理应用传媒影像、影视影像、"表演"影像等多种传播途径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与展现,将有助于实现影像传播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两者的共赢.  相似文献   

20.
数字技术与山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山东是文化资源大省,随着文化强省战略的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正在日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然而.由于保护手段的陈旧,我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还不能适应当前信息时代的需要.本文从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出发,剖析了数字技术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作用,从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数字应用技术、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等方面提出了椎进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数字化的主要举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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