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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夏自军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5(2):18-23
实现人民梦,根本在于生活在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能获得尊严。人的尊严具有丰富的内涵;人的尊严是实现人民梦的价值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实现人民梦就要敬畏和关爱生命、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构建公正和谐的社会关系、提升思想品德素质、改善社会风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人的生命尊严、人性尊严、人道尊严、人品尊严、人格尊严、人权尊严。 相似文献
2.
王大贤 《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1-5
过有尊严的生活,是人类孜孜不倦的追求。什么是尊严?如何让人们过上有尊严的生活?是古今中外学者和政治家们长期探索的课题。随着温饱问题的解决,当代中国人对尊严实现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引导人们正确理解和把握尊严的本质,分析当代人尊严的基本诉求,探讨其实现的方法和途径,不断满足人们尊严实现的需求,是落实以人为本思想的体现,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相似文献
3.
王福玲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1)
人人平等享有不可侵犯的尊严,这一理念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然而,尊严的实现在康德看来是在人与人的交往中,在社会中得以完成的。在当今社会,社会歧视是阻碍实现平等尊严的一个普遍性问题。消除社会歧视,实现人的尊严是迫在眉睫的任务。因此,从康德的视角入手,探讨当今社会歧视问题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它对探索消除社会歧视和实现平等尊严来说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4.
韩跃红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1-4
在法西斯统治之下,人被异化为国家实现权力集中的手段,进而成为被独裁者操纵的暴力工具,“国家尊严”“民族尊严”成为践踏个人尊严、实现独裁统治的道义力量和煽动口号。在当代法治中,“人的尊严”是人类汲取战争教训的积极成果,并已成为国际法准则和许多国家的宪法原则,成为所有人权的价值依据和伦理基础。国家尊严与人的尊严之间是一种既相得益彰、又相互拮抗的辩证关系。这种关系对法治国家和公民行为都具有指导意义,警示我们既要维护国家尊严,也要严格保护个人尊严。 相似文献
5.
本文直面对于尊严概念的质疑,坚信人的尊严在生命伦理学中具有重要地位.通过对人的尊严的主体与客体的辨析,区分人的尊严与人类尊严、尊严与尊严感、尊严与尊严权,体现人的尊严与人的生命之本源关联,并指出人的生命尊严有不同层次的内容,体现生命尊严的普遍性、平等性,以及它对生命伦理学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126-126
夏志军在《行政论坛》2013年第4期撰文认为,从本质内容上看,实现社会公正与维护人民尊严之间相互渗透,相得益彰。社会公正内含着人人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由和权利,并在物质和精神层面上,能够享受做人的尊严,心情舒畅,畅所欲言。人民尊严内含着每个人在社会规则或制度面前具有无例外的权利和机会,在权力阳光运行下,社会的个体都享有平等的地位、自由的生活、体面的工作。 相似文献
7.
韩德强 《广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0(3):68-72
人的尊严具有社会、自然和道德三种基本属性。社会属性是指尊严所具有的以各种社会关系为表现形式的社会特性,是尊严应然性与现实性之间的联系纽带,构成了尊严的基本要素和主要表现形式。自然属性是尊严基于人自身天然本性所具有的生物性特质,包含着生理需求和精神渴望两方面的内容,是其他尊严属性的基础和前提。道德属性是指尊严具有的基于人的理性精神而产生的、以社会价值观念为表现形式的道德特性,是人得以摆脱纯自然的生物性尊严,显示人性特征的基本要素,其构成了尊严的本质属性。 相似文献
8.
刘睿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2):33-39
“保障、捍卫和促进人的尊严”是当今政府与社会的基本理念,将这一理念转化为现实的理论前提是对“人的尊严”概念进行准确的把握。就国内外学界对“人的尊严”的界定及其演变的研究进行综述,并鉴于康德的尊严观对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影响,重点综述了学界对康德尊严概念的解读与研究;指出已有研究成果分歧的焦点、遗留问题及以后努力的方向,以期为当下关于“人的尊严”问题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提供多种理论视角。 相似文献
9.
10.
刘睿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9(5):571-576
尊严需要教育的启蒙,进行任何形式的尊严教育工作的前提是必须对何谓尊严教育从理论上作出清晰的界定。尊严教育以引导个体自觉、理性捍卫人的尊严为基本目标,即通过各种方式有意识地引导个体平等尊重人的人格和合法权利,以保障人的尊严;通过各种方式有意识地引导个体不断进行道德完善和自我创造,以提升人的尊严。尊严教育以培养人的尊严意识为中心任务,即培养人在观念和行动中理性的尊严意识。尊严教育以构筑一切教育的灵魂为价值定位,即渗透到所有教育活动之中,并将“捍卫人的尊严”落实为一切教育活动的最高原则和限制性原则,道德教育、法律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是尊严教育的主要渠道。 相似文献
11.
目前我国对代孕技术采取全面禁止的态度是伦理学界争议较大的问题之一。生育和人类的繁衍作为人类基本的一项权利,应当在社会中得到尊重,得到法律的保护。文章从“人格尊严”的视角出发,对代孕技术中涉及的委托父母、代孕母亲进行伦理审视和研究,从其人格尊严的价值层面寻找对代孕技术在计划生育政策条件下有限开放的伦理论证。 相似文献
12.
13.
宪法上“人的尊严”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李累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2(6):129-136
宪法上“人的尊严”以人的主体性为基础,是宪法的最高价值,具有普遍性。经过发展,它最终覆盖了排除干预的消极权利和请求国家给与生存照顾的积极权利。国家尊重、保护和促进“人的尊严”。围绕如何实现“人的尊严”,出现了不同的人权保障机制,完善的机制应当在遵循有限政府原则的基础上保障宪法权利。 相似文献
14.
人民公社体现了毛泽东对马克思人的本质是自由自觉劳动的人的本质观的理解;人民公社是毛泽东探索确立人的主体性地位、发挥人的主体作用、实现人的主人翁意识一种社会实践形式;随着实践的发展,毛泽东探索实现人的主体性思想的人民公社的实践形式存在局限性,同时也带给我们许多启示。 相似文献
15.
论人性尊严的宪法主体——兼论我国传统的宪法主体理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龙晟 《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2(1):34-38
人性尊严的宪法主体不同于其他的宪法主体理论,具有强烈的价值定向,并具有极大的开放性、灵活性。人性尊严宪法主体外延因其确定标准各异而不同,既有的标准之间张力甚巨且难以适应新技术革命所带来的挑战,人格推定理论可能是一个较好的可选方案。 相似文献
16.
针对当前理论界对人的尊严的探讨没有从元理论的角度阐明尊严问题是如何进入人类视野的问题,本文试图从哲学本体论的人学转向、人与制度伦理关系的异化及尊严在历史与社会中的表现形式三个方面给出答案。始自古希腊的哲学本体论的人学转向预示着人对自身的认识和思考,这是人的尊严凸显的历史前提;人类在自己创造的制度中异化为工具而不是目的,标志着人与制度伦理关系的异化,成为人的尊严凸显的根本原因;并最终通过一定的历史和社会的表现形式体现出来。 相似文献
17.
仪喜峰 《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4(2):37-40,48
人格尊严的规范被誉为现代宪法的核心价值,保障人格尊严既是"规范宪法"的必然要求,也是判断宪法正当性的重要基石。规范宪法要求涉及人格尊严的宪法规范必须完备、充分,并积极吸收国际条约中的人格尊严条款;宪法的正当性可以通过人格尊严保障的主体广泛性、标准复合性以及方式多样性等途径加以体现和证明。 相似文献
18.
施惠敏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2(6):56-58
高校现行的会计收付实现制不能正确计量事业结果,也无法满足专用基金的形成要求,要消除以上局限首先应在会计核算部分采用权责发生制以弥补收付实现制的缺陷,其次应改变基金形成方式。 相似文献
19.
论人性尊严的伦理价值及其宪法意义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刘革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27(4):106-109
尊重“人性尊严”作为一项基本的伦理原则,其意是强调社会中任何一个个人都具有至高无上的内在价值或尊严,必须加以尊重与保护。二战以后,“人性尊严”纷纷入宪,开始逐步由一个文化、宗教和伦理上的概念转化为一个法律用语。“人性尊严”作为最上位的宪法性规范和价值理念,不仅是基本人权之一,而且也构成了现代法律的内在核心精神。 相似文献
20.
乡土社会是人情社会,人情社会具有社会性、规范性、情感性等特征。乡土社会家族制度和家本位的思想孕育出独具特色的人情社会,乡土社会在费孝通笔下以熟人社会的面孔展示了其人情社会的一面。经历了现代化和城市化的洗礼,乡土社会的人情化特征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情消费负担日益加重,人情在社会资本培育中的功能增强,情理逐步让位于法理。中国仍然是关系社会,即使社会变化,"人情"依然有生长发展的空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