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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行动的结果是对主观认识的检验和真实存在着的客观性标准”。(《列宁全集》38卷235页)认识的真理性是由实践的结果证明的。一个是真理性的认识,一个是实践的客观结果,二者之间有什么内在联系呢?对立的双方是如何统一的呢? (一) 真理是人的主观意识对于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的内在本质是什么呢?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认识的真理性取决于其客观内容而不取决于其主观形式。第一,真理的客观内容是以主观的形式反映的。但是,它如果停留在主观的形式中,停留在头脑里和本本上,那也只能作为一种观念、理论、思想而存在,并不是客观实在,并不是现实的物质力量。真理的客观内容只有扬弃自身的主观外衣,由主观转化为客观,才能显现其客观性本质,确立自身的客观地位。换言之,真理的客观性只有转化为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客观实在才能得到证明。  相似文献   

2.
“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这一关于真理的定义遍及于所有可见的各种哲学教科书中而为人们所普遍接受,然而,笔者以为这一为大家公认的真理定义并非是完全正确的具有普适性的真理定义。它只是客观性真理的定义,不能包容主观性真理。不错,“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它正确揭示了人与外部客观世界的真理性认识关系,肯定了对客观世界的正确反映是真理性认识的重要内容,但上述真理定义具有缺陷无疑是明显的,就是它把真理性的认识局限在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范围之内。它实际上断定了,只有勺I客观事…  相似文献   

3.
一整个人类的认识史,是一部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探求真理和发展真理的历史。所谓真理,是指人们的主观意识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是被实践证明了的符合客观实际的认识。这种真理性认识一经产生,就会反过来对社会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之所以如此,从根本上看,在于人类的真理性认识所包含的内容具有客观实在性,这便是真理的根本属性。  相似文献   

4.
真理的标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们认为,检验真理的唯一客观标准应该是作为认识对象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而社会实践应该看作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可靠途径。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认为,人们的认识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真理则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们头脑中的正确反映。由此看来,检验人们的认识是否真理,就是要检验人们的认识是否正确地反映了作为认识对象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也就是要看人们的认识是否与认识对象相符合。认识与客观对象相符合的就是真理,认识与客观对象不符合的就是错误。所以,我们认为,检验真理的唯一客观标准只能是作为认识对象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不应该用  相似文献   

5.
看了吴家麟同志的《真理能有阶级性吗?》一文(见人民大学《教学与研究》八○年第二期),觉得有些观点不能苟同,下面仅就"真理究竟是主观范畴还是客观范畴"问题,谈淡自己的看法,与吴同志商榷.吴家麟同志认为,"真理属于客观范畴".我的看法与此完全相反.我认为,真理应属于主观范畴.其理由有三:第一,真理是一种认识,是一种正确的认识,而认识是客观世界在人们意识中的反映,它与被反映物——客观世界应属于两个相对的范畴.第二,客观性和主观性是真理的双重属性,这双重属性存在于它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体中,不能把内容和形式割裂开来分别归入两个相对的范畴.第三,划分范畴的根据是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本质属性,真理区别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  相似文献   

6.
真理和错误是认识论中的一对基本范畴。在认识论范围之外,无所谓真理和错误。所谓真理,就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或正确认识),就是主观符合于客观的认识。真理,从表现形式上看是主观的,但又不是纯主观的东西;从内容来说它又是客观的,它包含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或人类的客观内容,但它又不等于客观现实。所以,真理有其主观的形式,客观的内容,是主观和客观相符合。人的主观认识,包括思想、理论、学说等,只有符合于客观实际的,才叫做真理。所谓错误,就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歪曲的反映,就是主观不符合于客观的认识。错误,也有其  相似文献   

7.
读了李振伦同志在《河北学刊》1983年第2期发表的《主观真理和客观真理》(以下称《李文》),受到一定的启发,但是我们认为,该文提出的许多重大观点不仅不能达到他所愿望的“澄清长期围绕真理讨论所出现的众多分歧”和“捍卫辩证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反而会将人们引向他途,所以在此同李振伦同志商榷。 一 从五十年代起,我国哲学界就围绕着什么是真理(包括主观真理和客观真理)的问题,展开了讨论。经过讨论,对于真理的“普遍”(《李文》的用语)看法是:真理是与客观世界及其规律一致的认识;或者真理是客观世界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中的正确反映;简单地说,真理就是人的正确认识。同《李文》相反,我们认为这个“普遍”的看法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正确的。首先,真理是一种认识,因而包括所谓主观真理和客观真理,就都既不是人们的主观意识自身,也不是客观世界本身,而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其中既带有人们的主观形式,也有不依赖于人们的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内容;其次,真理作为认识,当然只是人们的主观对客观的正确认识,或正确反映,而不是错误的认识或错误的反映。既然真理是人们的主观对客观的正确认识,属于主观的范围,因此人们有时称其为“主观真理”。譬如,马克思就讲过“思维的真理性”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  相似文献   

8.
真理既不是客观规律本身,也不是纯粹主观性的认识,而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就其表现形式来说是主观的,就其内容来说是客观的。所谓客观的,是指它有不依赖于任何人、任何社会集团、任何阶级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马克思主义把我们意识中所包含的不依赖于认识主体的客观内容叫做真理的客观性,或者叫做客观真理。一种思想、理论、计划、方案是不是反映了客观真理,不取决于人们主观上的愿望和爱好,而决定于它是否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相符合。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之所以是客观真理,是因为它正确地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四人帮”的反革命修正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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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有论证的逻辑困惑 关于真理的客观性,从现有的论证来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依据: 1.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即在真理性的认识中包含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这当然不是指真理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东西,而是说真理的内容来自客观对象,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参见《哲学小百科》中国青年出版社88年版,第168页)。真理的内容来自客观对象,并不能成为真理客观性的依据。马克思说:“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17页)任何认识,无论正确的,还是错误的甚至荒诞的认识,就其反映的形式  相似文献   

10.
一、“实践标准”的真实涵义“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是马克思主义教科书中的经典表述.支持这一结论的基本论证是:真理在本质上是主观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在主、客观两个世界之间,唯一的桥梁是实践这种主体能动地改造客体,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感性活动.离开了实践,主观不能通达客观,客观信息也无法达致主观.因而唯有通过实践,才能把主、客观联系起来,加以对照,从而对认识的真理性作出判断.对比分析上述论证与结论,我们感到论证对结论的支持关系是存在一定问题的,这个问题可以主要概括为:实践究竟是检验真理的途径、方式,还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尺度?无论从真理的本性,还是从实践的特点作论证,似乎都在说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根本途径,而非检验真理的标准本身.  相似文献   

11.
已知真理为什么不能作检验真理的标准?我认为,这是由真理的本性所决定的。真理的本质属性是它的客观性。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是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或人类的。所谓真理,就是按事物本来面目了解事物而不附加任何客观事物本身所没有的东西,就是符合客观实际的认识。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但是它的表现形式却是主观的,是通过思想、语言或文字等形式来表示的。由于人们的阶级立场、观点和方法的不同,对于同一对象的认识往往不一致。究竟哪种认识正确呢?这就需要一种手段来加  相似文献   

12.
真理问题,是我国哲学界长期来争论较多的问题之一。本文仅就真理是客观和主观统一的问题以及相对真理有没有一个“总和”的问题,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真理是客观和主观的统一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所谓真理,就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们意识中的正确反映。人们的认识,凡是符合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就是正确的,就是真理,反之,凡是不符合或者是歪曲地反映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就是不正确的,就是谬误。这里包含着两个方面的意思:其一是,真理所反映的内容是不依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相似文献   

13.
真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符合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认识、理论、思想就具有真理性。真理是客观的,它“有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不依赖于人类的内容”(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第113页)。因此,检验真理的标准也只能是客观的,这就是社会实践。把实践引入认识论以实践作为认识的基础,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尺度,使马克思主义真理论与一切旧哲学的真理观从根本上区别开来了。唯心主义把客观物质世界看作精神的产物,必然否认真理的客观内容和客观标准。客观唯心主义把“万能”的上帝、“绝对观念”视为真理与谬误的最高审判者;主观唯心主义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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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真理有没有阶级性的问题,是与“真理”这个概念问题密切相关的,有些同志把他们自己所确定的真理概念作为“任何真理都没有阶级性”这一全称判断的理论基础,因此,这里有必要先从什么是真理这个常识性问题谈起。我们认为,真理就是人们的主观意识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它的内容是客观的,但它的形式是主观的,它是属于精神范畴的东西,而不是物质的东西。马克思主义历来把真理看作是客观的,但这并不是说它本身就是客观事物或客观规律,只是说我们头脑里的正确思想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从客观外界事物中反映过来的,而且是相对正确地反映了外界事物。我们必须弄清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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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于真理的标准问题的讨论中,有一种观点认为:经过验证的理论,也是真理的标准。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一,把经过验证的理论作为真理的标准,就不能把唯物主义坚持到底。经过验证的理论,是主观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它在形式上是主观的,在内容上是客观的,是主观和客观在一定条件下的统一。它把握了客观事物一定的本质,一定的规定性和规律性。这是认识论中的唯物主义原则,也即是真理的客观性。正如列宁指出的:“承认理论是模写,是客观实在的近似的复写,这就是唯物主义。”(《列宁选集》第2卷第271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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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真理的全面性,是辩证唯物主义真理论的重要内容。搞清真理全面性的含义,研究达到真理全面性的途径,对于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有极重要的意义。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真理是客观的、全面的。真理的客观性,即客观真理,是说在人的认识中具有不依赖主体的客观内容,也就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真理的全面性,即全面真理,是说在人的认识中的客观内容是全面的,也就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全面正确的认识。客观性和全面性,是真理必须具备的两个基本特性,二者缺一不可。真理的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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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唯物主义真理观在真理内容的来源上强调真理的客观性。这固然不错,但在真理客观性问题上,不能仅考虑客观世界对真理内容的制约性——客体制约性,还要考虑认识主体自身对真理内容的制约性——主体制约性。在坚持真理内容客体制约性的同时,揭开认识主体性之谜,即以主体制约性为轴心考察真理内容的客观性,探明真理性认识中客观性与主体性的统一,这是当今发展辩证唯物主义真理论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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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真理是否包含“错误因素”?应该怎样理解这种“错误因素”?关键在于弄清楚什么是相对真理,或者说什么是真理的相对性。真理就是人们对客观世界及其规律性的正确认识。而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是一个不断地通过实践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的过程。辩证唯物论认为,真理是客观的,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承认真理的客观性,就是坚持真理论的唯物论;承认真理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就是坚持真理论的辩证法。只有把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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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科学真理就是客观真理,因为真理都是客观的,或真理内容是客观的,形式是主观的,这是长期以来我国哲学界流行的观点。我们不同意这种观点,认为科学真理不是客观真理,科学真理的内容和形式都属于主观意识的范畴。 为此,必须澄清几个概念: 本体论的真理和认识论的真理 “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里的反映,马克思主义把我们意识里所包含的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或人类的内容叫做客观真理”,“真理或客观真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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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真理是主观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的内容是不依赖于人、不依赖于阶级、不依赖于人类的,是客观的,而其形式是主观的。毛泽东同志说:“在阶级社会中,每一个人都在一定的阶级地位中生活,各种思想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罗刚健和冯丛林同志认为这个阶级烙印也打在真理的主观形式上(见《哲学研究》一九七九年第三期)。这就发生了问题。在认识中,既没有只有客观内容而无主观形式的真理,也没有只有主观形式而无客观内容的真理。任何真理都是主观形式和客观内容的统一。按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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