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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霍布斯与洛克是古典自然法学派最具代表性的两位人物。他们自然法思想的形成与其所处的历史时期及社会政治、经济条件密切相关。霍布斯与洛克同属自然法学派,其思想有着共同的价值基点。但他们关于古典自然法的几个重要组成部分如自然状态、自然法内容、自然权利、社会契约的具体内容等方面却存在着很大差异。  相似文献   

2.
罪刑法定思想是古典自然法学派为西方乃至世界提供的重要法学理论成果之一。罪刑法定原则是罪刑法定思想法律化的直接表现,该原则已成为国际人权法和各国刑法的基本原则。罪行法定原则所具有的社会契约、人权和法治等特质,是古典自然法学派对罪刑法定原则的突出理论贡献。  相似文献   

3.
《论法的精神》的研究方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着“让存在自己显现自身”的现象学释义学精神。以“方法是主客体的中介 ,是概念的内在规定和对象的原则”作为指导 ,阐发《论法的精神》所贯穿的“整体的、历史的、比较的实证研究方法”。这一方法使孟德斯鸠与古典自然学派区别开来 ,由此对“孟德斯鸠属于自然法学派”的传统观点提出质疑  相似文献   

4.
在自然法意义上论证制宪权,无法实现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将会不可避免地坠入虚妄的超验困境。要理解制宪权的运作及其享有主体,首先得考察制定宪法的社会实践。革命和进化是制宪权的真实运作形态。人民作为制宪权的主体,包含政治哲学和政治实务两个范畴,前者为制宪权提供了正当性归宿和价值基础,后者为制宪权提供了实证支撑和操作平台。制宪权主体只能在人类历史经验和社会运动中发现和证成。深入探讨社会生活与宪法的内在关联,才能洞悉制宪权的奥秘。  相似文献   

5.
围绕古典自然法学派的路径选择作方法论意义上的反思,试图“剥离”出两个自然法范畴——“恶法非法”和“社会契约论”作为路径选择的具体解析,以期昭显其在中国法治建设的当代意义。  相似文献   

6.
围绕着人权问题,国际社会进行着激烈的斗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利用所谓“人权”.指责社会主义国家违反人权、违反人道主义、限制个人自由、压抑个性发展.我们必须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观点,认真看待与分析人权的实质内容,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人权观的基础之上,揭露和批判资产阶级人权观的虚伪性和欺骗性,从而捍卫社会主义的人权制度.一“人权”一词的提出,是资产阶级反封建的产物,它既具有历史的进步性一面,也具有其阶级的局限性.人权,其字面意思是人的权利,我们可以把它解释为人所享有的权利.人权的起源.可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时期.只是由于那一时代的哲学家、思想家们所强调的“人”并不具有普遍性和独立性,比如说,柏拉图所指的“等级制”和亚里斯多德所说的“人是城邦的动物”的论断就很难与严格意义上的人权观念相调和,古希腊、罗马时期的人权理论还只是处于萌芽状态,有待于进一步发展与完善.作为严格意义上的人权理论的提出.主要是十七、十八世纪的古典自然法学派为代表的资产阶级学者提出来的.其中,以十七世纪英国的哲学家洛克以及法国的启蒙思想家卢梭所倡导的人权思想最为突出.洛克在他所撰写的《政府论》一书中,提出了关于自然状态、自然法、社会契约以及保护私有财产的理  相似文献   

7.
从价值取向的角度探究西方三大法学流派(自然法学派、实证法学派、社会法学派),证明价值在法学中的重要性;就目前我国法治建设中如何运用价值理论、用制度来限制权力,提出粗浅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现代西方权利理论存在着三重证成维度,一是经由以古典自然法思想中以人类理性为中心的有关权利论证理论,它所形成的是对权利的道德评判与理性解释的权利证成方式;二是由法律实证主义开创的权利的规范分析与实证的解释传统;三是由法律社会学或者社会法学学者所形成的从个人到社会的社会学解释路线。这三重解释维度虽然有其自身的社会历史背景,但对于当代中国权利理论的形成与发展,甚至当代中国权利制度的建构均充满了解释的张力和影响,是中国当代权利理论形成的重要理论根源。  相似文献   

9.
中国人权意识产生的最初岁月,可以远溯到夏商时代。这个时期所体现出来的基本倾向,属于古典自然法思想对人权认识的范畴,即是“个体自然性”人权意识的蒙化。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古代人权意识向人权精神的过渡期。无论是史书还是子书,在强调“个体自然性”人权的同时,提出了属于“个体社会性”人权的许多要素,共同翻开了中国人权精神的第一页。  相似文献   

10.
自然法学说是西方法律思想史上一种十分重要的法学思想流派,其学说渊源于古希腊,延绵不断发展到当代,对西方社会、历史、文化都有深远的影响。菲尼斯是新自然法学派在英国发展的理论重镇,他把从古希腊到18世纪的自然法理论统称为"古典自然法理论",把启蒙运动之后自然法理论的新发展称为自然法理论的现代传统,总结了自然法从古代到近代的发展历程。  相似文献   

11.
基于历史沿革和域外借鉴的个人破产制度正当性论证曾受诸多质疑,法理根据的找寻和论证或能提供有力支持。商事法律对商法人失败退出的许可构成特殊保护,在商个人主体勃兴时代,商事法律应回归平等保护的本源,赋予商个人平等的退出机会;而商个人作为自然人所拥有的基本权利,造就了商个人失败退出时不同于商法人退出的制度目标。以此为基础,通过分析商个人破产制度理念和具体规则中对商个人经济权利保护的体现,论证赋予商个人破产能力的理论正当性;并通过分析赋予商个人破产能力对不同类别权利产生的良好平衡效果,以及我国现阶段接纳个人破产制度的基础条件,证明赋予商个人破产能力具有实践合理性。  相似文献   

12.
人权是人依据其自身的本性所应当享有的权利,1993年第二届世界人权大会通过的《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指出,妇女和女童的人权是普遍性人权当中不可剥夺和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该文件确立了妇女人权在人权中的地位和意义,标志着妇女人权概念正式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和接受。中国妇女解放是自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就高举的一面旗帜,更是1949年以来中国政府在推进性别平等方面的主流话语。从人权的视角出发,重新审视中国妇女解放的内涵可以看出,妇女解放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具有丰富的内涵,主要包括政治解放、阶级解放、社会解放几个层面。目前我国仍然处在妇女解放的过程之中。  相似文献   

13.
论自然的主体性与自然的价值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本文提出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争论涉及自然及非人存在物是否有内在价值和权利,进而涉及自然及非人存在物是否有主体性.主体性是相对的,主体性可表现为不同程度.人不是最高的主体,更不是绝对主体,大自然才是最高的主体.非人存在物亦有不同程度的主体性,从而有其内在价值和权利.  相似文献   

14.
以婚姻为标准,迄今为止的人类历史可划分为前婚姻时代、婚姻时代和后婚姻时代。与这三种时代相对应,性权利从前婚姻时代的性特权演变为婚姻时代的性权利,再演变为后婚姻时代的性人权。性权利的历史演变反映了人类追求性自由、性尊严的历程。  相似文献   

15.
分析了二战以后国际人权表现出来的与传统人权显著不同的外在特征.这些特征具体表现为:主体的多元性、内容的具体性和保障的实效性.指出了传统人权观念的固有缺陷:"人权"在不同权利主体之间利己的争斗中窒息了;后现代主义法学对人权观念的影响,即强调人权的整体性与和谐性.在此基础上,指出了和谐成为国际人权的内在精神.和谐是人权彰显自身价值的必备品格,它调和了不同人权价值观的对立,使得国际人权合作成为可能.  相似文献   

16.
作为南斯拉夫"实践派"的主要代表之一,马尔科维奇深刻批判了当代以来两种分裂式解读历史唯物主义的取向,即"实证化"历史唯物主义以及单向度地凸显历史唯物主义的批判维度,并强调通过"回到真实的马克思"来重新解释历史唯物主义。在他看来,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性与批判性的统一,是一种独特的"批判的科学"。以此为基础,马尔科维奇尝试性地探讨了实现当代社会的彻底的人道化的可能性问题。马尔科维奇对历史唯物主义重新阐释无疑具有许多可取的积极面,但由于其对青年马克思异化批判理论的过度依赖,以致将历史唯物主义固有的"内在批判"维度以一种激进的话语方式转变成了一种"外在批判",从而不可避免地烙上了浓烈的理想主义色彩。  相似文献   

17.
自由是人类孜孜不断追求的理想,它反映了人类生存最深处的矛盾。自然必然性与自由的矛盾、人类生存的有限性与对理想追求的无限性的矛盾,便是人类生存的本原性矛盾。人的自由是人的生存、价值之所在,是人类进步发展的价值指向。人的自由之纬不仅是马克思主义本身所包含的重要内容,也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和现实的需要。保持自由之树常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本质和内在要求。  相似文献   

18.
人权是一个发展的概念,并不是一个逻辑的、先验的抽象概念,将其与具体的历史形态相联系有助于人权悖论之解决.文章简要介绍了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的基本特点,并且对不同地域文化背景下的中西方人权观念作了比较.事实上,在一个自然经济为基础的伦理社会,根本不可能产生人权的概念.  相似文献   

19.
花间词作为唐五代词的杰出代表,首开“词为艳科”的香软词风之先河,却为道教文化所漫染。花间词常用的词牌,蕴含着道教文化之意蕴;花间词中常见的神仙故事意象和仙化意象,与道教文化有眷内在的关联;晚唐特定的时代背景与后蜀特殊的文化土壤使道教文化在花间词中得以蔓延。道教文化给予花间词人以可贵的启迪,它有力地刺激了词人想像力的发挥,给花间词抹上了浓艳绮丽的色彩,增添了空灵缥缈之美感。  相似文献   

20.
三权分置是在当代两权分离的地权制度供给不足的情况下,提出的重大制度改革和创新。“三权分置”意味着土地集体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等多项权利并存于土地之上,其权利结构与严密的物权体系无法相容,存在诸多理论争议。理论冲突的根源,在于土地的多重价值与所有权制度的不相容性。基于传统社会的永佃制与三权分置在权利结构、制度功能等方面的一致性,永佃制在地权分配、制度设置等方面对当代三权分置具有历史借鉴意义。从历史传承和发展的角度来看,宜修正和完善一物一权主义,使之适应社会现实的发展,将三权分置中的土地经营权设定为物权,并沿用实践中的固有词汇解决新旧法的衔接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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