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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传统的法律解释研究专注于各种法律解释规准,伴随解释学的本体论转向及法律论证理论的兴起,法律解释的用语、观念与方法皆发生了论证转向。司法实践中,法律解释不仅对应于推导出具体的解释结论,还对应于某种解释结论的合理性证立。法律解释天然具有“论辩”属性,其实质上是评估与比较不同解释之选择的论证问题。较之于传统的法律解释方法,借由“论辩图式”表达,且遵循论证程序规则的“解释性论证”更能还原法律解释的动态过程。从“目的解释”到“目的性论证”,就是法律解释的论证转向的典型代表。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水资源论证制度立法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立法位阶过低和适用范围狭窄,立法不足成为制约水资源论证工作顺利开展的最大障碍。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首要措施就是加强立法,提升立法位阶,在法律法规中构建起水资源论证制度的主要框架。然而,制定专门的水资源论证条例并非是完善水资源论证立法的最优模式,会造成法律冲突和制度体系混乱。应当选择最具有可行性的立法模式,即修改现行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同时积极推动研究和制定规划水资源论证条例。  相似文献   

3.
法律论证是法治社会实现司法正义的最佳方式,它展示了司法正义的产生过程,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两大法系都将法律论证作为实现司法正义的共同手段,但在实现司法正义的具体方式上各有区别。就英美法系而言,司法的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分别是通过遵循先例和推翻、创设先例来实现的;而大陆法系则是通过服从制定法与克服制定法的局限来分别实现的。但不同的法系也存在相同的规范性内容,这也为我国的理性司法之路提供了宝贵的启示,即进一步完善立法,减少制定法局限,同时法官应在遵守法律论证规则的相关约束下,充分展开内部证成的步骤,积极主动地进行司法正义的论证。  相似文献   

4.
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所代表的不同价值对我国的司法和法治的建设有着不同的意义。我国立法对"真实"的基本定位为贴近客观真实的法律真实。这和西方法治倡导的法律真实有不同之处,这不仅源于诉讼模式的差异,更是由于司法环境的不同。尽管如此,我国在追求"以客观真实为目标,以法律真实为底线"的目标中,仍存在一定困境。如何达成二者的统一,不仅需要立法、执法和司法的努力,更需要在全社会中形成对法律的信仰。  相似文献   

5.
政策与法律在很多方面存在着差别.传统法治理论要求将政策从其中排除出去.但是,当前的西方法律理论开始重新关注政策在法治中的重要作用,走上了一条从法律规则中心主义转向法律原则和政策并重的道路.我国的法治现实仍然将使得我们采取与西方稍有差异的态度,即在重视政策在法治建设中重要的工具性价值的同时,继续坚持法律中心主义,不断地将政策转化为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  相似文献   

6.
2010年度中国法律方法论研究的一个显著特色是,转型中国法治出现对法律方法论的需求,以迎合法治时代的到来。不仅各种传统的法律方法备受重视,而且贴近中国法律运作实际与时代要求的实证研究逐渐增多,这显示出我国法律方法论研究开始繁荣。其主要表现在中国学者已经围绕着法治建设,开始构建与论证适合中国法治需要的法律方法体系和法律方法论体系,同时以更加精致的理论回应司法实践。法治似乎要走过粗放而进入细腻阶段,法律方法在法治建设中要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法律论证"是通过提出某些论据或理由来证明法律决定正确性的活动,从而实现法律理性的目标。所以,首先必须了解法律论证的历史发展和研究现状,才能明确法律论证的外延范围,不然很容易引起混乱。接着分析传统法律推理的局限性,说明当今法律推理已经不再是形式逻辑在司法中的简单运用。最后提出法律论证理论,并对于认识论带来的"明希豪森困境",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法。  相似文献   

8.
法律逻辑并非单纯的形式逻辑,而是建立在非形式逻辑基础上的应用逻辑或论证逻辑,从西方法律思维和法律论证中生长出来的法律逻辑未必适合中国法律实践,所以西方法律逻辑有必要在中国落地生根,即进行本土化和实践化转向。为了证成"法律逻辑"本土化的可能性,我们首先要建构一种特殊而自洽的新型法律逻辑,它包括立法逻辑、司法逻辑和法学逻辑三个逻辑分支。法律逻辑的本土化既是顺应法律逻辑"实践转向"的要求,也有助于回应裁判文书说理、智慧法院建设等法治改革。在法律逻辑本土化过程中,我们应在新兴学科的基础上,建构一种兼容多元逻辑工具的新型法律逻辑;增强法律逻辑对于法律方法的渗透,塑造面向法律人的法律思维规则;聚焦法治中国建设,为法治改革提供法律逻辑支撑。  相似文献   

9.
法律如何获得正当性是困扰现代法治国家的一个核心问题。而对于正当性概念自古就有主观和客观两种面相的争论。发展至今,程序规则成为主客观统一的中介。于是,有关法律正当性的讨论也就自然而然地落在了有关立法程序规则的设置上。对此,本文进一步认为,只有确保实现充分论证的立法程序规则才能发挥其向法律输入正当性的功能,因此,是立法论证构筑了现代法律的正当性基础。  相似文献   

10.
法律论证的意义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官的司法活动是一种说理的过程,离不开法律论证,法官进行法律论证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种意义包括方法意义和社会意义。法律论证的方法意义,是法律论证在法律方法的视角下所呈现的意义,它表现为:法律论证是克服形式逻辑局限性的有效方法,是对法律适用的正当性、合理性所做的说明。法律论证的社会意义,是从社会大众的视角看法律论证所呈现的意义,它表现为:法律论证是防止司法专断而对法官提出的职责要求,是使法官判决得到社会认可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11.
法律论证研究中,逻辑学方法是最为悠久的传统方法之一。在当代,逻辑在法学中的作用依然不容低估,大逻辑观点也体现在法律论证领域中。从传统逻辑、现代逻辑、非形式逻辑及批判性思维等方面对司法裁决中法律论证的逻辑基础进行分析,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2.
审判中心主义是现代法治国家公认的刑事司法基本准则,也是今后我国刑事司法程序改革的基本方向。它强调的是审判程序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中心地位和决定作用,其内在机理在于分权制衡理论和无罪推定原则,其最主要的价值追求是树立司法权威和保障公民人权。当下,我国重提审判中心主义的主要原因在于防范冤假错案、树立审判权威和推进司法改革。为了实现审判中心主义,应革新我国的刑事诉讼构造:一要重申并贯彻决定刑事诉讼构造的基本原则,二要重新理解并定位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的关系与职能,三要强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  相似文献   

1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司法成为法治建设的重心。这为我国法律方法论研究提供并营造了珍贵的时代机遇。本年度,法律修辞学和法律语言学受到了更多关注。传统的法律方法研究(如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越来越让位于贴近我国法律运行实践的法律方法论研究。随着研究的深入,法律方法的教学开始受到重视。在既有研究基础上,学界对法律方法论的研究领域不断扩展与延伸。我们应当抓住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律方法论面临大发展之时代机遇,深入推进此研究。  相似文献   

14.
协调不能并存或不应该并存的利益关系的正义可被称为优先性正义。目前,解决优先性正义标准问题的路径主要有两条。其一是以人性为依据的理论路径。但是,以何种人性为依据,人们充满争议,而且合乎人性的未必是正确的,这使得这一理论路径难以实现其目的。其二是德性伦理理论路径。但是,它们以之为依据的善或善人,要么是不具有公共的正当性,要么是没有被清楚地界定,因而也不能满足法律论证的要求。基于此,依据共同善特别是人类的繁荣,德性法律论证理论试图建立起立法和司法论证的优先性正义标准。  相似文献   

15.
由于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相应的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保护制度也还没有建立起来,所以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很难得到切实保护,要想真正解决这个问题,必须立足于我国法律实践,学习西方有关法律制度的精华部分,坚持立法、司法、行政三位一体,解决我国在隐私权保护上面的空白状态,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  相似文献   

16.
王洪丽  崔永敏 《东方论坛》2005,(5):109-115,126
立法监督不仅仅是一个立法问题,它是法治理论及宪政理论发展的产物,同时它也折射出西方法治理论发展的历程和法治观念的变革,这一历程基本上分三个阶段:自然正义时期,法律正义时期,宪法正义时期.  相似文献   

17.
少数民族权益的法律保障始终是我国法治进程中的一件大事,而散居少数民族立法工作又是我国整个民族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主要通过分析完善我国散居少数民族立法的意义,指出我国散居少数民族立法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探求完善散居少数民族立法的方法。  相似文献   

18.
法律论证适用的人工智能模型是“人工智能与法”研究的核心课题。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发展,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法律论证建模方法已经进入法律科学领域,运用这种方法可以建立多种规范模型,有助于人们识别、构造论证和比较、评估论证。文章主要从论证框架和论证语义两个层面探讨法律论证适用的人工智能模型。其中,论证框架相当于逻辑句法,关注论证的构造;论证语义相当于逻辑语义,关注论证的评价。  相似文献   

19.
地方立法的制定与颁行为我国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搭建了制度空间、提供了制度保障,但庞大体量的背后却潜藏着地方立法恶性膨胀的隐忧。片面追求立法数量,忽视立法适用性,立法介入不必要场域等因素是地方立法恶性膨胀的"幕后推手"。遏制立法恶性膨胀,必须从作为立法源头的立法启动环节入手。立项论证机制的运行逻辑在于通过"以权利对抗野心"的制度架构,完成对于立法启动行为随意性的约束。因此,立法立项论证机制成为遏制地方立法恶性膨胀趋势的制度选择。现实中,立项论证制度已于部分地方开始制度化运行,但仍面临诸如制度普及性较低、论证主体范围过窄、论证标准不明确等问题。对此,各省市级地方有必要全面确立立项论证制度,建立开放的立项论证机制,明确立项论证的标准,并坚持立项论证过程的公开。  相似文献   

20.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我国的法治体系尚未形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需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推进作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首先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因此,完善法律规范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前提和基础。为此,对立法先行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做了几点思考展望:一是以"以人为本"法律观引领法律体系的完善;二是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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