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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亚利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高教版)》2009,(3)
构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当前已是势在必行,文章考察了国外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相关制度,结合中国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理论与实践,提出可赋予检察机关、公益组织及公民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 相似文献
2.
将我国行政公益诉讼主体划分为以检察机关为主体的第一层级和以公民、公益代表以及其他诉讼主体为主体的第二层级,进而通过立法、法律解释等方式明确不同主体的原告资格,理顺不同层级主体原告资格之间的关系,是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制度建构的可行路径。 相似文献
3.
邓蕊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1):75-78
环境公益诉讼在不少生态环境优良的发达国家得到确立,而且取得了较好效果,这对我国环保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然而,由于配套法律制度缺失、取证中面临技术瓶颈、专业审判人员匮乏、案件执行难度大等一系列原因,使得这一制度在地方司法实践中的推行遭遇重重困难。中国应该在符合本国国情的基础上,排除制度、技术、人员等障碍,让环境公益诉讼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我国的环保事业做出贡献。 相似文献
4.
环境公益诉讼是公益诉讼制度在环境法领域的典型适用,对于环境公共利益的维护和保全举足轻重。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严重缺位,建立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制度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根据环境公益诉讼的基础理论及我国现实状况,建立我国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制度要注重四个方面:扩展适格原告、合理分担举证责任、改进诉讼费用承担方式、建立原告奖励制度。 相似文献
5.
对公共利益因行政行为受到侵害的情形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并无救济措施,这是我国行政诉讼立法的一大缺陷。从当今世界各国立法现状及我国的国情来看,建立行政公益诉讼有其必要性,若在我国建立完备的行政公益诉讼0制度,则必须考虑到原告资格的扩展、举证责任的分配及相关的经济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6.
虽然城市环境治理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农村环境治理仍不尽如人意,尤其是部分基层人民政府仍会以牺牲农村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面对因行政机关的乱作为或不作为而引发的环境公益损害,立法只明确承认了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而忽视了其他主体的起诉权。实践中,即使村民委员会以环境公益受损为由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法院也主要适用行政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农村环境公益救济缺失、行政机关行为失范以及普通矛盾升级为环境群体性事件等问题。赋予村民委员会主体资格既符合司法实践的需求,又具理论合理性与现实可行性。同时,为防止滥诉,可在时间、空间、事实三个维度上限制村民委员会之诉权。 相似文献
7.
行政公益诉讼受案范围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能引 《合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6(1):73-75
传统行政诉讼只能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这种模式无法解决抽象行政行为致公益受损进行保护的问题。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现实需要出发,重点探讨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到行政公益诉讼受案范围的可能性和现实性。 相似文献
8.
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确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以拓宽原告资格为特色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是维护环境公益的必需。目前我国缺失对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法律规定,从而使环境公益的司法救济受限于传统诉讼法狭义、严格的原告资格概念。应当借鉴国外对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规定,拓宽原告资格,抛弃“直接利害关系人”说,扩大对环境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范围,扩展“实际损害”的范围,承认环境保护团体以及其他公益组织的原告资格,赋予当代人保护后代人合理的环境资源福利需求的起诉权,从实体与程序两方面采取有利于保障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措施,从而建构我国关于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9.
吴爱红 《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0(2):143-144
环境污染在我国日益严重,但是对环境污染者的责任追究却没有纳入到我们的司法程序,这对于环境保护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应在我国设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对环境污染起到有效的遏制,同时也使得我国的司法实践有法可依。 相似文献
10.
赵海丽 《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09,29(3)
我国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范围较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其中没有得以确立.但随着法制水平的提高,公益侵害的现实越来越受到关注,司法实践中开始涉及行政公益诉讼,但制度性障碍使得公益很难获得司法救济.通过对我国行政公益诉讼现状分析,提出建构我国公益诉讼制度中关于受案范围和举证责任等建议. 相似文献
11.
《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21,(1):15-23
预防性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确立的法理基础是预防性行政诉讼与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预防性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是指法定的机关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或事实行为具有损害环境公共利益的重大风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法律关系、行政行为无效、事实行为违法,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行政行为,或者判令禁止或停止行政行为或事实行为实施的诉讼制度。预防性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必要性体现为双重预防性,容许性体现为规范和实践两个层面。预防性环境行政公益诉讼需要在启动要件、举证责任、适用范围、与诉前程序调适、与暂时法律保护措施对接等方面建构和完善相关规则。 相似文献
12.
《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5):17-20
环境公益诉讼的核心内容是利益关系的界定,厘清利益关系是环境公益诉讼的逻辑起点。基于此,本文依据现有相关法律规定,透析环境公益诉讼中利益的法理基础,探寻环境公益诉讼的利益救济对象,对环境公益诉讼机制的完善拾漏补遗。 相似文献
13.
环境公益诉讼是法学界近年来研究的热点,但对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研究却相对较少。文章对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进行系统整理,探寻在我国现有诉讼体制下建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可行性及具体制度的构建。 相似文献
14.
"3·21"响水爆炸事故暴露出当前产业转移背景下安全生产监管需求、能力和意愿的结构性失衡。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效能、降低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必要在安全生产领域引入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以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履职监督。《行政诉讼法》虽未将安全生产领域明确列入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但从立法目的和既有的司法实践来看,这一做法仍有其制度空间。在具体制度的架构上,应当重点明确安全生产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筛选、起诉标准、提起人资格、审理方式和执行等问题。 相似文献
15.
胡传朋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2):74-80
环境公益诉讼作为对环境公共利益提供救济的诉讼制度,引起了学界和实务界的高度关注,而且在很多省市进行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实践。但实施效果却不很乐观,症结便是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发展中还存在着立法和制度层面的诸多限制因素。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和实践经验,完善我国当前环境公益诉讼发展中保障制度应当着重建立合理的举证责任分配机制;建议环境公益诉讼的前置程序,防止滥用诉权;建立环境公益诉讼激励制度;建立环境公益诉讼的执行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16.
公共利益直接或间接地为所有公民所共享,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础,也是行政权存在的重要依据。随着社会事务的日趋复杂,行政功能日益突显,政府为民众提供公共利益已经成为社会群体的必需。我国应该立足于现有的法制资源和现实需要,理性的批判、吸收国外的经验,整合并表述民众的意愿,完善我国的行政诉讼立法,积极构建并完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为民众和公益性社会团体通过诉讼的方式,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发展提供一种有效途径,以确立以诉讼推进民治、以民治实现公益的模式,有力规范行政权的良性运作,推动行政权与司法权、权利与权力的良性互动,保障我国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相似文献
17.
环境公益民事诉讼在我国已初见端倪,但还未形成制度,就其原因主要是在实践中环境公益民事诉讼的起诉主体很难确定。我国应借鉴国外公益诉讼的模式,即由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方式,同时鼓励社会团体提起公益诉讼。 相似文献
18.
浅议我国公益诉讼制度及立法构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益诉讼是指国家机关、法人、公民个人为了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分别以国家和个人的名义提起的诉讼。我国现行的诉讼法中没有公益诉讼的规定,从立法体制、国外的成功经验以及诉权理论分析,我国应当建立公益诉讼制度。建立这一诉讼制度有利于完善我国的诉讼体系,更好地保护公共利益不受侵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