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诉讼证明标准新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案件提出的事实命题或所作的事实陈述是否“事实”或“真实”,取决于两方面一是命题或陈述关涉自然意义的事实内容须具有客观实在性,即是“客观真实”的;二是命题或陈述关涉社会意义的事实内容须具有法律正当性,即是“主观真实”的。“客观真实”在法律上有一评价标准,依经验实证的证明形式来证明,此法律标准就是诉讼证明的盖然性标准;而“主观真实”须在公正程序保障下,通过对话与沟通来达成,是人们普遍认可的法律价值判断上的“共识事实”。因此,诉讼证明的标准必定是“法律真实”标准。  相似文献   

2.
论我国诉讼证明标准体系的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诉讼证明标准问题,学界历来存有争议,其中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更是关注的焦点.我国目前的诉讼证明标准仍有不合理因素,不能适应司法实践的客观需要,因此应予重构.较为科学的做法是以法律真实统领三大诉讼,但对不同性质的诉讼应区别对待.就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来说,还应在这一标准内部凸显适用灵活性和体系完整性.  相似文献   

3.
袁海勇 《阴山学刊》2003,16(1):78-82
我国诉讼证明标准应摒弃浪漫的客观真实模式 ;以排除合理怀疑标准为中心 ,阶段性标准为基础重构刑事诉讼证明标准 ;以盖然性标准为统领 ,辅之以一定的区别重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4.
5.
在证明标准本身概念上,学者们的争论已不多。但在证明标准的具体设计上,却是众说纷纭。从证明标准的三种模式入手进行分析,继而提出盖然性的诉讼证明标准,考虑到我国传统的诉讼证明标准存在的内在缺陷,特别是在对待环境侵权这样特殊的诉讼,必须在我国建立针对不同性质不同对象的有区别的证明标准去实现不同诉讼的公平正义的目标。  相似文献   

6.
证明标准不同,必然导致证明方法有异,后者是前者的具体化;前者的判定是以知识为根据,所以,为了说明后者的差异也应通过知识类型的分类比较来展开,然而,诉讼法学界至今几乎都没有这样的研究。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可以分为客观证明和情理推断两种知识类型,前者是实现客观真实标准的证明方法;后者是实现高度盖然性标准的证明方法。期望这种新的类型划分能够为理解中国现行刑事证明制度的特征及其与西方国家的差异提供一个较好的视角,进而为中国刑事诉讼法的改革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7.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客观真实论的典型体现.为弥补其缺陷,增强可操作性,应根据诉讼阶段、诉讼证明主体、诉讼证明对象的不同构建多层次化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8.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条款间接体现出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这种一元化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不仅对我国民事审判实务造成了困扰,浪费了司法资源,而且不利于及时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民事权益.根据当前我国民事纠纷的多元化特点及民事诉讼中注重适用调解原则的大趋势,我国应在民事诉讼立法中设立多元化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即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证据占优势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9.
对我国公诉证明标准的重构与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坚持公诉的较高标准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但我国提起公诉和有罪判决的标准层次性不够。应参考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证明标准,对公诉案件的证明标准作细化分析,提出兼顾社会利益和被追诉者人权保障,证明标准的理论先进性与司法实践的可操作性,在不同的诉讼阶段,针对不同的证明对象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0.
王以成 《理论界》2022,(7):67-73
虚假诉讼法律规制,“不患立法之不足,而患识别难、认定难”。囿于高度证明标准及传统印证证明模式在虚假诉讼识别与认定中失灵,虚假诉讼法律规制面临多重困境。诉讼证明机制为有效识别、认定虚假诉讼提供新思路。其一,构建更具操作性的梯度证明标准体系,对虚假诉讼案件作出“不予受理”“驳回诉讼请求”、采取强制措施时,相应的证明标准应分别达到“优势证据”标准、“高度可能性”标准、“排除合理怀疑”标准。其二,自由心证证明模式对虚假诉讼的识别与认定发挥特殊功效,具体适用过程中,法官应将经验法则与科学法则相结合,充分发挥裁判智慧。  相似文献   

11.
章剑生 《浙江社会科学》2020,(1):52-58+66+157
行政公益诉讼作为行政私益诉讼的一种补充,后者的证明责任及其分配规则不可当然平移到前者。行政公益诉讼程序构造呈现"双阶构造"诉讼程序和"混合主义"诉讼模式之形态,且行政公益诉讼本身具有督促程序前置、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和保护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之特点,它们构成了本文讨论行政公益诉讼证明责任的制度基础。行政公益诉讼证明责任宜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涉及行政机关"不作为"或者"不依法履行职责"除外。若照此原则仍不足以保护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则应由法院在个案中裁量分配证明责任。基于"双阶构造"的行政公益诉讼程序,行政公益诉讼的诉讼客体是公益起诉人的检察建议和被告不作为或者不依法履行职责,相应地,具体证明责任分配是,前者检察建议由检察机关承担,后者由被诉行政机关承担"作为"的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2.
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问题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提出证据是当事人的责任,法官的责任是在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依据经验法则建立联系。证明标准问题,就是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应当达到何种程度,才能足以再现案件的事实,也就是说一方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是否能达到证明其主张的证明程度。这在民事审判实践中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不管是英美法系所采用的盖然性占优势或大陆法系国家采用的高度的盖然性证明标准,它始终是属于人的认识活动,而人的认识活动受种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所以如何统一人们的认识,对一般的、原则性的东西形成共性的理念,是在审判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刑事自诉是刑法公法化之前人类社会纠纷解决的普遍形态,尽管适用范围被逐渐限缩,但仍有其独特的制度理性和价值。在立法层面,虽然自诉制度同公诉制度有诸多差异,但由于对刑事自诉制度缘起及社会功能的认知模糊,当前的刑事自诉案件证明标准在制度设计上与公诉案件混同,以致实践中自诉案件无罪率畸高,未能发挥自诉制度的实效而使该制度虚置,即为制约自诉制度功效的最大桎梏。为此,应当澄清自诉制度的本质,还原其作为"私犯"救济的历史真相和社会属性,基于提高诉讼效益和自诉人举证能力偏弱的现实,剔除公诉案件证明标准中对公权力进行限制的制度设计理念,重新建构不同于公诉案件的自诉案件证明标准,在语言表述上可以将其界定为"证据基本确实、充分,事实基本确信",以此推进刑事自诉的实行化。  相似文献   

14.
15.
在刑事诉讼中,证明标准是贯穿整个刑事证明活动的主线.本文拟从刑事证明标准的不同层次性出发,结合司法实践与国外相关理论,谈一些粗浅的认识与分析.  相似文献   

16.
在刑事诉讼中,证明标准是贯穿整个刑事证明活动的主线。本文拟从刑事证明标准的不同层次性出发,结合司法实践与国外相关理论,谈一些粗浅的认识与分析。  相似文献   

17.
伍操 《理论界》2011,(2):73-75
证明责任在当事人之间如何分配,是关系诉讼程序公正与效率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在证实主义认识论指导下,大陆法系法学家提出了主张者举证说、消极事实说、法律要件分类说等学说,各种学说之间争论从未停息,没有一种权威而普适的理论用于指导法律实践。实质上,证明并非只有证实一途,证伪同样是证明的一种有效途径。证伪实质就是由提出可证伪事实的一方承担主要的证明责任。上述诉讼证明责任理论与证伪主义理论其实也存在理论上的暗合,因此,证伪理论或可从新的视角对现有诉讼证明责任理论加以统一。  相似文献   

18.
一、刑事证明标准的涵义对刑事证明标准的探讨首先需对证明标准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理解,进而明确谁能具有证明标准的资格。我国学界对什么是证明标准表述和用语不一,有观点认为“证明标准是衡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明要求的具体尺度,而证明要求是法律要求证明案件事实所要达到的程度。”有观点则认为,“证明标准,即证明要求、证明程度,或证明要求、证明  相似文献   

19.
杨宁  ;吴惺惺 《理论界》2014,(8):57-60
本文通过法律和法理的解释,结合国内外证据法学上关于证明标准的基础性理论,分析证明标准的认定标准以及作用,进而分析海关行政处罚的证明标准的定义以及在目前法律运用中遇到的问题,并结合中外有关行政处罚的标准,提出个人的认识和理解,并结合目前海关行政处罚中的业务特点,提出针对性分析。  相似文献   

20.
民事证明标准论纲--以刑事证明标准为对应的一种解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证明标准的性质或高低决定于指控或争议对象的性质、诉讼结果的轻重以及其他相应的价值取向。英美国家基本民事证明标准以盖然性权衡为基础 ,又强调一定程度的可变性。我国民事证明标准变革的思路在于理性与现实性 ,应然与实然的统一 ,证明标准的定位以一种盖然性权衡与排除合理怀疑标准之间的中等证明标准为妥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