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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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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法典具有不合目的性、不周延性、滞后性等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而习惯的地域性、广泛性、非正式性等特征决定了其可以弥补民法典的固有缺陷,因此我们将来的民法典应该将习惯列为民法渊源。我们应该在进行全国范围习惯调查的基础上将符合要求的习惯通过加工、设计融入我们未来的民法典,而不应该急功近利的一味移植国外法律。在司法实践中,习惯应该作为证明对象看待,由主张援引某习惯的当事人负责举证,当然法院有查证的权力。  相似文献   

2.
李可  邓昆鹏 《社会科学家》2023,(11):106-112
隐名习惯不为民法典明文规定,却潜入、弥散于民法典中。不同于显名习惯为制定法所彰显,隐名习惯“隐而不彰”之特征使其可以随着社会变迁而不断演化与发展,成为真正的“活法”。它在填补制定法的漏洞、增强民法典的开放性、提高民法典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以及媒介法律之继承与移植之内在需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隐名习惯内部的差异性、自身的不稳性等局限,造成其与显名习惯、制定法之间的张力与冲突。因而明确隐名习惯单向法律化之路径,保持人身关系中对隐名习惯的开放与纳入格局,建立上述三者法源之间的调节机制,优化隐名习惯的进入与退出机制,通过习惯附录对本土习惯进行调试,对于改进隐名习惯之分布及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试论当代民事立法中民间民事习惯的缺失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物权法草案标志着我国民法典的制定颁布迈出了关键的一步。这是我国法制建设中意义深远的一件大事,但其中也存在着忽视民间民事习惯调查、整理和吸收这一隐患。从西方历史法学派民法典理论、大陆法系主要国家立法实践以及我国近代以来的经验中,可以证明民间民事习惯确有其独特的优势和功能,值得对它进行深度挖掘,充分利用。唯其如此,才有可能使我国的民法典更具有现实价值和长远的生命力。  相似文献   

4.
在近代中国法律移植运动中,各种新型法律概念生成。“习惯法”一词正是1911年《大清民律草案》借鉴《瑞士民法典》的产物。在现代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如何认识、界定、评价、吸纳与整合既有的本土习惯是一个重要课题。清末,“习惯法”作为法律渊源虽然在立法中确立,但由于缺乏实证化和司法化的机制,导致民商事习惯无法转化为确定的形式化法律条文,民商事习惯调查成果也被束之高阁。民国以降的主流法律理论深受德国思想影响,倾向于贬抑“习惯法”的作用。近代中国法律史上“习惯法”的命运,对当下中国的民法典编纂,仍然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5.
台湾民间合会的法律初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合会在我国和东方[1]流行历时已数百年.新中国成立后,因遭取缔曾中断。自改革、开放政策施行以来,许多地方,特别是沿海省市又见复兴.厦门、温州尤盛,影响极大,且具典型意义.在建立和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合会的意义和应否制定法规加以规范,各方意见分歧甚大,法学界未加重视.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在台湾省,民间合会习惯,经过近40年的发展已形成法律规范.台湾民法典中并无合会契约规定(民法典债编列举24种典型契约之债并无民间合会契约).但民法典第1条规定:“民事,法律所未规定者,依习惯,……”.第2条规定…  相似文献   

6.
柴荣 《江海学刊》2007,(4):159-165
在清末变法修律的大背景下,学界、舆论界开始引进、传播西方民法理念。在此过程中,各国民法被翻译介绍,清廷逐渐确立了模仿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模式。经过比较,沈家本等人认为德国社会情况和法律传统心理与中国最为相似,中国几千年制定精细法典的传统与德国法的系统缜密也不谋而合,加之日本有成功学习德国法的经验可供借鉴,于是直接聘请日本学者参与民法典的编撰。同时,清廷在制定民法典的过程中,对民商事习惯调查活动高度支持,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民商事习惯调查,所以,清末民法的制定既有继受性又有本土性。总之,清廷官方在制定民法时,体现了兼顾中国传统礼教与融合西方民法理念的指导思想,这就是所谓的"斟酌中国古来之习惯与近世之学理"。  相似文献   

7.
略论民事习惯在民初司法中的作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张生 《人文杂志》2001,(4):20-24
民国初年,是我国民事法律从传统走向近代化的过渡时期.由于民法典尚未颁布,不得不把民间惯行之民事习惯输入司法领域,以济制定法之穷.民事习惯作为重要法律渊塬正式进入司法领域,在中国民事法律现代化初期起到了极为复杂的作用.本文以"民事习惯在民初司法中的作用"为题,从民事习惯成为重要法律渊源的必然、民事习惯发挥作用的机制、民事习惯在司法中的实效等三个方面,对民事习惯的作用加以讨论.  相似文献   

8.
分家习惯在中国已延续两千余年,在这一习惯内部,已形成较为稳固的内容和程序,其效力一直受到国家法的承认。然而,随着20世纪初期中国大规模地移植西方法,分家习惯退出了国家法领域。分家习惯与西方继承法所调整的继承行为有着不同的性质。分家意味着,无论父母生前还是死后,亲子都可以参与家庭财产的分割;继承则是承受死者的个人财产。研究近代中国的分家契约可以发现,分家一直是中国家庭财产领域中的主要行为模式。可见,在近代中国的财产继承领域中存在着规则冲突的格局,即分家习惯与继承法难以兼容。揭示这一格局,对我们认识民事习惯与中国民法典编纂之间的关系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民法典是否设置知识产权编是民法典体系之争的焦点问题之一.本文从知识产权与民法典关系的历史发展、知识产权与民法典各自的重要意义方面论述了知识产权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编的必要性,从法典体系化的角度分析了民法典知识产权编在体例上采取概括式立法的理由,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立法内容的基本构想.  相似文献   

10.
目前世界各国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模式主要有三种,即知识产权单行立法、知识产权纳入民法典和知识产权法典。这种三种立法模式各具特色,但民法典保护模式具有很强的优势。近年来,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如何纳入民法典,我国学界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为此,引发了知识产权的民法典保护模式之争。在知识产权纳入民法典保护的模式中,由民法典总则对知识产权的共同规则进行概括性规定最为可行。民法典总则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共同规则主要包括知识产权的权利性质、权利主体、权利客体和人身权等内容。  相似文献   

11.
本文通过考察大陆法系国家在制定民法典时对总则的取舍及其原因 ,结合我国法律实践和当代民法典的发展趋势 ,分析了未来我国民法典中设立民法总则的有关问题。文章认为 ,我国有必要制定一部自己的民法典 ,在民法典中应当规定总则。民法总则的内容应来自对现有民法通则的增删损益。文章提出了自己对我国未来民法总则体例的设计。  相似文献   

12.
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瑞士民法典》,无论是在其制定还是在其内容结构上,均具有不同于《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之处,颇具个性和特色,可谓世界民法典大家族中的一颗耀眼明星。我国民法典的制定经历了一个漫长曲折的过程,目前已进入关键时期,但学界及立法界对于到底要不要制定一部民法典、制定一部什么样的民法典以及如何制定民法典等问题,仍颇多异议。研究《瑞士民法典》,应当对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具有启示意义,或许能为我们思考民法法典化问题及我国民法典的制定提供一条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13.
民法典基本原则是我国未来民法典总则中不可缺少的内容。民法典总则应采用科学的立法技术表述其基本原则。我国《民法通则》、官方《民法草案》和学者《民法草案》所表述的基本原则既有可取之处,也存在明显的欠缺和不足。对此,需要在检讨欠缺和不足的基础上,根据基本原则的地位、功能和特点,探求民法典基本原则表述立法技术的应然要求,并作出我国民法典基本原则表述的立法设计。  相似文献   

14.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的实施对于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具有重大意义。在2021年12月25日举办的“民法典与社会治理”学术论坛上,与会专家就民法典与媒体治理、民法典绿色条款的类型化及与环境法典的衔接、民法典与知识产权法的新发展、民法典与我国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的构建、民法典与电子商务治理、民法典对房地产市场及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治理实践、民法典担保物权改革对营商环境的治理、民法典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实效考察、民法典诚实信用原则对诚信价值观的实践、民法典与商法发展的新动向、民法典与比较法、民法典时代的教与学、民法典与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深度的交流和讨论。  相似文献   

15.
史华松 《理论界》2008,(8):70-72
本文在以开放式的方法界定宪政的基础上,了局限于民法视域中考察《法国民法典》的定式思维,面的解读。从理论和实证的视角对《法国民法典》进行审视,转换从宪政的维度对《法国民法典》的宪政理念进行比较全  相似文献   

16.
对中国民法典的制定作历史继承性分析 ,并从中看中国民法典制定的问题 ,这是中国民法典制定的必要理论准备和思想条件。历史继承性分析说明 ,在中国制定和实施现代民法典的条件尚不具备和成熟 ,我们还应当为中国民法典的制定进行大量的准备工作 ,而不应当是急功近利和心浮气躁地呼吁和制定一部民法典  相似文献   

17.
葛洪涛  宫玉静 《东岳论丛》2007,28(4):155-157
民法典制订中的"人"分为三类,即民法典中的人、民法典外的立法者与为民法典所调整的社会现实中的人;对哲学与民法两领域"人"的变迁的回顾,有助于对上述三类人在"强而智的人"与"弱而愚的人"之间的定位;在中国民法典的制订过程中,应持相对较为"强而智的人"的定位;从"人"的角度,对民法典制订中的立法思路与人格权是否独立成编两个争议问题进行新的观察。  相似文献   

18.
中国“固有民法”是近代以罗马私法为参照产生的概念,其所对应的内容是中国古代有关婚姻、家庭等身份关系和商品交易等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中国“固有民法”和罗马私法在表达形态上存在着明显差异,罗马私法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体系化的民法典形式,并为后世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典提供了理想模本.而多层次的中国“固有民法”以成文法典中零散的相关民事规定、民事习惯为主要表现形态.中国“固有民法”与罗马私法用不同的民法表现形态追求着“诚信”等相同的法律理念.近代以来,中国继受了以罗法私法为源头的德国民法典的表现形态.对中国“固有民法”和罗马私法两者之间差异性、相同性以及融合性的研究,其目的是寻找中国近代以来继受德国民法的本土资源,以期为当下中国民法体系的完善提供中西比较视野的逻辑支持.  相似文献   

19.
论民事习惯法与民法典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习惯历来是我国民间调整社会秩序的一种补充手段.我们在制定民法典时不能忽视对习惯法的借鉴与吸收.制定法与习惯法间有冲突但也有互动.要透过习惯法中的纷扰看其本质,去其糟泊取其精华,将其上升为法律,只有这样的法律,才能深得民心,发挥长效.  相似文献   

20.
得形忘意:从唐律情结到民法典情结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东方人的法典情结由来已久,自李唐以后形成的“唐律情结”绵亘至近代,逐渐演变成对引入的西式法典的崇奉,乃至在日、韩、中等东亚国家形成了本文所称的“民法典情结”。从唐律情结到民法典情结,究其实质不过是为名所累,求其形而忘其意。本文以唐律情结的由来及近代以降日、韩两国在制定民法典过程中形成的民法典情结为参照背景,针对当今中国民法典制定过程中出现的相近问题展开分析,认为民事立法的根本目的在于造就出一种本诸公平精神、顺乎国情民生、有效捍卫私权、切实促进公益的民事法律秩序,而非追求法典自身的完美。纵然得意忘形,亦未为不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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