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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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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航班延误属于履行迟延,其界定应采合理期望说为宜。中国对延误的立法分类极不合理。国际航空延误归责原则一直坚持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欧盟的航班延误责任制度历经了萌芽、成熟和完善期,目前以条例修订和司法判例完善乘客权利的保障措施,并仍将继续加强。中国航班延误纠纷愈演愈烈的根源在于相关立法位阶低、法律空白多,航空公司往往钻法律漏洞,逃避法律责任。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首个航班延误管理立法的征求意见稿,体现了中国加强旅客权益保护的立法趋势,但它仍处于欧盟立法发展的下位阶段。在对比分析中国与欧盟相关立法和实践的基础上,对中国航班延误责任立法制度和具体实践提出弥补承运人义务的法律空白、细化免责事由等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2.
航班延误的政策和立法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通过研究中国民航法、合同法、民航规章中关于航班延误的法律规定,联系现有有关航班 延误处理中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政策,参照国际公约以及美国和欧洲的相关法律规定,分析了 航班延误的法律责任,并结合中国国情对航班延误处理的政策立法提出有实用价值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航空旅客运输实践中,航班延误、航班超售与航班取消致使旅客行程延误常有发生,而航空公司对旅客行程延误的处置却存在损害旅客权益的现象。借鉴欧盟航班拒载、取消与延误下旅客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文章统一把航班延误、航班超售与航班取消归结到旅客行程延误中进行旅客行程延误处置法律制度构建的讨论。在这一制度的构建中,需要确保旅客对行程延误原因及航班超售实情的知情权;需要完善旅客行程延误赔偿法律制度以确保旅客求偿权的实现,区分合理行程延误和不合理行程延误的赔偿,并对赔偿范围和赔偿责任限额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4.
航班延误纠纷事件频发的原因在于目前中国航班延误法律制度并不完善,该制度的完善对航空运输活动各参与方都大有裨益.根据"一般合理期限理论"赋予"航班延误"民法法源上的定义可以有效指引航空运输实践和司法裁判.欧盟261/2004号条例承运人关怀与帮助义务是合理的附随义务,可以借鉴至中国航班延误法律制度中.欧盟法院判决承运人赔偿因航班延误给旅客造成的时间损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处于弱势一方的旅客.在中国,《民法典》的颁布施行为旅客获得时间损失赔偿扫清了法律障碍,《民用航空法》应对此加以规定.  相似文献   

5.
航班延误问题在航空客运合同纠纷中日益凸显,并逐渐开始以延误常态存在,但目前的国际条约和国内立法对航班延误的定义、标准和后果承担等认定不一。事实上,航班延误存在合理延误和不合理延误之分。在发生合理延误时,承运人必须履行其勤勉义务;发生不合理延误时,承运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不正常航班服务标准》是国内第一个由承运人承诺并细化的航班延误服务标准,虽然该标准首次明确了对因承运人所致的延误时间在4小时以上的情形进行经济补偿,但在补偿额度和承运人义务细则上仍与航空法完善的国家存在差距。  相似文献   

6.
为建立高标准的航空旅客保护机制,加拿大《航空旅客保护条例》从沟通、航班延误、航班取消、航班拒载、停机坪延误等方面为承运人设定了严格义务,并通过设定给予旅客待遇标准和最低赔偿标准来确保旅客获得明确、一致的权利保护。《航空旅客保护条例》对承运人义务类别的精细设定体现出强化旅客权益保护的立法趋势,然而,对国际航班延误的索赔规定涉嫌违反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的排他适用性。中国航空旅客权益保护立法应批判地借鉴《航空旅客保护条例》的经验,一方面,应避免对国际航班适用航班延误赔偿责任违反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完善承运人的告知义务、细化免责事由、明确国内航班延误情形下的赔偿责任等措施来提高航空旅客的权益保护水平。  相似文献   

7.
由于政治、经济和历史的差异,海峡两岸对承运人航班延误的规制既有相同之处,又有差异。通过比较分析发现,两岸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存在问题,航班延误内涵模糊,承运人责任限额不明确,航空延误险存在立法空白,中国大陆地区承运人的免责事由过于宽泛,承运人的附随义务模糊。对此,应明确延误的认定标准和承运人的责任限额,增加航班延误险的规定,减少中国大陆地区承运人免责事由,规范中国大陆地区承运人的附随义务。  相似文献   

8.
航班延误引发的纠纷一直困扰着各国的航空公司与立法机构.2004年,欧共体颁布第261/2004号条例,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航空公司应当为航班延误进行赔付.它标志着欧盟试图在《蒙特利尔公约》框架之外搭建一套更有利于保护航空旅客权益的制度.随后欧洲法院经历了Sturgeon等四个重要的相关案例,巩固并完善了该赔付制度.中国近期航班延误纠纷频发,亟需走出\  相似文献   

9.
中国民航总局为了改善航班正点率,在2004年6月出台了《对国内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给予旅客经济补偿的指导意见(试行)》政策文件。文件实施以来部分旅客在遇到航班延误后要求高额赔偿、占机等过激行为出现在国内各大机场,导致航空公司声誉受损、效益损失及严重的负面新闻频频出现在各大媒体。本文对航班延误的定义与产生延误的原因进行分析,介绍《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内容及实施情况,提出了解决航班延误经济补偿的途径。笔者认为中国民航总局的角色是严厉的社会监督管制者,对于航空承运人来说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避免因自身的原因减少延误的发生以及延误发生后的及时、人性化的补救措施,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相似文献   

10.
我国航空消费者的权利保护已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航空承运人与消费者之间因航班延误导致的冲突日益激烈,但立法上的空白导致行政执法中无法可依,使航空消费者权利难以得到有效保护。美国航空消费者保护法规内容全面、精细,针对性强,并且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是立法的法定程序,再加上美国运输部和承运人建立的良好互动关系和美国运输部强有力的行政执法行为,使航空消费者的权利得到了有效的维护。美国有关航空消费者保护的立法和执法实践,对于我国的航班延误立法、航空消费者权利保护以及航班延误的治理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1.
机场是航空运输中的重要参与者,航班时刻的正常实现离不开机场的有效支持,机场不予配合可能造成航班延误。然而,在航班延误私法责任视野中,对于机场的私法责任未予以充分重视,损害了法律公正。为了保持航空业主体利益与风险的均衡,保障航空旅客利益,优化航班正点率,有必要将机场作为航班延误的私法主体纳入航班延误责任体系之中,赋予相应主体对于机场的赔偿请求权,使机场对其控制范围内的事由造成的航班延误损失承担责任,同时建立第三人责任、航班延误险等辅助制度保障机场承担责任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2.
中国航班延误的现状、原因及治理路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民航的航班延误问题已成为行业性公共问题,引起了全社会广泛和持久的关注。要治理航班延误,必须找到航班延误的真正根源。目前关于航班延误原因的认定,既不科学也不合理,因而无法按照该原因找出治理航班延误的有效措施。航空运输的快速增长与空域资源的有限使用之间的矛盾等四大矛盾是影响航班正常的根本原因。因此,在航班延误的治理上,应针对这四大矛盾,有的放矢,循序渐进,才能真正解决航班延误问题。  相似文献   

13.
航班延误已成常态,是摆在机场面前的一个重要现实问题。针对目前航班延误信息发布不及时、改签服务不到位、补偿方式不明确、对滞留旅客服务单一等问题,机场应当加强管理、提高认识、认真实践,努力优化航班延误处置,探索用法律途径制定机场延误补偿标准、合理对候机楼餐饮类消费价格的管控,建立网络服务平台以优化服务流程、规范管理服务资源,构建全方位的服务保障机制,通过提升服务质量来面对被延误的旅客。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航班延误所引发的维权问题已经成为法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事实上,对航班延误处置不力引发的民航部门与旅客之间的维权冲突,往往会相应增加维稳的社会成本,影响民航部门的信誉,危及民航安全.航班延误情况下的维权研究,既包括旅客的维权,也包括民航部门的维权,只有建立在法律层面上的维权才是合理合法合情的行为.  相似文献   

15.
航空运输合同必然是不完全的,而未能事先约定的剩余权界定模糊往往导致缔约各方的事后寻租冲突。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导致航班延误难以清晰地进行归因论责,这也是航班延误补偿纠纷的根本原因。事先以法律形式将航班延误相关剩余权明确地赋予航空公司,可以相对较低的交易成本规避延误事后补偿的讨价还价纠纷,而市场竞争和行政管理机制可以有效制约航空公司滥用航班延误剩余权,督促其履行航班延误治理的勤勉义务。  相似文献   

16.
论航空运输延误和"超售"拒载的违约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航班延误和"超售"拒载引起混乱,破坏机场正常秩序,危害民用航空安全,已成为社会问题,应创新管理予以解决。治理航班延误问题,首要目标是全力做好不正常航班情况下的服务工作,应强化地方政府职能,实行机场管理机构负责制。中国对航空运输因延误造成损害赔偿和"超售"拒载问题已建立了法律制度,应根据国情禁止"超售"经营,依法形成损害赔偿机制,正确执法、认真执法、严格执法,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坚决制止旅客在航班延误后采取过激行动,依法切实维护机场正常秩序,保障民用航空安全和航空运输生产的正常进行。  相似文献   

17.
航班延误是困扰民航运输领域的长久难题。《华沙公约》及中国《民用航空法》都未给出\  相似文献   

18.
航空法与消法有冲突"餐饮规范"违反消法航班延误赔偿没标准金融法规忽视消费者《消法》在初创历史时期的作用无法代替,"双倍赔偿"给市场冲击力很大,假货销声匿迹。但是如今,消法被各个行业领域的专门了立法切割,这些低效力的部门法正在吞噬着消法,使消法被困住。  相似文献   

19.
航班延误是民航业的公共问题,延误纠纷的治理已经超越了航空公司自身范畴,需要政府和私营部门共同努力予以解决。从公共问题相关理论入手提出了设置行业性航班延误治理机构和引入第三方航班延误治理公司的设想,并设计了航班延误经济补偿准备金的机制和流程,作为前两者的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20.
研究内部控制质量对航班延误的作用机理和路径,对航空公司合理配置资源以及抑制航班延误的传导效应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通过利用空管局提供的航班正点率的数据,以2012年为研究窗口,研究航空公司内部控制与航班延误之间的关系发现:内部控制整体有效性与航班延误显著负相关,内部控制质量的提高有助于改善航空公司的运行品质和效率,有利于航班正点率的提高。研究还发现,内部控制对1小时以上的航班延误更有效,对轻微晚点的效果并不明显。内部控制对航班延误的反应需要时间,过多请示、授权、协调会加剧航班延误,加强时限管理会提高内部控制的反应速度。在内部控制要素中,控制环境、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均与航班延误显著负相关;风险管理、内部监督与航班延误不具备统计意义上的相关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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