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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调解年活动是河南高院党组从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大局出发作出的重要决定,是全省法院2009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在2008年11月21日的全省法院深化马锡五审判方式工作座谈会上,张立勇院长首次提出要在全省法院开展调解年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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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优先"的反思——以民事审判结构理论为分析框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最高人民法院当前确定了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工作基本原则,强化调解已经成为今后的基本趋势。根据民事审判结构理论,这一转换源于国家对当前社会矛盾高发的回应,其转换的逻辑是:社会结构层面矛盾的高发——政法型司法体制层面政治对法律的深度介入——具体民事审判结构层面调解的强化。但是,社会结构层面矛盾的高发可能存在误判,而且还忽略了社会结构层面越来越强烈的法治化取向。因此,该政策转换不仅可能欠缺社会结构层面的原因,而且还与社会结构层面的法治化取向存在冲突。在双方合力的作用下,该政策转换将会从正反两方面产生叠加效应,对民事审判结构、司法体制、社会结构转型施加双倍的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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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的重要方式,也是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优良传统和成功经验。在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中,就已确立了法院调解的原则,并规定了法院调解的程序。虽然,在民事诉讼中采用调解的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世界立法中并不少见,但像我国这样,将法院调解作为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在立法上加以规定的,遍寻难见。由此可见法院调解在我国民事审判中具有独特作用和不可或缺的功能,其所依据的价值理念在我国民事诉讼制度体系中也有鲜明的特色。一、法院调解的含义、价值理念和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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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优先”标志着柔性司法层层加码,理论界对此多有质疑.在法社会学意义上,法律职业化受阻是其时代背景;法院权威不足是其实务依据;而涉诉信访则是其政治动因.从长远来看,“调解优先”不可回避,但其内在的不足也使其无法真正解开我国法院所遭遇的司法困境.中国司法现代化必须迈过调解这道文化意义上的“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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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意原则是司法调解制度的核心原则.现代司法调解制度中的合意是一种契约型合意,合意原则的适用与当事人之间的力量对比、纠纷解决的效率以及公共规则的确立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通过程序来保障当事人的对等性,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同时,树立有限调解的观念、坚持法律阴影下的谈判是保障司法调解合意原则充分发挥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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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制度作为民事审判权的主导性运作方式,是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这种审判方式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适应了社会的需要,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改革开放带来的深刻变化却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原来适合于调解型审判方式的社会条件。在司法实践中暴露出诸如违反自愿合法原则而导致调解案件质量不高、强迫调解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应完善立法,重新制定法院调解的基本原则,明确界定调解制度的适用范围,规范法院民事调解的运作方式,从而使法院调解制度在民事纠纷解决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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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显鹏 《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6(3):63-64,70
法院调解的变革一向是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和谐社会构建的大背景下,应从明确法院调解的应有地位,厘清法院调解和法院审判的关系,贯彻"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和取消当事人的反悔权等四个方面对法院调解的发展予以规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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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反思和重构司法调解制度的过程中,必须先厘清司法调解的性质,并对其予以重新定位,才能探索建立一种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能充分发挥调解功能的新型司法调解制度。司法调解不是法院的审判行为,也不是当事人处分其权利的纯合意行为,更不是法院审判行为与当事人处分行为的结合,而是在法官主持下,当事人处分其权利的合意行为,是"判断型调解",法官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沟通的平台,在调解中对当事人的主张进行判断与评价,促进当事人达成解决纠纷的合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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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之一.它发端于民主革命时期,长期在我国审判实践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法院调解制度存在强迫调解等违法问题,应从立法和制度上进行改革和完善.实现现代调解制度的自由和效率的价值取向,使法院调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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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调解制度是我国诉讼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本文从讼调解制度本身出发,并提出以国外的诉讼和解制度来取代调解制度的新构想,尽而推动我国民事审判模式由"调解型"向"审判型"的转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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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世忠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3(1)
在我国法院民事调解改革面临路径选择的当下,某些地方法院所出现的"零判决"现象却干扰了改革目标的正确定位.误读"马锡五审判方式"导致盲目模仿这种审判方式的外在形式,而失去了具有普适性的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内在精神."大跃进"式的急功近利观念促使"零判决"的追求结果形同"乌托邦",并且偏离了科学发展观指引下的民事调解改革的应然径向.理性地坚守"调判结合"的司法观应当是能动司法践行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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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中国社会纠纷不断增多,并呈日益复杂之势。基于司法诉讼、人民调解等纠纷解决方式固有的制度性缺陷,应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解决纠纷的重要作用,从行政调解的原则、主体、范围及效力等方面着手,重构我国的行政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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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根据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精神,要求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民事审判工作中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因而在婚姻诉讼实践中所体现的群众参与、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相结合等便民利民特点,实际上就是一种便民服务的司法理念.这种司法理念与现代诉讼理念本质上基本一致,与婚姻家事纠纷的需求相适应,因而值得肯定与发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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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外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使得诉讼外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成为了可能.为保障司法确认制度的正当性、合法性,必须正确处理诉讼外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与裁判请求权保障的关系.诉讼外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本质上属于非讼程序,应当遵循职权探知主义、书面原则、不公开原则等基本原则.法院对诉讼外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应当使用司法确认决定书;诉讼外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以后,可以成为执行根据;诉讼外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出现瑕疵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司法确认决定,法院也可以依职权撤销司法确认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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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行政诉讼法学界主张肯定调解制度的意见逐渐占主流地位.调解本身具有恢复性和灵活性特征,从灵活、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与纠纷的角度考量,建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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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的“义理决狱”是中国古代法律儒家化运动中的一次升华,是儒家的精神和原则在司法领域内的具体体现。“义理决狱”以儒家的伦理道德作为司法审判的标准,以调解为手段,以宁人息讼为目的,在调解和息讼中都贯穿着教化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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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务中,长期以来,我国对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权益的诉讼一直套用普通民事诉讼的模式,漠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事实上,不论在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基于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考虑,都设置了专门的诉讼原则和程序.针对我国立法的不足,可以确立"未成年人最大利益优先原则",使之成为审理涉少民事案件的基本原则,并建立以"诉讼代言人"、依职权审查调解协议、加大调查取证力度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官依职权进行适度司法干预的审判方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