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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阐述了城市公共租赁房的概念和设置标准.以调查问卷为基本方法,以沈阳市公共租赁房潜在租住群体为调研对象,分析了影响沈阳市城市公共租赁房的需求因素.提出了必须建立科学的公共租赁房需求预测和规划体系,合理确定公共租赁房的租金水平,加大对公共租赁房建设的政策激励措施,完善公共租赁房的管理等建设沈阳市城市公共租赁房的对策.  相似文献   

2.
湖北省黄石市独具特色的共有产权公共租赁房制度被视为解决国内当前住房保障体系缺陷的重要制度创新。本文对黄石市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具体实施至关重要的租金分类补贴原则、模型和机制进行了探究,提出了相关价格模型和分类补贴实施方案,力图使尚处于初创阶段的黄石市共有产权公共租赁房制度更具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  相似文献   

3.
公共租赁房立法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公共租赁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困难问题推出的一种新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房的发展离不开完善的立法支撑。针对当前公共租赁房立法存在的位阶较低,条文内容笼统,权利人保障措施缺乏等问题,需选择公共租赁房集中立法模式,确定法制统一、鼓励私人投资等立法原则,要在立法中明确国家是公共租赁房的唯一产权主体,把刚毕业的大学生群体纳入公共租赁房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4.
天津市公共租赁房经过几年的建设与发展,在为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住房基本需求的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虽然天津市公共租赁房政策较某些城市来说已算比较先进,但仍存在诸多不足之处。文章通过发放大量调查问卷收集居民信息,并根据准入条件,运用软件析出了公共租赁房适宜人群,对适宜人群户籍、家庭成员、家庭特殊情况、住房来源、家庭收入支出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发现了如户籍门槛不公平、准入政策制定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家庭情况和家庭经济支出情况等问题,并且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建议对策。  相似文献   

5.
    
文章基于中国居民家庭微观调查数据,研究了夹心层家庭的股票市场参与以及风险资产选择情况.研究结果表明,在中国家庭中"上有老下有小"的夹心层家庭,与其他类型家庭相比确实有独特的投资行为特征,夹心层家庭更多地参与到股票市场,而且这部分家庭的资产组合中股票及风险资产在金融资产中的比重相对较大;家庭在预期支出上的不同,能在一定程度上解释夹心层家庭资产选择行为;而具备更长财务规划期限的夹心层家庭,则更倾向于投资风险资产;相对于家中的老人因素,子女因素在影响夹心层家庭的资产选择行为中占据主导;家庭主要经济活动参与人年龄因素与家庭的股票市场参与表现出"驼峰型"的变化关系,而这种影响可能与家庭结构有关.  相似文献   

6.
公共租赁住房是保障性住房中的新成员,它对于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难的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我国没有统一的保障性住房立法,导致我国公租房保障对象狭窄、没有完善的准入退出机制以及缺乏司法救济制度等问题突出。为此,我们应制定统一的保障性住房立法并扩大公租房的保障对象、完善其准入退出制度并规定申请人复议、诉讼等权利方面的救济途经。  相似文献   

7.
现行法律规定重在实现农村房屋的保障居住功能从而忽视了其经济属性,已制约农村与农民发展,宅基地法定租赁权的提出是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的一种尝试.宅基地法定租赁权是通过债权方式来实现集体外成员取得农村房屋的合法性,区别于我们通常所主张的物权方式.构建宅基地法定租赁权应充分考虑租赁权制度与宅基地本身两方面,在充分掌握相关理论 、立法例以及现行规定的基础上,应重点将租赁关系主体 、客体 、租赁期限,租金的支付数额与期限以及房地权利归属等问题明确化,同时要妥善解决宅基地法定租赁权可能产生的内部公平与外部公平问题.  相似文献   

8.
从河北省政府获悉,这个省将扩大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租金核减和实物配租为辅。据了解,2007年河北省继续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提供廉租住房制度保障。从2008年起扩大保障范围,保障对象的具体条件是:具有当地城市常住户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家庭年收入在当地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个别保障能力较差的市、县(市)可以根据本地实际,适当推迟扩大保障范围。  相似文献   

9.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融资租赁已成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现阶段,许多发家国家将融资租金看作"朝阳产业",而国内的融资租赁业发展却呈现滞后的状态。因此本文将对我国当前融资租赁业存在的问题以及发达国家的融资租赁业成功发展经验进行探析,并在租赁观念、融资租赁环境、制度建设以及融资租赁机构体系等方面提出完善策略,以此促进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0.
文章对本案的疑难法律问题作了研究 ,租赁权的物权化效力 ,只能保障租赁物的使用价值权的实现 ,有助于预付租金目的即用益权的实现 ,但在租赁主体破产租赁物灭失毁损时 ,无法保障预付租金债权的返还。而在租赁物上设立抵押权 ,可保障标的物交换价值的实现。同一权利主体在同一租赁物上可以设立抵押权 ,并应当予以登记。  相似文献   

11.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核心问题就是土地使用权的租金问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土地租赁作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其中两种方式,其租金基于法律规定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内容。这两种不同形式的土地使用权租金制度,对我国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我国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不同的影响和作用。因此,应当建立国有土地租赁制度,逐步减少国有土地有偿出让。  相似文献   

12.
住房社会保障机制是针对城镇中低收入家庭解决居住困难、改善居住条件而带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制度 ,是政府制定和实施住房政策的社会保障。现阶段我国住房政策的核心就是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但中低收入家庭对住宅市场的有效需求却严重不足。因此 ,建立和发展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我国住房社会保障机制已成为深化往房制度改革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3.
"租金贷"作为诞生于长租公寓市场的一项金融创新产品,创设之初是为减轻承租人的资金负担,但却在发展中不断偏离初衷,致使承租人多项权益受损.其问题成因在于缺乏制衡运营商履约的保障,监管缺位助长运营商行为的任意性,同时承租人与运营商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运营商强烈的盈利需求诱发道德风险.欲最大限度发挥"租金贷"的正向价值,防止其异变为运营商变相融资的工具,关键在于要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应制定保障运营商履约的法律制度,完善监管法律,强化参与主体信息披露义务,构建承租人权益优先的维权机制,从而规范"租金贷"实际运行,保障长租公寓市场长效发展.  相似文献   

14.
由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已于近日发布,并将从2004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水平以满足基本住房需要为原则,根据当地财政承受能力和居民住房状况合理确定,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根据新《办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应当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原先的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方式则作为辅助手段。新《办法》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廉租住房申请后,…  相似文献   

15.
《金陵瞭望》2011,(25):105-106
一是退出机制协议化。由被保障家庭与区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签订享受廉租住房补贴协议.详细注明被保障家庭人员情况、可享受保障面积标准以及发放租赁补贴金额.同时明确表示将对被保障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对已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予以清退。二是复核程序规范化。严格执行街道初审、民政部门对收入与房产部门对住房的复审、房产部门终审三级审核,针对被保障家庭的变化,对保障资格、方式和额度进行调整.对不符合廉租住房补贴标准的家庭将书面形式告知其退出。  相似文献   

16.
城乡统筹视野下,农村住宅流转的诉求已经日益强烈,我们必须以前瞻思维,创新民法理论,为农村不动产交易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交易提供妥当、合法的理论支撑.目前困扰农村住宅流转性的是"房随地走"制度,其误区在于,将农村住房买卖与连体的宅基地及其用益物权的买卖混为一谈.正确的说法应当是,"房随地走"中的"地"应是债权性质的宅基地租赁权,而不是宅基地的用益物权,更不是宅基地的所有权.这样,农房的出卖方仍然享有其宅基地的用基物权,其收取的宅基地租金可以维持其作为村民身份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发展资金.鉴于此,宅基地这种"公共物品"顺位租赁权的设立,是解决"房地分离"买卖困境的关键.  相似文献   

17.
随着平台经济的发展,平台从业者职业伤害风险问题也日益突出.由于现行工伤保险制度无法覆盖这一群体,而商业保险赔偿低,平台企业不担责甚至违法"去劳动关系化"卸责,平台从业者陷入了职业伤害保障困境.各地开展的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受限于工伤保险与劳动关系的捆绑难以持续推进.台湾地区通过制定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强化对平台就业者劳动关系的监管;并通过将灵活就业人员统一纳入工伤保险,有效地解决了平台就业者的职业伤害保障难题.因此有必要借鉴台湾经验,通过立法为工伤保险与劳动关系"松绑",将平台从业者纳入到工伤保险保障体系之中,从制度源头解决问题;同时,强化劳动关系确认标准,依法保障平台从业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8.
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依三方合意而获得对出卖人行使的索赔权。承租人获得的索赔权具有独立性特征,不因融资租赁合同解除而被出租人收回。同时,承租人在向出卖人行使索赔权时,一般不得拒付租金,但从实务裁判来看,承租人仍可以通过"出租人决定或者干预选择""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出租人不履行协助索赔义务""出卖人与出租人‘人格混同’"等路径少付或者拒付租金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9.
古巴比伦时期土地租金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原始材料的缺乏和古代语言文字的障碍,国内学者对于古巴比伦时期土地租金问题的研究一直未能取得突破.以古巴比伦时期的土地租赁契约对土地租赁中的租金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可得出一些新的研究成果.租金的种类并不是单一的大麦,其他作物及制成品也可作为租金.租金的比率也多种多样,熟地、荒地、果园地等不同土地类型的租金比率各不相同;同一土地类型的租金在不同的时期内,租金比率也存在着变化.土地租赁活动在古巴比伦时期得到了充分的发展.  相似文献   

20.
鄂中南地区中等偏下的工业化城市化水平导致了本地农民非农就业的异地化,土地二轮延包的完善稳定并增强了农户的土地财产权力,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带来了农户土地资产的增值。这些经济社会因素促进了鄂中南地区近几年农地租赁活动的迅速发展,同时也形成了租赁关系的亲近化,农户租赁土地租金的显性化和租赁合约以固定租金为主等特点。当然,也存在农地租约期限的不稳定性和租约的不规范性等问题。农地租赁具有保证农地占用公平和效率的双重功能,增进租赁双方和整个社会的福利,符合帕累托改进原则,代表着我国农地使用制度的发展方向。国家应该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补偿或者降低农地租赁的交易成本,促进农户土地租赁朝着自觉、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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