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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经过多年流动各地打假, 打假知名人士“笑面狼”刘殿林终於决定在广州设立打假公司,长驻广州,并在广州开通维权打假热线。至於为什麽选择在广州开办打假公司,刘殿林说,广州是假冒伪劣商品泛滥的重灾区,打假有大市场,所以选址广州筹建“广州北方狼咨询顾问有限公司”。据他介绍,公司成立後,主要接受两种业务,一方面是接受企业委托、调查被侵权、假冒产品状况;另一方面是为消费者提供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代理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後的索赔事宜。为此,他们开设了“笑面狼”打假维权网和维权投诉热线电话,24小时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和咨…  相似文献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欺诈行为双倍赔偿原则,有力地打击了不法经营者的假冒伪劣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然而,"知假买假、打假索赔"的行为也遇到了法律的雷区,"知假买假"行为的法律性质的界定,需要从民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不同角度予以探究。  相似文献   

3.
近几年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一些人受金钱利欲所驱动,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当作发财致富的捷径,商品的品种多、数量大、范围广,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形象,侵犯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有的商品还危及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而一些地方查处进展缓慢,打击不力。有的地方甚至把“打假”变成“假打”,放纵了犯罪分子。因此,要健全打假工作机构,组建打假专门队伍,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树立全民打假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犯罪活动,予以坚决的打击,以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的经济秩序。  相似文献   

4.
前些日子,两位消费者“购假索赔”的行动震动了大江南北,震动了整个商界。他们是北京的王海,上海的杨名。他们的行为引起社会舆论众说纷纭,但他们的实践客观上给当前的打假工作以崭新的启示。 众所周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颁布一年多了,我国各级消费者组织也已基本建立。然而,我们身边的许多消费者在“假冒伪劣”商品面前,往往是上当受骗之后,自认倒霉或仅是发发牢骚而已。这种宽容便姑息和助长了“假冒伪劣”,使其肆虐发展,无所忌惮。对“假冒伪劣”商品的宽容,其实质是对广大消费者的坑  相似文献   

5.
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消费者的权益主要概括为九大方面,即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要求赔偿权、结社权、获得知识权、受尊重权、监督权等。  相似文献   

6.
今年“3·15”,新《消法》迎来一周岁生日,《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处罚办法》)也于同日实施.相比过去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处罚办法》适用范围更大,处罚力度更强. 消费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和动力,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网络消费为我国创造了巨大消费增量,为经济的转型升级提供了强大动力.然而,消费领域尤其是网购中存在的假冒伪劣问题仍然广泛存在,消费者上当受骗,权益却得不到保障的“吐槽”也不绝于耳.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势必会影响到消费增长的速度和质量.  相似文献   

7.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蓬勃发展和社会各阶层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呼声的高涨,我国开始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立法工作,大量的法律、法规(如《药品管理法》、《食品卫生法》、《广告管理条例》等)明确规定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内容。特别是福建省和湖北省两个《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的制定,以及正在制定中的国家级《保护消费者利益暂行条例》,标志着我国消费者保护法不仅从无到有,而且已经从零散立法走向系统化,一个统一的消费者保护法部门正在形成中。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我国消费者保护法的发展如此迅速,在世界各国的保护消费者立法  相似文献   

8.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首次规定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后悔权制度,赋予了消费者“无理由退货”的后悔权。但在实施过程中,产生出了许多新的问题,亟需细化法律、制定完善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9.
提出了假冒伪劣商品打击力度的含义,并构造了有效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泛滥的模型。通过分析政府、企业、消费者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过程中的作用及存在问题,建立了管理部门检查力度模型及消费者投诉模型,提出了加大打假力度的途径和建议。  相似文献   

10.
原因高额利润;地方保护主义;质量意识淡薄;回扣;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监督管理欠缺力度.危害给广大消费者带来经济利益的损失,更严重的是健康和生命受到威胁;浪费了大量资源,给企业和国家造成严重损失;可能影响到国家形象;假冒伪劣商品也毒化了社会风气.对策措施建议全民行动,联合打假;突出打假重点;完善市场法律制度;依法打击;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加快经济发展,铲除假冒伪劣商品生存的土壤;抓好消费者教育,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相似文献   

11.
新世纪首届“全国维护消费者权益十佳”评选活动,历经一年的评选,3月15日在北京揭晓。这次当选的维权十佳分别是:受理消费投诉件件有结果、被消费者誉为“保护神”的湖南省衡山县消费者委员会主任任徵;战斗在打假维权第一线、倾心为消费者伸冤说话的中央电视台记者王雪莲;全力追查假广告、为购房者挽回损失2亿多圆,人称“杨青天”的深圳市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干部杨剑昌;一心扑在研究假冒商品上的识假能手、浙江省诸暨市湄池工商所干部宣信传;消费权益理论的开拓者、经济学家尹世杰;用於疑假买假、身体力行研究《消法》、宣传《消法…  相似文献   

12.
从“消费者问题”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的历史演进路径揭示了民生问题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重要的立法指引效用.在民生法治的理念下,民生问题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立法取向.“消费潜规则”是当下我们探求新“消费者问题”的一个可靠窗口.消费潜规则折射出在消费类型、消费领域以及权责归属三个方面民生问题的新情况与新形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立足于对新民生问题的回应,强化弱者保护的立法理念,厘清旧问题、破解新问题,但其发展的道路上仍面对诸多挑战.扩大消费者范围、重视消费者教育、健全消费者权益保障程序和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13.
生活还是老样子刚从北京参加“全国维护消费者权益十佳人物”颁奖回来的郭振清看上去有些疲惫,不过他还是很痛快地答应了我们的采访,“有事儿咱们往前赶”,还是那句老话。说起来郭振清成名也有五、六年了,生活却没什麽变化——依然是石家庄热力煤气报的一名普通编辑,依然留着小平头,一脸忠厚相,依然是处理不完的投诉信和投诉电话,依然是每日背着那个装满剪报,法条的标志性的大黑包,神色匆匆,步履匆匆,奔走在消费者、商家、法院之间。郭振清常说:“在公正的法律面前,任何假冒伪劣,任何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都是一张苍白无力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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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购物”不仅体现为一种消费关系 ,而且更应体现为一种合同关系。对“超市购物”中的合同关系及其合同规则的分析和适用 ,可以弥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法律适用方面规定上的不足 ,丰富和完善超市经营的法律治理结构 ,实现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的公平保护。适用合同法律制度调整“超市购物”中的合同关系所产生的合同责任同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调整“超市购物”中的消费关系所产生的侵权责任在具体案件中存在冲突 ,冲突协调的规则是 :“由消费者选择具体的责任方式”和“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适用”。  相似文献   

15.
平台“大数据杀熟”是通过算法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存在社会伦理和技术伦理的双重可责性,应当予以规制。《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传统法律制度对“大数据杀熟”的规制存在理念与制度层面的困境。鉴于大数据平台所具有的公共性特征及“大数据杀熟”侵害对象的不特定性,“大数据杀熟”规制可以借鉴公用事业理论,采取事前监管方式,对适格的平台主体施加透明、合理、非歧视的价格制定和标示义务,并通过设立专业的平台监管机构,确保上述义务得到履行。  相似文献   

16.
在商品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广告作为企业推销商品、扩大服务的一种手段,广泛地存在于社会之中,成为广大消费者购物的指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使广告业突飞猛进,给社会带来经济的繁荣,带动了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一些企业和广告经营者为了追求高额经济利益,贬低竞争对手,置国家法律、社会公德而不顾,制作虚假广告,推销假冒伪劣产品,使消费者不辩真相,误入其中,上当受骗,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损害了我国产品质量在国际上的商业信誉,使我国广告业信誉面临极大的危机。我国《广告法》的颁布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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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举世瞩目的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工作全面展开。△11月2日,李鹏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上强调:加强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水平质量。△为配合国务院部署的全国联合“打假”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各界举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1月3日,国家工商局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宣布: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专用电话,确定为全国工商机关开展联合打假活动的举报电话。△南联盟新政府成立11月4日晚,南斯拉夫联盟议会通过秘密投票批准了以曰曰奇为总理的南联盟新政府。  相似文献   

18.
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各方信息不对称导致大量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而且严重影响人民生活.本文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建立一个委托代理模型,研究了假冒伪劣产品从厂商流向销售商,再从销售商流向消费者的监管问题.结合激励机制和惩罚机制,给出一定假设前提下的最优合约设计,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以期为政府工商部门及电商平台的打假工作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9.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个别市场主体利用其所具有的市场垄断地位,影响到公平的市场竞争.在违背市场经济规律情况下,消费者的个体权益被动接受“强迫性服务”.作为私人提供的公共物品,不可能仅通过个体权益的维护就可以达到规范的目的.私人提供的公共物品与消费者利益之间的法律问题,市场经济不能靠无序的竞争来实现公平,更需要政府的法律规制来建立公平的竞争环境.  相似文献   

20.
1996年初,在我县一次语文教学研讨会上。我提出一个口号:作文教学必须打假。反响很好。这个口号很快在全县传开。不久,江苏《语文教学周报》及河南《教育时报》相继发表了我写的《作文教学必须打假》、《再说“作文教学必须打假”》。此后。在其他报刊上,也见到了“打假”的主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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