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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作为强化平台治理和平台责任的重要工具,我国电商平台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围绕危险控制理论展开设计,即电商平台经营者因开启、持续了电商活动中的特定危险,而需承担的防范危险、维护安全的作为义务,以避免他人的权益遭受不法侵害。在此基础上,安全保障义务标准应当以控制力为基准因素展开二阶判断,在个案中首先对控制力的有无进行认定,然后进一步根据物理实体、交易规则、信息规则等认定控制力的大小。同时,结合控制成本、自救可能性和获益情况的衡平因素进行综合判断,最终确定电商平台经营者所负担的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标准。  相似文献   

2.
对我国侵权法上注意义务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俊  冯雪芹 《学术交流》2005,(12):65-67
我国侵权法上的注意义务类型应有三种:一是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义务;二是以保护他人为目的的法律所设定的义务;三是安全保障义务。在这三种义务类型中,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义务是抽象的、普遍的,是一种“宣言性”的义务。以保护他人为目的的法律所设定的义务则是最具操作性的,是侵权法保护他人合法权益最鲜活的体现。而安全保障义务则是最具生命力和活力的,它适用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种义务类型设计既能适应侵权法扩大化的趋势,又能体现侵权法对人无限关怀的理念。  相似文献   

3.
王俊 《社科纵横》2007,22(12):54-55
侵权法上注意义务的类型化设计应既能适应侵权责任法扩大化的趋势,又能体现侵权法"以人为本"的理念。我国侵权法上的注意义务可以类型化为三种:一是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义务;二是以保护他人为目的的法律所设定的义务;三是安全保障义务。在这三种义务类型中,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义务是一种"宣言性"的义务。以保护他人为目的的法律所设定的义务则是最具操作性的,是侵权法保护他人合法权益最鲜活的体现。而安全保障义务则最具生命力和活力,适用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相似文献   

4.
《社科纵横》2022,(1):101-107
养老机构安全保障义务的认定应以具体认定标准,即合同约定、法律规定、服务与服务管理规范为依据,以抽象认定标准,即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标准为补充,只有在穷尽且适用具体认定标准无法认定时,才应适用抽象认定标准。缩小抽象认定标准的适用空间,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和裁判结果的可预期性,发挥司法裁判对养老服务与服务管理规范化的推动和引领作用,有赖于具体认定标准的丰富完善及广泛适用。  相似文献   

5.
宁一民  李碧桃 《探求》2013,(1):67-69
运输企业合作经营车辆事故多发的深层原因是道德失范、诚信缺失。抓安全生产必须抓好诚信教育,要对合作经营者及其驾驶员建立诚信要求和考量标准。没有正常的经营效益就不会有可靠的安全保障。要通过开展劳动竞赛,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增强合作经营者及驾驶员安全生产的责任心和荣誉感。  相似文献   

6.
保障食品安全需要食品伦理的介入.食品的本性在于维持生命、增进健康和幸福,它承载了生命价值,对待食品的态度就是对待生命的态度,这决定了其安全第一的伦理取向.食品的生产经营内含着道德契约,企业应当承担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产品的社会责任.食品的保障与规制蕴含了政治良心,国家对公民获取安全食物负有尊重、保护和促进的义务.食品伦理的要旨在于:履行责任,保障安全.  相似文献   

7.
《日本民事诉讼法》及《日本商法典》对股东代表诉讼的程序保障可分为事前保障与事后救济两个面向。事前程序保障方面,由于未起诉的公司及股东为判决效力所及,股东有知悉诉讼系属及参与诉讼的权利。若当事人不愿作出诉讼告知时,法院可依职权作出诉讼通知。日本法的实践表明,课予诉讼当事人、公司作出诉讼告知或公告通知股东的义务,比法院职权通知效率更高。事后救济方面,日本法规定了再审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及诈害再审之诉,后者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的保障较前两者更为有利。我国公司法与民诉法未来的实务及修法中,应规定原告股东对公司有诉讼告知的义务,而公司对股东有公告、通知的义务。且宜将诈害诉讼作为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之一,并保障诈害再审之诉在制度设计与机理功能上与第三人撤销之诉相辅相成,彼此促进适用。  相似文献   

8.
为保障极地航行安全、保护极地脆弱的生态环境,国际海事组织自本世纪初开始启动专门适用于极地水域的航行立法进程。2017年1月1日生效的《极地水域营运船舶国际规则》作为第一个适用于南北两极水域并具有强制性质的国际规则,在极地水域航行治理中具有里程碑的价值。该规则强化了船旗国的履约义务,包括极地船舶认证、船舶建造标准及环境保护责任等方面,将对全球航运业和北极航道海事管理产生深远影响。我国作为国际海事组织A类理事国,不仅需要主动参与国际海事组织对极地水域航运的治理进程,更应重点关注相关国际规则在国内的履约问题。  相似文献   

9.
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要求对承载国家安全与公共利益的重要数据进行重点保护,而数据处理者正是保障重要数据安全的第一责任主体。数据处理者对于引起数据安全法益侵害危险的原因的控制支配是其居于保护者保证人地位并承担重要数据安全刑事作为义务的实质根据。为督促数据处理者切实履行重要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从源头防范日益严重的重要数据安全风险,《刑法》应与《数据安全法》等前置法有效衔接,在恪守谦抑性原则的基础上增设兼具法定犯、纯正不作为犯、义务犯、结果犯等多重属性的拒不履行重要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罪,构成要件设置要既能填补当前数据安全犯罪的立法漏洞,又合理划定数据处理者承担不作为刑事责任的范围。  相似文献   

10.
肖平容  程舫 《学术交流》2012,(8):131-135
当前,我国食品消费安全保障措施缺失,除了经营者不法经营与监管者监管不力外,未充分发挥消费者对经营者的制衡也是其重要原因。我国传统消费文化所蕴涵的某些消费审美、消费心理等消极因素极易诱发不安全食品的生产和供给,公民社会的消费文化的缺失是食品安全隐患产生的重要诱因。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构建,应加强公民社会的消费文化的培育,消费者应树立为自己的食品消费安全承担责任的意识,培养强烈的主体意识和良好的参与意识,增强防范不安全食品的忧患意识,营造公民社会的消费文化氛围,筑牢消费者自身安全防线,推动食品消费安全。  相似文献   

11.
共同饮酒行为是纯粹的情谊行为,处于法律调整范围之外;但它具有转化为情谊侵权行为、构成情谊侵权责任的可能,情谊行为的前提是此类情谊侵权责任的特色之一。共同饮酒可以作为引发注意义务或者安全保障义务的先行行为,此时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稀薄的法律关系",同饮者基于过错违反此种义务就可能构成情谊侵权责任。情谊侵权责任的另一特色,是受害人在情谊行为乃至情谊侵权行为过程中往往存在违反对自己人身安全的注意义务,构成与有过失,应该据此减轻责任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2.
2009年4月23日,德国专门针对外资并购安全审查事宜的《对外贸易和支付法》及其实施条例第13次修正案正式生效。新立法扩大了安全审查的适用范围,确保安全审查适用上的个案例外性,创设了无异议证明书制度,保证审查机构依职权启动审查,注意将安全审查措施与国际义务相协调。新立法和修正案加强了对德国公共秩序或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外资并购案的限制和审查力度,但并未触动德国外国投资环境的开放性。德国的外资并购安全审查新立法对我国相关立法的改进和完善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3.
文化权是一项国际公认的基本人权,也是中国宪法所规定的一项公民基本权利。正确解读宪法上的文化权,对于促进公民文化权的实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国宪法所规定的文化权包括科学研究和文艺创作权、文化生活参与权和分享权、文化成果受保护权等内容。宪法上的文化权具有主观权利与客观法的双重性质。国家对公民的文化权负有尊重的义务,并负有给付义务、制度保障义务、组织与程序保障义务以及保护义务等保障义务。国家应当在积极保护与充分尊重之间取得恰当平衡,切实保证每一个公民充分享有宪法所规定的文化权。  相似文献   

14.
倪春乐 《社科纵横》2011,26(3):68-71
辩护律师保密义务对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至关重要,新《律师法》确立了律师保密义务但并未上升到律师免证特权进行设计。现行法律关于律师保密义务的规定存在包括主体不清、范围不明、保护时间过短及例外规定不完善等诸多缺陷。立法应该在立足现实的基础上实现从保密义务向免证特权的重心转变,从而设立完整的律师免证特权。  相似文献   

15.
网络消费合同订立后履行过程中,由于经营者延迟履行,会导致消费者不能按时收到所购买的商品,造成了诸多不便。电子商务是远程交易,消费者不能实际接触货物,因此在认购商品并发出货款后,经常出现实际交付的商品与预期不一致的情形。在电子商务中还涉及到一个特殊的主体,即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尽管它并非真正的电子商务交易主体,但又是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方。因此,在经营者违约的情况下,涉及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以上这些问题可归纳为网络消费合同不适当履行与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对此,我国法律应规定经营者及时处理信息的义务,确立适当的最长履行期限和冷却期,明确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地位、义务,以过错责任原则作为其承担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相似文献   

16.
黄邦道 《社科纵横》2009,24(5):78-80,87
合同附随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它具有平衡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弥补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不足、追求实质正义的功能。研究合同附随义务的法律适用,对于民法设定附随义务的目的圆满实现,民法精神所强调的公平正义充分显示。法治的权威性、严肃性得到全面维护具有重要的意义。文章对合同附随义务的认定原则、认定方法、附随义务与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契约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探讨。认定合同附随义务应确立当事人约定和法律规定优先的原则、密切联系的原则、衡平原则,采用查看合同、检索法条、斟酌判例及细化个案的方法。最后对附随义务保护的第三人如何进行界定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7.
虽然《公约》未规定"不危害或阻碍义务"适用的地理范围,但国际司法实践和多数学者支持该义务适用于"争议区域"。尽管英国国际法和比较法研究所的研究报告主张该义务适用于"未划界区域",但论证缺乏说服力。由于当事国主张的海域不能够超过其所依据的海洋权利的界限,因此"争议区域"不得超过"权利重叠区"的范围。在当事国依据不同海洋权利主张海域时,还需分析海洋权利之间是否存在效力等级。在中日大陆架争端中,自然延伸标准与距离标准之间不存在效力等级,两国所主张的大陆架边界之间的区域就是适用"不危害或阻碍义务"的"争议区域"。而在"中间线"中方一侧海域不属于争议区域,不适用"不危害或阻碍义务",故日本无权干扰中国的油气开发活动。  相似文献   

18.
《社科纵横》2016,(12):133-136
社会经济正迅猛发展,纵使在房地产业不十分景气的当下,物业服务行业的发展仍随着市场的需求不断增长。进而致使物业服务企业安保义务的适用范围亦逐渐扩大、类型趋于多样并日渐复杂。然而物业行业起步较晚,尚不成熟,物业服务水平差强人意,常存在服务意识不够,管理水平有限,安保人员流动性大等原因,导致物业与住户之间矛盾重重。因此,明确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物业")安全保障义务(以下简称"安保义务")的责任主体、责任性质、适用范围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对于平衡物业的利益与权益受损害的业主或其他特定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的损害补偿有现实意义。建立物业安保责任机制,对于解决物业纠纷、有效地保障且均衡各方利益有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9.
选择性保障措施对华适用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卢群星 《浙江学刊》2003,(2):183-186
接受选择性保障措施在我国的适用是中国入世承诺之一。本文阐述了选择性保障措施对华适用的理由和运作规则,并结合入世以来WTO成员对我国实施选择性保障措施的实例,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20.
《求是学刊》2014,(4):71-78
当前,关于信义义务的讨论已从理论讨论过渡到实践讨论——即探讨新《公司法》信义义务规则的司法适用问题。实证表明,我国现有《公司法》及《侵权法》法律规则在解决公司高管违信责任的案件中存在适用缺陷。在此现状下,代理法的补充适用、特别是代理法特别规则的适用,有助于解决公司高管类型界定、违信风险界定及举证责任分配等司法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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