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工伤是现代社会不可避免且经常发生的,在工伤赔偿问题上,世界各国经历了由传统侵权行为法一元调整机制向多元调整机制的演变.在现代社会,工伤损害的救济机制涉及侵权行为法、商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等多个领域,民事侵权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是两种主要的方式.但在具体工伤事故救济中,如何运用工伤保险赔偿和民事侵权赔偿来实现"工伤损害填补"却始终是困扰着理论和实践部门.文章在比较四种模式利弊和分析我国立法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在法律适用方面应遵循的几项原则,以期完善我国工伤事故赔偿的法律适用制度.  相似文献   

2.
工伤保险与侵权法竞合的理论与立法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工伤社会保险与民事侵权在工伤事故领域存在着法律竞合,各国或地区解决此问题的理论与制度主要有替代模式、选择模式、兼得模式、补充模式等四种.工伤事故侵害了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其造成的损失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可以用金钱计算的损失,另.一部分是不可以用金钱计算的损失.在处理工伤保险与用人单位民事侵权法律竞合问题时,我国立法应当确立原则上的替代模式、例外的部分兼得模式.在处理工伤保险与第三人民事侵权法律竟合问题时,我国立法应当确立部分兼得模式.  相似文献   

3.
《江西社会科学》2016,(1):169-174
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请求权的竞合是社会法研究的热点,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个司法解释虽然从程序上对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的竞合作出了规定,但还存有瑕疵,主要表现在赔偿标准不统一、上下班路程工伤认定规则模糊、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和追偿制度不健全等诸方面。事实上,现行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请求权的四种法律竞合模式的背后,是价值理念与基本立场的不同。考察工伤保险的历史发展进程可以发现,工伤保险对侵权责任的全面替代有助于工伤保险制度功能的最大化。为此,应全面采用替代模式,统一工伤纠纷解决机制,重视工伤预防,发挥制度功能。  相似文献   

4.
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待遇案件的法律适用存在法律漏洞,其不同于已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待遇案件。现行法规定,已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待遇案件的工伤待遇与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适用替代模式;而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待遇案件中工伤待遇请求权与普通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请求权竞合关系。立法或司法解释应当明确规定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待遇案件的法律适用规则。  相似文献   

5.
关于不动产确权诉讼与不动产权属登记争议的关系问题、关于实际施工人提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结算诉讼的处理问题、关于医疗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关于工伤保险待遇与第三人侵权赔偿的关系问题,是民事审判中四个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疑难法律适用问题。民事审判中对某些法律适用问题的理解不一致和裁判尺度的不统一,在客观上影响了民事司法裁判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已成为阻碍民事审判工作进一步向前发展的瓶颈。  相似文献   

6.
我国《民法典》第1232条创造性地规定了针对环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但没有明确该制度是否适用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由此产生很多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第13条明确规定惩罚性赔偿适用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但该解释没有解决为何如此适用的难题。现有研究成果中赞成惩罚性赔偿适用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观点,其理由并不充分;反对性观点的理由则比较全面、充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行政罚款制度”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功能相重叠,前者的适用应当优先于后者。我国《民法典》第1232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不应适用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依据该条规定所获得的赔偿也不应包含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7.
我国在处理工伤保险与侵权责任关系时,理论和实务均对过错用人单位采用了"免除模式",该种模式以工伤保险的无过错责任代替民事侵权的过错责任,不符合工伤保险制度创设的目的。工伤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法律关系,与调整平等主体的侵权法律关系的请求权基础和作用范围均不相同。因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之外请求有过错用人单位侵承担权责任不存在双重给付问题。我国在完善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同时,还应发挥侵权责任法在预防和制裁工伤事故方面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补偿抑或赔偿?——工伤补偿与民事赔偿之竞合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陈碧贤 《学术论坛》2007,(1):97-102
工伤事故的复合性引起工伤补偿责任与民事责任竞合。工伤保险制度由近代侵权行为法规范逐渐演变而来,并形成多种损害填补制度并存的局面。选择何种损害补偿模式涉及劳动者、用人单位、社会多方主体的利益平衡。工伤优先,其他民事损害赔偿为补充的补偿模式,可以在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利益的基础上兼顾社会公平。  相似文献   

9.
农产品责任是指由于农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而由相关责任方进行赔偿的民事侵权责任。农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在现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规定的非常抽象,导致农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诸多争议。将农产品责任界定为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主是损害赔偿,承担主体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农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应该以无过错原则为主,特定主体和情形下适用过错原则。构成件方面为农产品存在缺陷、须有损害发生及损害与农产品缺陷间存在因果联系。  相似文献   

10.
论知识产权侵权损害的法定赔偿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曾玉珊 《学术研究》2006,(12):75-79
现行知识产权法确立了法定赔偿制度,实践中也普遍采用。但法定赔偿在具体适用时仍存在一些问题尚待解决。以现行法律及TRIPS协议的相关规定为依据,本文探讨了法定赔偿与侵权损害赔偿原则的关系,法定赔偿适用的顺序及方式,法定赔偿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确定损害赔偿额的因素及计算赔偿额等问题。  相似文献   

11.
民法典中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创制,是我国环境民事立法上的一次重大突破。在民法典生效后,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即刻引发巨大争议。对于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的适用范围是否包含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生态损害赔偿诉讼,实务部门和理论界呈现截然相反的态度。究其争议产生之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目前环境民事责任领域,存在着侵权诉讼、生态损害赔偿诉讼、民事公益诉讼“三驾马车”齐头并进的局面。而惩罚性赔偿责任能否在这三种制度中混用,则取决于其自身的目的和定位,以及三种制度各自的功能和界限。从我国环境民事责任的体系以及民法典的相关表述来看,惩罚性赔偿责任的适用范围应当限定于一般侵权诉讼,不宜也无必要扩展至民事公益诉讼和生态损害赔偿诉讼之中。  相似文献   

12.
鞠天娇 《理论界》2014,(7):92-95
自20世纪以来,随着各国间交往的日益密切以及科技的快速发展,涉外侵权案件数量增长迅速,完善的涉外侵权法律适用规则对于公平合理地解决涉外侵权案件至关重要。通过研究涉外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的基本理论问题,本文分别对传统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新发展和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最后,本文针对我国不久前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涉外侵权的规定,对其中的几点不足之处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3.
陈雪萍 《社会科学》2002,(10):49-53
滥用法律诉讼 (misuseoflegalprocess)的行为均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属侵权行为 ,所以 ,滥用法律诉讼者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包括财产方面的赔偿责任和非财产上的损害赔偿责任。要使滥用法律诉讼的侵权责任落实到实处 ,必须在实体法中设立滥用法律诉讼的侵权责任制度 ,并在程序法中设立相关的预防性制度。  相似文献   

14.
依据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时,可依法获得工伤保险赔付.同时,劳动者基于机动车事故受到的人身伤害也可请求民事损害赔偿.然而,对于这两者的关系,我国现行规定中并未明确.从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的比较来看,应坚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以及受害人不应因遭受侵害获得意外收益的原则,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对该问题作出一致规定,不应使劳动者因遭受侵害获得意外收益.同时,为了使劳动者遭受的损害得到及时弥补,在劳动者同时主张工伤保险赔付和民事损害赔偿时,应以工伤保险赔付优先,但劳动者最终获得的赔付或赔偿不得超过其实际遭受的损害.  相似文献   

15.
司法实践的案例表明著作权领域经营反侵权的存在.经营反侵权存在的原因为大量的侵权行为、法定赔偿广泛适用及其在适用时变异为惩罚性赔偿.法律分析表明,著作权领域经营反侵权使司法实践背离民事侵权领域的全部赔偿原则,并促使著作权背离其本来设立的目标,导致稀缺的司法资源被浪费与霸占.经济学分析则表明,经营反侵权并不能消除著作权领域的侵权现象,无法用需求、供给与价格的基本经济学原理进行分析.因而在司法实践中,对法定赔偿应慎重适用.  相似文献   

16.
侵权法一般条款与纯粹经济损失的责任限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纯粹经济损失赔偿问题上,首先应明确权利保护与纯粹经济损失之间的关系以及权利损害与义务违反之间的关系.权利保护与损害赔偿之间存在着巨大裂隙,通过权利损害来界定可赔偿的经济损失范围的作用相当有限,侵权法应更多地从义务违反的角度关注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关系.相应地,基于现有法律架构和基本国情,我国应采取德国侵权法一般条款立法模式,从义务违反的角度解决纯粹经济损失赔偿的有关问题.  相似文献   

17.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作为外源性责任纳入《民法典》,在补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同时冲击着民法体系的自洽性。在《民法典》内部,关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规定应在尊重民法逻辑的基础上体现生态规律,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与环境侵权责任发生冲突时优先适用环境侵权责任;同时,惩罚性赔偿仅适用于环境侵权责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中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形式的适用优先于金钱赔偿。民法体系的功能有限,《民法典》应与《环境保护法》一起,协调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并且由《环境保护法》起主导作用。这两部法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进行全面规定,在理顺相关请求权主体顺位关系的基础上整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对未违反国家规定却造成环境损害的情况进行合理救济。  相似文献   

18.
侵权法是保护民事主体各项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而自然人人身权的保护,尤其是其中的生命健康权的保护更是侵权法的重中之重。因此,本文拟对英国侵权法关于生命健康权的损害赔偿制度(以下简称人身伤害赔偿制度)作些介绍,以期为我国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鉴。下面我们具体分两个方面介绍英国侵权法关于人身伤害的赔偿制度。一、对伤残者的赔偿在英国,因侵权而致伤残的受害人,可以从侵权人处获得的赔偿包括金钱损失(PecuniaryLosses)的赔偿及非金钱损失(Non-PecuniaryLosses)的赔偿两大部分。下面我们分别对此予以阐述与介绍。(…  相似文献   

19.
殷骏 《学术探索》2013,(8):33-38
全球化过程中,侵权行为的行为实施地和损害结果发生地分处不同国家(法域)的情况非常普遍。因这种侵权责任区别于一般侵权责任,应称其为跨境侵权责任。对于跨境侵权责任我国目前尚未从理论层面将其与一般涉外侵权行为加以区分,且包括在2011年4月生效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在内的我国现行国际私法的法规体系中也尚未制定应对上述跨境侵权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相应规定。当发生跨境侵权责任时法律适用的总则性系属公式应为:责任适用损害发生地法。按照常理无法预见该损害结果在该地发生的,适用侵权行为实施地法。  相似文献   

20.
医疗损害是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医疗行为对患者产生的不利益的事实。医疗事故是行政法上的概念,与医疗损害存在本质区别。我国目前关于医疗损害的相关立法在医疗损害的赔偿范围及赔偿标准等方面都存在冲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仅是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医疗事故的行政法规,不能成为解决医疗损害民事赔偿的法律依据。完善我国医疗损害赔偿的立法方向应该是在理顺相关法律之间的关系的基础上,协调其冲突。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