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排污权的实质是企业组织合理利用环境容量资源,应当成为一种特别法上的物权--环境容量使用权.环境权可以被构造为环境人格权而纳入民事权利体系,它是自然人享有适宜健康和良好生活环境的权利.自然人作为权利主体享有的环境人格权与企业组织享有的排污权之间可以互相协调.公民环境人格权与企业组织排污权原则上应当平等保护,在特定情况下优先保护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2.
法人人格权的证成兼具理论、社会和制度依据:人格权与财产权的现代交融使人格权理论具有财产性的法人人格利益特质;法人享有人格权的观念成为当代社会普适性价值;一定程度上国内外民法从文本上确认了法人的人格权。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编统一规定了自然人人格权与法人人格权。对法人人格权采取了派生性的立法模式,以从属、派生的形式依附于自然人人格权制度框架。但在具体制度构建层面,还应立法明确法人人格权主体、内容和行使方式。在主体类型上,公法人与私法人人格权存在差异性,前者享有的人格权范围更小;在具体内容上,法人人格权应当辐射名称权、荣誉权、名誉与信用权、商业秘密权四大权利体系;在行使方式上,法人人格权可以主动取得,以经济损害赔偿为主要救济方式。 相似文献
3.
形象权是自然人对由自身的一个或多个具有人格利益要素的可识别标性识的综合构成所享有利益的权利,对其权利客体的商业化利用可以带来直接的商业利益。通过对自然人形象权的保护进而对自然人人格尊严进行保护的同时,会影响到自然人对其形象的商业利用所产生的财产性利益。从形象权的性质而言,它应该是一种具体人格权而非财产权。对形象权的保护,从根本上讲是对自然人人格尊严的保护而非对财产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4.
王凤民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7,25(2):30-32
人体器官移植是一项造福人类的先进医疗技术。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应用过程中,会涉及到自然人多种具体人格权利,如何使人体器官移植与人格权法律保护有机统一,法律应当作好制度设计。本文以自然人人格权的不可侵犯性和优先保护为基点,论述了人体器官移植与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人身自由权、知情权、隐私权和名誉权的关系,并对上述权利的具体保护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5.
一、切实维护法人人格权的必要性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主要由财产权和人身权两个方面构成。人格权是人身权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本身所享有的、为保护和维持他们在法律上的独立人格所必需的权利,与权利主体密不可分。法人人格权是获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所享有的表 相似文献
6.
7.
张小军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5(2):47-50
环境权是环境法的一个核心问题,自然人环境权又是环境权体系中一项最基础、最重要的环境权,对个体环境权的保护,是实现整体环境权的基础。自然人环境权包括实体性自然人环境权与程序性自然人环境权。实体性自然人环境权是一个由多种子权利构成的权利体系,它包括环境人格权、环境需求权、环境安全权、环境经济权和环境精神权,具有丰富的内涵,从法律上确认、保障实体性自然人环境权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9.
对特定的人格要素可以进行商业利用并能带来经济利益,究其本质是人格要素及其蕴涵的影响力所产生,此种利益应属于主体自身享有.基于人格和人格权的非财产属性,此种附着于人格要素的经济利益应当纳入财产权的保护范围,此谓人格信息财产权.此种权利与人格权一起为人格要素提供了并行不悖的双重保护. 相似文献
10.
11.
生育权是基本人权,是自然人基于繁衍后代的生育利益而享有的权利,其具有民事权利的属性,属于人身权范畴。生育权是人格权,具有绝对权、支配权性质;生育权是一种受限制的自由;生育权行使的天然限定条件必然导致夫妻生育权的冲突。 相似文献
12.
排污权交易以产权制度为基础,其基本原理:明晰产权和允许交易,通过市场达到环境资源的优化配置。然而,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导致排污权交易这一功能在我国并未获得充分有效的发挥。排污权物权化最大的法律障碍不在于其法律性质之争,而在于其客体的准确界定。排污权客体为环境容量资源的通说,由于欠缺科学性无法得到现行法律的肯认。应当摈弃环境容量这一过于虚拟化和理想化的概念,将排污权的客体界定为环境容量所依附的自然资源。 相似文献
13.
论人对其基因的民事权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因科技的研究发展有很多法律问题有待厘清,在法律上明确规范、保护自然人个人对其自身的基因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尤为必要。首先,人对其基因享有人格权,包括对尚在人体内的基因的身体权、对与人体脱离的基因的自己决定权及对基因信息的隐私权。其次,人对其基因享有财产权,包括对其基因物质的所有权及决定对基因的研究与商业化运用并获得财产利益的权利。相应的立法还没出台,建议早日制定相关法律,清晰、合理、严谨地规范人对于其基因的民事权利。 相似文献
14.
《中州学刊》2016,(2)
人格权与人格有本质联系,与其他民事权利有本质区别。人格权不能依权利人的意思、行为而取得或处分,不适用民法总则编关于法律行为、代理、时效、期日、期间等的规定。如果人格权单独设编,就违反了民法典总则与分则的逻辑关系。认为只要民法典单独设置人格权编,就可以将人权保护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世界上有一百多个国家制定了民法典,其中仅有乌克兰民法典对人格权单独设编。该法典过度强调结社自由权和集会自由权,一定程度上导致国内多次发生政治变革,因而不具有借鉴意义。德国、美国等国都是用侵权法保护人格权。中国民法典编纂应当尊重中国经验,在民法总则编的自然人一章专设一节规定人格权的类型。 相似文献
15.
16.
我国民法通则首次以国家基本法的形式对民事主体的人格权作了确认。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人们往往较为注意对公民人格权的保护,而对法人,尤其是企业法人人格权的保护却未予以充分的重视,致使侵害企业法人人格权的事件不断增多,这些侵权行为的存在,是导致我国经济秩序混乱的一个重要原因。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保护企业法人人格权,已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摆到了我们的面前。 一、企业法人人格权的概念及其种类 财产权和人身权是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两大最基本的民事权利。人格权是人身权的一个重要方面,是 相似文献
17.
18.
19.
20.
绿色技术创新与环境容量资源的速度之争产生的结果为:在绿色技术创新的速度快于或等于环境容量资源下降速度的情况下,排污权交易制度充分发挥了作用,排污权不会为垄断企业所利用而成为操控市场的工具;而在绿色技术创新的速度慢于环境容量资源下降速度的情况下,排污许可证价格将不断上涨,排污权交易容易为垄断企业所利用,以阻挠新企业进入。因而,应加快绿色技术创新,从根本上解决排污许可证价格上涨问题;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正当竞争行为;政府应大力扶持具有发展前景的新企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