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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加拿大移民法的基本原则是促进文化及社会的多元化;促进家庭团聚及刺激经济发展。移民法由联邦政府执行。移民法由联邦政府执行。"移民法"和"移民条例"阐明了联邦政府公民及移民部的法律责任和权利,宪法同时规定,尽管省政府无权甄选移民(魁北克省除外),但可对联邦政府移民计划提出意见。根据移民法,加拿大的移民分为三大类:(1)家庭团聚类(2)独立及商业移民类(经济类移民)(3)难民及人道立场类按照家庭团聚类别,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可担保其海外亲属申请移民。有资格接受担保的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凡年满十九岁或以上,在加拿大…  相似文献   

2.
《21世纪》2003,(8)
一、 直系亲属移民:根据美国新、老移民法,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移民不受名额限制。也就是说,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只要不是美国法律规定不准进入美国的,均可以不受限制地被发给移民签证,移民美国。 美国移民法界定的直系亲属是指:1、美国公民的配偶;2、父母一方为美国公民的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3、21周岁以上的美国公民的父母; 养子、女和养父、母被视为直系亲属,但收养关系必须在16周岁以前就建立;继子女和继父、母也被视为直系亲属,但继父母必须在孩子满18岁前就结婚。二、 其他亲属移民:除了直系亲属之外的其他非直系亲属申请移民要受到…  相似文献   

3.
五月移民截期,亲属移民类进展正常。中国大陆出生的职业移民类,由于申请的中国大陆人数过多,仍然进展奇缓。 亲属移民类:第一优先(公民之成年未婚子女):截期前进五周。 第二优先:二—A类:(永久居民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前移五周。  相似文献   

4.
《21世纪》2003,(4)
澳大利亚移民签证有两大基本类别:家庭移民 (FamilyMigration)和技术移民 (Skilled Migration)家庭移民有四个主要类别:一、 配偶移民(Partner):指夫妻移民,未婚夫妻移民和相互依赖的伴侣移民。●申请夫妻移民,申请人必须至少符合以下基本条款:1. 申请人必须与一位澳州公民或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结婚或者同居。同居是指至少居住在一起超过12个月。2. 如果申请人居住在海外,而且已经决定和一位澳州公民或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在进入澳大利亚前结婚,申请人可以在结婚前申请夫妻移民,但在签证批准前必须和担保人结婚。…  相似文献   

5.
美国以每年100多万的数量吸收来自世界各国的移民,历来被人们看成是移民国家。美国移民签证类型分为:1、美国亲属移民(IR1、F1、F2A、F2B、F3、F4)2、美国公民配偶移民(CR1)3、美国公民长期居住中国,申请中国配偶移民(CR1)4、美国未婚夫妻签证(K1)5、美国杰出人才职业移民,包括  相似文献   

6.
萧敬 《21世纪》2006,(9):50-51
亲属移民*三类直系亲属*首先谈谈直系亲属移民。根据美国的移民法,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移民不受名额限制。也就是说,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只要不是美国法律规定不准进入美国的,都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得到移民签证。美国移民法规定的直系亲属包括三类关系:第一是美国公民的配偶;第二是父母一方是美国公民的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第三是21周岁以上的美国公民的父母。另外,养子、养女、养父、养母也被视为直系亲属,但收养关系必须是在16岁之前确立的;继子、继女、继父、继母也被视为直系亲属,但继父、继母必须是在子女年满18岁以前结婚的。*四类非直…  相似文献   

7.
美国国土安全部公民和移民归化局前不久提醒正在申请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士,在节日季节出境之前必须得到先行假释证,或称回美证,以保证能够返回美国。申请使用的表格是Ⅰ-131,即旅行证申请表(Applicationfor Travel Document)。该表格可以在公民和移民归化局的网站上下载。网址是:www.uscis.gov。  相似文献   

8.
德国属于非移民国家,包括我国在内的一切非欧盟国家的公民原则上不能移居德国。1978年德国制订了“入境和居留法”,规定外国移民如果具备了以下条件:有固定的住所,掌握了德语;连续居留达5年以上;能独立维持生活;可以取得无限期的居留许可证。如果连续居留达8年以上,可以获得永久居留权。1979年取消了禁止外国移民配偶子女入境团聚的限制,规定移民配偶、16岁以下子女经过4年的等待期限后,可以移民团聚。以前德国办理移民签证的条件为:1、德国公民的父母(包括养父母)、配偶;2、德国公民在国外年龄未满21岁的子女;3、德国公民在国外定居且无子…  相似文献   

9.
跨国公司经理自申请L—1签证起,到1年后申请绿卡,已经成为企业人士移民美国的捷径,比之于百万美元投资移民在美国设立分公司,既不需要百万美元的投资,又不需要雇佣10个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而且也没有2年临时绿卡的限制。所以,虽然百万美元投资移民引人注目却少人间津,而跨国公司移民却人人趋之若鹜。本文拟就有关L—1签证到绿卡的过程作一介绍: ▲基本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移民局应在30天之内批覆L—1申请。但一般说来,L—1申请报给移民局之后,只要资料详实,符合要求,都会在2个星期左右得到批覆,最快的3天就会  相似文献   

10.
美国移民法规定,凡属第二、第三优先的职业移民申请(第二优先为硕士学位的申请人,第三优先包括学士学位、两年经验的技术劳工和非技术劳工),均需先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以证明除申请人外没有其他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符合条件并愿意从事雇主的工作。由于申请人众多,加上劳工部处理劳工证的人手短缺,又一再减员,劳工证申请所需时间越来越长。以加州为例,整个过程常常超  相似文献   

11.
《21世纪》2004,(10)
新加坡连续几年成为世界最适合居住的城市之一,也成为亚洲移民热门国家之一。新加坡的移民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专业、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永久居民计划(PTS);抵境永久居留计划(LPR);原则批准永久居民计划(AIP-PR);外国艺术人才计划;存款计划(Deposit Scheme)。专业、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永久居民计划如果你受聘在新加坡工作,持有有效的P或Q工作准证,年龄不超过50周岁,在新加坡工作半年之后可申请永久居民。申请人可在同一张表格内,同时为配偶和年龄不超过21岁的未婚子女提出申请,有关部门将以积分制评估你的申请。考虑范围包括:工作…  相似文献   

12.
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新近规定申请移民的人士须提交新经济担保书(1-864表格)。根据该项规定,新的经济担保书将由美国的申请人填写,并同时附上自己在过去3年里的税单,以证明自己的收入。新的经济担保书最重要的内容是:担保人的年收入必须在美国公民收入贫困线的125%以上。达不到这一收入的人士,原则上将不再具有申请亲属去美国的资格。 收入达不到要求的家庭,担保  相似文献   

13.
《21世纪》2007,(6)
申请条件及资料美国投资移民项目(EB-5)允许外国投资人、配偶及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通过投资相当数量的资金,而获得美国永久居民签证(绿卡)。EB-5的主要精神是:外国投资者只要在美国境内投资100万美元以上设立企业,并创造10  相似文献   

14.
K签证是专为美国公民的未婚夫或未婚妻前来美国成婚而设立的签证类别。申请人必须在抵达美国90天之内成婚,然后由其美国公民的配偶为其申请绿卡。 为了防止假冒婚姻,移民法规定申请人必须提出材料证明双方在过去两年中曾经见过面。一般来说,这要求美国公民配偶曾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其未婚夫或未婚妻的国家与其见面。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这一规定可以放宽。法律规定,如果因极度困难而无法见面  相似文献   

15.
《21世纪》2003,(11)
一般认为,留学新加坡的性价比被列入最佳选择之一。这是因为,新加坡的官方语言是英语,教育水准很高,并普遍受到国际的承认,无论是在读期间还是毕业以后转读其他国家的学位非常容易获得签证,而费用又比留学欧美便宜很多,尤其是生活消费方面。实际上,留学新加坡最大的方便在于它的手续简单,根据新加坡驻华使馆网站提供的信息,赴新加坡学生准证申请手续主要包括七项:1、担保人:申请学生准证者可以选择自行担保或由学校/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永久居民担保。如担保人是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则需在申请时呈交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课程:申…  相似文献   

16.
晓蓉 《21世纪》2008,(3):42-42
意大利目前已认识到引进技术人才的重要性,下决心大量引进技术移民中国公民申请移民意大利,有两种途径申请较容易获准;一是以意大利公民的配偶关系申请,一年之后,同  相似文献   

17.
每年,有数以百万计的非法移民通过各种渠道进入美国。而为了获得美国的绿卡,他们中的许多人都在寻找一切可能的办法。在今天的美国,对于一个非法移民的子弟来说,毕业证书也许能为他们提供一条成为正式公民的便捷通道。根据最近提出的一项联邦法案,美国将给予那些获得高中毕业文凭的非法移民的子女永久居住的身份,这是成为美国公民的重要一步。这个准备在国会表决的、被人们称为“美梦”的“外国人子女发展、补助和教育法案”,其实是在几个州已经实行的法律上发展而来的。埃德加是从墨西哥由父母非法带到美国来的。那是在八十年代初,…  相似文献   

18.
美国移民法日益严格,通往美国的移民之路也越来越艰难。职业移民审查十分严苛,亲属移民则耗费时日。似乎只有与公民结婚这条路还未被堵死。然而,结婚前后所涉及到的种种法律规定也颇为复杂。对当事人来讲,了解移民法律的各种规定,从而作出切合实际的移民决定,对于即将走上通往美国  相似文献   

19.
B—2签证是专门发给到美国观光旅游及探亲访友、就医治病的非移民签证。美国驻中国使领馆目前不对中国公民个人签发旅游签证。但是,因到美国探视亲戚朋友或看病治病而申请B—2签证的人数正逐年增长。 一、B—2签征的特征 1.B—2签证是专门发给到美国探视亲属或看病,继承财产等  相似文献   

20.
美国于1997年4月1日开始生效的《非法移民控制与移民责任法案》被许多人恰如其分地称之为“本世纪最严厉的移民法案”。该法案不仅对非法入境和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做出了极端严厉的惩治规定,不仅对申请政治庇护的法律程序做出了相当紧缩的改革,而且对于已经取得绿卡的合法移民来说,如何保持绿卡也成了更为棘手的问题。 首先,根据新法,如果绿卡持有人离开美国超过180天,就有可能被视为有意放弃绿卡。更有甚者,即令绿卡持有人离开美国不超过180天,入境口岸的移民官员也有权质问绿卡持有人是否有意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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