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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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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继《民法典》明文规定禁止性骚扰条款之后,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5条、第80条针对职场性骚扰防治做出了详细规定,但是用人单位防治性骚扰的劳动法责任制度构建仍然存在明显不足,用人单位防治性骚扰法律责任的可诉性不强亦是其印证。我国《劳动法》应当将用人单位的性骚扰防治义务定位为劳动基准,进一步界定用人单位防治性骚扰的保护对象、保护类型、处置措施等;根据防治义务的公法属性,应当规定用人单位未尽防治义务的劳动行政法律责任;根据防治义务的私法效果,应当将劳动合同相关制度与性骚扰防治相衔接,使得性骚扰事由能够适用于当事人行使劳动合同法定解除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情形,便利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中维权。  相似文献   

2.
职场性骚扰是一种侵犯人的权利、妨碍两性平等就业的行为。在世界范围内,立法禁止职场性骚扰已成为法律改革的发展趋势。我国《宪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等法律从不同立法层面明确了禁止性骚扰以及保护妇女免受包括性骚扰侵害的精神,但现行法律仍存在一些立法空白和不足,应在相关法律中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3.
我国对于职场性骚扰的立法不足,导致在法律实务中对职场性骚扰的认定只能依赖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我国立法仅原则上规定了用人单位对职场性骚扰防治的义务,用人单位在防治职场性骚扰过程中,往往因劳动规章制度内容和程序的瑕疵、工作场所内监控设施使用不当、内部调查取证中侵权和用人单位对行为人不当处理等陷入困境,面临法律风险。我国应对职场性骚扰进行专项立法,制定《职场性骚扰防治条例》,明确界定职场性骚扰,细化防治义务,明确雇主责任,规范雇主惩戒权,保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增强法律意识,通过订立详尽的劳动规章制度、提高职场透明度和建立有效的处理机制等措施,营造公平和谐的职场环境,有效防治职场性骚扰,实现劳资利益双赢。  相似文献   

4.
贾春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6,18(3):F0002-F0002
职场性骚扰已成为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它不仅挫伤劳动者积极性、影响家庭和睦,更与新时期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劳动关系的目标相悖。针对目前相关应对措施匮乏,尚无反性骚扰专门立法现状,2006年3月16日上午,中华女子学院、北京市劳动法学研究会联合召开“职场性骚扰法律问题”研讨会,来自高校、司法、社会、新闻界的20余位专家学者就性骚扰概念、立法模式选择、法院的角色及企业文化建设等问题展开研讨。北京市劳动法学研究会会长关怀教授主持了本次研讨。妇女法学专家、学院副院长李明舜教授在主旨发言中简要介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  相似文献   

5.
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条款的适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随着人才市场流动性的增强,由员工"跳槽"引发的商业秘密侵权案件时有发生.国外不少国家通过竞业禁止条款来规制员工流动与商业秘密保护之间的法律关系.从立法实践来看,竞业禁止条款能平衡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利益.我国目前关于竞业禁止的法律仍不系统,法律效力不普及.目前,我国应当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修订,规定雇员这一侵权主体,并以法律形式确定竞业禁止的效力.  相似文献   

6.
职场性骚扰雇主责任归责原则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职场性骚扰雇主责任依据骚扰类型实行不同的归责原则:一是对于监督管理者雇员实施的交换型性骚扰雇主承担严格责任,即典型的雇主替代责任;二是对于敌意环境型性骚扰雇主承担过错责任。更恰切的说是过错责任中的推定过错责任,即若雇主对防止和纠正性骚扰行为已尽到谨慎注意提出合理抗辩就不再承担责任,否则雇主就要为其过错承担责任。这属于雇主的自己责任,而不是替代责任。  相似文献   

7.
《劳动法》作为我国劳动法部门的法典形式,由于规制重点不突出,操作性也比较差,已经不能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完善我国劳动法的立法体系,应着重做好"进"和"退"两个方面的工作。在"进"的方面,要进行包括《劳动基准法》、《就业促进法》、《集体合同法》、《劳动者薪酬保障法》等在内的单独立法;在"退"的方面,需要把社会保障法从劳动法体系中独立出去。  相似文献   

8.
职场性骚扰在中国是复杂的,问题的出路在于从“单位”语境下善加解读中国的职场性骚扰,同时吸取西方国家反歧视立法中雇主责任制的经验,致力于寻找适合中国的职场性骚扰防治策略,如何发挥单位(雇主)在职场性骚扰预防中的作用等更是其中关键。  相似文献   

9.
2020年5月通过的《民法典》在其侵权责任编中以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和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分别规定了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及损失赔偿责任,此二条款在形式上终结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实体法律依据不够明确的局面。但由于环境公共利益、环境损害修复与赔偿责任所具有的显著的特殊性,导致二者分别与《民法典》中的民事权益体系和民事责任体系产生龃龉,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条款因此与《民法典》体系存在紧张关系,为疏解二者间的龃龉并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条款的规范意义,应对条款中的违法性要件进行目的性扩张解释,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规定理解为在责任构成及责任执行方面对具体“国家规定”的全面引致。我国应在《民法典》生态环境责任条款的基础上,加快专门性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立法的创制进程。正在编纂中的环境法典宜对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制度进行具体的、专门性的规定,从而实现对《民法典》中的引致性、倡议性规定的补全。  相似文献   

10.
商业秘密保护立法的核心概念是竞业禁止;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立法进程起步于改革开放的社会转型时期,《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劳动法》等五部相关法规,均各有一条角度不同的简单表述;越来越多的法商界专业人士趋于认同,应制订一部能全面反映竞业禁止立法精神、集中规定竞业禁止法律条款的专门法...  相似文献   

11.
性骚扰对妇女人身权的侵害及法律规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追究性骚扰者民事责任在中国属于新颖的研究课题.本文试图通过对性骚扰概念界定以及特征的比较,研究性骚扰究竟侵犯公民的哪种权利,分析在认定性骚扰时适用哪些证据规则,并且比较了当今中外关于性骚扰立法规制,重点阐述了我国今后惩治性骚扰应当采取哪些有效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12.
职业场所中的性骚扰问题日益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美国职场性骚扰的法律规制相对完善,对性骚扰的定义及构成规定较为全面.在美国性骚扰法律制度发展过程中出现过的一些重要案例对促进性骚扰理论发展和反性骚扰制度的构建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相似文献   

13.
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同时规定了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等救济方式.在以上三部法律中,这些救济方式性质、内涵是否相同并不明确,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极易引起混乱,也为未来民法典设计私法责任承担方式设下了制度障碍.本文认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既可以作为绝对权请求权,又可以作为私法责任承担方式,二者具有各自的独立性.这种二元定位具有理论与现实的意义,未来民法典应该作出科学的立法技术处理.  相似文献   

14.
我国现行以行政区划为基础、以部门分权为特色、以达标排放为核心的环境规制权配置,实际上是建立在经典科学还原论和决定论图景之上,难以契合环境健康问题所具有的风险与不确定特色,导致环境健康规制处于高度碎片化状态。《环境保护法》修订案第三十九条对此做出了回应,初步体现了健康优先、风险转向与整合取向的特点,标志着我国由基于污染防治的环境规制向基于健康保护的环境规制过渡。但由于该条仅是环境健康规制的纲领性条款,有必要通过专门立法予以具体化;在未进行专门立法之前,应通过对《环境保护法》修订案的体系解释推动该项工作。  相似文献   

15.
论女职工特殊保护立法的新理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实证研究和文献比较的基础上,为了提升《女职工特殊保护条例》的品质,文中提出并论证了两种新的立法理念:其一是正视现行职业禁忌制度中的歧视性后果,将滞后性"保护"改为前瞻性"赋权",针对女性群体的个体差异分类规范,赋予无需特殊保护的女性进入男性垄断的高薪职业的选择权;其二是关注工作环境权和女职工的人格尊严,借鉴国外"防重于治"的经验,增设单位防治职场性骚扰的义务和法律责任,以满足现实需求,填补国家法律关于"反性骚扰雇主责任"的空白。  相似文献   

16.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民事赔偿责任与国家赔偿责任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法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和《国家赔偿法》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职务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分别规定为民事赔偿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这种立法上的冲突应尽快解决。建议在制定民法典时对《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作修改或废止。  相似文献   

17.
近几年伴随保险业的迅猛发展,保险案件尤其是以保险免责条款为争议焦点的案件数量呈现连续增长态势.目前我国立法上缺乏专门规制保险免责条款的法律法规,导致司法审判中自由裁量权的频繁运用,致使屡屡发生“同案不同判”的情形.由此,分析和探索了保险免责条款的正当性以及域外的立法和实践,提出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保险理念;完善立法,从源头上对保险免责条款加以规制;加强司法规制,从各个环节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化行政规制,实现保险合同主体的双赢;加强行业自律,防止保险人滥用其独占地位等建议,旨在构建保险合同利益平衡机制.  相似文献   

18.
美国针对商品流通领域的反价格垄断的专门立法主要有《罗宾森—帕特曼法》和《米勒—泰丁法》。《罗宾森—帕特曼法》将价格歧视明确化,《米勒—泰丁法》将转售价格控制合法化。我国的《反垄断法》已有针对商品流通领域反价格垄断问题的基本规定,这些条款在实践中,仍然具有进一步明确和解释的空闻。我国的反垄断立法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美国的立法。  相似文献   

19.
偷拍行为明显侵犯他人的隐私权,违反社会伦理道德,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予以刑法规制。目前,我国偷拍行为日益猖獗,现行行政法、民法以及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都不足以有效地规制偷拍行为。我国有必要修改《刑法》,设立"侵犯个人秘密罪"或"侵犯隐私罪",以规制偷拍行为。  相似文献   

20.
本课题项目组通过实证调研和文献比较,发现企业建立防治职场性骚扰机制有现实需求。在国家立法确立用人单位防止性骚扰义务之后,企业性骚扰防治机制的推广并不顺利。因为此项义务规定过于笼统而难以落实,职场性骚扰定义的缺位导致认定难,保护对象限于女性的褊狭令部分男性对防治职场性骚扰持消极态度,受害人多数不愿选择向主管投诉或向法院起诉,知情人不愿作证。基于此,有必要从立法模式及其理念、具体制度设计方面提出建立防治职场性骚扰机制的对策,以供在相关立法及决策时有所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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