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2012年《刑事诉讼法》设立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填补了有关涉嫌犯罪的精神病人处遇制度的空白。但无论是法典还是司法解释对于该程序的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需要进一步地补充和完善。而日本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刑事强制医疗程序及配套制度与设施,并积累了立法与实践经验。因此,有必要采取比较法学的研究方法,研究、分析日本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立法中值得我们借鉴与吸收的价值与制度,以期完善我国刑事强制医疗程序。  相似文献   

2.
对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是现代法治社会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一项必要措施。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作为刑事诉讼中的一项特别程序,既体现了对精神病人人权的保障,又降低了精神病人对其他公民再伤害的可能性,对保障社会的和谐安定具有重大的法律意义。但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中关于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规定仅有五条,操作性不强,完善我国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应坚持社会防卫与医疗救助并重,完善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强化对被害人的权利保护,细化审理程序规则,完善执行机构。  相似文献   

3.
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作为一项针对特定类型犯罪主体所设置的特别程序,其适用前提建立在其他诉讼程序所作出的事实判断的基础之上,因此其与其他诉讼程序之间的衔接是这一程序得以贯彻执行的关键所在。要分别从正向和反向两个角度研究强制医疗程序与刑事普通程序及其他特别程序之间的衔接关系。应当从明确程序属性,防止制度异化,完善衔接程序设计,实现与刑事诉讼制度的整体协调,充实程序运行基础,加强配套措施建设等方面入手,保障程序间衔接的顺畅有序。  相似文献   

4.
作为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新增的特别程序,刑事强制医疗程序面临着社会资潭供给严重不足的困境.而非政府组织以其承担协助、援助、代表和监督等职能可以将社会资源引入刑事强制医疗程序.非政府组织参与强制医疗程序有利于实现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的精细化和专业化,有利于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精神.为确保非政府组织的参与行为在法制框架内规范运行,必须从启动、参与、救济和监督机制等方面构建我国非政府组织参与强制医疗程序机制.  相似文献   

5.
强制医疗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针对实施严重社会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依法适用的特殊刑事实体措施。强制医疗程序是强制医疗措施正确适用的保障。强制医疗的性质及特点决定其在提起的条件、主体、时期、方式等方面不完全等同于通常我们所使用的普通诉讼程序。依法规范强制医疗程序,从机制上保证依法正确适用强制医疗措施,是有效制止和预防精神病人的社会危害行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所必须的。  相似文献   

6.
"正义不仅要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都能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因此,刑事程序正义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刑事回避制度正是体现与保障刑事审判正义的基本诉讼制度。如何设置回避的程序,使回避制度得以顺利实施,已成为各国刑事回避制度中一个至关重要的内容。本文对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刑事回避程序进行了比较考察,并针对我国刑事回避程序现行规定的不足之处,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7.
强制医疗程序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适用条件模糊、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性质不明和庭审形式化等方面的问题。对"严重"和"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理解和认定影响着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范围。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在性质上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这影响到了该措施的实施程序和其在强制医疗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后的折抵刑期问题。应当通过赋予被害人相应的诉讼权利和保障有受审能力的涉案精神病人出庭等措施,实现强制医疗案件庭审的实质化。  相似文献   

8.
刑事辩护制度是现代刑事诉讼对诉讼正义追求的结果。文章探讨了刑事辩护制度对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保障功能,认为刑事辩护制度的运作,保障了被指控人的主体参与者地位和对等的诉讼权利,有助于法官中立和程序自治,从而促成程序正义的实现。同时,刑事辩护制度的展开,完善了控辩对抗机制,通过对抗揭发案件真相,并提供多样化的法律选择,从而最终保证实体正义的实现。  相似文献   

9.
刑事回避制度旨在实现程序正义,然而,我国关于刑事回避制度的立法及司法实践还存在缺陷。完善刑事回避制度,应强化指令回避制度,建立健全惩罚机制,建立相关人员的详细档案;设立整体回避制度,涉及司法机关负责人的案件,涉及职务侵权的案件,应当允许权利人申请相关机关整体回避。  相似文献   

10.
2012年全国人大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在“特别程序”中专设“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一章,并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目前,我国的强制医疗检察监督制度还存在着诸如管辖不明确、监督模式不明确等诸多缺陷;强制医疗制度中也存在着强制医疗执行机构及费用分担不明确、医疗行为规范不明确、解除强制医疗的条件不具体等缺陷。依据我国实际情况,借鉴他国成功做法,我们应从以下几方面对我国强制医疗制度及强制医疗检察监督制度予以完善:明确强制医疗机构,合理设计费用负担:完善强制医疗执行检察监督配套机制;完善强制医疗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